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13135.1—2018++66kV母联(分段)保护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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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DW 13135.1 2018 484 Q/GDW 13135.1 2018 代替 Q/GDW 13135.1 2014 Q/GDW ICS 29.240.01 K 45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66kV 母联(分段)保护采购标准 第 1 部 分:通 用 技 术 规 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66kV bus coupler(bus section)protection Part 1: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06-28 发布 2019-06-28 实施 国家 电网 有 限公 司 发 布 Q

2、/GDW 13135.1 2018 I 目 次 前言 521 1 范围 522 2 规范 性引用 文件 522 3 术语 和定义 523 4 总则 523 5 技术 参数和 性能要 求 524 6 试验 527 7 技术 服务、设计联 络、工厂检验 和监造 527 Q/GDW 13135.1 2018 II 前 言 为规 范 66kV 母联(分 段)保护 的采 购要 求,制定 本部分。66kV 母 联(分段)保 护 采购标 准 分 为 2 个 部分:第 1 部 分:通用 技术 规范;第 2 部 分:专用 技术 规范。本部分 为66kV 母联(分 段)保 护采 购标 准 的 第 1 部分。本部分

3、 代 替 Q/GDW 13135.1 2014,与 Q/GDW 13135.1 2014 相比,主 要技 术 性差异 如下:修改 了 5.4.13 章 节,修改 了“远 方操 作”和“保护 检修状 态”硬压 板 的 要求。本部分 由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物资 部提 出并 解释。本部分 由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科技 部归 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国 网江 苏省电 力有 限公 司、南瑞 集团有 限公 司(国网 电力 科学研 究院 有限 公司)。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余洪、孙良 凯、杨平 怡、纪浩 然、岳 嵩、赵昊 彤、黄浩 声。本部 分 2014 年 9 月 首次 发 布,2018 年 12

4、 月第 一次 修订。本部分 在执 行过 程中 的意 见或建 议反 馈至 国家 电网 有限公 司科 技部。Q/GDW 13135.1 2018 1 66kV 母联(分段)保 护采购 标准 第 1 部 分:通 用技 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 66kV 母联(分段)保 护招 标的 总则、技术 参数 和性 能要 求、试验、包装、运 输、交货及工 厂检 验和 监造 的一 般要求。本部分 适用 于 66kV 母 联(分段)保 护招 标。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5、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适 用于 本文 件。GB/T 191 包 装储 运图 示 标志 GB/T 2423(所 有部 分)电工电 子产 品环 境试 验 GB/T 7261 继 电保 护和 安 全自动 装置 基本 试验 方法 GB/T 11287 电气 继电 器 第 21 部 分:量 度继 电器 和保护 装置 的振 动、冲击、碰撞和 地震 试验 第1 篇:振动 试验(正 弦)GB/T 14285 继电 保护 和 安全自 动装 置技 术规 程 GB/T 14537 量度 继电 器 和保护 装置 的冲 击与 碰撞 试验 GB/T 14598.3 电气 继电 器 第 5 部 分:量度 继电

6、器和保 护装 置的 绝缘 配合 要求和 试验 GB/T 14598.9 量度 继电 器和保 护装置 第 22 3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辐 射电磁 场抗 扰度 GB/T 14598.10 量 度继 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4 部分:电 气骚 扰试 验 电 快速瞬 变/脉 冲群 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3 电 气继 电 器 第 22 1 部分:量度 继电器 和保 护装 置的 电气 骚扰试 验 1MHz 脉冲群抗扰 度试 验 GB/T 14598.14 量 度继 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2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静 电放电 试验 GB/T 14598.17 电 气继

7、 电 器 第 22 6 部分:量 度继 电器和 保护 装置 的电 气骚 扰试验 射 频场 感应的传 导骚 扰 的 抗扰 度 GB/T 14598.18 量 度继 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5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浪涌抗 扰度 试验 GB/T 14598.19 电 气继 电 器 第 22 7 部分:量 度继 电器和 保护 装置 的电 气骚 扰试验 工 频抗 扰度试验 GB/T 17626.1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抗扰 度试验 总论 GB/T 17626.2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静电 放电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3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8、术 射频 电磁场 辐射 抗扰 度试 验 GB/T 17626.4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电快 速瞬变 脉冲 群 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5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浪涌(冲击)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6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射频 场感应 的传 导骚 扰抗 扰度 GB/T 17626.8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工频 磁场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9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脉冲 磁场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10 电 磁兼 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阻尼 振荡磁 场抗 扰度 试验 GB/

9、T 17626.11 电 磁兼 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电压 暂降、短时 中断 和电 压变 化的抗 扰度 试验 Q/GDW 13135.1 2018 2 GB/T 17626.12 电 磁兼 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振荡 波抗扰 度试 验 GB/T 22386 电力 系统 暂 态数据 交换 通用 格式 GB/T 25931 网络 测量 和 控制系 统的 精确 时钟 同步 协议 GB/T 26864 电力 系统 继 电保护 产品 动模 试验 DL/T 478 继 电保护 和安 全自动 装置 通用 技术 条件 DL/T 667 远 动设备 及系 统 第 5 部 分:传输 规约 第 103 篇:

10、继 电保 护设 备信息 接口 配套 标准 DL/T 720 电 力系统 继电 保护柜、屏 通用 技术 条件 DL/T 769 电 力系统 微机 继电保 护技 术导 则 DL/T 860 变 电站通 信网 络和系 统 DL/T 5136 火 力发 电厂、变电所 二次 接线 设计 技术 规程 Q/GDW 273 继电 保护 故 障信息 处理 系统 技术 规范 Q/GDW 1396 IEC 61850 工程继 电保 护应 用模 型 Q/GDW 10767 10kV 110(66)kV 元 件保 护及 辅 助装置 标准 化设 计规 范 Q/GDW 11010 继电 保护 信息规 范 Q/GDW 130

11、01 2014 高 海拔外 绝缘 配置 技术 规范 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 标项 目,进行 招标 的法人 或其 他组 织。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 招 标、参加 投标 竞争 的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 部分 货物 和技 术服 务的法 人或 其他 组织,包 括其法 定的 承继 者。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 部分 货物 和技 术服 务的法 人或 其他 组织,包 括其法 定的 承继 者和 经许 可的受 让人。4 总则 4.1 引言 4.1.1 本部 分提 出了 66kV 母

12、联(分 段)保护 的功 能设计、结 构、性能、安 装和试 验等 方面 的技 术要求。4.1.2 卖方 提供 的变 电站 继电保 护及 相关 设备 应符 合 Q/GDW 10767 的 要求。变电 站继 电保 护装 置的动作信 息、告警 信息、状 态 变位信 息、中间 节点 信 息、日志记 录、人机 界面 信息 等信息 输出 符 合 Q/GDW 11010 的 要求。4.1.3 本部分提 出的是 最低限度的要 求,并未对 一切技术细节 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 的 条文,投 标人 应提 供符 合本 部分和 工业 标准 的优 质产 品。4.1.4 如果投标 人没有 以书面形式对 本部分的条

13、 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 人提供的设备 完全符合 本 部分 的 要 求;如 有 异 议,应 在 报 价 书 中 以“对 规 范 的 意 见 和 同 规 范 的 差 异”为 标 题 的 专 门 章 节 中 加 以 详 细 描 述。4.1.5 本部 分所 使用 的标 准如遇 与投 标人 所执 行的 标准不 一致 按较 高的 标准 执行。Q/GDW 13135.1 2018 3 4.1.6 本部 分经 招、投标 双方确 认后 作为 订货 合同 的技术 附件,与 合同 正文 具有同 等效 力。4.1.7 本部 分提 出的 对投 标人的 要求 如下:a)投标人 应具 备招 标公 告所 要求的 资质,具

14、体资 质要 求详见 招标 文件 的商 务部 分;b)招标人 在专 用部 分提 出的 要求投 标人 也应 满足;c)提供的 产品 应有 部级 鉴定 文件或 等同 有效 的证 明文 件;d)投标人 应提 供设 备 近 2 年 运行业 绩表。4.2 卖 方职 责 卖方的 工作 范围 应包 括但 不仅限 于下 列内 容:a)提供标 书内 所有 设备 及设 计说明 书及 制造 方面 的说 明;b)提供国 家或 电力 行业 级检 验检测 机构 出具 的型 式试 验报告,以 便确 认供 货设 备能否 满足 所有 的性能要 求;c)提供与 投标 设备 版本 相符 的设备 安装 及使 用说 明书;d)提供试 验

15、和 检验 的标 准,包括试 验报 告和 试验 数据;e)提供图 纸,制造 和质 量保 证过程 的一 览表 以及 标书 规定的 其他 资料;f)提供设 备管 理和 运行 所需 有关资 料;g)所提供 设备 应发 运到 规定 的目的 地;h)在更换 所用 的准 则、标准、规程 或修 改设 备技 术数 据时,卖方 应接 受买 方的 选择;i)现场服 务。4.3 应 满足 的标 准 装置至 少应 满 足 GB/T 191、GB/T 2423(所有 部分)、GB/T 7261、GB/T 11287、GB/T 14285、GB/T 14537、GB/T 14598.3、GB/T 14598.9、GB/T

16、14598.10、GB/T 14598.13、GB/T 14598.14、GB/T 14598.17、GB/T 14598.18、GB/T 14598.19、GB/T 17626.1、GB/T 17626.2、GB/T 17626.3、GB/T 17626.4、GB/T 17626.5、GB/T 17626.6、GB/T 17626.8、GB/T 17626.9、GB/T 17626.10、GB/T 17626.11、GB/T 17626.12、GB/T 22386、GB/T 25931、GB/T 26864、DL/T 478、DL/T 667、DL/T 720、DL/T 769、DL/T 8

17、60、DL/T 5136、Q/GDW 273、Q/GDW 1396、Q/GDW 10767、Q/GDW 11010、Q/GDW 13001 2014 中所 列标准 的最 新版 本要 求,但不限 于上 述所 列标 准。4.4 应 满足 的文 件 该类设 备技 术标 准应 满足 国家法 律法 规及 国家 电网 有限公 司标 准化 成果 中相 关条款 要求。下 列文 件中相应 的条 款规 定均 适用 于本文 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文 件。包括:a)电力 监控 系统 安全 防 护规定;b)国家 电网 有限 公司 十八项 电网 重大 反事 故措 施(2018 修订 版);

18、c)国家 电网 有限 公司 输 变电工 程通 用设 计;d)国家 电网 公司 关于 加快推 进电 力监 控系 统网 络安全 管理 平台 建设 的通 知;e)国家 电网 继电 保护 柜、屏制 造规 范。5 技 术参 数和 性能 要求 5.1 使 用环 境条 件 5.1.1 设备 储存 温度:25+70。5.1.2 设备 工作 温度:10+55。5.1.3 大气 压力:80kPa 106kPa。5.1.4 相对 湿度:5%95%。5.1.5 抗地 震能 力:地面 水平加 速 度 0.3g,垂 直加 速度 0.15g 同时 作用。5.2 保 护装 置额 定参 数 Q/GDW 13135.1 2018

19、 4 5.2.1 额定 直流 电源:220V(110V)。5.2.2 额定 交流 电流:5A(1A)。5.2.3 额定 交流 电压:100V/3(相电 压)。5.2.4 额定 频率:50Hz。5.2.5 打印 机工 作电 源:交流 220V,50Hz。5.3 装 置功 率消 耗 5.3.1 装置 交流 消耗:交 流电流 回路 功率 消耗 每相 不大于 0.5V A(In=1A)或 1V A(In=5A),交流 电压回路 功率 消耗(额 定电 压下)每相 不大 于 1V A,卖方投 标时 应提 供确 切数 值。5.3.2 装置 直流 消耗:当 正常工 作时,不大 于 50W;当保 护动作 时,不

20、大 于 80W。卖 方投 标时 应提 供确切数 值。5.4 66kV 母联(分段)保护总 的技 术要 求 5.4.1 环境 温度 在 10+55 时,装置 应能 正 常工作 并且 满足 本部 分所 规定的 精度。5.4.2 在雷击过 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 及其他强干扰 作用下,不 应误动和 拒动。保护装 置 抗电磁干 扰能 力应 符合 国标 及行标 相关 标准。5.4.3 保护柜与 其他设 备之间,应采 用光电耦合 或继电器触点 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 接联系。装 置调试端 口应 有隔 离措 施。5.4.4 保护 柜中 的插 件应 接触可 靠,并且 有良 好的 互换性,以 便检 修时

21、能迅 速更换。5.4.5 装 置 应 具 有 直 流 电 源 快 速 小 开 关,与 装 置 安 装 在 同 一 柜 上。装 置 的 逻 辑 回 路 应 由 独 立 的 直 流/直流变 换器 供电。直 流电 压消失 时,装置 不应 误动,同时 应有 输出 触点 以启 动告警 信号。直 流回 路 应 有监视直流回路电压消失的 告警信号继电器。直流电 源电压在 80%115%额定 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 作。在直 流电 源恢 复(包 括缓 慢的 恢复)到 80%UN时,直 流逆 变电 源 应能自 动启 动。直流 电源波 纹系 数 5%时,装置 应正 确工 作。拉合 直流 电源以 及插 拔熔

22、丝发 生重 复击穿 火花 时,装置 不应 误动作。直 流电 源回 路出 现各 种异常 情况(如 短路、断 线、接 地等)时 装置 不应 误动作。5.4.6 应提供标 准的试 验插件(包括 保护装置本 身具有的试验 部件)及试 验插头,以便 对各套装 置 的输入和 输出 回路 进行 隔离 或能通 入电 流、电压 进行 试验。另外,对 每面 柜的 出 口跳闸、闭 锁信 号等 输入、输出回 路应 在柜 面上 有隔 离措施,以便 在运 行中 分 别 断开。隔离 及试 验部 件 应考虑 操作 的方 便性,隔 离压板标 签栏 位置 应安 装在 隔离件 本体 或隔 离件 下部。5.4.7 装置的出 口回路、

23、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 交直流消失等 应有经常监 视及自诊断功 能以便在 动 作后启动 告警 信号、远 动信 号、事 件记 录等。5.4.8 装置中跳 闸出口 回路动作信号 及启动中央 信号的触点应 自保持,在 直流电源消失 后应能维 持 动作。只有 当运 行人 员复 归 后,信号 才能 复归,复 归 按钮装 在屏 上的 适当 位置,以 便于 操作,并 应有 远 方复归功 能。用于 远动 信号 和事件 记录 信号 的触 点不 应保持。5.4.9 装置 中任 一元 件损 坏时,装置 不应 误动 作。5.4.10 跳闸 出口 回路 采 用有触 点继 电器。跳闸 出 口继电 器触 点应 有足 够容 量

24、,跳闸 出口 继电 器触 点 的长期允 许通 过电 流不 应小 于 5A,在 电感 负荷 的直 流 电路(5ms)中的 断开 容量 为 50W。信号 继电 器触点的 长期 允许 通过 电流 不应小 于 2A,在 电感 负荷 的直流 电路(5ms)中的断开 容量 为 30W。5.4.11 对于 装置 间不 经 附加判 据直 接启 动跳 闸的 开入量,应经 抗干 扰继 电 器重动 后开 入;抗 干扰 继 电器的启 动功 率应 大于 5W,动作 电压 在额 定直 流电 源电压 的 55%70%范 围 内,额 定直 流电 源电 压下 动作时间 为 10ms 35ms,应具有 抗 220V 工频 电压

25、干 扰的能 力。5.4.12 卖方 所提 供的 保 护设备 宜采 用符 合 DL/T 860 的 规约 直接 与变 电站 监 控系统 及继 电保 护故 障信息子站 连接,并提 供详 细 规约文 件(本)。保 护装 置 向子站 提供 的信 息符 合 Q/GDW 273。保护 装置 应具备 3 组 通信 接口(包 括以 太网 或 RS 485 通信 接口)和打 印机 接口。5.4.13 保护 功能 投退 的 软、硬 压板 应一 一对 应,采用“与门”逻 辑,以下 压板除 外:Q/GDW 13135.1 2018 5 a)“远方操 作”只设 硬 压板。“远方 投退压板”“远方切换定 值区”和“远 方

26、修改定值”只设软 压板,只 能在 装置 本地 操作,三者 功能 相互 独立,分 别与“远方 操作”硬 压板 采用“与门”逻 辑。当“远 方操 作”硬压 板投 入后,上述 三个 软压 板远 方功能 才有 效;b)“保护 检修 状态”只 设硬压 板。对于 采用 DL/T 860 标准 时,当“保 护检 修状态”硬 压板 投入,保 护装 置报 文上 送带 品质位 信息。“保护 检修 状 态”硬 压板 遥信 不置 检修 标志。5.4.14 微机保护装置应 具备通信网络对时和卫星 时钟对时功能。应具备 IRIG B(DC)或脉冲对 时功能,并通 过保 护柜 端子 排接线。5.4.15 所提 供保 护设

27、备 的软件 版本 及校 验码 应与 买方进 行确 认,并 提供 配套 的使用 说明 书和 相关 的定值清单。5.5 66kV 母联(分段)保护装 置具 体要 求 5.5.1 保护 功能 要求 如下:a)66kV 母联(分段)保 护 配置一套专 用的、具 备瞬 时和延时跳 闸功能的 过电 流保护装置(含操作功能)。b)母联(分段)保 护装 置中 应包括 母线 充电 保护,并 带可长 期投 入的 带延 时的 过流保 护。延时 过流保护、充 电保 护分 别经 压板控 制,充电 保护 应经 电压闭 锁。各项 功能 指标 应满足 相关 的电 力行业标 准或 国家 标准 的要 求。5.5.2 母联(分 段

28、)断路 器操作 箱的 功能 要求 如下:a)操作箱 应具 有断 路器 的一 组三相 跳闸 回路 及一 组三 相合闸 回路,跳 闸应 具有 自保持 回路;b)操作箱 应具 有手 跳、手合 输入回 路;c)操作箱 应设 有合 闸位 置、跳闸位 置及 操作 电源 监视 回路。5.5.3 保护 装置 显示 故障 报告应 简洁 明了。5.5.4 打印 机的 交流 电源:220V。5.5.5 每面 保护 屏有 多台 保护装 置时 安装 一台 打印 机,切 换使 用。5.6 柜 结构 的技 术要 求 5.6.1 屏体 要求 详见 国 家电网 继电 保护 柜、屏制 造规范。5.6.2 内部 配线 的额 定电

29、压为 1000V,应 采用 防潮 隔热和 防火 的交 联聚 乙烯 绝缘铜 绞线,其 最小 等效截面不 小 于 1.5mm2,但对 于 TA 和 TV 的 等效 截面 不应小 于 2.5mm2。导线应 无划痕 和损 伤。卖方 应提供配线 槽以 便于 固定 电缆,并 将电 缆连 接到 端子 排。卖 方应 对所 供设 备的 内 部配线、设备 的特 性和 功 能的正确 性全 面负 责。所有 连接于 端子 排的 内部 配线,应以 标志 条和 有标 志的 线套加 以识 别。5.6.3 所有 端子 采用 额定 值为 1000V、10A 的 压接 型端子。电 流回 路的 端子 应能接 不小 于 4mm2的电缆

30、芯线。TA 和 TV 的二 次回路 应提 供标 准的 试验 端子,便于 断开 或短 接各 装置的 输入 与输 出回 路;保护柜内 电压 回路 每相 及 N 相端子 均应 采用 多个 连接 端子(不少 于 3 个);对所 有装置 的跳 闸出 口回 路应提供各 回 路 分别 操作 的试 验部件 或连 接片,以 便于 必要时 解除 其出 口回 路。一个端 子只 允许 接入 一 根 导线。端 子排 间应 有足 够的 绝 缘,端 子排 应根 据功 能分 段 排列,并加 入可 进行 标注 的 隔离件,至 少留 有 10%的备用 端子,且 可在 必要 时再增 加。端子 排间 应留 有足够 的空 间,便于 外

31、部 电缆的 连接。断 路器 的 跳 闸或合闸 回路 端子、直 流电 源的正 负极 不应 布置 在相 邻的端 子上,便 于外 部电 缆的连 接。5.6.4 同一保护 柜内若 有多路直流电 源引入,应 接入不同安装 单元端子排,且每路电源 正、负极 之 间应有端 子隔 开。屏 上跳 闸 回路应 采用 能接 4mm2截面电缆 芯的 端子,并且 跳 闸回 路 的公 共端 子应 采用 多个端子 的连 接方 式,以 保 证一个 端子 只允 许接 入一 根电缆 芯。屏 上电 源回 路 应采用 能接 4mm2截面电 缆芯的端 子,并且 要求 正、负极之 间应 有端 子隔 开。5.6.5 控制 柜应 装有 截面

32、 为 100mm2的铜接地 母线(不要 求与 柜体 绝缘),接 地母线 末端 应装 好可 靠的压接式 端子,以 备接 到电 站的接 地网 上。5.6.6 屏面 上信 号灯 和复 归按钮 的安 装位 置应 便于 运行监 视、操作 和维 护。Q/GDW 13135.1 2018 6 5.6.7 屏上 的所 有设 备(包括继 电器、控制 开关、熔 断器、空 气开 关、指示 灯及 其他独 立安 装的 设备),均应有 便于 识别 铭牌 或标 签框。5.6.8 保护 柜所 有空 气开 关应设 在门 外。5.6.9 柜上 设备 应采 用嵌 入式或 半嵌 入式 安装 和背 后接线。5.6.10 对于 必须 按

33、制 造 厂的规 定才 能进 行更 换的 部件和 插件,应 有特 殊的 符号标 出。6 试验 6.1 工 厂试 验 6.1.1 卖方 提供 的设 备试 验标准 应符 合国 家、行业 及 IEC 的有 关标 准,并提 供每一 种型 式产 品的 动模试验报 告和 型式 试验 报告。6.1.2 卖 方 提 供 的 每 一 套 设 备 出 厂 之 前 都 应 按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以 及 工 厂 规 定 的 调 试 大 纲 进 行 出 厂 检查、性 能试 验,试验 报告 应随产 品提 供。当需 做动 态模拟 试验 或数 字仿 真试 验时,模拟 系统 的接 线 和 参数由卖 方与 买方 在试 验

34、前 协商确 定,按实 际系 统参 数进行 试验。6.2 现 场试 验 现场实 际设 备接 入后,在 一次设 备不 带电 和带 电试 运行时 还应 做测 试验 收,卖方应 负责 保护 装置 的现场调 试及 投运 试验。现 场 投运前 和试 运行 中发 现的 设备缺 陷和 元件 损坏,卖 方 应及时 无偿 修理 或更 换,直至符 合规 范要 求。保修 期内产 品出 现不 符合 功能 要求和 技术 指标 要求,卖 方也应 负责。6.3 继 电保 护专 业检 测 卖方依 据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继电 保护 专业 检测 标准 参加继 电保 护专 业检 测,并提供 每一 种型 式产 品的专业 检测 报告

35、。7 技 术服 务、设计 联络、工厂检 验和 监造 7.1 技术 文件 7.1.1 卖方提供 的技术 文件应提供买 方所要求的 性能信息,并 对其可靠性 和一致性负责,卖方所 提 供的技术 文件(包 括资 料和 数据)将成 为合 同一 部分。7.1.2 卖方 应随 投标 书一 起提供 一般 性技 术文 件,并且应 是与 投标 产品 一致 的最新 版本:a)产品的 技术 说明 书;b)产品的 型式 试验 报告 和动 模试验 报告;c)产品的 鉴定 证书 和(或)生产许 可证;d)产品的 用户 运行 证明;e)产品的 软件 版本 等。7.1.3 卖方 应在 签约 后 2 周内向 买方 提供 设计

36、用的 技术文 件:a)产品的 技术 说明 书;b)产品及 保护 屏原 理框 图 及 说明,模件 或继 电器 的原 理接线 图及 其工 作原 理说 明;c)组屏的 正面 布置 图、屏内 设备布 置图、端 子排 图及 图例说 明;d)保护屏 所用 的辅 助继 电器 和选择 开关 采用 的标 准;e)保护屏 的安 装尺 寸图,包 括屏的 尺寸 和重 量、基础 螺栓的 位置 和尺 寸等。7.1.4 在 收 到 买 方 最 终 认 可 图 纸 前,卖 方 所 购 买 的 材 料 或 制 造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及 其 风 险 全 由 卖 方 单 独承担。7.1.5 生产的成 品应符 合合同的技术 规

37、范。买方 对图纸的确认 并不能解除 卖方对其图纸 的完善性 和 准确性应 承担 的责 任。7.1.6 设计 方在 收到 图纸 后 2 周 内返 回主 要确 认意 见,并 根据 需要 召开 设计 联络会。卖 方在 提供 确认图纸时 应提 供为 审核 该张 图纸所 需的 资料。买 方有 权要求 卖方 对其 图纸 中的 任一装 置任 一部 件 做 必要修Q/GDW 13135.1 2018 7 改,在 设计 图纸 完成 之前 应保留 设计 方对 卖方 图纸 的其他 确认 权限,而 买方 不需承 担额 外费 用。7.1.7 在收 到确 认意 见后,卖方 应在 规定 时间 内向 买方提 供下 列技 术文

38、 件:a)7.1.3 所列 的修 改后 的正 式 技术文 件;b)保护 装 置 的 内 部 接 线 及 图 例 说 明,保 护 屏 内 部 接 线 图 及 其 说 明(包 括 屏 内 布 置 及 内 部 端 子排 图);c)保护装 置的 软件 版本 号和 校验码;d)产品的 使用 说明 书,包括 保护装 置的 现场 调试 大纲、整定 值表 和整 定计 算说 明及计 算算 例 等;e)通信规 约和 解释 文本 及装 置调试 软件 和后 台分 析软 件,以 便与 计算 机监 控系 统和继 电保 护故 障信息系 统联 调。7.1.8 设备 供货 时提 供下 列技术 文件 和资 料:a)设备的 开箱

39、资料 清单;b)产品的 技术 说明 书、使用 说明书 和组 屏图 纸;c)出厂调 试试 验报 告;d)产品质 量检 验合 格证 书;e)合同规 定的 出厂 验收 试验 报告和 动模 报告 等;f)保护设 备识 别代 码及 出厂 信息表。7.1.9 技术 文件 的格 式和 分送要 求 如 下:a)全部图 纸应 为 A4 幅面,并有完 整图 标,采用 国标 单位制;b)提供的 技术 文件 除纸 质文 件外,还应 包括 一份 电子 文档,并提 供可 供修 改的 最终图 纸电 子文 件(图形 文件 能够 被 PC 机 AutoCAD for Windows 2000 版支持);c)技术文 件(图纸 和

40、资 料)分送单 位、套数 和地 址 根 据项目 单位 要求 提供。7.2 设 计联 络会 议 7.2.1 若有 必要,买 方在 收到卖 方签 字的 第一 批文 件后 的 2 周 内将 举行 设计 联络会 议。设计 联络 会议内容如 下:a)卖方应 对修 改后 的供 确认 的资料 和图 纸进 行详 细的 解释,并应 解答 买方 对这 些资料 和图 纸所 提的问题,经 过共 同讨 论,买方给 予确 认,以便 卖方 绘制正 式 图 纸提 供给 买方;b)卖方应 介绍 合同 产品 已有 的运行 经验;c)卖方应 提供 验收 大纲,工 程参数 表。7.2.2 会议 应签 订会 议纪 要,并 作为 合同

41、的组 成部 分。7.3 工 厂验 收和 现场 验收 要求满 足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企业 标准 中关 于工 厂验 收(现 场)的规 范。7.4 质 量保 证 7.4.1 卖方应保 证制造 过程中的所有 工艺、材料、试验等(包 括卖方的外 购零部件在内)均应符 合 本部分的 规定。若买 方根 据 运行经 验指 定卖 方提 供某 种外购 零部 件,卖 方应 积 极配合。卖方 对所 购配 套 部件设备 质量 负责,采购 前 向买方 提供 主要 国产 元器 件报价 表,采 购中 应 进 行 严格的 质量 检验,交货 时 应向买方 提供 其产 品质 量合 格证书 及有 关安 装使 用说 明书等 技术

42、文件 资料。7.4.2 对于采用 属于引 进技术的设备、元器件,卖方在采购前 应向买方提 供主要进口元 器件报价 表。引进的 设备、元器 件应 符 合引进 国的 技术 标准 或 IEC 标准,当 标准 与本 部分 有矛盾 时,卖 方应 将处 理 意见书面 通知 买方,由买 卖 双方协 商解 决。假 若卖 方 有更优 越或 更为 经济 的设 计和材 料,足 以使 卖方 的 产品更为 安全、可 靠、灵 活、适应 时,卖 方可 提出 并 经买方 的认 可,然而 应遵 循现行 的国 家工 业标 准,并且有成 熟的 设计 和工 艺要 求以及 工程 实践 经验。7.4.3 双方签订 合同后,卖方应按工 程

43、设计及施 工进度分批提 交技术文件 和图纸,必要 时,买卖 双 方应进行 技术 联络,以 讨论 合同范 围内 的有 关技 术问 题。Q/GDW 13135.1 2018 8 7.4.4 卖方 保证 所提 供的 设备应 为由 最适 宜的 原材 料并采 用先 进工 艺制 成、且 未经使 用过 的全 新产 品;保证产 品的 质量、规 格和 性能与 投标 文件 所述 一致。7.4.5 卖方 提供 的保 护设 备运行 使用 寿命 不应 小 于 15 年。7.4.6 卖方保证 所提供 的设备在各个 方面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 质量、规格 和性能。在合 同规定的 质 量保证期 内(保护 设备 到货 后 24

44、个月或 SAT 后 18 个 月),卖方 对由 于产 品设 计、制造 和材 料、外购 零部件的缺 陷而 造成 所供 设备 的任何 破坏、缺陷 故障,当卖方 收到 买方 的书 面通 知后,卖 方在 2 天 内免 费 负责修理 或更换有缺陷的 设备(包 括运输费、税收 等),以达 到本部分的要求。质保期 以合同商务部分 为准。7.4.7 质保 期后 发生 质量 问题,卖方 应提 供免 费维 修服务,包 括硬 件更 换和 软件版 本升 级。7.5 项 目管 理 合同签 订后,卖 方应指 定 负责本 工程 的项 目经 理,负责卖 方在 工程 全过 程的 各项工 作,如工 程进度、设计制 造、图纸 文件

45、、包 装运输、现 场安 装、调试 验收等。7.6 现 场服 务 7.6.1 在设备安 装调试 过程中视买方 工作情 况卖 方及时派出工 程技术服务 人员,以提供 现场服务。卖方派出 人员 在现 场负 责技 术指导,并 协助 买方 安装、调试。同 时,买方 为卖 方的现 场派 出人 员提 供 工 作和生活 的便 利条 件。7.6.2 当变 电站 内保 护设 备分批 投运 时,卖方 应按 合同规 定及 时派 工程 技术 人员到 达现 场服 务。7.6.3 根据 买方 的安 排,卖方安 排适 当时 间对 设备 的正确 安装 和试 验给 予技 术培训。7.7 售 后服 务 7.7.1 现场投运 前和试

46、 运行中发现的 设备缺陷和 元件损坏,卖 方应及时无 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 合 规范要求。保 修期 内产 品出 现不符 合功 能要 求和 技术 指标要 求,卖方 应 在 4h 内 响应,并 在 24h 内负 责修理或更 换。保 修期 外产 品 出现异 常、设 备缺 陷、元 件损坏 或不 正确 动作,现 场无法 处理 时,卖 方接 到 买方通知 后,也应 在 4h 内 响 应,并 立即 派出 工程 技术 人员 在 24h 内到 达现 场处 理。7.7.2 对反 事故 措施 以及 软件版 本的 升级 等,应提 供技术 服务。7.8 备 品备 件、专用 工具、试验 仪器 7.8.1 对每 套保 护,卖方 应提供 必要 的备 品备 件。7.8.2 卖方 应提 供安 装、运行、检修 所需 的专 用工 具,包 括专 用调 试、测试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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