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13062.1-2018+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V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Q/GDW+13062.1-2018+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V2.pdf(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2 3 0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代 替 Q/G D W 1 3 0 6 2.1 2 0 1 4Q/GDWI C S 2 9.2 4 0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5 0 0 k V 油浸式并联电抗器采购标准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 u r c h a s i n g s t a n d a r d f o r 5 0 0 k V o i l-i m m e r s e d s h u n t r e a c t o r sP a r t 1:G e n e r a l t e c h n
2、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2 0 1 9-0 6-2 8 发布 2 0 1 9-0 6-2 8 实施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发 布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I目 次前 言 2 4 21 范 围 2 4 3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2 4 33 术 语 和 定 义 2 4 44 总 则 2 4 45 结 构 及 其 他 要 求 2 4 96 试 验 2 6 07 设 计 联 络、监 造 和 检 验、技 术 服 务 2 6 2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I I前 言为 规 范 5 0 0
3、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的 采 购,制 定 本 部 分。5 0 0 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采 购 标 准 分 为 4 个 部 分:第 1 部 分:通 用 技 术 规 范;第 2 部 分:5 0 0 k V/4 0 M v a r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专 用 技 术 规 范;第 3 部 分:5 0 0 k V/5 0 M v a r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专 用 技 术 规 范;第 4 部 分:5 0 0 k V/6 0 M v a r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专 用 技 术 规 范。本 部 分 为 5 0 0 k V 油 浸 式
4、并 联 电 抗 器 采 购 标 准 的 第 1 部 分。本 部 分 代 替 Q/G D W 1 3 0 6 2.1 2 0 1 4,主 要 技 术 性 差 异 如 下:增 加 了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十 八 项 电 网 重 大 反 事 故 措 施(2 0 1 8 修 订 版)的 相 关 要 求、抽 检 试验 等 要 求;修 改 了 储 油 柜、油 箱、变 压 器 油 等 组 部 件 和 材 料 的 性 能 要 求。本 部 分 由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部 提 出 并 解 释。本 部 分 由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科 技 部 归 口。本 部 分 起 草 单
5、 位:国 网 江 苏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中 国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国 网 安 徽 省 电 力 有 限公 司。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建 生、郭 慧 浩、吴 兴 旺、蔡 胜 伟、邵 苠 峰、王 胜 权、林 元 棣。本 部 分 2 0 1 4 年 9 月 首 次 发 布,2 0 1 8 年 1 2 月 第 一 次 修 订。本 部 分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反 馈 至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科 技 部。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15 0 0 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采 购
6、标 准第 1 部 分:通 用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5 0 0 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招 标 的 总 则、技 术 参 数 和 性 能 要 求、试 验、包 装、运 输、交货 及 工 厂 检 验 和 监 造 的 一 般 要 求。本 部 分 适 用 于 5 0 0 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招 标。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7、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3 1 1.1 高 压 输 变 电 设 备 的 绝 缘 配 合G B/T 1 0 9 4.1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1 部 分:总 则G B/T 1 0 9 4.2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2 部 分:温 升G B/T 1 0 9 4.3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3 部 分:绝 缘 水 平、绝 缘 试 验 和 外 绝 缘 空 气 间 隙G B/T 1 0 9 4.4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4 部 分:电 力 变 压 器 和 电 抗 器 雷 电 冲 击 和 操 作 冲 击 试 验 导 则G B/T 1 0 9 4.
8、6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6 部 分:电 抗 器G B/T 1 0 9 4.1 0 电 力 变 压 器 第 1 0 部 分:声 级 测 定G B 2 5 3 6 电 工 流 体 变 压 器 和 开 关 用 的 未 使 用 过 的 矿 物 绝 缘 油G B/T 2 9 0 0.9 5 电 工 术 语 变 压 器、调 压 器 和 电 抗 器G B/T 4 1 0 9 交 流 电 压 高 于 1 0 0 0 V 的 绝 缘 套 管G B/T 4 5 8 5 交 流 系 统 用 高 压 绝 缘 子 的 人 工 污 秽 试 验G B/T 5 2 7 3 高 压 电 器 端 子 尺 寸 标 准 化G B
9、/T 6 4 5 1 油 浸 式 电 力 变 压 器 技 术 参 数 和 要 求G B/T 7 3 5 4 局 部 放 电 测 量G B/T 7 5 9 5 运 行 中 变 压 器 油 质 量 标 准G B/T 1 6 8 4 7 保 护 用 电 流 互 感 器 暂 态 特 性 技 术 要 求G B/T 1 6 9 2 7.1 高 压 试 验 技 术 第 1 部 分:一 般 试 验 要 求G B/T 1 6 9 2 7.2 高 压 试 验 技 术 第 2 部 分:测 量 系 统G B/T 2 0 8 4 0.2 互 感 器 第 2 部 分:电 流 互 感 器 的 补 充 技 术 要 求G B/
10、T 2 3 7 5 3 3 3 0 k V 及 5 0 0 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技 术 参 数 和 要 求G B/T 2 6 2 1 8(所 有 部 分)污 秽 条 件 下 使 用 的 高 压 绝 缘 子 的 选 择 和 尺 寸 确 定G B 5 0 1 5 0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气 设 备 交 接 试 验 标 准D L/T 2 7 1 3 3 0 k V 7 5 0 k V 油 浸 式 并 联 电 抗 器 使 用 技 术 条 件D L/T 7 2 2 变 压 器 油 中 溶 解 气 体 分 析 和 判 断 导 则D L/T 1 0 9 4 电 力 变 压
11、 器 用 绝 缘 油 选 用 指 南Q/G D W 1 1 5 2.1 电 力 系 统 污 区 分 级 与 外 绝 缘 选 择 第 1 部 分:交 流 系 统Q/G D W 1 1 6 8 输 变 电 设 备 状 态 检 修 试 验 规 程I E C 6 0 8 1 5 污 染 环 境 中 所 用 高 压 绝 缘 子 的 选 择 和 尺 寸 测 定(S e l e c t i o n a n d d i m e n s i o n i n g o fh i g h-v o l t a g e i n s u l a t o r s i n t e n d e d f o r u s e i n
12、 p o l l u t e d c o n d i t i o n s)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2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招 标 人 b i d d e r提 出 招 标 项 目,进 行 招 标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3.2投 标 人 t e n d e r e r响 应 招 标、参 加 投 标 竞 争 的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3.3卖 方 s e l l e r提 供 本 部 分 货 物 和 技 术 服 务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包 括 其 法 定 的 承 继 者。3.4买
13、 方 b u y e r购 买 本 部 分 货 物 和 技 术 服 务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包 括 其 法 定 的 承 继 者 和 经 许 可 的 受 让 人。4 总 则4.1 一 般 规 定4.1.1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招 标 公 告 所 要 求 的 资 质,具 体 资 质 要 求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部 分。4.1.2 投 标 人 应 满 足 本 部 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中 有 关 标 准 和 文 件 的 要 求。投 标 人 提 供 的 电 抗 器 应 符 合 本部 分 所 规 定 的 要 求,投 标 人 亦 可 推 荐 符 合 本 标 准(通
14、 用 部 分 和 专 用 部 分)要 求 的 类 似 定 型 产 品,但 应 提供 详 细 的 技 术 偏 差,并 在 报 价 书 中 以“对 规 范 书 的 意 见 和 同 规 范 书 的 差 异”为 标 题 的 专 门 章 节 中 加 以 详细 描 述。4.1.3 本 部 分 提 出 了 对 电 抗 器 的 技 术 参 数、性 能、结 构、试 验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要 求。有 关 电 抗 器 的 包 装、标 志、运 输 和 保 管 的 要 求 见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规 定。4.1.4 本 部 分 提 出 的 是 最 低 限 度 的 技 术 要 求,并 未 对 一 切
15、 技 术 细 节 作 出 规 定,也 未 充 分 引 述 有 关 标 准的 条 文,投 标 人 应 提 供 符 合 本 部 分 引 用 标 准 的 最 新 版 本 标 准 和 本 部 分 技 术 要 求 的 全 新 产 品,如 果 所 引 用的 标 准 之 间 不 一 致 或 本 部 分 所 使 用 的 标 准 与 投 标 人 所 执 行 的 标 准 不 一 致 时,按 要 求 较 高 的 标 准 执 行。4.1.5 本 部 分 将 作 为 订 货 合 同 的 附 件,与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的 法 律 效 力。本 部 分 未 尽 事 宜,由 合 同 签 约 双方 在 合 同 谈 判 时
16、协 商 确 定。4.1.6 本 部 分 中 涉 及 有 关 商 务 方 面 的 内 容,如 与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部 分 有 矛 盾 时,以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部分 为 准。4.1.7 本 部 分 如 与 专 用 部 分 有 冲 突,以 专 用 部 分 为 准。4.2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的 资 质 文 件4.2.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应 提 供 下 列 资 质 文 件,否 则 视 为 非 响 应 性 投 标。4.2.2 提 供 相 应 的 最 终 用 户 的 使 用 情 况 证 明。4.2.3 权 威 机 构 颁 发 的 I S O 9 0 0 0
17、系 列 的 认 证 证 书 或 等 同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认 证 证 书。4.2.4 履 行 合 同 所 需 的 独 立 设 计 能 力、生 产 技 术 和 生 产 能 力 的 文 件 资 料。4.2.5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设 备 维 护 保 养、修 理 及 其 他 服 务 义 务 的 文 件。4.2.6 由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见 证 的 同 类 设 备 的 型 式 试 验 报 告。4.2.7 所 提 供 的 组 部 件 如 需 向 第 三 方 外 购 时,投 标 人 应 详 细 说 明 并 就 其 质 量 做 出 承 诺,并 提 供 分 供 方相 应 的 例 行
18、 型 式 检 验 报 告 和 投 标 人 的 进 厂 验 收 证 明。4.3 工 作 范 围 和 进 度 要 求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34.3.1 本 部 分 仅 适 用 于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 中 所 列 的 设 备。其 中,包 括 电 抗 器 本 体 及 其 组 部 件 的 功 能 设 计、结 构、性 能、安 装 和 试 验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要 求,以 及 供 货 和 现 场 技 术 服 务。4.3.2 合 同 签 订 时,应 确 定 卖 方 向 买 方 提 交 生 产 进 度 计 划 的 时 限。卖 方 应 在 买 方 要 求 的 时 限
19、内 向 买 方提 交 详 尽 的 生 产 进 度 计 划。4.3.3 如 生 产 进 度 有 延 误,卖 方 应 及 时 将 延 误 的 原 因、产 生 的 影 响 及 准 备 采 取 的 补 救 措 施 等,向 买 方加 以 解 释,并 尽 可 能 保 证 交 货 的 进 度。4.4 对 设 计 图 纸、说 明 书 和 试 验 报 告 的 要 求4.4.1 图 纸 及 图 纸 的 认 可 和 交 付4.4.1.1 所 有 需 经 买 方 确 认 的 图 纸 和 资 料(见 表 1),均 应 由 卖 方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的 4 周 内 提 交 给 买 方 进 行审 定 认 可。买 方
20、审 定 时 有 权 提 出 修 改 意 见。表 1 需 经 买 方 确 认 的 图 纸 和 资 料序号 内 容1 电抗器外形图(包括套管吊装尺寸、二次电缆的安装图)2 电抗器的质心图3 进线电缆布置位置4 电抗器基础图5 运输尺寸和运输质量6 电抗器装配注油后的总质量4.4.1.2 买 方 在 收 到 需 认 可 图 纸 两 周 后,将 一 套 确 认 的 或 签 有 买 方 校 定 标 记 的 图 纸(买 方 负 责 人 签 字)返 还 给 卖 方。买 方 有 权 对 供 货 设 备 的 卖 方 图 纸 提 出 修 改 意 见。凡 买 方 认 为 需 要 修 改 且 经 卖 方 认 可 的,
21、不得 对 买 方 增 加 费 用。在 未 经 买 方 对 图 纸 作 最 后 认 可 前,任 何 采 购 或 制 造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和 后 果 应 由 卖 方 单独 承 担。4.4.1.3 卖 方 在 收 到 买 方 确 认 图 纸(包 括 认 可 方 的 修 正 意 见)后,经 修 改 应 于 两 周 内 提 供 最 终 版 的 正式 图 纸 和 一 套 供 复 制 用 的 底 图 及 正 式 的 C A D 文 件 电 子 版,正 式 图 纸 应 加 盖 工 厂 公 章 或 签 字。4.4.1.4 电 抗 器 应 按 照 经 确 认 的 最 终 图 纸 进 行 制 造,完 工 后
22、 的 产 品 应 与 最 后 确 认 的 图 纸 一 致。买 方 对图 纸 的 认 可 并 不 减 轻 卖 方 关 于 其 图 纸 的 完 整 性 和 正 确 性 的 责 任。设 备 在 现 场 安 装 时,如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进一 步 修 改 图 纸,卖 方 应 对 图 纸 重 新 收 编 成 册,正 式 递 交 买 方,并 保 证 安 装 后 的 设 备 与 图 纸 完 全 相 符。4.4.1.5 图 纸 的 格 式:所 有 图 纸 均 应 有 标 题 栏、全 部 符 号 和 部 件 标 志,文 字 均 用 中 文 书 写,并 使 用 S I国 际 单 位 制。4.4.2 需 随
23、设 备 提 供 的 图 纸卖 方 应 随 设 备 免 费 提 供 给 买 方 最 终 版 的 图 纸(见 表 2),一 式 6 份。其 中,图 纸 应 包 括 总 装 配 图 及 安装 时 设 备 位 置 的 精 确 布 置 图,并 且 应 保 证 买 方 可 按 最 终 版 的 图 纸 资 料 对 所 供 设 备 进 行 维 护,以 及 在 运 行中 便 于 进 行 更 换 组 部 件 等 工 作。表 2 需 随 设 备 提 供 的 图 纸序号 内 容1 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图纸、资料和说明2 有关设计图纸、资料3 运输、保管、现场安装调试用图纸、资料表 2(续)Q/G D W 1 3 0 6
24、 2.1 2 0 1 84序号 内 容4电抗器及主要组部件图表:a)外形尺寸图(包括吊装图及顶起图);b)梯子及储油柜安装图;c)控制电缆安装图;d)套管及接线端子零件图;e)套管与电抗器引线装配图;f)二次保护、测温、信号、动力电源的端子布置图;g)压力释放装置结构及安装图;h)电流互感器安装图;i)电抗器铭牌图(包括三相成组连接的铭牌);j)电流互感器铭牌图;k)电抗器安装基础图;l)电抗器外部二次线及电源线布置图;m)电抗器接地线路图及端子位置图;n)电抗器本体运输图;o)展开图及接线图;p)电抗器器身示意图;q)上节油箱起吊图;r)注有尺寸的套管升高座的横断面图;s)所有供应的组部件、
25、附件外形尺寸图;t)铁心、夹件接地套管布置图、中性点接地套管引线支撑详图;u)拆卸图;v)电抗器安装、运行、维修和有关设施设计所需的其他图纸和资料;w)原理接线图对 表 2 中 部 分 图 纸 的 要 求 如 下:a)外 形 尺 寸 图:1)图 纸 应 标 明 全 部 所 需 要 的 组 部 件 数 量、目 录 号、额 定 值 和 型 号 等 技 术 数 据,详 细 标 明 运 输尺 寸 和 质 量,装 配 总 质 量 和 油 质 量;它 还 应 标 示 出 电 抗 器 在 运 输 准 备 就 绪 后 的 电 抗 器 重 心,储 油 柜 的 位 置、尺 寸,带 电 部 位 与 邻 近 接 地
26、体 的 空 气 净 距。2)图 纸 应 标 明 所 有 组 部 件 的 尺 寸 位 置,以 及 拆 卸 高 压 套 管 时 所 需 要 的 空 间 高 度,上 节 油 箱 起吊 高 度。还 应 标 明 起 顶、拖 耳 位 置,各 阀 门 法 兰 尺 寸 及 位 置。3)图 纸 应 标 明 电 抗 器 底 座 和 基 础 螺 栓 尺 寸。b)套 管 及 其 接 线 端 子 零 件 图:图 纸 应 包 括 套 管 型 号、套 管 内 结 构 解 剖 详 图、接 线 端 子 详 图、固 定法 兰 及 瓷 套 伞 形 详 图。套 管 接 线 端 子 的 承 力 及 其 安 全 系 数、爬 电 距 离、
27、干 弧 距 离 及 平 均 直 径 均应 给 出。c)铭 牌 图: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d)电 抗 器 器 身 示 意 图:应 标 明 绕 组 位 置 排 列 及 其 与 套 管 的 连 接,包 括 引 线 连 接 装 配 的 说 明。e)上 节 油 箱 起 吊 图:标 明 起 吊 质 量、起 吊 高 度 和 吊 索、吊 点 布 置 方 式。f)注 有 尺 寸 的 套 管 升 高 座 的 横 断 面 图:应 显 示 出 法 兰、电 流 互 感 器 座 等。g)所 有 供 应 的 组 部 件 外 形 尺 寸 图。组 部 件 包 括 套 管、气 体 继 电 器、压 力 释 放 装 置
28、、温 度 控 制 器、电 流 互 感 器 及 升 高 座、散 热 器 等。h)展 开 图 及 接 线 图:应 包 括 计 量、保 护、控 制、报 警、照 明 及 动 力 等 所 需 的 交 流 和 直 流 回 路 的 线路 原 理 图。i)原 理 接 线 图:应 标 示 电 抗 器 控 制 柜 和 所 有 电 抗 器 组 部 件 的 端 子,如 电 流 互 感 器、报 警 装 置 等,以 及 这 些 设 备 在 电 抗 器 上 的 布 线 和 用 户 电 缆 连 接 的 接 线 板 的 标 志。位 于 控 制 柜 内 的 设 备,应 以接 近 其 实 际 位 置 的 方 式 表 示 在 连 接
29、 线 路 图 上。位 于 控 制 柜 外 面 的 器 件,例 如 电 流 互 感 器,其 在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5图 上 的 位 置,应 能 简 明 标 示 其 向 接 线 端 子 上 的 引 出 连 线,接 线 板 上 的 端 子 间 至 少 应 留 出 一 定 的空 隙,以 备 买 方 在 向 接 线 板 上 增 加 电 缆 连 接 时 用。j)铁 心、夹 件 接 地 套 管 及 中 性 点 接 地 套 管 接 地 引 线 布 置 图:图 纸 应 表 明 套 管、支 柱 绝 缘 子、支 持钢 结 构 排 列、接 地 导 体 及 钢 结 构 详 图。k)拆
30、卸 图:套 管 的 拆 卸 方 法,铁 心 吊 环 位 置,铁 心 和 线 圈 拆 卸 方 法。4.4.3 需 随 设 备 提 供 的 资 料卖 方 应 随 设 备 免 费 提 供 给 买 方 相 关 资 料,见 表 3,一 式 6 份。表 3 需 随 设 备 提 供 的 资 料序号 内 容1说明书:a)电抗器的安装使用说明;b)吸湿器使用说明;c)套管及其电流互感器保管、安装、使用说明;d)气体继电器使用说明;e)绝缘油使用说明;f)散热器安装和使用说明;g)电抗器检测装置及控制柜等说明;h)其他仪表的使用说明;i)电抗器结构、绕组联结的说明;j)温度控制器使用说明;k)其他组部件的安装使用
31、说明;l)高海拔修正说明(如果需要);m)储油柜安装使用说明2有关产品的其他说明:a)关于结构、连接及铁心、绕组型式等的概述和简图;b)电抗器有关组部件的图纸和安装维护说明,例如套管、散热器、套管电流互感器以及所有保护装置和测量装置等;c)电抗器励磁特性曲线;d)电抗器用的特殊工具和仪器的清单、专用说明书、样本和手册等;e)套管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阻、拐点处的磁通密度、铁心截面和铁心平均长度等所有技术数据,套管电流互感器的励磁曲线图等;f)特殊需要的说明3 安装、维修手册、资料4 主要设计数据5 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6 备品备件图纸、清单7 电抗器所用主要材料、组部件清单8对 于其 他 未
32、 列入 合 同技 术 文件 清 单 但却 是 工程 所 必需 的 文 件和 资 料及 图 纸,如 设 计继 电 保护、控制 操 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需要的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等4.4.4 试 验 报 告卖 方 应 随 设 备 免 费 提 供 给 买 方 相 关 试 验 报 告,见 表 4,一 式 6 份。表 4 卖 方 向 买 方 提 供 的 试 验、检 验 报 告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6序号 内 容1 电抗器整体出厂例行试验报告2 电抗器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3组部件试验:a)电抗器油试验报告;b)套管出厂试验、型式试验报告和油色谱分析报告;c)继电器出厂试验和型
33、式试验报告;d)温度控制器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e)压力释放装置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f)电流互感器出厂和型式试验报告;g)散热器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h)其他组部件的出厂和型式试验报告4主要原材料:a)硅钢片检验报告;b)导线检验报告;c)绝缘材料检验报告;d)绝缘油检验报告4.5 标 准 和 规 范4.5.1 按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的 合 同 设 备,包 括 卖 方 向 其 他 厂 商 购 买 的 所 有 组 部 件 设 备,都 应 符 合 这 些 标 准的 要 求。4.5.2 所 有 螺 栓、双 头 螺 栓、螺 纹、管 螺 纹、螺 栓 头 和 螺 帽 均 应 遵 照 I S
34、O 及 S I 公 制 标 准。4.5.3 当 标 准、规 范 之 间 存 在 差 异 时,应 按 要 求 高 的 指 标 执 行。4.6 安 装、调 试、试 运 行 和 验 收4.6.1 合 同 设 备 的 安 装、调 试,将 由 买 方 根 据 卖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安 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规 定,在 卖 方技 术 人 员 指 导 下 进 行。4.6.2 合 同 设 备 试 运 行 和 验 收,根 据 本 部 分 规 定 的 标 准、规 程、规 范 进 行。4.6.3 完 成 合 同 设 备 安 装 后,买 方 和 卖 方 应 检 查 和 确 认 安 装 工 作,
35、并 签 署 安 装 工 作 完 成 证 明 书,共 两份,双 方 各 执 一 份。4.6.4 验 收 时 间 为 安 装、调 试 完 成 后 并 稳 定 试 运 行 7 2 h 或 按 买 方 规 定。在 此 期 间,所 有 的 合 同 设 备 都应 达 到 各 项 运 行 性 能 指 标 要 求。买 卖 双 方 可 签 署 合 同 设 备 的 验 收 证 明 书。该 证 明 书 共 两 份,双 方 各 执 一份。4.6.5 如 果 在 安 装、调 试、试 运 行 及 质 保 期 内,设 备 发 生 异 常,买 卖 双 方 应 共 同 分 析 原 因、分 清 责 任,并 按 合 同 相 关 规
36、 定 执 行。4.7 应 满 足 的 标 准装 置 至 少 应 满 足 G B/T 3 1 1.1、G B/T 1 0 9 4.1、G B/T 1 0 9 4.2、G B/T 1 0 9 4.3、G B/T 1 0 9 4.4、G B/T 1 0 9 4.6、G B/T 1 0 9 4.1 0、G B 2 5 3 6、G B/T 4 1 0 9、G B/T 4 5 8 5、G B/T 5 2 7 3、G B/T 6 4 5 1、G B/T 7 3 5 4、G B/T 7 5 9 5、G B/T 2 9 0 0.1 5、G B/T 1 6 8 4 7、G B/T 1 6 9 2 7.1、G B/
37、T 1 6 9 2 7.2、G B/T 2 0 8 4 0.2、G B/T 2 3 7 5 3、G B 5 0 1 5 0、D L/T 2 7 1、D L/T 7 2 2、D L/T 1 0 9 4、Q/G D W 1 1 5 2.1、Q/G D W 1 1 6 8、I E C 6 0 8 1 5 中 所 列 标 准 的 最 新 版 本 的要 求,但 不 限 于 上 述 所 列 标 准。4.8 应 满 足 的 文 件该 类 设 备 技 术 标 准 应 满 足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标 准 化 成 果 中 相 关 条 款 要 求。下 列 文 件 中 相 应 的 条 款 规定 均 适 用
38、 于 本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包 括:a)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十 八 项 电 网 重 大 反 事 故 措 施(2 0 1 8 修 订 版);b)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输 变 电 工 程 通 用 设 备 3 5 7 5 0 k V 变 电 站 分 册(2 0 1 8 年 版);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7c)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电 力 设 备(交 流 部 分)监 造 大 纲;d)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抽 检 规 范;e)电 网 设 备 及 材 料 质 量
39、 管 控 重 点 措 施;f)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输 变 电 工 程 通 用 设 计。5 结 构 及 其 他 要 求5.1 铁 心 及 绕 组5.1.1 铁 心 应 由 优 质 冷 轧 硅 钢 片 制 成。用 先 进 方 法 进 行 叠 装 和 紧 固,不 致 因 运 输 和 运 行 的 振 动 而 松 动。5.1.2 绕 组 使 用 高 质 量 铜 线。绕 组 应 有 良 好 的 冲 击 电 压 波 分 布;应 对 绕 组 的 漏 磁 通 进 行 控 制,避 免 产生 局 部 过 热;器 身 内 油 流 分 布 应 均 匀、油 路 通 畅。5.1.3 绕 组 引 出 线 焊 接
40、应 牢 固 可 靠。5.1.4 与 油 接 触 的 绝 缘 材 料、胶、漆 等 与 油 应 有 良 好 的 相 容 性。5.1.5 电 抗 器 铁 心 和 夹 件 应 与 油 箱 绝 缘,通 过 装 在 油 箱 上 的 套 管 分 别 引 出,接 地 线 应 引 至 适 当 位 置,便 于 在 运 行 中 监 测 接 地 线 中 是 否 有 环 流。5.2 油 箱 及 外 部 结 构5.2.1 油 箱 的 外 部 结 构 应 便 于 现 场 安 装 和 运 行 维 护。5.2.2 油 箱 应 采 用 高 强 度 钢 板,并 应 有 足 够 的 机 械 强 度。并 联 电 抗 器 油 箱、散 热
41、 器 应 能 承 受 真 空 1 3 3 P a和 正 压 0.1 M P a 的 机 械 强 度 试 验,不 得 有 损 伤 和 不 允 许 的 永 久 变 形。中 性 点 接 地 电 抗 器 油 箱 应 能 承 受 正压 0.0 6 M P a 的 机 械 强 度 试 验,不 得 有 损 伤 和 不 允 许 的 永 久 变 形。5.2.3 所 有 密 封 面 均 能 有 效 地 防 止 渗 漏,确 保 密 封 性 能。并 联 电 抗 器 和 中 性 点 接 地 电 抗 器 均 应 能 承 受在 储 油 柜 油 面 上 施 加 0.0 3 M P a 静 压 力,持 续 2 4 h,应 无
42、渗 漏 及 损 伤。5.2.4 电 抗 器 的 油 箱 及 夹 件 等 结 构 件,应 采 取 防 范 漏 磁 通 引 起 局 部 过 热 措 施。5.2.5 气 体 继 电 器 的 安 装 位 置 应 便 于 观 察 和 取 气,气 体 继 电 器 的 水 平 管 两 端 应 装 有 蝶 阀。5.2.6 电 抗 器 油 箱 应 能 在 纵 向、横 向 作 平 面 滑 动 或 在 管 子 上 滚 动,并 有 用 于 拖 动 的 构 件。箱 底 与 基 础的 固 定 方 式,应 经 买 方 认 可。5.2.7 油 箱 上 应 有 吊 攀。总 质 量 大 于 1 5 t 时,其 油 箱 下 部 应
43、 设 置 千 斤 顶 座。5.2.8 油 箱 上 应 装 有 带 安 全 防 护 的 梯 子,梯 子 下 部 有 一 个 可 锁 住 踏 板 的 挡 板,梯 子 位 置 应 便 于 对 气 体继 电 器 的 检 查。5.2.9 油 箱 应 设 有 上 部 注 油 和 下 部 放 油 阀 门,并 成 对 角 布 置,并 应 装 有 油 样 阀。5.2.1 0 根 据 用 户 要 求 可 提 供 油 色 谱 在 线 监 测 接 口。5.2.1 1 油 箱 的 顶 部 不 应 形 成 积 水,油 箱 内 部 不 应 有 窝 气 死 角。5.2.1 2 所 有 法 兰 的 密 封 面 应 平 整,密
44、封 垫 应 有 合 适 的 限 位,防 止 密 封 垫 过 度 承 压 以 致 龟 裂 老 化 后 造 成渗 漏。5.3 储 油 柜5.3.1 储 油 柜 结 构 应 使 油 与 大 气 隔 离,并 带 有 吸 湿 器(带 透 明 油 封 和 内 装 环 保 变 色 硅 胶),其 容 积 应能 满 足 油 温 变 化 的 要 求,并 有 油 位 指 示、注 油、放 气 和 抽 真 空 阀 门、排 污 装 置。油 位 指 示 装 置 带 有 油位 限 定 报 警 触 点。5.3.2 储 油 柜 应 进 行 单 独 试 漏。5.4 温 度 测 量 装 置温 度 测 量 装 置 包 括:a)玻 璃
45、温 度 计 管 座;b)信 号 温 度 计;c)远 距 离 测 温 装 置。Q/G D W 1 3 0 6 2.1 2 0 1 885.5 压 力 释 放 装 置电 抗 器 应 在 油 箱 顶 上 安 装 压 力 释 放 装 置,压 力 释 放 装 置 应 带 有 报 警 触 点。5.6 套 管5.6.1 套 管 的 性 能 及 试 验 要 求 应 符 合 G B/T 4 1 0 9 的 规 定。高 压 套 管 的 伞 裙 采 用 大 小 伞 结 构,伞 裙 的 伸出 长 度、伞 间 距 应 符 合 I E C 6 0 8 1 5 的 规 定。套 管 的 爬 距 与 干 弧 距 离 之 比 应
46、 小 于 4。5.6.2 套 管 应 无 渗 漏,有 易 于 从 地 面 检 查 油 位 的 油 位 指 示 器。5.6.3 供 货 套 管 应 装 在 电 抗 器 上 随 本 体 进 行 试 验,并 提 供 t a n 实 测 值。套 管 末 屏 应 能 承 受 3 k V 工 频 试验 电 压 1 m i n。5.6.4 套 管 宜 采 用 导 杆 式 结 构,套 管 颜 色 由 设 计 联 络 会 确 定。5.6.5 6 6 k V 及 以 上 电 压 等 级 应 采 用 油 纸 电 容 型 套 管,并 应 有 试 验 用 端 子。油 纸 电 容 型 套 管 在 最 低 环 境温 度 下
47、 不 应 出 现 负 压,生 产 厂 家 应 明 确 套 管 最 大 取 油 量,避 免 因 取 油 样 而 造 成 负 压。制 造 厂 家 应 对 油 纸电 容 型 套 管 末 屏 接 地 方 式 作 充 分 说 明,并 保 证 便 于 检 修 试 验(包 括 提 供 专 用 工 具),且 在 运 行 中 不 会 出现 末 屏 开 路 的 故 障。电 容 型 套 管 安 装 位 置 和 角 度 应 易 于 从 地 面 检 查 末 屏 运 行 状 况。5.6.6 新 型 或 有 特 殊 运 行 要 求 的 套 管,在 首 批 次 生 产 系 列 中 应 至 少 有 一 支 通 过 全 部 型
48、式 试 验,并 提 供第 三 方 权 威 机 构 的 型 式 试 验 报 告。5.6.7 套 管 接 线 端 子(抱 箍 线 夹)应 采 用 T 2 纯 铜 材 质 热 挤 压 成 型。禁 止 采 用 黄 铜 材 质 或 铸 造 成 型 的 抱箍 线 夹。5.6.8 套 管 均 压 环 应 采 用 单 独 的 紧 固 螺 栓,禁 止 紧 固 螺 栓 与 密 封 螺 栓 共 用,禁 止 密 封 螺 栓 上、下 两 道密 封 共 用。5.7 套 管 电 流 互 感 器5.7.1 套 管 电 流 互 感 器 应 符 合 G B/T 2 0 8 4 0.2 和 G B/T 1 6 8 4 7 的 规
49、定。5.7.2 应 提 供 二 次 励 磁 曲 线、拐 点 电 压 和 二 次 绕 组 最 大 抽 头 的 电 阻 值(7 5 时)以 及 采 取 的 剩 磁 控 制方 法 的 说 明 等。5.7.3 所 有 电 流 互 感 器 的 参 数 应 在 电 抗 器 铭 牌 上 列 出。5.8 端 子 箱 和 控 制 柜每 台 电 抗 器 应 装 有 端 子 箱,端 子 箱 材 质 应 满 足 D L/T 1 4 2 4 的 要 求。套 管 电 流 互 感 器、气 体 继 电 器、压 力 释 放 器、温 度 测 量 装 置 等 二 次 线 均 接 到 端 子 箱 内 端 子 排 上。端 子 排 上
50、应 留 有 2 0%的 备 用 端 子。二 次引 线 应 经 金 属 屏 蔽 管 引 到 电 抗 器 控 制 柜 的 端 子 板 上,引 线 应 采 用 截 面 不 小 于 4 m m2的 耐 油、耐 热 的 软 线。控 制 柜 内 设 有 照 明 和 恒 温 器 控 制 的 加 热 电 阻,以 防 潮、防 蚀、防 外 界 气 温 影 响 等。防 护 等 级 为 I P 5 4。5.9 涂 漆 和 防 锈a)电 抗 器 油 箱、储 油 柜、冷 却 装 置 及 联 管 等 的 外 表 面 均 应 涂 漆。b)电 抗 器 油 箱 内 表 面、铁 心 上 下 夹 件 等 均 应 涂 以 浅 色 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