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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供电局管理制度(13篇) 书目 第1篇供电局档案管理方法 第2篇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3篇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4篇供电局平安管理制度 第5篇县供电局线损指标管理方法 第6篇县供电局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 第7篇仙居县供电局设备管理标准规定 第8篇仙居供电局线损管理标准规定 第9篇某市供电局输变电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第10篇x供电局中层管理干部业绩考核责任书 第11篇供电局档案管理方法 第12篇a县供电局合同管理方法 第13篇某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供电局档案管理方法 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方法 平远县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方法 档案管理工作是局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
2、是维护本局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局档案是指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安排统计、财务管理、经营活动、劳动工资、教化培训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的材料。为规范局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完整、系统保存企业档案,仔细改造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三服务”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实施方法、企业档案管理方法、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方法的要求和广电集团梅州供电分公司档案管理方法,特制定我局档案管理方法。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我局在筹备、成立、经营、管
3、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主要有: 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 1、上级下达的技术性指示、吩咐、决议和确定; 2、主要技术问题的请示和批复; 3、本单位近期电力规划; 4、有关生产技术和平安方面的规程制度; 5、有关生产技术的年度安排、工作总结和统计年报; 6、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管理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有关生产调度、通报、自动化、平安监察、用电管理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质量管理、标准计量、信息工作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二)安排统计方面:有关各种安排统计年报表和安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三)劳动工资方面:有
4、关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爱护、保险、奖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名册、年报表。 四)财务管理方面:有关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五)教化培训方面:有关干部、职工教化和技能培训的文件等。 六)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关党务工作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宣扬、人事、保卫工作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行政管理、共青团和工会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七)基本建设(工程)方面: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打算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八)设备、仪器方面:有关设备供货合同、设备厂试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材料。
5、 九)局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电合同、并网协议等合同、协议。 十)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张,光盘、磁带、照片、胶片,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二.归档时间 一)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其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后,交办公室归档。 二)基建项目文件在其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按归档要求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一年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四)重要会议(如电力工作会议、党代会、团代会、
6、职代会、工代会等)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十五日内交办公室整理归档,重要会议记录应在其次年的一月份交办公室归档。 五)合同、协议签订后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归档。 六)重要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业务部门应在检查验收设备出厂技术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七)局员工外出参与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刚好归档。 八)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工作结束后刚好归档。 九)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接管代管县由供电企业的有关状况、文件、合同、会议纪要、议案、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各职能部门专(兼)职资料
7、员在文件材料形成后刚好移交办公室归档。 2、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3、内容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4、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的文件材料。 5、其他临时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需精确地反映企业在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目。 二)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宿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由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保管。 三)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生产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榀为具有凭证作
8、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五)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复制。 六)办公室在接收归档材料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的质量。交接双方应仔细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管理 一)对机要档案、重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需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只准在档案室查阅。 二)文书资料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读运用,不得外借,如确因工作须要,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 三)非财务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局财务部领导批准。 四)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印,经批准同意借出或复印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卷,私自摘抄,不得
9、带出局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文件。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各职能部门必需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纳入各项工作安排、议事日程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平远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运用、修理、平安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运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意生产第一线的须要,确保平安供电和行车平安。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状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方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
10、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干脆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需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平安法”和局有关平安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平安和行车平安。 其次章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依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常依据全局生产工作须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听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须要临时相互调配运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
11、)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常常教化,督促平常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具体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别状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
12、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途。为确保平安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平安的危急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别状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依据生产工作须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敏捷地调派车辆,遇车辆惊慌,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依据车辆装载状况,同方向路途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听从调度员的支配,不断提高服务看法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
13、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平安状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别状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常(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安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牢靠,车容整齐,标记清楚,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
14、)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修理待料等客观缘由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需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依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须要,学习驾驶机动
15、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需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详细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常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识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困难交通环境驾驶实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实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平安。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运用单位应支配阅历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验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运用单位领导同
16、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须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肯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其次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汲取录用,除参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支配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详细参照本制度第9条其次点实施) 第五章借车、租车
17、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别状况,必需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别状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途、地点运
18、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假如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峻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新车提运及车辆修理、保养 第11条:各车辆运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需作出安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运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全部的票据必需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修理、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
19、凡支配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安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常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安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须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修理内容分为: 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需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
20、则,要有安排地支配,以达到延长车辆的运用寿命。 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修理、保养必需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运用,调出单位必需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平安制度措施 第14条:平安制度
21、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仔细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平安学问,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平安观念,切实落实平安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平安。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平安学习和平安分析,刚好总结阅历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平安学习,分析平安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刚好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平安月活动,主动开展平安宣扬,做好平安检查工作,消退担心全隐患。大力表扬平安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
22、分别赐予肃穆处理。 第15条:平安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当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听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平安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平安。 (二)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足够,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货物是否坚固。 (三)行驶中留意发觉车辆是否有异样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状况,发生问题刚好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
23、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平安。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觉车辆有故障应刚好解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留意爱护现场,刚好抢救伤者,并快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状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详细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
24、罚 第18条:对下列状况之一者分别赐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平安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娴熟,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赐予大力表彰宣扬,并赐予适当地物质嘉奖。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嘉奖,对超耗定额20%者赐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实行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实行措施不力,则应
25、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状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担当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赐予个别指责教化;其次次赐予通报指责;第三次赐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平远县供电局平安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平远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
26、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运用、修理、平安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运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意生产第一线的须要,确保平安供电和行车平安。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状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方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干脆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需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平安法”和局有关平安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平安和行车平安。 其次章车辆调
27、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依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常依据全局生产工作须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听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须要临时相互调配运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常常教化,督促平常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具体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
28、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别状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途。为确保平安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平安的危急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别状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依据生产工作须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敏捷地调派车辆,遇车辆惊慌,任务繁
29、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依据车辆装载状况,同方向路途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听从调度员的支配,不断提高服务看法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平安状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别状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常(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
30、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安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牢靠,车容整齐,标记清楚,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修理待料等客观缘由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需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依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
31、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须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需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详细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常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识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困难交通环境驾驶实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实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
32、任务,确保行车平安。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运用单位应支配阅历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验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运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须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肯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其次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
33、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汲取录用,除参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支配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详细参照本制度第9条其次点实施) 第五章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别状况,必需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
34、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别状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途、地点运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假如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峻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新车提运及车辆修理、保养 第11条:各车辆运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需作出安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运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
35、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全部的票据必需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修理、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支配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安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常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安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须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
36、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修理内容分为: 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需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安排地支配,以达到延长车辆的运用寿命。 定期保养周期 12 下一页 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六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修理、保养必需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运用,
37、调出单位必需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平安制度措施 第14条:平安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仔细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平安学问,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平安观念,切实落实平安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平安。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平安学习和平安分析,刚好总结阅历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
38、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平安学习,分析平安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刚好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平安月活动,主动开展平安宣扬,做好平安检查工作,消退担心全隐患。大力表扬平安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赐予肃穆处理。 第15条:平安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当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听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平安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平安。 (二)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足够,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
39、,货物是否坚固。 (三)行驶中留意发觉车辆是否有异样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状况,发生问题刚好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平安。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觉车辆有故障应刚好解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留意爱护现场,刚好抢救伤者,并快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
40、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状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详细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罚 第18条:对下列状况之一者分别赐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平安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娴熟,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赐予大力表彰宣扬,并赐予适当地物质嘉奖。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嘉奖,对超耗定额20%者赐予扣发月
41、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实行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实行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状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担当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赐予个别指责教化;其次次赐予通报指责;第三次赐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
42、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平远县供电局平安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上一页12 供电局平安管理制度 一、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平安生产,保障电力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二、电力平安生产必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电力平安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平安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峻损坏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四、平安管理 1、
43、仔细落实和履行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电平安生产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负责制、工作许可制、工作间断转移制)和 “三措书”等制度,在供电所施工工作之前会同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与供电所的工前会,严格审查工作票、三措书及标准化作业书,对工作票等的内容填写不完整,平安措施不齐全等问题须指出并马上改正,杜绝供电所走形式主义,对工作支配不合理的地方也要马上指出,施工工作现场严禁供电所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如施工工作现场不根据工作票内容进行,平安措施做的不齐全的,必需当场指出,严峻的必需严令施工工作立刻停止,将平安措施作齐全以后再复原工
44、作,并马上上报农电科平安主管,事后予以通报指责和考核,这样确保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确保农电工作的平安。 3、每月不定期参与供电所平安分析例会,参加分析平安生产形势,监督检查供电所落实平安管理方法,仔细开展平安考核工作。 4、负责双流供电局农电设施的爱护,组织供电所宣扬电力法、电力设施爱护条例等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和检查供电所对供电区域内的其他电力设施如变电站、输电线路、光纤等开展协助性的看护和爱护工作,对危及电力设施平安运行的行为,经属地供电所上报后要马上到现场进行查勘,刚好加以制止并上报农电科生产主管。 5、负责对农电每年的春、秋两季平安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成都电业局和我局春、秋安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和支配,制定我局农电的检查确认表、资料统计表、线路排查表等,全程追踪检查供电所的自查,收集供电所的检查确认表、检查总结、缺陷统计和缺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