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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环保奖惩管理制度(2篇) 书目 第1篇平安环保奖惩基金管理方法 第2篇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平安环保奖惩基金管理方法 1.目的 为了加强铜城建设公司生产平安管理,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控体系,本着“以人为本、风险共担”、“个人自保、两人互保、班组联保”的工作原则,公司安委会确定,建立公司平安环保奖惩基金,实行事故管理和员工日常平安行为考核相结合,杜绝和削减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爱护员工的健康和公司财产的平安。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全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术语、定义: 3.1本方法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嘉奖相结合、思想教化与经济惩罚
2、及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即: (一)以教化为主,惩教结合; (二)实行精神激励与物质嘉奖相结合; (三)运用经济杠杆强化平安管理,奖罚结合; (四)强化追究,以责论处。 3.2 本方法在详细执行中,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需管平安”仔细履行所担当的平安生产职责。 4.职责 4.1公司成立奖惩基金考核小组,由平安环保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组成。 4.2平安环保部负责制定平安生产奖惩制度,对各单位奖惩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3平安环保部、党群工作部开展平安生产日常性、阶段性平安检查,建立平安奖惩考核台账。 4.4 财务部建立平安环保奖惩基金台账
3、,落实兑现基金; 4.5 综合办公室进行监督;负责执行公司确定的有关奖罚事宜。 4.6 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奖惩细则,并按规定执行。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平安环保奖惩基金由员工的绩效工资、公司嘉奖资金和协作队伍的平安风险抵押金二部分组成;即 、员工每半年从绩效工资中出240元/人; 、集团公司2023年嘉奖的指标; 5.2考核方式:考核周期为半年。即实行日检查、月公司内网通报、半年汇总考评结果,半年兑现一次。 5.3 嘉奖 5.3.1 平安目标嘉奖 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周期半年之内未发生任何人身损害事故和员工个人无“三违”现象,则按员工每人返还480元,班组长、平安监督岗每人返
4、还600元,专职平安员、分公司副经理、机关各部室部长每人返还720元,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返还960元。 5.3.2 平安标准化建设嘉奖 公司平安标准化工厂通过集团公司验收后晋级加星,则按员工每人追加嘉奖100元,班组长、平安监督岗追加嘉奖150元,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专职平安员、机关各部室部长追加嘉奖200元。 分公司在通过集团公司平安标准化车间验收后晋级加星,所在分公司的员工每人追加嘉奖100元,班组长、平安监督岗追加嘉奖150元,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专职平安员追加嘉奖200元。 5.4惩罚 5.4.1 平安目标 5.4.
5、1.1每死亡一人,其次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混凝土公司扣10万;第一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公司扣8万;惠通公司、银科公司扣6万元;全年公司全部员工再无嘉奖,全年平安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 5.4.1.2 每重伤一人,其次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混凝土公司扣8万;第一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公司扣7万;惠通公司、银科公司扣5万元;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员工再无嘉奖,全年平安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 5.4.1.3 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对公司第一平安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平安主管领导、平安环保部部长、分公司经理(部室部长)在执行上述两条款外,并严格根据集团公司和市平安监督管理局的惩罚文件执行。 5.4.2 每发生轻伤一
6、人,事故班组(或部室)全部人员半年内无嘉奖,半年平安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事故当事人扣2000元,事故责任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扣500元,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职平安员、事故班组长(平安监督岗)扣300元。如事故单位(或班组)连续发生其次次轻伤一人,事故责任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专职平安员、事故班组长(平安监督岗)进行双倍惩罚;以此类推。 5.4.3 每发生一起重大人身未遂事故,事故班组(或部室)半年内无嘉奖,半年平安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事故当事人扣1000元,事故责任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扣300元,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职平安员、事故班组长(平安监督岗
7、)扣100元。 5.4.4 每发生粉尘浓度合格率、作业区域毒物浓度合格率、尘毒岗位目标管理达标率未完成指标的,分别扣事故单位1万元。 5.4.5 对在开展平安标准化工厂、分公司建设过程中,创建不主动、工作退步、管理混乱的,经集团股份公司平安标准化评审验收,如发生降星摘牌,公司将严格根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双倍经济惩罚。 5.4.6 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行为人罚款50-100元,对当班或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分公司(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部室部长、专职平安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指责或对等惩罚100-200元。 a.全部员工到达本单位工
8、作岗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工作服穿戴不标准的; b.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的; c.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或放开衣襟袒胸露背、打赤膊、打赤脚等及其他担心全装束的; d.留有超过颈根的长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 e.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 f.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 g.高处作业或在有可能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平安帽的; h.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运用平安带或实行牢靠平安措施的; i.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 j.其他未按规定穿戴的。 5.4.7违反平安生产操作规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行为人罚款100-200元,
9、对当班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分公司(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部室部长、专职平安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指责或对等惩罚200-300元, a.拆除设备(设施)的平安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b.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c.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d.设备运转时,跨越或靠近、触摸运动部位; e.调整、检修、清扫设备(设施)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 f.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g.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正确分类摆放、保管的; h.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 i.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j.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 k.机动车辆带病上路,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有“
10、三超一疲惫”违章现象的; l. 高空作业时,随意掷扔物件; m. 检修电器设备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n.带电拉高压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运用合格绝缘工具; o.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急区域; p.私自启用查封和报废设备; q.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平安生产操作规程的。 5.4.8 违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行为人罚款200-400元,对车间及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分公司(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部室部长、专职平安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指责或对等惩罚200-500元, a.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b.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器具的; c.工作前未检查设备(设施)或设
11、备(设施)带故障、平安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或擅自拆除平安设施的; d.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四周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的; e.施工现场作业时,不按规定悬挂平安网,“四口”、“五临边”无平安防护设施的、无平安警示标示牌的; f.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 g.发觉事故隐患未解除、未报告,而冒险作业的; h.造成未遂事故的相关责任者; i.其他违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 5.4.9违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行为人罚款300-500元,情节严峻者,视情节严峻程度,经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探讨确定,可加处2-10倍的罚款,对其单位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
12、长视情节进行指责或对等罚款: a.支配未经三级平安教化的人员上岗和转岗; b.支配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未按期复审培训的; c.新安装设备(设施),未经平安验收而进行生产作业的; d.危急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平安措施未落实的; e.未实施尘毒危害防治措施,给员工身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 f.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 g.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发觉有违章行为未刚好制止; h.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相关责任者; i.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各种未遂及人身损害事故的; j.隐瞒事故真相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5.4.10公司在各类平安检查中,对同一工程的同一类平安隐患下发两次以上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仍
13、担心排进行整改的,对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专职平安员、班组长视情节严峻程度,赐予300-500元惩罚。 5.4.11上级部门在平安检查过程中,对所建工程平安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不整改做出的惩罚,公司将对事故分公司(项目部)平安管理人员进行双倍惩罚,并对项目经理本人予以行政处理,情节严峻的项目经理在壹年内不能承接任何工程。 5.5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机关各部室要根据“一人自保、两人互保、班组联保”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平安环保奖惩基金管理细则,本着“公正、公允、公开”的原则将考核落实到每位员工,逐级落实平安责任,突出员工作业过程中平安行为的限制与预防,确保平安生产目标的实现。 5.6 协
14、作队伍在公司现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平安奖惩制度。 5.7 因监管不力而发生协作队伍的员工死亡的,每死亡一人,扣事故责任分公司2万;扣外来协作队伍7万。 5.8 员工受到惩罚后的钱款一律纳入公司平安环保奖惩基金,用于今后员工在平安生产工作中的嘉奖。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爱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爱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爱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本厂平安环保科要仔细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化,深刻理解搞好环境爱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加环保意识,爱护环境。 2、环境爱护行政惩罚的种类: 2
15、.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赐予一次性嘉奖: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限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果的; 3.2在平安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订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别贡献者; 3.4细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仔细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刚好发觉和消退事故隐患成果显著者; 3.5对于刚好发觉、避开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坚决、刚好,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散、扩大、削减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