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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百丈镇气象灾难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标准、高效的气象灾难应急体系,形成信息畅通、反响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气象灾难应急处置力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进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治理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难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难预警信号公布与传播规定、泰顺县气象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表达“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难应急
2、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削减气象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坚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组织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全都的原则。根据行政区域实行属地治理,各行政村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任主体。 (3)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难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准时发觉、准时预警、准时响应、准时处置。 1.4 适用范围 1.4.1 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难是指受台风、暴雨、大风、雷电、龙卷风、冰雹、浓雾、寒潮、霜冻、大雪、低温、高温等天气大事影响,以及因气象因素而引起的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电线结冰、道路结冰、森林火灾、干旱等次生
3、、衍生气象灾难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灾难。 1.4.2 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气象灾难或其衍生灾难的应急工作。 二、 气象灾难等级标准 依据浙江省气象灾难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2319号)的等级标准,气象灾难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为级、级、级、级4个等级,到达相关标准之一的即为到达该等级的级别。 2.1 特殊重大气象灾难(级)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大事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难; 2.全镇范围内将消失极端天气气候大事或极强灾难性天气过程
4、,并将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难; 3.在其他地方发生的可能对本镇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大事。 2.2 重大气象灾难(级)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难;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峻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难。 2.3 较大气象灾难(级) 因极端天气气候大事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难。 2.4一般气象灾难(级) 因极端天气气候大事造成3人
5、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难。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雅阳镇气象灾难应急治理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人民政府是本镇气象灾难应急治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镇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难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气象灾难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制订全镇气象灾难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2.打算本预案的启动和完毕; 3.组织实施气象灾难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难应急工作,调集气象灾难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 4.打算气象灾难应急重大事项; 5.指导和催促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6.担当上级主管部门和
6、镇政府给予的其它任务。 3.2其他气象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行政村和镇属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向灾难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根据镇气象灾难应急指令和预案,做好各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3.3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气象灾难处置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各项防备措施,组织全镇人民参加抗灾、救灾,特成立处置气象灾难指挥部,以及相关职能小组和抢险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指 挥:镇长 常务副指挥:分管副镇长 副指挥:人武部长、人大副主席、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各科室主任、各指导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职能负责科室主任兼任。 1、信息组:负责上级政府、防汛部门文件(传真电报)和气象、地质等部门的信息
7、接收整理,并准时将有关精神和信息下到达各村。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上报本镇组织的部署落实状况。 2、巡查组:负责巡查各村处置气象灾难工作的部署落实状况,山塘水库巡查到位状况,如发觉措施、人员不到位的要催促落实。 3、转移组:负责受威逼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安置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负责人要一个不漏地发动到房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根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5、抢险队:负责紧急状况发生时,开展工程和灾难点内的抢险,帮忙受威逼群众转移。 各村要仔细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
8、当,村两委委员和民兵护村队队员为成员(同时担负抢险队的职责),必要时实行全镇统一调度。 四、 应急预警机制 4.1 预警级别 气象灾难预警级别,按其强度及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殊重大气象灾难预警(级)、重大气象灾难预警(级)、较大气象灾难预警(级)、一般气象灾难预警(级)。 4.1.1 级预警(特殊重大气象灾难)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县气象台、观测站监测或预报预警消失气象灾难红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严峻影响; (2)已经消失特殊重大等级气象灾难实况。 4.1.2 级预警(重大气象灾难)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县气象台、观
9、测站监测或预报预警消失气象灾难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2)已经消失重大等级气象灾难实况。 4.1.3 级预警(较大气象灾难)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县气象台、观测站监测或预报预警消失气象灾难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2)已经消失较大等级气象灾难实况。 4.1.4 级预警(一般气象灾难)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县气象台、观测站监测或预报预警消失气象灾难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肯定影响; (2)已经消失一般等级气象灾难实况 4.1.5 依据百丈镇
10、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大事,应加强状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4.2 信息监测、猜测及来源 本镇气象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对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接收工作,并依据浙江省气象灾难预警信号公布实施方法准时传播气象预警信息。本镇可能受影响时,镇气象灾难应急指挥办应加强值班,亲密联系气象部门,讨论防备对策,明确防备重点、准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4.3 预警预防行动 本镇气象灾难应急指挥办依据气象灾难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难状况,准时启动不同预警级别,根据效劳工作预案进展工作部署,并通报到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收到气象灾难或预警信息后,马
11、上启动气象灾难应急防备、救援、保障等行动,确保气象灾难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五、 运行机制 5.1 信息报告和审查 5.1.1 信息报告 首先发觉气象灾难的单位和个人应马上向镇人民政府和乡有关部门作出报告。镇人民政府和镇有关部门在1小时内向县气象局和县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报告。 5.1.2 信息审查和报送 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收集到的气象灾难信息进展分析审查,符合启动气象灾难等级标准的,准时提出处置建议,快速报告指挥机构,并在2小时内上报气象主管部门,必要时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5.2 先期处置 气象灾难发生后,各行政村及镇属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准时、主动、有效地进展处置,掌握事态,并将大事和有
12、关先期处置状况按规定上报镇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再由镇政府上报县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 5.3 预案启动和预警公布 本镇行政区域内消失级以上标准时,经指挥机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当本镇行政区域消失未到达IV级标准的气象灾难时,视状况启动本预案。 5.4 响应和处置 5.4.1.镇政府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镇政府主要领导依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状况及气象灾难实况状况召开应急响应会议,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部署防范气象灾难工作,机构相关成员应全部进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4.2.各行政村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各行政村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村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主持会商,依据镇委、镇政府
13、要求,发动部署防备应急工作,准时做好气象灾难预警,准时转移危急地区群众。根据权限做好山塘水库预泻预排,组织山塘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难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围困群众。准时将抢险救灾状况上报镇政府有关部门。 5.4.3、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根据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马上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各项保障任务。 5.4.4.公共媒体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接到县气象台公布的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后,公众媒体准时通过播送、手机短信、电话、显示屏、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灾难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猜测、警报信息。 5.4.5.社会公众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14、依据浙江省气象灾难预警信号公布与传播规定、气象灾难防备指南和防备要求,社会公众实行相应的自防、自救、互救等防备措施。 5.5 应急完毕 气象灾难应急完毕后,由县气象局提出应急完毕的建议,报市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并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指挥机构批准后,由镇政府或镇气象灾难指挥办宣布应急完毕。在灾难完毕后5日内,将气象灾情综合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或县指挥机构,同时抄送县气象局。 5.6信息公布与通报 (1)气象灾难等信息公布应当准时、精确、客观、全面。公布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公布、分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承受记者采访、进行新闻公布会等。 (2)一般性抗灾等信息,由镇政府气象灾难应急指挥办负责公布;涉及人员
15、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镇防灾指挥办报乡政府和县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大事报道治理规定进展报道。 六、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建立反响快速、敏捷机动的气象灾难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在紧急状况下,应充分利用农夫信箱与手机短信等手段公布抗灾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通信治理部门负责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技术装备的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七、 监视治理 7.1 宣传、培训 镇政府应充分利用播送、宣传栏以及举办讲座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难预警、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学问的宣传、教育。 把气象灾难、预警学问、应
16、急处置学问以及工作治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各单位直接从事气象灾难应急工作的治理和救援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7.2 沟通与协作 镇政府加强与邻近乡镇的沟通与合作,有关部门要承受县气象局的业务指导,提高防灾减灾应急力量和技术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气象防灾减灾的技术与物资救济。 7.3 演练 把气象灾难应急演练纳入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演练,镇政府定期组织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气象灾难应急演练,以确保气象灾难发生应急需要时发挥作用。 7.4 嘉奖与责任追究 1.嘉奖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17、,根据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和嘉奖;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勇敢献身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加气象灾难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责任追究 镇气象灾难应急机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发生气象灾难后,有关部门谎报气象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协作、阻碍、干预气象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患病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严峻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气象灾难指挥机构依据我镇经济社会进展状况及
18、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状况,准时对本预案进展评审与修订。 本预案中“台风”含义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乾元镇气象灾难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防备气象灾难应急处置力量,保障气象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展,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开气象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进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德清县气象灾难应急预案、乾元镇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
19、,主动防范。坚持以人为本,把气象灾难的预防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亲密监视灾情的发生进展,仔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难的应急处置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属地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灾难进展处置。镇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催促、协调气象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支持。 3、科学决策,保障安全。仔细分析气象灾难的发生进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坚决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气象灾难,应快速反响,准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气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开和削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体系 镇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难应急处置的指挥、
20、协调、指导和监视。镇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准时把握分析气象灾难状况,提出气象灾难处置建议,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准时传达镇政府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级组织开展气象灾难救援工作;督查、反应镇政府各项打算和命令执行状况,同时准时通报各村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难救援的动态;灾后快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镇农办为全镇气象灾难处置的应急牵头部门,各行政村、居委会、派出所及镇各办公室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难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级组织应快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气,根据属地负责的原
21、则,快速开呈现场先期处置,并马上向镇政府、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镇政府依据灾情程度,实行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忙事发地村级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政府领导马上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依据事发地村级组织恳求,快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帮助村级组织,拯救和转移危急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展抢险和抢修。 3、向事发地村级组织供应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抢救等支援。 4、帮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急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展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备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开或掌握次生灾难。 5、指导村级组织加强现场治安掌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急区域或
22、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6、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公布预警信息。 7、按规定准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状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8、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妥当安置受灾群众,保障根本生活。 四、应急处置机制 1、镇指挥机构准时把握气象灾难状况的变化趋势,依据县政府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村级组织和镇有关职能部门马上实行先期处置措施,掌握事态。 2、当到达或马上到达气象灾难等级标准时(依据德清县气象灾难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镇指挥机构办公室马上向镇政府或指挥机构报告,
23、经镇政府或指挥机构批准后,启动气象灾难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政府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马上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并准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状况。 4、镇指挥机构亲密加强与县气象灾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进展状况进一步讨论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5、由事发地村级组织或镇指挥机构办(气象工作站)提出应急完毕的建议,报县政府气象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经镇政府或镇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五、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村级组织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应、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给
24、、治安治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镇政府、镇指挥机构依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帮助村级组织。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准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根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气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展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扩散。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市政、水利等根底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帮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
25、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准时全面收集、仔细分析气象灾情,并仔细总结有效措施与胜利阅历。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气象灾难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冰冻、霜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沙尘暴、阴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大事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灾难。 本预案中“台风”含义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五类。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镇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制定详细实施方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 (三)本预案依据形势进展,由镇农办适时进展修订。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
26、起实施。 金乡县气象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难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难防范、处置力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开气象灾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进展供应保障。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难防备条例、山东省气象灾难防备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气象灾难大事的
27、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难、地质灾难、森林火灾等其他灾难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削减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动身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难体系建立,最大程度削减灾难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难监测预警力量和防备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预备,提高应急处置力量。 依法标准、协调有序。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难防范应对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协作机制,促进气象灾难应对工作更加标准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治理、属地为主。
28、依据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难实施分级治理。灾难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县级应急指挥机制。发生跨镇级行政区域大范围气象灾难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县政府打算启动相应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难及其次生、衍生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方面按以下分工分别负责相关应对工作: 气象灾难监测、预报、预警等,由县气象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气象及次生、衍生灾难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暴雨、干旱引发河流洪水、山洪灾难、渍涝灾难和干旱灾难等,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低温、寒潮严峻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县政府明确建立煤电油
29、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燃气保障工作由县住建局组织协调,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由县经信局组织协调;严峻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气象灾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地方应急指挥机制。发生上述各种气象灾难,县政府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等有关规定,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展指导。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1.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难监测预报体系,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监测网络,提高气象灾难及其次生、衍生灾难综合监
30、测力量,加强灾难性天气大事会商分析,做好灾难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猜测。 2.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准时公布气象灾难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务、林业、卫生、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难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3.灾难普查。气象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建立以社区、村镇为根底的气象灾难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难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难防备规划。 (二)预警信息公布。 1.公布制度。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公布遵循“归口治理、统一公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
31、公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制作、公布、传播气象灾难预警信息。 2.公布内容。依据各类气象灾难进展态势,依据国家确定的气象灾难预警标准级别,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气象灾难预警级别,公布相应级别的气象灾难预警,气象灾难预警级别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详细分级见附则。 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难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实行的措施和公布机关等。 3.公布途径。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公布系统,公布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同时,通过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播送等媒体和其他传播手段准时向社会
32、公众公布气象灾难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难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公布。 各镇街应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立,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难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公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掩盖面。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应准时报告县政府,并准时通知相关部门,并依据详细状况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预警预备。各部门要仔细讨论气象灾难预报预警信息,亲密关注天气变化及灾难进展趋势,准时实行合法、有效措施,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预警级别到达规定标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马上到
33、岗到位,组织力气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状况,有针对性地实行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预备工作。 (四)预警学问宣传教育。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学问,增加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力量。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供应气象灾难发生、进展、损失以及防备等状况,准时向县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对特殊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大事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快速报告县政府。 (二)响应启动。按气象灾难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
34、生、衍生灾难类别,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难且分别公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根据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难且均未到达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依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根底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分部门响应。气象灾难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由卫生部门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大事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地质灾难,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山东省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环境污染大事,由环保部门依据山东省环境污染大事应急预案开展应急
35、响应;引发水旱灾难,由防汛抗旱部门依据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城市洪涝,由水务、住建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由农业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森林火灾,由林业部门依据山东省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特种设备事故和电网大面积停电大事,由安监、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电力企业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通信保障工作消失重大突发问题,由发改、经信、通信治理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严峻损失需进展紧急生活救助,由民政部门依据山东省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 发改、
36、经信、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农业、水务、林业、商务、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难应急防备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教育、科技、住建、卫生、广电、旅游、法制、保险、邮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协作工作。公安消防大队、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伍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依据灾难性天气发生进展状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准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镇街、各部门的需求供应特地气象应急保障效劳。 县应急办要仔细履行职责,
37、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四)分灾种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值班,亲密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难种类及其影响程度实行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 1.暴雨。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准时公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备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难救助工作;组织转移危急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供应根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依据防备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
38、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预备,避开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住建、水务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卫生部门实行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准时排查去除危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备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预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难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展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暴雪、低温、霜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准时公布低温
39、、暴雪、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备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留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封闭道路措施,对受影响路段入口实施交通管制。交通运输部门提示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示高速大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积雪状况准时组织力气或实行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溶化工作。 电力企业留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准时排查去除电力危急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住建等部门组织供水、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准时发动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卫生部门实行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效劳正常
40、开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大路等滞留人员供应根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预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难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根据规定进展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大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准时公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备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 防汛部门依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风力预报状况,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转移危急地带或防风力量缺乏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供应根本生活救助。 住建部门实行措施,巡查、加
41、固城市公共效劳设施,催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撤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预备,必要时停顿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 卫生部门实行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效劳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教育部门依据防备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预备,避开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准时排查去除危急故障。 农业部门依据不同风力状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实行防风措施,减轻灾难损失。 林业部门亲密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
42、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开或停顿户外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准时通知居民妥当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预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难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展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寒潮。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准时公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备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了解寒潮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民政部门实行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殊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实行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建、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
43、实行防寒措施。 农业和林业等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实行防寒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等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护学问宣传教育,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预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高温。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准时公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备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依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状况和电力供需状况,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实施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准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建、水务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
44、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实行停顿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治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卫生部门实行措施积极应对可能消失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大事。 农业、水产和林业等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预备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预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6.干旱。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准时公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备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公布频次;了解干旱影响,开展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林、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实行治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预备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 卫生部门实行措施,防范应对旱灾导致食品、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