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行政处罚告知书鞍市监罚告迎22)p2T号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辉电子激光配件部: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 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 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自成立后, 2015年度至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并公 示年度报告,超过6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营业纳税申报。我局依照 法定程序要求你(单位)提供不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 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相关证据,你(单位)没有提 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2、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 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 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 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条
3、、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俊峰 王洪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产业开发区分局(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671号S3s千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鞍市监罚告迎22)P2-2号鞍山市新颖标牌厂-A: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 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 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
4、知如下:你(单位)自成立后, 2015年度至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并公 示年度报告,超过6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营业纳税申报。我局依照 法定程序要求你(单位)提供不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 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相关证据,你(单位)没有提 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 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 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未开业
5、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 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俊峰 王洪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产业开发区分局(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671号S3s千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