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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前期物业效劳合同范本1 甲方(开发建立单位):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组织机构代码:_ 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 托付代理人:_ 联系电话:_ 通讯地址:_ XX编码:_ 乙方(物业效劳企业):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企业资质等级:_ 资质证书编号:_ 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 托付代理人:_ 联系电话:_ 工程治理负责人:_ 联系电话:_ 通讯地址:_ XX编码: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供应前期物业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2、 物业工程根本状况 第一条 本物业工程(以下简称“本物业“)根本状况 物业名称:_ 物业类型:_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厂房 其他 座落位置:_ 市 区/县 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 其中:_多层住宅面积 _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 _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_平方米 其他 _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其次条 物业效劳用房 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为 _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_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效劳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3、并负责维护治理,但不得转变其用途。 (物业效劳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其次章 物业效劳事项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效劳工程负责人为:_ ,联系电话:_ 。 (工程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治理人员根本状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效劳为以下内容:_ 1.负责制定本物业效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立等档案资料。依据法律、法规和临时治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治理效劳制度。年度、季度效劳工作规划应在本物业治理区域内进展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治理,包括但不限于:_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构造、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
4、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运行和治理,包括但不限于:_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心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治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治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治理 。 5.负责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治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帮助做好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
5、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察、门岗执勤等。 前款商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制止行为进展监视治理。 9.帮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 乙方供应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担当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其它事项: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托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担当。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效劳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效劳质量标准 第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商定供应前期物业效劳。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效劳标
6、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效劳标准。 本物业物业效劳等级标准为 级。(详细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制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治理规约以及物业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准时进展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准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帮助处理。 第四章 物业效劳费用 第九条 物业效劳收费实行下述第 种方式:_ (一)包干制。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商定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担当。 (二)酬金制。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商定预收物业效劳费,在根据下述第 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商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
7、局部转入下一年度连续使用,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担当。 1.每 (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费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费中提取。 第十条 物业效劳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详细标准商定如下:_ 多层住宅:_ 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 _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_ 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 _元/月.平方米。 厂 房:_ 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 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 _元/月.平方米。 本条商定的物业效劳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物
8、业效劳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效劳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费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酬金。 物业效劳本钱或物业效劳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局部:_ (1)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修理、养护费用。 (3)物业治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治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治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效劳费
9、按 (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_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效劳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商定的的,从其商定。 物业效劳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物业治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由甲方担当,按 支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商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从其商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商定,业主应准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效劳费用。 第十五条 本
10、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心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效劳费的,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_月 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费用收支明细状况。 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效劳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对物业效劳费用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_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效劳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 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_元/月/辆
11、(4)电动车 _元/月/辆 (5)三轮车 _元/月/辆 (6)自行车 _元/月/辆 (7)其他 。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 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_元/月/辆 (4)电动车 _元/月/辆 (5)三轮车 _元/月/辆 (6)自行车 _元/月/辆 (7)其他 。 3.其他 。 (停车效劳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 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效劳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效劳的内部治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治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察和日常维护等效劳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托付对其房屋自
12、用部位、自用设备的修理、养护及其它特约效劳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商定。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立部物业承接查验方法规定进展物业承接查验。 2.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立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状况书面告知业主。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担当。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构造、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
13、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具体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详细时限。 5.查验中发觉的问题、相应解决方法准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其次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担当相关责任。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_ (1)甲
14、方负责返修。 (2)托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业主房屋专有局部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担当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准时履行修理责任。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其次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商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展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3.制定临时治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治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治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5、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治理效劳方案及物业效劳年度、季度工作规划。监视、检查乙方物业效劳工作开展状况。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效劳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协作乙方做好物业效劳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预乙方依法、依本合同商定内容所进展的物业效劳活动。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应由甲方担当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全都的物业效劳用房。 9. 根据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立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 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
16、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供应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其次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特地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效劳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治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根据物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商定独立开展物业效劳活动,承受业主、甲方的监视,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效劳工作开展状况。 3.依法和本合同的商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协作甲方制定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物业治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
17、方同意后实施。乙方依据规章制度供应物业效劳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赐予协作。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治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协作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效劳工作。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治理相关规定及临时治理规约的行为,应实行告知、奉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可选聘专业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效劳业务,但不得将全部治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状况,编制物业效劳方案、年度季度效劳规划、年度修理养护规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依据物业实际状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
18、、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制止行为和留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治理效劳协议。 10.乙方应准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治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治理的重大事项,准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11.因物业修理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商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当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治理效劳档案,并负责准时记载
19、有关变更状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退出本物业治理区域的物业效劳,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退出手续。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章 物业治理效劳期限 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为期 _年,自 _年 _月 _日起至 _年 _月 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
20、满后 _月内连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治理人。 第八章 违约责任 其次十五条 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未完本钱合同商定的物业治理效劳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肯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赐予乙方经济赔偿。 其次十六条 因乙方缘由未能到达商定的治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商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肯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赐予甲方经济赔偿。 其次十七条 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商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治理效劳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
21、。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擅自提高物业治理效劳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局部,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其次十八条 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缘由,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担当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治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缘由,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其次十九条 以下状况乙方不担当责任:_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缘由导致乙方的物业治理效劳无法到达合同要求的。 2.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治理效劳中断而给甲方
22、、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修理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临时停水、停电、停顿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缘由消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损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有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商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治理用房、物业治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准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
23、给甲方或 代管。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立部物业承接查验方法、山东省物业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工程退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行预见状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裂开、救助生命、帮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大事,甲方、业主应积极协作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实行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担当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展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效劳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
2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_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市(县)、区物业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授权托付人:_ 授权托付人:_ _年 _月 _日 _年 _月 _日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范本2 甲方:_ 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自愿、公平、公正、诚恳
25、信用的根底上,甲方同意选聘乙方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供应物业治理效劳,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治理效劳内容 1、归集和治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效劳的各项制度、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治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治理,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 5、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好
26、绿化树木养护工作,对车辆停放进展标准和治理,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订物业治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修理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大事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帮助做好有关工作;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展治理; 8、设立效劳监视电话,并将物业效劳内容、效劳标准和收费标准进展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头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
27、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治理效劳。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治理规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视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效劳承诺的事项进展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治理及效劳考核评定。如因乙方治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治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赐予合同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治理失误,经物业治理主管部门核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治理法规、违反大楼治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治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
28、务行为进展应急处理,包括责令马上停顿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状况、实行有效措施等。 4、假如乙方所供应的物业治理效劳达不到治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应,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实行有效措施马上赐予订正、改良,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治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需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良工作,到达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局部的物业治理费用而不担当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托付乙方对大楼进展治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治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
29、为进展有效处理,并准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治理标准供应物业治理状况报告等治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供应治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治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治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治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展的治理和经营活动。 10、帮助乙方做好物业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治理财务状况进展财务审计。 14、法律法
30、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治理方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治理效劳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猎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治理收费规定,按物业治理的效劳工程、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测算物业治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供应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效劳或多收费少效劳。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修理养护规划及大、中型修理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修
31、理,并担当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治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治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大事(如盗窃、火灾等)进展应急处臵,并准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全部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治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状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效劳并支付费用,但必需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担当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32、。 8、承受甲方监视。 9、就“大楼”治理设立特地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治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治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转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批准前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治理档案并负责准时记载有关变更状况。 12、准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规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大事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实行有效措施赐予支持和协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需从
33、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托付治理的全部物业工程、治理用房及其他各类治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治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治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根据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效劳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效劳,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准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工程的准时处理率到达100%(小修工程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修理)。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标准等各方面的治理,民意
34、测评满足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治理手段对物业进展治理。 9、消防治理设备设施根据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协作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果。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治理效劳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治理效劳费109万元,即“ 3.3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治理效劳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头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治理费按核定
35、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治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修理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效劳,实行本钱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缘由,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治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赐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缘由,致使不能完成规定治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局部物业治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治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缘由,以
36、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依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治理效劳进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治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治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选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37、范本3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治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治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展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立单位,乙方为物业建立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治理部门批准采纳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治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效劳期限应依据物业治理条例其次十六条“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可以商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治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依据上海
38、市住宅物业治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局部。 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治理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担当。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根据房屋销售合同商定的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标准担当;房屋销售合同未商定的,由甲方担当。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根底
39、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治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根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其次条 乙方为本物业治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供应以下物业治理效劳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效劳;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 (六)物业使用制止性行为的治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治理效劳; (八)业主托付的其他物业治
40、理效劳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局部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修理。经报修由乙方修理的,修理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担当。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供应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治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转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治理效劳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以下商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效劳,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制止性行为的治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治理效劳,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治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觉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纳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依据下述商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