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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打算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详细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
2、料生产企业必需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根据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需严格根据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展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到达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纳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治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视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视检查掩盖面必需到达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
3、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视检查中发觉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展严厉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需坚决移送。 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治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标准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展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制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视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治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需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连续推动农村药品监视网和供给网建立,着重在长效机制上
4、下功夫,探究、总结和进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公布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方法的规定,实行行政掌握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 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选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根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制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
5、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响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掌握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治理与监视,标准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治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峻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
6、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给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选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治理进展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对全县医疗机构标准药房深化建立进展督查,推动医疗机构药品标准化治理。 (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治理水平进展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 (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 (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方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
7、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催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状况准时。 (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治理专项检查。根据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标准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展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治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状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
8、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选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 (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视抽验。连续催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治理制度,进一步标准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选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治理。 (3)开展药品不良反响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响、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响、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监测方面的学问,正确熟悉、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响、医疗器械不良大事。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
9、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治理方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治理方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方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觉违法违规企业除赐予行政惩罚外还将赐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举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动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立,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标准药房建立保障农夫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效劳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标准药房建立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治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治理要求。
10、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视、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标准化治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催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标准药房建立的通知和标准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标准药房建立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标准药房验收,共同催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标准药房建立。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视治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选购、使用等环节进展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选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响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特地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选购及使用检查,并
11、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状况进展跟踪,准时发觉,准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展。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悟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熟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讨论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规划。通过报纸、播送、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殊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加的良好气氛。
12、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发动部署的根底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视治理的特殊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展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展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展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展标准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
13、、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展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需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标准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立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连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悉,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阔群众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
14、安康进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当进展,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别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
15、、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峻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治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治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峻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治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根据标准药房标准选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加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准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协作药品监管部门做
16、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阔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学问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殊规定和药品治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视治理职责,做到公开、公正、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峻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峻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准时公布查处结果,严厉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
17、协调,亲密协作。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制止,亲密协作,搞好连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气,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担当药品安全责任,积极协作、自觉参加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
18、,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加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气氛。准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供应精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全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动。 依据上级要求,为准时把握本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状况,实行特别信息报告制度。详细报送要求如下: 1、从9月1日起,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办汇总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每周一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状况周报表。每月25日报送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报表和小结; 2、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状况、典型事例,随时报送。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来源于查字典网,欢送阅读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