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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库安全治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石油库系指集团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其次条 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83石油和自然气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其次章 安全治理 第四条 石油库
2、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治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罚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治理。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对员工进展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进展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帐治理规定建立安全治理台帐、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治理,做好根底治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
3、六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展业务指导; 2、参加制定有关治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视,制止“三违”作业; 5、参与事故调查,负责用火申请,落有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治理根底资料。 第七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视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治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 安全
4、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治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治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治理规定和事故治理规定。 第九条 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须知,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制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工入库应佩戴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入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伴随;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急区域,制止使用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 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仔细交接班,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入库车辆治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配戴有效
5、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应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牢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肯定专业技术学问的人担当;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详细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仔细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十三条 劳动爱
6、护 1、劳动爱护应执行职业卫生治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石油库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根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配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治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到达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实行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要求。 第三章防火防爆 第十四条 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条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2894安全
7、标志和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 第十六条 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治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储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展检测标定。 第十八条 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藏库应在库区四周修建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展1次去除。 第十九条 防火堤内不应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应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外一侧不应种植油性树木,其他树木间距应满意消防操作
8、要求;覆土罐顶部附件四周5m内不应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其次十条 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h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入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0.2m处,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应设置围墙。 第四章 设备治理 其次十一条 石油库应依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治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其次十二条 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筑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
9、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规划等。 其次十三条 检测设备应满意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阅历收检验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其次十四条 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按国家标准、规程,验收合格前方可投产使用; 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油罐,应采纳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纳二次密封装置; 3、油罐应按标准要求,安装凹凸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新建储罐应3年进展1次清罐检查和钢板测厚。投产5年以上的储罐,应结合清罐检查底板锈蚀程度。在用储罐应
10、视其腐蚀严峻状况增加检测次数; 5、罐体无严峻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坦、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展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浪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敏捷,排污阀畅通,扶梯坚固,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运行正常、无渗漏; 7、储罐第一道进出油阀门宜安装阀门锁。输送不同介质的两条管道的连接部位,应安装隔离盲板; 8、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纳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
11、常开,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 9、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掌握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开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10、储罐发生凹凸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实行措施,严禁随便消退报警。 其次十五条 液化石油气球罐 1、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纳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掌握浓度,不应超浓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收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按2.5MPa等级选用,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爱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意事
12、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全都,并保持全开状态; 4、球罐应设凹凸液位报警和带连锁的高高液位报警; 5、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应设紧急迫断阀,入口紧急迫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连锁; 6、安全阀释放和气相放空的液化气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7、球罐切水应遵循安全牢靠,操作简便的原则,削减过多的设施和阀门。宜在紧急迫断阀后安装切水阀。 其次十六条 泵 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觉特别状况,应查明缘由,严禁带故障运行; 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 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展试运转,阅历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
13、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其次十七条 管道 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展强度试验; 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去除杂草杂物,排解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爱护; 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精确无误; 6、管道应按规定进展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7、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
14、置在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8、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 其次十八条 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修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电气装置 其次十九条 设置与治理 1、设置在爆炸危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急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爱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2、制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急区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应采纳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3、
15、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爱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纳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急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5、在危急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治理规定,办理用电作业票。 第三十条 运行治理 1、石油库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状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2、变、配电所宜建立电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应少于2人;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应进展定期巡察(每周至少巡察2次); 3、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1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 4、变压器、高压配电
16、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爱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展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1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状况并准时处理; 5、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制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6、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迅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缘由,制止强行试送电。 第三十一条 检修治理 1、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展巡检,并留意沿线环境状况,遇特别气候时应作特别巡检; 2、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展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展; 3、当在被检修
17、的停电设备四周有其他带电设备或暴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实行牢靠的绝缘隔离、屏障爱护措施; 4、在爆炸危急区内,制止对设备、线路进展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急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展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标准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展2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爱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
18、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作3处以上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柔采样工具进展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应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急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梳头、穿脱、拍打及摩擦衣物; 10、不准在爆炸危急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不准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 12、油罐、油轮等容器内,制止存在任何未做电
19、气连接(即跨接)的浮动物和悬挂物;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退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六章 消防治理 第三十三条 石油库应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治理规定和企业消防达标标准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 消防组织 1、石油库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治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2、石油库按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展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施配置 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0、、标准标准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修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各作业场所和帮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便利,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准时报废、更新; 3、石油库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急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纳防爆型。保证准时、精确对外报警; 4、按有关标准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min内到达火场; 5、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意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
21、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 第三十七条 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应有水草杂物,严寒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1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作1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进展盘车,每周应进展1次试运转,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6、泵房内阀门标识明显,启闭敏捷; 7、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枯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展1次全面检查; 8、固定冷却系统每
22、季应对喷嘴进展1次检查,去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条 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从指定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每年抽检1次质量; 3、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展1次校验; 4、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常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展1次全面检查; 6、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洁净,去除锈渣;泡沫支管掌握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1次。 第三十九条 消防系统主要组件涂色 1、消防水泵、给水管道涂绿色; 2、
23、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涂红色; 3、当管道较多,与工艺管道涂色有冲突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四十条 装卸作业是指石油库码头、铁路、大路的油品收发作业。 第四十一条 装卸作业设施建立、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标准。 第四十二条 装卸预备 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严禁2条(包括2条)以上危急化学品船舶同时停靠同一趸船泊位进展装卸作业; 3、铁路槽车入库后,应准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4、仔细核对车船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状况。准时采样、化验、计量,发觉问题应查明缘由,按
24、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2、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进展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3、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工具应符合防爆要求; 4、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视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油轮、油罐等装储容器,卸油前和装油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展检尺、测温、取样、撤除接地线等作业; 6、大路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连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7、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
25、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8、储罐储液不应超过安全高度; 9、装卸完毕,严禁鹤管猛拉快提,防止火灾爆炸事故。 物业经理人:.pmceO.com 篇2:中石化集团公司危急品码头安全治理规定 中石化集团公司危急品码头安全治理规定 危急化学品码头系指进展石油及其成品、化学危急化学品作业的区域,含趸船、泊位、栈桥等设施。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危急化学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 其次条 进展装卸危急化学品作业的趸船,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 趸船的
26、布置、构造、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应擅自更改。 第四条 应在离码头20m以外的管道上安装紧急迫断阀。 第五条 在码头内的液态烃输油管油臂上宜安装紧急释放阀。 第六条 码头应有充分的消防水源,保证消防泵不连续地供水。 第七条 码头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前方可上岗作业。 其次章 管理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与的码头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治理制度; 3、配备消防力气、消防设施和器材; 4、配备码头监视员,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见附表); 5、
27、制订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组织1次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应急预案演习; 6、每季度组织1次码头的全面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应立案,催促限期整改; 7、协调解决码头安全治理工作中消失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 码头治理部门应承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码头的监视治理,催促生产部门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工作,严格明火治理和码头作业区的动火作业。 第十条 应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治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 应切实重视码头防台防汛工作,汛期应加强检查、巡逻、值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二条 根本要求 1、码头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十六禁令。 2、码头区岸边方向依据需
28、要设置安全围障,加强门卫治理,制止闲人出入。 3、码头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 4、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5、码头上输油管、门吊、吊机、绞缆机等设施每年应进展1次检修、保养。 6、码头掌握室应有输送危急化学品物料的压力、流量、温度等二次显示仪表和报警系统; 7、在装卸作业时,50m内严禁用火。 8、严禁船泊在码头进展检修作业。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的配备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 1、码头的电气设备(包括通信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急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 2、趸船
29、泵舱内上的变压器和配电间应实行正压通风的防爆措施。 3、趸船泵舱内,泵、电机的起动应设有效的风机起动滞后联锁。 4、趸船、泊位上不应设置临时电源插座。 5、趸船、泊位应设置牢靠的避雷设施。 6、趸船、泊位应单独设置静电接地,并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的规定。 7、趸船、泊位到危急化学品货船间的管线应在趸船、泊位管线终端设置绝缘法兰并接地。 8、趸般、泊位配电间应设置漏电爱护和人体静电消退装置。 第十五条 停靠码头 1、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只,应听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本规定。 2、发动机排气管无阻火器的船舶、车不准停靠码头。 3、凡停靠码头进展装卸的船舶一律不准明火烧饭,非防爆电器一律停
30、顿使用,船员吸烟应到设定的地点。 4、危急化学品装卸完毕后,应关阀封船准时离开码头;进展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批准后实行有效措施方可进展。 5、危急化学品货船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马上离开码头。 第十六条 装卸作业 1、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2、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输油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退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装卸易燃液体危急化学品时,作业人员应首先消退人体静电,然后将货船与码头间用两根专用接地导线分别进展牢靠的连接;装卸完毕,应将软管、输油臂内的余油除净,关紧阀门,不应用高压水冲洗橡胶、塑料管,撤除软管;将软
31、管撤除后,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可将接地线撤除。装卸接地线的连接点位置应离开易燃易爆的危急部位。 4、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电筒和防爆工具。 5、连接软管应留有余量,以免受到浪损被拉断造成跑料事故。 6、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巡回检查危急化学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马上报告上级,查明缘由,尽快处理。 7、严禁两条(包括两条)以上危急化学品货船同时停靠同一趸船进展装卸作业。 8、集装箱装载遇水爆炸、燃烧或遇空气自燃的危急物品不应超过一个桶高,易燃液体不应超过两个桶高,同时需按指定部位加以固定,防止自由滑动、撞击而发生危急。 9、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做到轻挪轻放,
32、车船连接,货不落地,避开起火爆炸;危急货物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危急化学品不应超过24h,二级危急化学品货物不应超过48h。 10、危急化学品的装卸、储运应严格执行交通部危急货物运输规章及其装配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11、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马上关阀,封舱停顿装卸作业。 12、危急化学品货船或趸船和泊位任何一方发生火灾时,应按应急预案实行坚决措施,必要时,砍断船缆(紧急释放钩)拖至安全水域。 13、原油和重油输送需要加温时,应按工艺设计规定的要求进展。 第十七条 检修作业 1、码头检修作业应在没有货船停靠时进展。 2、检修作业应严格实施监视和检查。 3
33、、检修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治理规定。 第四章 防污染 第十八条 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堰)等),并爱护完好状态。 第十九条 污水处理应到达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制止在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其次十条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退跑、冒、滴、漏等。 其次十一条 船舶进展装卸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实行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第五章 劳动爱护 其次十二条 码头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等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其次十三条 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内放救生衣、器材、防毒面具、防护衣、防护胶靴等),设备
34、、设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应符合现行标准要求。并应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其次十四条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其次十五条 进展芳烃等毒性较大的物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其次十六条 码头趸船、泊位应保持干净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其次十七条 本规定中如有同国家公布的规定相抵触时,应以国家公布的规定为准。 篇3:中石化集团公司油气管道输送安全治理规定 中石化集团公司油气管道输送安全治理规定 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自然气、石油液化气、压缩自然气等(以下简称“油气”)在陆地输送的过程。 第一章 一般规
35、定 第一条 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给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给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其次条 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给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安康(HSE)治理,具有良好的HSE业绩。 第三条 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标准及技术标准。 第四条 管道工程工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其次章 安全治理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从事陆地油气输送的直属企业应设置安全治理机构,配置与治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治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
36、责任制。 第六条 安全机构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关于陆上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标准、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治理年度工作规划; 2、负责陆上油气管道工程建立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视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防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治理; 3、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治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规划,深入现场监视检查,落实整改。 5、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规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 6、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 7、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视治理工作; 8、
37、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沟通,推动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 第七条 油气管道输送企业应建立实施HSE治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 运行治理 第八条 油气管道的投产应在工程竣工及“三同时”验收合格后进展。 第九条 油气管道投产前应制定投产方案,投产方案内容包括制定投产方案的依据;各项投产工作的详细规划、组织机构、投产程序及各阶段的要求;工艺运行参数;投产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 油气管道投产前应进展试运行,投产试运行分单体及整体试运行,各项试运行工作应严格按投产方案进展。 第十一条 油气管道整体试运行应在系统试运合格后进展。原油、成品油等液体输送管道
38、应以水为介质;自然气输送管道应以气体为介质。整体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全部合格后,方按生产工艺要求进展投产。 第十二条 投入正常运行的油气管道,应按运行调度治理工作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检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主要包括管道的工艺流程图及操作工艺指标;开停操作程序;特别状况处理措施及汇报程序;防堵、防凝安全要求;清管操作程序。 第十四条 油气管道所输送介质及各种添加剂应仔细分析,确定其理化性质及腐蚀性,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或削减管道内腐蚀。 第十五条 自然气管道的输送应符合SY/T5922自然气输送管道运行治理标准的规定;含硫自然气管道的输送应符合SY6457含
39、硫自然气管道安全规程的规定;含硫干气输送应符合SY6506含硫气田干气输送安全生产治理规定的规定。 第十六条 不同种类成品油的交替输送,混油头处理应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油气管道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包括管道泄漏检测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火灾报警、水击爱护、超温柔压力特别报警、自动停泵及压力泄放系统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第十八条 火灾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每年应进展1次效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应按标准要求配齐,每年进展1次效验和维护。 第十九条 生产设备或工艺设施的安全装置应有专人负责,并常常检查。 其次十条 应急关断系统应保持完好,每年进展1次效验。 其次十一条 油气管道(干线)应设
40、置阴极爱护装置,并定期进展检测。 其次十二条 油气管道的检查与爱护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石油、自然气管道爱护条例,并按规定进展巡检。 其次十三条 油气管道重点穿跨越段应设保卫人员;在汛期应对管道穿跨越段、截断阀室进展安全检查。 其次十四条 原油及含蜡油品输送管道应制订合理的清管周期,定期进展清管;应严格审定清管方案;清管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清管操作规程。 其次十五条 自然气管道清管应符合SY/T6383长输自然气管道清管作业规程的要求。 其次十六条 油气管道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填写演练记录。应急预案应主要包括管线断裂、设备故障、可燃气体泄漏、火灾与爆炸、人员中毒、地震与洪水、人员应急撤
41、离等。 其次十七条 油气管道单位应成立管道抢险的抢修队伍,抢修人员、设备的配置符合所运行油气管道抢险的需要。抢修队伍应具有快速应变及处置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力量。 其次十八条 油气管道的抢、修理作业应严格执行抢、修理作业安全规程和应急预案的要求。 其次十九条 油气管道修复和改造,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施工完工后出具竣工资料。施工过程中,建立单位质量检验部门应进展监视检验。 第三十条 需封存的油气管道,应准时排解管道内的油气,并实行管道内防腐和阴极爱护措施。对批准报废的油气管道,应对管道内的油气进展彻底清理后,对管道进展报废处理。 第四章 管道检测 第三十一条 油气管道使用单位应制定定期
42、检测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检测档案。 第三十二条 油气管道技术检测单位应取得国务院石油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三十三条 油气管道分为一般检测(外观监测)和全面检测: 1、一般检测内容包括管道损伤及变形、管道防腐层和绝热层、管道附件和安全装置、管道防护带和覆土、管道标志桩、锚固墩、测试桩、围栅、拉索、标志牌和电法爱护系统; 2、全面检测内容包括一般检测的全部内容、管道测厚、土壤腐蚀性参数测试、杂散电流测试、管道监控系统检查和管内腐蚀介质测试。 第三十四条 油气管道应按检测周期进展检测。一般检测应每年至少1次;在新建管道投产3年内应进展
43、全面检测,以后视管道运行安全状况每5年检测1次,最长不超过8年检测1次;对停用1年以上再启用的管道应进展全面检测;对屡次发生事故、防腐层损坏严峻、修理、修复和改造后、受自然灾难破坏以及投用超过15年的管道,全面检测周期应适当缩短。 第三十五条 油气管道在检测前应制定具体的检测方案,并仔细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五章 输油气站区及设备的安全治理 第三十七条 输油气站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治理、人员和机动车辆进站治理、外来人员安全治理、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制等制度。 第三十八条 输油气站的生产区与生活区应隔开,生产区应实行封闭化治理,并有明显的安全防火警示标志。 第三十九条 输油气站生产区内,制止使用汽油、轻质油、苯类溶剂等擦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