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个人借款担保书(19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个人借款担保书(19篇).docx(13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个人借款担保书(19篇)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担保书篇一 借款方(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住宅地: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住宅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全都,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全都,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商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 借
2、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担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供应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年。 4.5若甲方按合同商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
3、范围内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连续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商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担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状况的调查、了解及监视。 5.3按本合同商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宅、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大事(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
4、对外投资,担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马上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6.1甲方应按商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拖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6.3.1向甲方供应虚假状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6.3.2不协作、拒绝承受甲方的监视;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6.3.4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患病严峻损失的;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逼或患病严峻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
5、解除、终止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供应担保;7.2.2其他严峻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于市。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 签订日期: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担保书篇二 借款人:_ 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 住宅地及联系电话:_ 签署日期
6、: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 住宅地:_ 签署日期:_ 抵押人确认:_(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 签署日期:_住宅地及联系电话:_ 抵押物共有人确认:_(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情愿依据该合同的商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
7、然人填写):_ 签署日期:_住宅地及联系电话:_ 出质人确认:_(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 签署日期:_住宅地及联系电话:_ 质物共有人确认:_(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担保书篇三 合同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全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其次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
8、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商定付息方式为按季(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供应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 如贷款展期,保证人连续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
9、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062238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殊商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状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商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商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商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
10、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供应还是由第三人供应的,当贷款人主见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担当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挨次,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亲密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 若借款人进展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供应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 第十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顿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
11、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归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殊商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053140商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承受或不协作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状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治理人员等参加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患病哄抢等大事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惩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托付经营、
12、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 按商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商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供应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顿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商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
13、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担当。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旧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071291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展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
14、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 同等。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担保书篇四 借款人:_ 贷款人:_ 保证人:_ 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依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方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计算相应罚息。 其次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归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
15、息和罚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担当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担当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承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准时供应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
16、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治理及资金结算治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局
17、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打算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转变住宅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
18、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托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供应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贷款人公章:_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负责人签章: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住宅:_住宅:_ 帐号:_ 保证人
19、公章: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担保书篇五 合同编号:保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证人:1、 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全都,订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一) 贷款种类: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四) 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次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20、人民币贷款基准月利率 ,上浮 %,执行月利率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马上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贷放日生效(一年肯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根据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度内有屡次利率调整的,以最终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1.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浮 %,执行月利率 。合同期
21、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商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商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商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纳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依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条 提款 1.以下条件未满意的,贷款人有权不供应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根据
22、贷款人要求供应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未消失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3)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意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本授权是不行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四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归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2.借款人托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
23、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归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供应的个人账户消失冻结、扣划、变更、余额缺乏等状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新的还款账户或准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从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挨次抵充借款人应归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商定取得贷款。 2.协作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视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照实供应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供应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
24、精确的。 3.按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根本状况发生变化、消失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准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供应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担当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供应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根本状况、经营状况、借款使用状况、担保人状况及
25、抵押物状况。 4.借款人消失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顿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商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展公开披露。 第七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
26、起两年。贷款为分期归还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每期还款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商定的事项,导致贷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的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5)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仍应担当担保责任,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人有权仅按本合同商定的金额、期限担当担保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
27、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连续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丢失民事行为力量的,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担当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保证人的遗产对债权人担当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7)保证人发生对保证力量有重大影响的状况,应当实行措施,按贷款人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保证人工作、地址(住址)、电话等根本状况发生变化,应准时通知贷款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商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商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担当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归
28、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马上到期或实行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
29、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其他商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当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担当全部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5.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实行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当担当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展公开披露。 7.贷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
30、计算方式一样。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行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商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
31、,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商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商定的除外。双方商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条 其他商定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商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
32、诉讼。由贷款人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章进展仲裁。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全都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局部,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殊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留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熟悉全都,不存在异议。
33、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担保书篇六 贷款人:_ 借款人:_ 身份证: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全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其次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商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依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详细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商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 本金到借款期限届
34、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商定的利率另加收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商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商定利率加收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_日的利
35、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殊商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商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承受或不协作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状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加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峻影响归还贷款力量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供应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毁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力量。 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 第六条 (一)之5中一样或类怜悯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
36、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供应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担当以下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局部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供应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供应适格的担保。 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供应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 乙方:_ 日期:_ 日期:_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
37、担保书篇七 贷款人: 借款人:;配偶: 保证人: 借款人因其资金周转困难,由保证人担保,向xx公司借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全都,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四)借款期限:年(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次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依据典当治理方法的相关规定,经当事人协商全都,打算执行月利率27。 第三条提款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借款人所供应的账号,户名:,账号:,本授权是不行撤消的。 第四条还款 借款人同意按(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38、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的归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第五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商定取得贷款。 2.协作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视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照实供应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供应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精确的。 3.按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根本状况发生变化、消失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准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供应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担当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
39、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供应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根本状况、经营状况、借款使用状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状况。 4.借款人消失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顿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商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展公开披露。 第七
40、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为分期归还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每期还款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商定的事项,导致贷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的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5)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仍应担当担保责任,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人有权仅按本合同商定的金额、期限担当担保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连续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