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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篇 书目 平安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刚好报告并处理工程项目发生的平安事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耳脱硝施工项目。 第三条 相关文件 国务院2023第493号令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订正措施限制程序。 第四条 职责 一、 环保分公司平安质量管理部刚好处理工程项目现场出现的重伤及以下事故,报告并协作公司平安生产与工程管理部处理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二、现场项目部负责处理现场出现的平安问题和报告,并协作公司对平安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处理。 三、现场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签订平安协议(或合同附件),明确
2、划分了甲乙双方的平安职责。 第五条 管理内容 一、事故分类 1 记录事故 1) 施工中职工受到损害,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 2) 已发生的威逼人身平安的危急事务,但未造成人身损害的。 2 轻伤及轻伤事故 1) 轻伤是指在施工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实力轻度或短暂丢失的损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 重伤及重伤事故 1) 重伤是指在施工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峻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实力有重大损失的损害。 2) 重伤
3、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 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2人的事故。 2)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二、 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 1 记录事故(不含严峻未遂事故) 由事务当事人或事务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马上报告分包商负责人和专职平安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主持调查、处理、登记存档。 2 严峻未遂事故 1) 事务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马上报告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平安员,由负责人或专职平安员马上报告现场项目经理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经理部接报
4、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24小时内报告环保分公司备案,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 严峻未遂事故,由项目施工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管理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人员参与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峻未遂事故报告。 3)严峻未遂事故报告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负责汇总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批准签字并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环保分公司备案。 3 轻伤事故 1)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也可干脆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平安员,事故单位领导或专职平安员应马上报告现场项目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同时用最快的方式(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干脆报告环保分公司
5、。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单位、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状况、事故地点及事故简要经过。 2) 由事故单位领导主持,项目经理部平安部门人员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由事故单位专职平安员填写报表,收集相关材料报现场项目部。 3)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理看法。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部门依据事故单位提出的处理看法,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总承包项目部。 4)轻伤事故须要向环保分公司呈报的表格和材料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市职工工伤报告表(复印件) &tim
6、es;×市级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负伤者、旁人证明材料各一份,本人签字后捺手印(复印件)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4 重伤事故 1)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马上干脆或逐级报告给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现场项目经理部、事故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主动组织抢救伤员和爱护事故现场。 2) 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马上用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环保分公司及公司平安质量工程管理部。 3) 重伤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状况、事故地点和事故简要经过。 4) 由项目部施工经理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环保分
7、公司平安经理参与,进行调查、分析。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协作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5) 依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调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责成事故单位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审核。 6) 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责成并监督相关队伍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按平安管理文件规定提出处理看法,报公司备案。同时要求事故单位上级安监部门将处理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回复。 5 死亡事故 1) 现场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马上干脆或逐级报告给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
8、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并爱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部接到报告后,应马上报告公司主管平安副总经理及公司领导,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同时报告业主。 2) 现场项目经理部接到死亡报告后,应马上责成事故单位上级有关部门以最快的方式,马上向当地公安局、法院、劳动局、建委平安监管理站、工会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分别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建委平安监督管理站填报××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环保分公司领导、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安监管理工程师参与,会同业主、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公安局、法院、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9、 4) 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协作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缘由,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安监部门编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项目经理部、事故单位领导及各级平安员要主动协作公安局、法院、劳动局的调查取证工作。 5) 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依据签订的施工合同附件平安协议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现场项目经理部及事故有关单位主动协作。假如事故死亡责任认定在我方,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复。待公安局的结案报告下达后,汇总成卷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市建委平安监督管理站,并将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成卷,负责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10、6)依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由环保分公司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看法,报公司批准后负责实施。 6 交通事故 1) 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各现场项目经理部在2日内(重伤及以上事故不超过4小时)报平安质量管理部,平安质量管理部刚好向环保分公司、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2) 因公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填报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上报分公司。 3)以上所指交通事故是本公司范围内的人员、车辆发生的事故。分包商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由分包商自行处理。如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现场项目经理部平安工程师帮助进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7 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至伤的事故 1) 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
11、因公至伤的事故,现场项目经理部在2日内(重伤及以上事故不超过4小时)报环保分公司,环保分公司做出对事故的认定看法。 2) 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致伤的事故报告书的填报,要根据公司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上报环保分公司,并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 相关记录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市职工工伤报告表 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急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务的风险时,必需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难;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
12、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其次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安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觉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实行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状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详细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
13、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连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依据实际状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平安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峻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快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气要统筹支配。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依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需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务)点和内外部救援力气分布状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
14、、工区分管平安副指挥或平安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平安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明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常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平安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平安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意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须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
15、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连接关系等发生改变时,或发觉存在问题时,应当刚好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平安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平安等重大危急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平安监管部门备案。 塔吊运用管理制度专项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制定日起起先实施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 仔细贯彻主动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责任重于泰山,制定预案首先以自救为主、求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爱护人和优先爱护大多数
16、人,优先爱护珍贵财物。杜绝平安生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分工负责责任人的详细职责,创建提高文明建筑队伍的整体素养,把平安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到实处。 二、工程概况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缺点和影响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司机必需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2、起重臂和吊起的生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3、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4、钢筋、型钢、管材等瘦长和多根物体必需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5、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6、吊砌块必需运用平安牢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需运用砖笼,并放堆整齐。 7、楼板、大梁等吊
17、物上站人不准吊。 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体不准吊。 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 10、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准吊。 11、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2、无市发塔吊准用证的不准运用。 13、夜间作业必需有足够的照明。 14、工作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运用前的检查,有故障应马上停用。 15、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悬挂在空中。 16、遇有台风警报,应将起重机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 17、塔吊应按保养规定进行刚好的保养。 某焦化厂生产平安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平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或削减生产平安事故发生
18、。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职责、事故分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工艺)事故:违反生产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设备或设施损坏、减产或大系统非安排停车等。 3.2生产(工艺)故障:生产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减产、主要设备跳车、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工艺过程波动、设备或设施损坏、系统局部停车等,损失未达到事故的。 3.3设备事故: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产量损失或修
19、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务。 3.4设备故障: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微小设备事故的;或者设备或装置丢失或降低其规定功能的事务或现象。 3.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6伤亡事故: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等。 3.7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限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难。 3.8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他缘由造成车辆损害、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9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环境污染事故:违反环境爱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不
20、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缘由致使环境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务。 3.11干脆责任人: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干脆关系的人。 3.12主要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3.13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4职责 4.1厂平安生产领导组负责全厂范围内轻伤事故、故障的调查、分析、处理、责任认定,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环处。制定订正及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事故、故障组织抢修、复原生产。参加全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4.2厂安环科在厂平安生产领导组的领导下,参加全厂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故障的统计报告工作。 4.
21、3部门(车间) 4.3.1协作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 4.3.2负责填写各类事故、故障报告表,组织实施与落实事故的订正和预防措施。 4.3.3常常检查分析探讨本部门(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实行针对性预防措施,消退事故隐患,对员工进行培训教化,保证部门(车间)平安生产。 4.4事故调查 4.4.1负责调查事故、故障前生产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工艺指标(包括操作)的执行状况。 4.4.2负责调查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干脆经济损失状况。 4.4.3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 4.4.4认定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4.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4.4.6总结事故教训,
22、制定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4.4.7提交事故报告。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各类事故等级分类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干脆经济损失对事故定性及分级。 5.1.1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 5.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
23、00万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 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 5.1.5微小事故:是指无死亡、重伤人员,干脆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微小事故分为四级:轻伤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 5.1.5.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损害。 5.1.5.2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干脆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 发生火灾干脆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 其他认定为性质恶劣、情节特殊严峻的非伤亡
24、事故。 5.1.5.3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干脆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 压力容器、运转设备发生爆炸的; 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漏造成特殊严峻后果的; 发生火灾干脆经济损失110万元(含1万元)的。 5.1.5.4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干脆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 发生火灾干脆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 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 5.2故障:无人员伤亡,干脆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平安事务(如生产事故征兆、非安排停工、异样工作、泄漏等)。故障分为重大故障、较大故障、
25、一般故障。 5.3事故、故障的报告与响应 事故、故障报告应刚好、精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5.3.1事故、故障的最先发觉者除马上做出应急处理外,还应用最快捷的方法向本单位领导和调度报告,事态较严峻本单位处理有困难时可干脆向厂领导报告。 5.3.1.1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刚好实行有效措施,马上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爱护事故现场,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厂领导和安环科报告。假如事态无法限制由厂领导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5.3.1.2报告者要说清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危急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 5.3.1.3事故
26、、故障抢险时不能破坏事故、故障现场,影响事故、故障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影响抢险时,对现场进行标识、照相、录像。 5.3.2事故、故障的调查处理 事故、故障的调查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缘由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化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在事故、故障有效限制后,由厂平安生产领导组组织内部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事故、故障的干脆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并依据干脆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类别。如事故、故障的发生与其他单位有关,则由公司事故、故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干脆经济损失进行统计。 5.3.2.1发生较大及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
27、组,协作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5.3.2.2发生微小和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召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进行事故调查、缘由分析,根据责任划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看法,针对事故发生的缘由制定订正及防范措施;组织对事故进行抢修复原生产工作。 5.3.2.3发生故障由厂平安生产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对故障进行调查处理,对故障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看法,并依据故障引发缘由制定订正及预防措施,组织各项措施的实施及复原生产工作。 5.3.2.4各部门(车间)协作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故障教训,开展
28、事故、故障设备修理及系统的开、停车工作。 5.3.2.5事故调查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 提出事故处理看法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3.3事故分析 5.3.3.1事故分析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允原则;依法办事、规范惩罚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 5.3.3.2事故分析的步骤:整理阅读调查材料;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时间;起因物;致害物;损害方式;担心全性质;担心全行为。 5.3.3.3确定事故干脆缘由:干脆缘由是干脆引发事故因素,包括人的担心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
29、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物的担心全状态,如机械、物资、环境方面的事故隐患。 5.3.3.4确定事故的间接缘由:间接缘由是指管理上的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肯定程度上促进了事故的发生,或造成事故扩大的因素,包括: 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 劳动组织不合理; 未经培训或教化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平安操作规程技术; 没有操作规程、平安技术措施不健全、不完善; 对现场检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 对事故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力; 没有或不仔细实施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 5.3.3.5事故责任分析: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干脆缘由和间接缘由的分析,确定事故的干脆责
30、任和间接责任。 干脆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干脆缘由的人员责任属于干脆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担心全行为、物的担心全状态、管理上缺陷等间接缘由的人员责任属于间接责任。 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种责任:干脆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和一般责任者。干脆责任者是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干脆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现场班组(工段)长、监护人员、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厂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5.3.4事故及故障报告 事故及故障报告填写规范,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故障发生单位的状况,事故发生
31、经过、报告、救援状况,造成人员伤亡及干脆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缘由及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的订正与防范措施。 5.3.4.1事故及故障责任单位应在缘由调查清晰、责任明确后48小时内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经厂领导审批并签字报公司主管部门及安环处。72小时内填写事故及故障报告表,经厂领导审批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安环处。 5.3.4.2隐瞒事故真相或逾期不报告者,依据事故性质大小升一级,对单位各级领导从重惩罚。 5.4考核与惩罚 5.4.1对事故、故障的责任单位依据焦化厂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和平安生产奖惩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4.2外来人员在焦化厂范围内发生违章
32、行为,造成事故、故障者,对干脆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照焦化厂平安生产奖惩制度惩罚。 5.4.3发生微小及以上事故由上级部门责任认定,并进行处理;发生故障的对干脆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据焦化厂平安生产奖惩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4.4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看法,对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惩罚一律由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通报进行落实。 5.4.5事故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6事故发生单位要仔细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环科进行监督检查。 5.5事故责任追究(内部惩罚规定,不包括公司、地方政府及安监部门的事故责任追究) 5.5.1轻伤惩罚 5.
33、5.1.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惩罚部门(车间)3000元,惩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300元,惩罚平安员200元,惩罚事故有关责任人200元,惩罚事故干脆责任人300元。 5.5.2重伤惩罚 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惩罚部门(车间)5000元,惩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500元,惩罚平安员300元,惩罚事故有关责任人300元,惩罚事故干脆责任人500元。 5.5.3死亡事故 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惩罚部门(车间)20000元,惩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1500元,惩罚平安员500元,惩罚事故有关责任人1500元。 5.5.4发生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按以下条款进行惩罚
34、: 5.5.4.1一般性损失事故(指一次性干脆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惩罚部门(车间)1000元,惩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200元;惩罚平安员200元;惩罚事故干脆责任人300元。 5.5.4.2较大损失事故(干脆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惩罚部门(车间)5000元,惩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500元,惩罚平安员300元;惩罚事故干脆责任人500元。 5.5.4.3重大损失事故(干脆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惩罚部门(车间)10000元,惩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1000元,惩罚平安员500元;惩罚事故干脆责任人2000元,并予以辞退。 煤矿平安事故汇
35、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平安管理,强化平安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平安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平安事故管理程序,依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平安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平安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损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
36、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平安生产;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区停止生产; (6)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干脆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 (7)因生产事故造成干脆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 (8)造成设备干脆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9)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 (10)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峻损坏; (11)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 (12)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13)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 (14)上级认为应
37、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3)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干脆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 (4)因生产事故造成干脆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 (5)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6)全矿停电6小时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7)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因水灾迫使一个工作面停止生产; (2)化
38、工、火工品爆炸造成干脆经济损失0.5-2万元; (3)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 (4)因生产事故造成干脆经济损失价值0.5-2万元; (5)造成设备干脆损失价值0.1-2万元; (6)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 (7)未列入矿井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像,一旦发生将会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1)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2)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3)
39、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 (4)3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 (5)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 (6)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7)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8)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像,假如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1)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2)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 (3)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4)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 (5)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 (6)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 (7)水或煤
40、水冲人事故; (8)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 1、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马上责令停止作业,支配现场人员救援伤者,刚好实行措施制止事故扩散扩大,并爱护好事故现场。须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需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2、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马上亲自或支配专人将事故状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损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自发生事故10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有意隐瞒事故。 3、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马上向矿值班领导汇报,支配运输队打算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医院
41、做好接诊工作,并刚好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打算;矿值班领导依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公司及工会。 生产平安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务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务的实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削减突发事务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平安。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务的管理。 3 职责 3.1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 安环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 定期组织员工进
42、行应急相关学问学习。 4.4 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运用。 4.5 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 应急事务管理 4.6.1 突发事务发生后,公司应马上启动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有效措施,快速绽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务;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刚好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恳求社会救援。 4.6.2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支配和指令。
43、4.6.3 发生事故后,发觉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势严峻,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4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马上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快速赶赴事故现场绽开救援。 4.6.5 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实行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平安,避开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6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行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急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峻的后果考虑,实行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绽开救援。 4.6.7 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觉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峻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平安时,要刚好实行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急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