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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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篇 书目 第1篇私立z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2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共2734字) 第3篇z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4篇z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5篇y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6篇某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7篇z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8篇z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9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10篇幼儿园财务管理财产保管制度 第11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z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幼儿园的财务方面涉及到许多的细微环节,一个幼儿园为加强财务管理等,也会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的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可供参考。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运用

2、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须要和资金供应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限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照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

3、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仔细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加本单位经费编制安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运用及财产保管等状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

4、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须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状况,依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依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化活动和发展安排,妥当支配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状况作具体支配。(人员工资,大型修理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务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探讨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爱好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

5、费应统一运用教化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化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运用。 2、各园必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运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需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运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协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状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修理及设备购置应预

6、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对于因种种缘由需短暂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运用,不得擅自提前运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淌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淌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限制制度。 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平安。 审批人应依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

7、进行审批。 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根据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仔细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修理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对于大额的支出应运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干脆支付。 现金收入应当刚好存入银行,不得用于干脆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单位借出款项必需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需刚好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8、,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运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依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详细状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书目。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珍贵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

9、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化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限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运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依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选购每日食品,严格限制选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老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

10、食费运用明细及库存状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当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依据每月经费的作用状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状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状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修理、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

11、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需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依据实际状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看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觉问题刚好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见。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年*月*日起试行。 某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一些民办幼

12、儿园在财务管理方面跟公办幼儿园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同时做好财务管理要遵守哪些想法的制度呢以下是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精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运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运用各种票据,严禁运用“白条凭证”和假发

13、票。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 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开-发-票。 六、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运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不得账外设账。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严禁设立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嘉奖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需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干脆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根据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

14、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需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需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探讨确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根据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保证会计档案妥当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幼儿园财务管理财产保管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财产保管制度 1、各班组财产一律要登记造册,全体人员要爱惜室内财产,相互监督,相互

15、提示。自然损坏报总务部门刚好修理,个人无意损坏要赔偿,有意损坏加重罚款,无人担当者,由该班集体赔偿。 2、各班固定财产一律不得随意增减,不得擅自挪至其他室。须要时,必需通过园领导审批。 3、各班要保管好本班的财产,学期末验收一次。 4、园内财产教职工不得私自外借,必要是时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才能办理。 5、各班老师要随时对幼儿进行爱惜公物的教化,轻拿轻放物品,管理好班内财物。 6、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爱惜公物的意识,做到爱校如家。 7、凡需领取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时,要仔细履行签字手续,提倡节约精神。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z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一、由园长对全园财务负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策及规定。

16、 二、会计在园长领导下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三、财会人员要做到帐目清晰、票据齐全、手续完备、数字精确、日清月结。 四、每月按规定时间收幼儿各项费用,按时发放教职工临时工的工资,做到工资发放不托欠。 五、每月公布幼儿伙食帐,定期向全园公布经费运用状况。 六、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全部发票必需有主管人、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最终报销或上帐。 七、现金要根据规定送入国库,用多少领多少。帐目要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报送,一切帐目要有帐可查,有帐可对。 八、管理好幼儿园的现金,收费时,每天刚好把现金送交银行。 九、妥当保管好财务档案。 十、财务人员每月向园领导汇报财务收支状况。 幼儿园财务管

17、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化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详细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须要和资金供应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限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

18、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照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其次章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依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帮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

19、度和管理方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加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限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主动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限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依据综合管理和

20、财会业务的须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接着教化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21、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学问和专业技能,熟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与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需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

22、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当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须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依据事业发展安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安排。编制预算必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主动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意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

23、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依据学校年度安排和各单位收支安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状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肃穆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状况发生改变须要进行调整的,区分状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干脆办理;须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

24、会审议确定。财务处依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化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协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育费、各种办班收入、试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询问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

25、、科研及其协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需按规定刚好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

26、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运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独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根据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运用合法的票据,并依据学校实际须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运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运用根据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运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

27、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协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款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协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支配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须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支配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安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

28、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其次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干脆归集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其次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运用状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运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其次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根据预算数

29、限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依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支配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其次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限制支出,杜绝奢侈现象,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安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

30、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其次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 结余及其安排 其次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其次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其次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根据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接着运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其次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根据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

31、特地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其次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肯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特地用于固定资产的修理和购置。 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肯定比例提取或根据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根据规定从教化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酬劳。 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

32、,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事业发展须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运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分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根据规定的用途和运用范围运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运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 流淌资产 第三十六条 流淌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

33、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运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需根据银行帐户管理方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需严格根据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刚好、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

34、款余额调整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短暂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需刚好、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刚好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值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状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殊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

35、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的确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缘由,分清责任,若属个人缘由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缘由,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 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运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状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赐予行政惩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 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

36、公用品等。 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需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选购、验收、保管、领发和运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平安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刚好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其次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运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

37、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设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书目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运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款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行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依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须要购置的各种具有特地性能和

38、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试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整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设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保藏、展览、陈设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贮存的、统一管理运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

39、行性探讨,避开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奢侈。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选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削减奢侈,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国防科工委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财政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

40、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刚好处理。 第三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运用者供应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运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爱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

41、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供应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 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 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

42、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托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 学校全部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需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探讨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

43、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确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探讨确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必需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运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运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运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运用。 第九章 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学校所担当的能以货币计量,须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44、。 第五十八条 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因事业发展须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限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具体的借款安排和还款安排,必需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探讨确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运用,提高运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供应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刚

45、好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刚好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刚好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托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全部权和运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方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托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肯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 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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