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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 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景俊海书记“要一盯到底,整出应有效 果的批示精神,着力解决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 问题,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发生, 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 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如履 薄冰的高度警觉,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 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系统内安
2、全隐患, 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党的二十大 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重点整治内容在推动落实梅河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系统安全 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梅民发(2022) 26 号)和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系统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梅民发(2022) 28号)的基础上, 具体整治以下内容:(一)行业监管层面。L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未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未 按规
3、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安全生产检查整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安全生产检 查走过场,流于形式,检查不出具体安全隐患问题,未针对 事故或隐患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二)养老服务机构层面。1 .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具 体表现为:部分机构主要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的法定责任,未牵头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未落 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 .消防工作方面整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 机构未落实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名无实, 形同虚设,演练不到位,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24小时值 班制度,值班人员未能履职尽责,值班人员不完全掌握应急
4、处置程序,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未如实填写记录等情况。3 .燃气使用治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机构 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不报瞒报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燃气 报警装置安装后不接电,形同虚设。4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 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未严格履行健康体检制度,健康证明 过期,健康证明与实际从业人员不相符,未配备留样专用冷 藏柜,成品留样流于形式,无日期、无标签。5 .老旧房屋隐患治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 机构未组织房屋普查工作,不实地查验,凭记忆、凭报告、 凭过去资料,未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不同程度存在等一等, 已经报上级机关为治理结果。6 .安全教育培训
5、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岗前培训制度落 实不严,日常安全教育未落实到位,风险告知义务未履行, 安全交底不落实,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7 .应急演练组织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机构 未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走过场,仅仅是演,练的效果 体现不明显。8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单 位、机构未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要求不明确、管理 责任模糊,未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未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隐患整改措施,时限过长、流 于形式。9 .其他方面。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机构特种设备维 护保养不及时、专人值班未落实,年检不及时。三、整治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8
6、月15日前)。各单位、机构要 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专 项整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 务、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安全责任,明确 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持续开展风险隐 患专项整治工作。(二)深入排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 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双百工程专项整治 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既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严格自 查,又要重点检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要通过认真开展排查整治,查实 找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深刻剖析发生生产隐患的深 层次原因,明
7、确整改方向。(三)限期整改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o针对开 展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机构要列出清单,建立整 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 号制度,确保发现的问题清盘见底。(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到10月30日)o各单 位、机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 查漏补缺,不能搞“运动式整改”,要锲而不舍持续抓好整改 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掘可推广、行之有效的整改措 施。同时,对问题整改不力的,把关不严,虚假整改,书面 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五)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 11月30日)。各单 位、机构要着眼建立和完善
8、相应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 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加强教育管理,进一 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日常规定规范,形成以制度管安全, 以制度抓安全,以制度促安全的保障机制,确保全系统安全 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设立民政局安全生产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 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基层单位、 养老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 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单位、机构要成
9、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 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 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各单位、机构对查出的风 险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方 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 位。对安全隐患,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报告 情况,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销号一个。(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各单位、机构要利用此次 专项整治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日常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要 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数量,进一步提高安全隐患整改登记、整 改情况和销号管理等工作水平。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风险排 查及整改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 理、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附件:民政局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件民政局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徐彦彬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张兰波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恩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正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局各科室、基层单位、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