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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1页共88页12备份投标文件送 达地点和签收人代理服务费13特别说明14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 话:_O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 交备份投标文件。(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 格【2002】 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支付: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
2、/电汇/现金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3)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料:单位名称、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 联系电话。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 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 少的一方为准。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 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 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 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一、总则1 .适用范E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
3、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 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4、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 zcygov. cn/)。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0”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 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 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 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 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
5、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 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 2支持绿色发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第11页共88页 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
6、、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 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 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 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7、。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
8、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 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匕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 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9、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
10、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 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政府采购支持中
11、小企 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滨江区门户网站公示的滨江区政采 贷合作银行及联系人信息表(http:/www. hhtz. gov. cn/art/2022/1/11/art_1487037_59039349. html)获取联 系方式,选择银行进行对接申请。4. 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 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 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 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12、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 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 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 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3供应商质疑4. 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
13、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3.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3.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3.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 3.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3. 3供应商提出质疑
14、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5. 3.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3.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3.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3. 3. 4事实依据;4. 3.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3.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3. 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
15、性提出。4. 3.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 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 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3. 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4供应商投诉4.4.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
16、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4.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5. 4.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4. 5在线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 询
17、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 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 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 .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8、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
19、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n. 1资格文件:11.1.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11. 2.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 2. 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 2. 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 2. 6投标标的清单;n. 2. 7商务技术偏离表;11. 2
20、.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L 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
21、拒收并提示。13.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
22、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 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
23、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 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 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 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 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6.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2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 投标文件。17.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 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无效。16
25、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 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
26、标 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 成在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19.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27、。19.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 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1.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2.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8、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
29、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 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 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1 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 标通知。23 .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
30、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 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 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 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
31、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 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25.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25.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
3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 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 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提供保函可以根据杭州市滨江区门户网站公示的滨江区政采贷合作银行及 联系人信息表 http
33、:/www. hhtz. gov. cn/art/2022/1/1 l/art_1487037_59039349. html 获取联系方式选择银行、对接申请提供保函服务。供应商还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 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 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 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 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27 .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
34、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 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 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 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虬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 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 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 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 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 预付款应在合同
35、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 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 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 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
36、,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 .验收30.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
37、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30.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
38、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城市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垃圾的大量增加。为推进西兴街道范围内生活 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提高辖区环境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现向市场采购合 格服务单位,负责生活垃圾(除建筑垃圾外的一切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运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理。二、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生活垃圾的清运1、直运范围:西兴集镇范围(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除外)
39、、马湖社区过 渡房、西兴社区过渡房(西兴路边一个、江陵路边一个)、襄七房社区历保区 块、西兴派出所、滨和邻里中心、固陵路119号(西兴街道社会治理中心)。2、清运点位和频次:该项目内不设垃圾站,清运车辆需要在约30个点位 上清运生活垃圾,每日至少两次清运(上午一次、下午一次)。3、为保证项目顺利交接,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服务期起始前一周内,将拟 投入的车辆行驶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进行核验。如在服务期起始前一 周内,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提供车辆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4、垃圾清运的要求和标准:(1)垃圾清运必须是压缩密封垃圾专用车,固定编号。需要
40、临时增加车辆 由区城管局、街道城管办核定编号车辆为准。固定编号车辆不得清运本街道规 定范围以外的垃圾。(2)严格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做到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清运,餐厨垃 圾按城管局指定的地点清运;生活垃圾按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要求, 对泥土、石块、砖块、废管道等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和电池、日光管等易爆物 不能混装在内,如接收单位拒收,责任自负。(3)垃圾清运车不得沿路抛洒和污水滴漏,在直运点装车后,要清扫好直 运点周边的卫生,不得有垃圾遗漏和污水横溢等现象。(4)文明装车,安全清运。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条例之有关规定,如发生各种罚款、车辆交通事故等情况,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
41、 任和经济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5)认真记录垃圾清运台账,详细记录每天的清运方量或者车数,每月提供台账给采购人检查。(二)车辆及人员要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垃圾清运车辆2辆压缩密封垃圾专用车、 载重量5吨及以上2餐厨垃圾清运车辆1辆压缩密封垃圾专用车 载重量5吨及以上3司机人3人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4垃圾清运工人6人5特殊垃圾专用运输车辆由供应商自行 拟定投入6工具用具项1工具用具费:含扫把、铁 耙、雨衣、工作服、工作 鞋、防水鞋、手套口罩等;7管理费项1项目管理费用,含生产管 理用车1辆;系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相应。1、每辆垃圾专用收集清运车辆在作业时应至少配备1名司机,
42、2名垃圾清 运工。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和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有 良好的工作能力,女的年龄宜在50周岁以下,男的年龄宜在55周岁以下,对 工作有责任心c2、上表中各项车辆、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司机和垃圾清运工总人数中含 项目负责人1人,在服务期间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需要要求供应商增加车辆、 人员配置等需要,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3、工作量及人员、机械配置编制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 章,兼顾国家、采购人、供应商的利益。体现项目自然地理条件、作业条件因 素。体现工作量大小因素,进行合理、合法、公正计算。4、投标供应商遵守不限于以上标准及规定时,应向采购人在投标文件中及 时
43、解释清楚。5、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活垃圾清运实际工作一年以上经验,中标 人在承包期内,未经采购单位的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同违约处 理。(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 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书面通知供应商整改,供应商应将整改结 果书面通知采购人。(1)中标后供应商须将拟投入车辆、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确认,并驻点 服务于西兴街道,采购人核定后的清运车辆和服务人员不得随意减少。(2)服务人员需保持稳定性,采购人回访期间出现对服务人员不满意的, 当场辞退,并按以下方式处理违约情况:辞退,另行补齐人员(人员1个工作日以内到岗的
44、),经采购人验收,人 员合格的,留用并不扣除相关费用。辞退,另行补齐人员(人员3个工作日以内到岗的),经采购人验收人员 合格的,并扣除2万元/人次;验收人员仍不合格的,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另行补 齐,并再另行扣除5万元/人次。团队服务人员总人数到岗共计9人,每天到位率必须达到100%,每发现 一次少一人的,每人次扣1万元。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规 范。3、经常开展员工学习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1)对服务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合同有效期内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且涵 盖所有服务人员。(2)面向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对应的业务知识培训及相应培训资料。(3)培训涉及
45、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应爱护环卫设施,拟投入车辆、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修复。5、垃圾必须每天清运,按规定时间节点收集清运,垃圾清运过程中做好密 闭工作,沿途不得撒漏。加强合作,积极做好各项突击性工作和创卫工作,自 觉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6、作业时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保证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自 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7、供应商接到责任范围内的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监督曝光的,应在3小时 内处理完毕,并作好信息反馈。8、做好垃圾直运点管理工作。(1)保持垃圾房外壁清洁,垃圾房周边5米范围内无撒落垃圾;(2)严禁在垃圾房内及垃圾房周边焚烧垃圾,发现一
46、次扣除清运公司人民 币500元;(3)垃圾清运后要及时进行灭鼠、灭蝇、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药品 及药具由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9、清运垃圾的机动车辆、工具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10、清运垃圾的机动车及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营运,以保 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11、安全生产:车辆须经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并交纳第三者责任险;车辆 驾驶人员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确保交通及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 由中标供应商自负并承担一切费用;12、员工劳动保障(1)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收人员在相关部门备案。(2)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四)考核标准在服
47、务内容及要求范围内,采购人根据上级检查及考核情况,视情况对供应 商进行相应处罚。1、垃圾车辆密封不到位,垃圾沿路抛洒、滴漏发现一次扣1分。2、垃圾分类装运不到位,被城管局或者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拒收或警告并通知街道一次扣2分。3、垃圾直运点周边垃圾没有及时清扫干净,发现一次扣1分。4、没有按照要求每天清运2次,直运点垃圾成堆,发现一次扣5分。5、不文明装车,造成垃圾桶损坏的,发现一次扣1分。6、由于清运工作没有做好,而生产的各级抄告单每次扣2分,被新闻媒体 曝光,每次扣10分。7、每分按500元的标准扣除,每年扣满30分将终止清运合同,由采购人 重新招投标产生垃圾清运服务单位。8、采购人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每次得分应在85分及以上。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四、服务质量及验收1、服务质量:达到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条例(2005年7月1日 施行)、杭州市城市环卫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杭州市道路保 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标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杭州市 人民政府第271号文件(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检查考核文件为准)。2、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