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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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19年11月 山东省水利厅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3.1 组织机构水利厅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领导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组织领 导机构),下设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事故应急办 公室),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以下简称现场工作 组)。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厅监督处。现场工作组一般由组长、副组长以 及综合协调工作小组、技术支持工作小组、信息处理工作小组、保障工 作小组等组成。3.2 机构职责3.2.1 应急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由水利厅厅长、分管安全的副厅长、分管业务副 厅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2、,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2)启动本预案,明确响应级别,决定终止本预案;(3)领导、协调和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 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组建现场工作组,明确组长,根据实际需要成立 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保障等工作小组。为现场处置提供必 要的条件和支撑;(4)组织或协助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影响处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 工作。3.2.2 事故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厅监督处,主要职责为:(1)负责受理全省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厅领导,提出相应建议;(2)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各项决

3、策部署,协调事故的 应急处置工作;(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处置相关进展情况,报告应急组织 领导机构;(4)督促协调各部门、直属单位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5)承办事故应急处置相关日常工作,开展本预案的修订、演练、 培训和宣传等工作;(6)完成应急组织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3.2.3 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现场工作组由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成立,主要职责 为:(1)根据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安排,及时赶赴现场,对现场事故的产 生原因、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及时制定或 协助政府应急指挥部制定救援措施和处置方案;(2)根据实际情况,对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保障等工

4、 作小组成员进行补充完善,必要时也可再成立其他工作小组;(3)根据制定的处置方案,明确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立即组织 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及时传达、落实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5)收集、汇总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上报;(6)对事故调查、影响处理等善后工作以及是否终止本预案等其 他工作提出建议;(7)作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3.2.4 综合协调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工作小组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 监督处等处室组成,主要职责为:(1)协调各专业工作小组的抢险救援工作;(2)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3)组织指导专业技术工作小组为

5、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和决策建议;(4)组织事故报告编写工作;(5)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3.2.5 技术支持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技术支持工作小组由省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1)根据事故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 建议,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2)对事故现场各类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3)提出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人力计划;(4)提出是否终止本预案的建议。3.2.6 信息处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信息处理工作小组由厅办公室、监督处、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等 处室组成,主要职责为:(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部门、组织和机

6、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 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2)负责有关信息统计工作;(3)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衔接,协助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 布事件信息;327保障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保障工作小组由厅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中心等处室组成,主要职责为:(1)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救 援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 供后勤服务;(2)协调、配合、落实通信、供电和用电;(3)负责现场应急领导工作组生活保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 的调集;(4)慰问负责有关伤员及家属安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 员及家属思想稳定。4预警及

7、信息报告4.1 预警4.1.1 发布预警厅直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水利厅及当地 人民政府;水利厅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 故的险情信息;市、县(市、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 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 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 布。4.1.2 预警行动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密切监控事 故险情发展变化,加强相关重要设施设备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 施控制事态发展。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视情况制定预警行动方案, 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有效应急

8、处置措施,做好应急资源调运配置准备。 预警终止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宣布解除预警。4.2 事故信息报告4.2.1 报告方式事故报告方式分快报和书面报告。快报可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非电话 快报须通过电话确认。4.2.2 报告程序和时限厅直属单位(工程)或市、县(市、区)水利工程发生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事故,各单位、部门接到报告后,力争15分钟内快报、30 分钟内书面报告水利厅;水利厅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5分钟内快报、30 分钟内书面报告省政府总值班室、省应急厅、相关流域管理委员会和水 利部。厅直属单位(工程)或市、县(市、区)水利工程发生一般生产安

9、 全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快报、2小时内书面报 告水利厅。水利厅接到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 内快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水利部。接到省政府、水利部要求核报的信息,水利厅要迅速核实,及时反 馈相关情况。电话反馈初步核实情况时间不超过20分钟;对于明确要 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超过45分钟,有关情况可以续报。除上述报告要求外,各单位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事故信息 报告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受理报告的 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信息。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相关信息。4.2.3 报告内容和要求(1)快报快报

10、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位置,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和损失情 况,可视情况附现场照片等信息资料。(2)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发生经过,已经造 成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 措施,事故当前状态以及其他应报告的情况。4.2.4 报告受理水利厅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水利厅事故报告受理备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水利部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水利生产安全事

11、故信息。有关处室和 单位收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厅监督处。5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经营、后勤保障活动和厅机关办公、后勤保障活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 经营、后勤保障活动和厅机关办公、后勤保障活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 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1)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2)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5.2 一级应急响应5.2.1 启动响应判断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经营、后勤保障活动和厅机关办公、后 勤保障活动

1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厅事故应急办公室报 告厅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应急组 织领导机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 动一级响应。响应流程图见附录3。5.2.2 成立现场工作组成立现场工作组,明确赶赴现场时间、方式,需调配的车辆、物资、 设备和经费等应急资源,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现场工作 组组成:组长:水利厅厅长副组长:水利厅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成员:由厅监督处等相关处室或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 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 等小组。厅长因

13、公不在国内时,按照水利厅工作规则,由主持工作的副厅长 行使指挥长职责。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3。5.2.3 会商研究部署现场工作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及时 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研究部署事故 应对措施。5.2.4 跟踪事态进展现场工作组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 等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 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5.2.5 调配应急资源根据需要,现场工作组统筹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关物 资、器材等。5.2.6 及时发布信息现场工作组配合做好事故舆情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5

14、.2.7 配合国务院或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国务院或省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处置时,现场工作组应主动配 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报告国务院或省政府的要求 和意见。5.2.8 其他应急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等其它应急工作。5.2.9 响应终止根据事故进展情况,现场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 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5.3 二级应急响应5.3.1 启动响应判断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经营、后勤保障活动和厅机关办公、后 勤保障活动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厅长、分管 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立 即召开紧急

15、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二级响应。 响应流程图见附录3。5.3.2 成立现场工作组成立现场工作组,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现场工作组 组成如下:组长:水利厅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或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副组长:厅监督处处长,相关业务处室处长成员:由厅监督处、相关处室或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 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 等小组。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3。5.3.3 会商研究部署现场工作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及时 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研究部署事故 应对措施。5.3.4

16、 跟踪事态进展现场工作组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 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2事故风险描述错误!未定义书签。2.1 事故风险类型错误!未定义书签。2.2 事故分级及较大涉险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错误味定义书签。3.1 组织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3.2 机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1 应急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职责错误

17、!未定义书签。3.2.2 事故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3 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4 综合协调工作小组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5 技术支持工作小组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6 信息处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2.7 保障工作小组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预警及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4.1 预警4.1.1 发布预警4.1.2 预警行动4.1.3 预警终止4.2 事故信息报告4.2.1 报告方式4.2.2 报告程序和时限4.2.3 报告内容和要求4.2.4 报告受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5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经营、后勤保障活动和厅机关办公、后勤保障活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应急响应分级5.2 一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5.2.1 启动响应5.2.2 成立现场工作组5.2.3 会商研究部署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5.2.4 跟踪事态进展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5.3.5 调配应急资源根据需要,现场工作组统筹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关物 资、器材等。5.

19、3.6 及时发布信息现场工作组会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舆情分析、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工作。5.3.7 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组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向应急 组织机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5.3.8 其他应急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等其它应急工作。5.3.9 响应终止根据事故进展情况,现场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 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5.4三级应急响应5.4.1 启动响应判断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经营、后勤保障活动和厅机关办公、后 勤保障活动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事故应急办公室 报告厅

20、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事故 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应急会商,通报事故情况,启动三级响 应。响应流程图见附录3。5.4.2 派遣现场工作组成立现场工作组,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现场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长:厅监督处或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副组长:厅监督处副处长或相关业务处室副处长成员:由厅监督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的 人员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 等小组。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3。543跟踪事态进展、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应与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掌 握

21、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报告应急处置工 作情况。5.4.4 其他应急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等其它应急工作。5.4.5 响应终止根据事故进展情况,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经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同意后,应急响应终止。6市、县(市、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6.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水利厅应对市、县(市、 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2)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视情

22、况启动三级应 急响应。6.2 一级应急响应6.2.1 启动响应判断市、县(市、区)水利工程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时,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厅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 的副厅长;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启动 一级响应,研究部署水利厅应对事故措施。6.2.2 派遣现场工作组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协助配合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厅长或主持 工作的副厅长担任,组员由厅监督处、相关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当地相 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 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等小组。

23、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 场处置情况,及时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6.2.3 跟踪事态进展现场应急工作组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 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6.2.4 调配应急资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调水利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 关专业物资、器材等支援事故救援工作。6.2.5 舆情分析现场应急工作组配合做好事故舆情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6.2.6 配合国务院或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国务院或省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处置时,现场应急工作组应主 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应急

24、组织领导机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情况。6.2.7 其他应急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等其它应急工作。6.2.8 响应终止根据事故进展情况,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 报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6.3 二级应急响应6.3.1 启动响应判断市、县(市、区)水利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应 急办公室报告厅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 长,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应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启动二级响应。 派遣现场工作组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协助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 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副厅长 或

25、委托相关处长担任;组员由厅监督处、相关业务处室或单位负责人、 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下设综 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等小组。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 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水利厅汇报事故处置进展。6.3.3 跟踪事态进展现场应急工作组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 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 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6.3.4 调配应急资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调水利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 关专业物资、器材等支援事故救援工作。6.3.5 舆情分析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助当地

26、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舆情分析工 作。6.3.6 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向 水利厅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3.7 其他应急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等其它应急工作。6.3.8 响应终止根据事故进展情况,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 报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6.4 三级应急响应6.4.1 启动响应判断市、县(市、区)水利工程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 事故时,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厅监督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应急会商,通报事故情况, 根据事

27、故严重程度及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三级响应。6.4.2 派遣现场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事故应急办公室协同有关处室、单位组成现场应急 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开展协助配合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厅监督 处或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厅监督处或相关业务处室人员, 当地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组成。6.4.3 跟踪事态进展现场应急工作组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 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报告。6.4.4 其他应急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等其它应急工作。6.4.5 响应终止根据事故进展情况,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经水利厅同意后,

28、应急响应终止。7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7.1 信息发布对于厅直属单位(工程)、厅直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及 厅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厅及时跟踪社会 舆情态势,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相关信息。7.2 舆情应对对于引发社会关切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厅应采取适当方式及 时回应。8后期处置8.1 善后处置厅直属单位(工程)、厅直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及厅机 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应急办公室会同相关 处室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伤残抚恤、修复重建和生产恢复工作。8.2 应急处置总结事故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和单位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 收处理与传递报送、

29、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措施 及实施、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 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9.1 信息与通信保障信息处理工作小组应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信息和通信保障。参与应 急响应的工作人员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各地、各单位应保持应急期间通信畅通,在正常通信设备不能工作 时,迅速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信设备,为本预案实施 提供通信保障。9.2 人力资源保障事故应急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和单位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过硬

30、、作风 优良、服从指挥、机动灵活。9.3 应急经费保障厅财务审计处根据需求安排应急管理经费,用于水利厅应对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预案编制修订、应急培训、宣传、演练等 工作。厅直属单位应列支相关管理经费,用于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 训、预案宣传演练等工作。9.4 物资与装备保障各地、各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充 分依托和发挥现有防汛抗旱物质储备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救 援队伍根据情况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和物资等,做好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必需保护、防护器具储备工作;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管 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与装备的日常管理。10培训与演练10.

31、1 预案培训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将本预案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 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 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10.2 预案演练本预案应根据规定定期演练,确保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 和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 措施。各单位应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分析预案存在的 问题并及时改进。11附则11.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修订。11.2 施行日期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录1:事故分级标准及较大涉险事故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32、重 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 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 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 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较大涉险事故,是指发生涉险10人以上,或者造成3人以上 被困或下落不明,或者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上,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 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

33、气田和车站、码头、港口、 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上述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1.5 调配应急资源错误!未定义书签。1.1.6 及时发布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1.1.7 配合国务院或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1.1.8 其他应急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1.1.9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5.3 二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3.1 启动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32成立现场工作组错误!未定义书签。533会商研究部署错误!未定义书签。5.3.4 跟踪事态进展错误!未定义书签。5.3.5 调配应急资源错误!未定义书签。5.3.6 及时发布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5.3

34、.7 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5.3.8 其他应急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5.3.9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5.4 三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4.1 启动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4.2 派遣现场工作组错误!未定义书签。5.4.3 跟踪事态进展、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5.4.4 其他应急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5.4.5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6市、县(市、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 签。6.1 应急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6.2 一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2.1 启动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

35、2.2 派遣现场工作组错误!未定义书签。6.2.3 跟踪事态进展错误!未定义书签。6.2.4 调配应急资源错误!未定义书签。6.2.5 舆情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6.2.6 配合国务院或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2.7 其他应急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2.8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6.3 二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3.1 启动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3.2 派遣现场工作组错误!未定义书签。633跟踪事态进展错误!未定义书签。6.3.4 调配应急资源错误!未定义书签。6.3.5 舆情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636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

36、3.7 其他应急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3.8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6.4 三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2: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清单厅直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清单1厅机关服务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省水文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山东水利技师学院事故应急预案7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37、1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录3: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流程图和应急组织体系图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市、县(市、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成员单位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省水利1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省水文水局省流域中心调水管理处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水库移民处,运行管理处河湖管理处水土保持处水资源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处政策法规处农村水利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办公室(厅监督处)事故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工作组保隙小组信息处理小组技术支持小组综合协调小组山东省

38、水利厅应急预案启动令经核实,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令即刻启动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签发人:年 月 日时分山东省水利厅应急预案关闭令经核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达到结束条 件,即刻起终止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 程序。签发人:6.4.1 启动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4.2 派遣现场工作组错误!未定义书签。6.4.3 跟踪事态进展错误!未定义书签。6.4.4 其他应急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4.5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7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错误!未定义书签。7.1 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7.2 舆情应对错误!未定义书签。8后期处置错误味定义书签。8.1 善后处置错

39、误!未定义书签。8.2 应急处置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9保障措施错误味定义书签。9.1 信息与通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9.2 人力资源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9.3 应急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9.4 物资与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10培训与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10.1 预案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10.2 预案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11附则错误味定义书签。11.1 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施行日期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1:事故分级标准及较大涉险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2: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清单.错误!未定义书 签。附录3: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流程图和应急组织体

40、系图.错误!未定义书 签。附录4: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 书签。附录5: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错误!未定 义书签。附录6:应急处置各部门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外联应急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8应急人力资源调查表错误味定义书签。附录9应急装备物质调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10应急预案启动令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 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衔接水利部和省政府生产安全应急工 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41、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范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山东 省水利厅的应对工作:(1)厅直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活动;(2)厅直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厅机关办公及后勤保 障活动;(3)市、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活动。1.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山东省安全生 产条例(2017年)、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

42、条例(2012年)等有关法 律法规。(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 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 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山东 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年)等有关政策文件。(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2016)220号)、 山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 2015) 2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

43、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50 号)等有关办法、规定。(4)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水安监2016) 443 号)、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2年)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等。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作为首要任务。(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水利厅发挥指导、协调、督促 和配合作用。(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厅

44、监督处 负责统筹协调,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协同处置水利生 产安全事故。(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统筹利用本省行业资源,必要时请求水 利部协调行业资源,协调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 供专业技术支持。(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与厅直属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同构成山东 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厅直属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和地方政府 预案相衔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评审备案工作,并

45、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修 订。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预案向水利厅备案,市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 理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备案、抄送受理单位为厅监督处。厅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清单见附录2。本预案抄送省应急管理厅。2事故风险描述2.1 事故风险类型根据工作实际,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主要存在于省水利厅 直属单位直接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直管工程的运行管理、办公后勤、 水文勘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可能对人员造 成伤害、对工程造成损坏、对财产造成损失、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各类事 故风险。2.2 事故分级及较大涉险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 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事故分级及较大涉险事故标准见附录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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