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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民字(2021) 14号烈山区民政局2021年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 2021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 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 范措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隐患治理 工作,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 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区2021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烈山区民政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
2、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雪华副组长:王单单烈山区民政局局长烈山区民政局副局长成 员:关丽娜 烈山区民政局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任王竞超烈山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克前 宋瞳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赵耿新古饶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 琼 杨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主任 任洪燕任楼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主任 丁艳玲百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主任李敏临海童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主任三、工作目标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防范留守儿童、困 境儿童防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 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四、职责分工各镇办、村居儿童主任按照“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贝L 履行防范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溺水工作职责。(一)各镇办民政办公室。结合镇办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预防 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与村(社区)儿童主任签订责任状, 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防溺水安全教育,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溺水事件困难家庭,依程序纳入救助范围。(-)各镇(办”村(居)。充分认识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 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值班制度; 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辖区内水域警示标志进全面清查,对尚未 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做好预防。(三)积极进行动员,广泛开展宣传。镇办儿童督导员、村 居儿童主任要重点加强
4、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等困境儿童监护人防溺水宣传教育指导,充分利用村(居)务公 开栏,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印发宣传单、致家长一封 信等形式,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和覆盖率,切实 增强青少年儿童及其家长的安全意识。同时,要积极宣传有关救 助政策,确保事故发生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四)主动创造场所,丰富儿童生活。要积极整合资源,开 放村(社区)活动场所,方便青少年儿童活动。要开放辖区内的 活动场所,引导、组织青少年儿童进行有益、健康的文化体育活 动,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五、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 儿等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 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确保青少年儿童健康 成长和生命安全。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 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民政局将于2021年8月20日以后对各镇办责任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办于2021年9月1日前把活动开展图片、 报道、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办。烈山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