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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抵押合同模板5篇(抵押房产合同范本)房地产抵押合同模板1 甲方(抵押人):_ 乙方(抵押权人):_ 一、 总则 甲方以下表所列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作为_向乙方履行债务的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房地产状况 座落_ 区(市)县_镇_路(街、巷)_号附_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抵押期限_ 抵押期至 _年_月_日 幢号 房号 建筑结构 建筑层次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房屋所有权 证 号 土地使用权 面 积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抵押物现值 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_角_分整 备 注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1、贷款金额( )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元整 小写:_ 2、
2、贷款期限:_ 贷款期至_年_月_日 3、债权人:_ 4、债务人:_ 四、权利义务 1、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 2、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拆除、改建。 抵押物发生遗赠的,受遗赠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抵押物发生毁损(自然耗损除外),甲方应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抵押物因甲方过失而贬值以致明显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4、债务人未依合同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五、抵押物的拆迁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3、,甲方能提供其他抵押物的,双方应依法解除原抵押关系,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若甲方不能提供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房屋拆迁时甲方只能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获得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到合同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六、违约责任 1、抵押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2、若甲方隐瞒事实真相,采取欺骗手段蒙混登记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价值毁损,甲方应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抵押人向抵押人重新提
4、供或增加担保的责任,但不能免除向乙方履行债务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_ 九、附则 1、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3、 附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借款合同 _ _ _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委托代理人(签章):_ 委托代理人(签章):_ 登记机关
5、意见 经办人:_ 负责人:_ 登记机关(签章)_ _年_月_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模板2 抵押人(甲方):_ 抵押权人(乙方):_ 为确保_年_字第_号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建设面积_m2,系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
6、¥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
7、,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
8、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
9、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
10、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份,甲、乙方各执_份,登记监证部门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法定地址:_ 法定地址:_ 委托代理人(签章):_ 委托代理人(
11、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签约地点:_ 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房地产抵押合同模板3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年月日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贷款。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抵押
12、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 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三)对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13、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 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选
14、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后7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
15、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二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房地产抵押合同模板4 房地产抵押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
16、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 、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
17、的债权。 2.2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
18、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4.1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3.1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
19、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
20、、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3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5.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
21、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在前述的三种
22、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5.6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
23、担。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5.8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9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6.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24、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6.2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6.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7.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
25、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7.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7.
26、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6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7.1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
27、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8.3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房地产权证书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区 房地产抵押合同模板5 抵押人:_ 抵押权人:_ 为确保_年_月_日签订的_
28、(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区_街(路、小区)_号_栋_单元_层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m2,占地面积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抵押期限自_年_月_至_年_月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大写),
29、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大写),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
30、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
31、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 地址:_ 地址: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_年月日 _年月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