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_物业经理人 【地区】北京市 【失效日期】 【公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2.26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23.02.26 【正文】 全文 第一条 为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标准中关村科技园区进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市政府自2023年至2023年三年内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15亿元。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三分之二局部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亦庄科技园和电子城科技园等五个园区管委会负责治理,用于五个园区的根底设施建立、重大产业化
2、工程建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展和改善园区软环境;专项资金的三分之一局部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治理,用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根底设施和重点工程建立、重大产业化工程引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展和改善园区软环境。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突出重点,择优安排,表达宏观导向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条 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治理。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和五个园区管委会要在每年的第三季度编制好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划和工程预算,报市政府审批。编制预算工作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组织。 第六条 市财政局将经批准的预算方案编入下一年度的财政支出预算,并拨付资金。 第七条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和五个园区管委会每年要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报送决算和相关资料。 第八条 市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展专项审计。 第九条 市财政局会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对工程的进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展不定期检查。 第十条 对专项资金使用中违反财经 法规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惩罚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予以惩罚。 第十一条 本方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方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