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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 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 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 2022) 18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 发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及商务局财 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整市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 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
2、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 策部署,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体 系和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坚持补短板、 强基础、增效能并重,完善县域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 和农村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 性循环。(二)工作目标2023年,改造提升县域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商 促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三、政策支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 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 18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
3、 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 局关于印发整市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及县 域商业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引导支 持方向如下:(一)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快递共配中心)整合 和运营,项目实施地区实现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统 一分拣、配送。(二)支持商贸流通供应链、网点下沉乡村,丰富农村 商品供给,健全连锁化流通网络。(三)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农(集)贸市场,完善乡镇商 贸中心功能和服务,使乡镇基本满足周边居民一般性消费需 求。(四)支持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拓宽农村产 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五)支持县域商业专项规划及农村新型商业带
4、头人培育。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商促局牵头、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供销社等相关 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密切配合的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政 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商促局局长作为副召 集人,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和问题,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二)强化统筹协调。县商促局统筹制定全县整体推进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报市商务局 备案,方案经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客观情况发生较 大变化需作调整的,经县商促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报市商务 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 作负总责
5、,履行好项目申报、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指导培 监督检查等直接责任。(三)强化资金管理。2022年省商务厅已联合省财政厅 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及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 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和拨付,资金使用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资金使用指南明确的要求列支。要对 照绩效目标认真审核、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 期实现,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工作要求 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相关管理规定, 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投资、偿还 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 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发现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
6、 将严肃追责问责,取消县域商业体系资金申报资格。(四)强化日常监督。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健全资金、 项目等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 资金和绩效管理等过程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应引入审计、 监理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决策监督,加强资金和项 目审核,规范项目遴选、资金安排等决策过程,及时防范化 解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绩效。要建立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 台账,每月调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目标完成情况,按月 报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县商促局将组织开展 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严 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落地落实。(五)强化宣传推广
7、。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培训,加 强政策解读,多渠道宣传推广,扩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社 会知名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典型经 验和成功案例,促进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六)强化工作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要将县 域商业体系建设任务列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纳 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 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月调度、季督查、年 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夯实农村电子商务基础, 形成高低搭配、衔接互补、县乡村联动的商业布局;初步构 建以县域为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
8、农村商业体系和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物流体系,物流共同 配送整合率超过30%。2024年,全面达到增强型县域商业体系评价标准,基本 实现县域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综 合服务站全覆盖,县域商业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农产品流通 体系及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市场主体持 续壮大,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三)基本原则1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 作用,充分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强化普 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政策供给,提升 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支持 企业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面
9、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点带 面实现创新发展。2 .聚焦短板,服务民生。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 商业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打通堵点,重点布局一批公益性 和民生保障类商业设施,提升应急保供能力,做好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3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人口、需求、生态等因素, 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 建设内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侧重服务。不搞大拆大建, 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要求。4 .统筹推进,协调联动。要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 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党政 统一领导、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
10、协调,明 确职责分工,完善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地。二、重点任务(一)编制县域商业体系规划,强化县域商业顶层设计1 .编制县域商业体系专项规划。开展县域商业体系专项 调研,切实摸清县乡村商业网络、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生 活服务业、农产品流通、农资流通等农村商业体系现状,编 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叠加国土空间规划“一 张图”,明确县乡村商业网点区位、功能、数量、规模、业 态、服务定位等,加强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全面细致地部署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县商 促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
11、023 年6月30日)(二)完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提升农村市场供给能力2 .增强县域商业综合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大 型商贸流通企业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 商超等现有商业网点改造升级,推动商旅文娱体业态聚集,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服务,满足居民就近 便利和品质消费需求,带动县域消费整体升级,2023年,我 县建成1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牵头部门:县商促局;责 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 硒城街道、云开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3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引导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 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改造升级一批
12、乡镇商贸中心、 连锁超市、农(集)贸市场、农资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 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 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 粮油、家居百货、农资农具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 费需求。到2024年前,我县所辖乡镇至少有1个商贸中心。(牵头部门:县商促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供销社、 县农投公司、县邮政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4年 12月31日)4 .规范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引导电商、物流、连锁 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经营、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 新建一批村级连锁商店,对现有村级夫妻店、小卖部等商业 零售网点进行标准化改造
13、,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 电商、快递收发等多样化服务,实现村级便民商店信息化、 标准化、连锁化,促进“一站多能、一网多用“,到2024 年前,我县有条件的行政村建成不少于1个村级综合服务站 点。(牵头部门: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 限:2024年12月31日)(三)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推动电商物流融合发展5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重组整合或综合利用现有县域邮 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站、物流中心、电商仓储场地、 供销合作社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改扩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实 现
14、优势互补,资源集聚,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2023年, 我县将在县域建成不少于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牵头部 门:县发改局、县商促局;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自然资 源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开投集团、县农投公司、县邮 政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6 .建设改造乡(镇)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鼓励农村邮 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商贸流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 在中心镇设置快递物流分拣场所,以村级便利店、夫妻店、 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为载体,建设改造一批乡镇村级 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快件接取送达、 批销零售、政务便民、农资供应、社区团购自提、废旧物资 回收等增值
15、业务,到2024年,我县所有乡镇及行政村实现 快递服务全覆盖。(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商促局;责任部门:县供销社、县农投公司、县邮政公司、各乡镇;完 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7 .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引导电子商务、邮政、供销、 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依托县 级物流配送中心,采取“1+N”、“N+1”或第三方模式充分 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仓储、揽收、分拣、运输、配送“五统 一”,场地、车辆、人员、运营、管理“五整合”,2023年 前,我县实现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统一分拣、配送, 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牵头部门:县商促局、县交通局;责 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农业
16、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四)发展现代流通供应链,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8 .支持商贸企业强化供应链建设。引导供销、邮政及传 统商贸流通等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 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通过发展品 牌联盟或建立联合采购平台,联通上游生产商、下游供应商 和零售网点,集聚品牌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线上线下 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增强对县域商 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牵头部门:县商促局;责任部门: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 限:2024年12月31日)9 .培育农村
17、新型市场主体。实施商贸流通主体培育行动, 引导、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等县域商贸流 通骨干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向上下游 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型,整合发展购物、订餐、订房、家政、 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 捷性和服务质量,到2024年底,培育20个以上农村新型市 场主体。(牵头部门:县商促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10 .引导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支持供销社建设供 应链总仓;鼓励大型电商、物流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 下沉供应链,建设县域前置仓、物
18、流仓储等设施,为中小企 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 理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动 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融入现代流通体系。(牵头部门:县商 促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11 .培育农村商业带头人。持续加强农村经纪人、农村 电商人才等新型农村商业带头人队伍培育,依托县级电子商 务公共服务体系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 人等开展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实操技能培训,加强与电商、 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合作,举办各类创新创 业和技能大赛,挖掘农村商业人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到20
19、24年,我县每年开展不少于30人次的农村商业带头人培 训。(牵头部门:县商促局;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 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县域商业助农增收12 .加强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加强县域农产品产地集 配中心建设,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完善分拣、预冷、初加工、 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夯实 农产品上行基础。到2024年,我县每年新增冷库库容2000 立方米以上,每年分别建成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销地冷藏保 鲜设施,产地预冷设施基本满足需求,所有农业基地实现产 地冷链设施100%覆盖。(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
20、门:县商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13 .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优选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产业,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政 府支持和引导,制定涵盖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的行业标 准和操作规范,提升重点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区域公 用品牌培育和保护,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特色优势产业发 展赋能,推动品牌兴农和强县。到2024年,我县获得“三 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数量分别不少于30个,农产品品牌 分别不少于10个,区域公共品牌分别不少于1个、农业企 业品牌分别不少于1个。(牵头
21、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 年12月31日)14 .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支持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做精 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产业电商”“品质电商”“品 牌电商”。充分发挥现有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效能,建设 改造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打造电商产业集 聚区,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 营销渠道和品牌建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进一步 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资产权属及承办 企业长期运营的要求,提升农村电商可持续性运营能力,到 2024年,我县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农村电商要实现100%覆盖。(牵头部门:县商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局;责任 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六)强化农村市场秩序监管,改善县域消费环境15 .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 可、备案秩序,严查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强农 村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 规收费等行为。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切实 增强农村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拓展食品安全和 安全质量监督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农 业生产资料等行为,维护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