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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边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和 成色,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 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 发2021118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 通知(陕财办社2022) 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 就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 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2、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 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 署,依法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是属于7级抗震设防烈度范围的乡镇(红柳沟镇、冯地坑镇、张 幌先镇、姬嫄镇),改造后的房屋一定要符合抗震要求。(四)加强改造过程管理针对C级危房户改造的复杂性,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改 造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改造质量,确保改造资金的有效利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为房屋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单位,要
3、加 强改造前、中、后的监督管理,按照工作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危房 改造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 严肃追责。改造工作,坚持“县级指导、乡镇落实、农户主体”的基本原则, 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政 策,确保农户住房基本安全,具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 发挥各乡镇(街道办)在住房摸底、政策宣传、工作推进等方面 的一线作用,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二)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立足镇情村情,综合研判、合 理规划,根据农民承受能力和房屋实际,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科学合理。
4、(三)拆旧建新,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国家“一户一宅”政策, 实施拆旧新建,D类新建的原有旧房必须拆除,拆除后的宅基地 必须复耕复垦。同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宅基 地用地规模,避免土地资源浪费。二、实施对象及认定程序(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 政部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 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文件 精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 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
5、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已享受过农 村危房改造等保障住房安全政策的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 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对本年度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列为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二)认定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分散 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 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 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农户认定结果作为县 危改办审批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改造方式及要求(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及
6、农房抗震改造: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维修加 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对评定为C级 的危房出具维修加固方案及预算,农户聘请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按照维修加固方案实施除险加固。D级危房或无房户采取拆 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方式实施改造。同时,鼓励各乡镇采取统建农 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 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 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二)改造要求改造后住房须符合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 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的要求,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
7、改造要按照无 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鼓励在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推广双层玻璃、外墙保温板、钢结构等绿色建材改造措施。各乡 镇(街道办)要加强引导和防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 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结合我县实际,原则上,维修 加固住房面积3人(含3人)以下不超过60平方米,3人以上人 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且不超过18平方米;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人均13平方米以上;1人户不少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少于30 平方米,3人户不少于40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 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户的人均住房建 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
8、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四、补助对象及分类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危房改造保障对象为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的确定要坚 持实事求是,对于有多处住房,其中有一套住房安全的;或者一 年内有6个月以上不在本村居住的,且在外随子女居住或务工等 有安全住处的,可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二)分类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中省市县安排4级配套,通过农户自筹 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本次提前 下达我县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3.05万元,为全面完成我县低 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县级户 均配套0.75万元。1 .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维修预算金额予以补助,每 户补助
9、不超过15000元。2 . 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D级危房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 每户补助26500元。3 .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农房抗震改造以拆除重建或选址 新建为主,每户补助不少于24100元(属于7级抗震设防烈度范 围的红柳沟镇、张幌先镇、姬嫄镇、冯地坑镇严格按照陕西省 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进行建设,符合条件的 农户可以同时叠加享受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建设面积 不得少于60平方米,农房抗震补助标准最终以中省下达资金为 准)。五、工作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 评议、乡镇(街道办)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 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
10、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 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一)户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 提供身份证、户籍等证明材料。(二)村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 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10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 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乡、镇(街道办)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采取入户调查、邻 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
11、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 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 明原因。审核结果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四)县级审批。县住建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上报的材料后,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实地进行房屋评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分类审批。不符合 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 原因(5月底前完成)。(五)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 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指导乡镇(街道办)政府组织实施,既要 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
12、最低建设要求(天圈梁、地圈梁,构造柱 等),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涉及危房改造的农 户,必须聘用经过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施 工,不得聘用无证人员施工,农户在施工前与经培训的建筑工匠 或施工队签署施工协议,农村建筑工匠需持证上岗,凡属无证施 工的房屋,不予验收,乡镇(街道办)管理员要逐户进行指导和督查。乡镇(街道办)管理员用数码相机统一拍摄所有的危房改 造户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及相关附表照片(所有照片必须有 固定参照物,农户与乡镇危改干部共同体现在照片内,确保照片 内容真实、全面),待后期输入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 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9月底前完成)
13、。(六)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各乡镇组织初验,自验 率要求达到100%。自验通过后,各乡镇(街道办)将验收情况 及时上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 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以及设计机构等部门组 成验收组,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逐户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 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 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C级维修户、D级新建户, 符合建设要求,按照补助标准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予以补助, 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拨付补助款项(11月底前完成)。六、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
14、脱贫攻坚三 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要求,按照“一户一档、批准一 户、建档一户”的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目录;农户系统档案信息表;农户身份 证、户口本、困难户等证件复印件;农户申请书、村会议记录公 示、乡镇(街道办)会议记录公示;危房鉴定报告;改造前、中、 后的照片;危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 证明等有关材料。农村危房改造参照镇(乡)农村危房改造农 户档案建档(住建局负责将档案样表电子版发放至各乡镇)。(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 督。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 施工队伍承担。乡镇(街道办)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 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乡镇(街道办) 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 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 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 场记录。(三)强化抗震设防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 (试行)要求,加强改造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