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 书目 第1篇保险库管理方法规定 第2篇企业公司保险库管理方法 第3篇保险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4篇b保险库管理制度 保险库管理方法规定 不少单位为了保证财产平安,都会设有一个保险库。那么,如何做好保险库平安管理工作呢请阅读以下这篇保险库管理方法,希望各位从中受到启发。 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其次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行政管理人员监督。 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遇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2、 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以利查询。 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 (一)企业平安管理人员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
3、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 本方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企业公司保险库管理方法 企业(公司)保险库管理方法 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其次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遇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
4、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 本方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保险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
5、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其次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遇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
6、理。 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 本方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b保险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其次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
7、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遇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 本方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