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 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若干意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 纲,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 生社团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 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帮助学生有 效践行学生公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学院全体社团。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 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 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团委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
2、查、 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 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第五条 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 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为学校根据活动需要提供的款项、 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及接受奖励或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 当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团委的监督和管理。(社团不得 随意使用任何理由随意向社团成员收取其他额外费用,如有发现社团 社长处分,社团解散并如数退还所有费用)占60%(其中日常活动占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指导老师评价占15%o,满分100分。第四十六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
3、,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 例:(一)社团优秀干部社团成员数量的15%;(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15%;(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15%;(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第四十七条“社团优秀干部” “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 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 团根据章程,通过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 级通过后予以公示。第四十八条校团委优秀干部评选条件:(一)担任校团委干部半年及以上;(二)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4、, 无不及格科目;(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 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第四十九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 和例会制度;(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七)积极配合学院、校团委工作安排。第五十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5、(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第五十一条社团考评流程:(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 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 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 名单。第五十二条奖励办法(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6、:(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查,报学校同意。凡未经正 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 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第八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 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
7、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并且该指导老师名下不得超 过两个社团)(五)有规范的章程。(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 身);(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 序;(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9)新社团的成立将定于每年9月到10月。(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
8、背校 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第九条 社团成立申报程序:(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 社团章程,向团委提交书面申请。(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2)学生社团简介;(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 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 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 班级、寝室、联系电话;(5)学生最多只能加入社团2至3个;(6)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
9、(7)其他必备材料。(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 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第十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5人的;(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 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第十一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 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在
10、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 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 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第十三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 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 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第十四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 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 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 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
11、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 并上报有关资料(应当含工作台帐);(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台帐、财务报 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 部门审批;(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 注册登记。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第十八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 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第十九条未经
12、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 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20人;(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应解散情况。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宪法、法律和学 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校团委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 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13、应提前5天向校团委提交活动 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 预算等),校团委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2周 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校团委审批后,报学院领导同意 后才可开展。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 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6日内向校团委提交活动 的有关总结材料。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 校团委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校团委总体 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校团
14、委 的统一安排。第四章社团经费管理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 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 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如有发现乱收费等情况暂停社团的一切活 动,等待处理。第三十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 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 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 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第三十二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 支出
15、,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 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第三十三条各学生社团财务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财务部一份社 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 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 的财产。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 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 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第三十七条当校团委发现
16、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第三十八条 社团报账流程:(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 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三)校团委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 团财务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第五章社团组织结构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查后产生。第四十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
17、等事项作出决定;(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第四十一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 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 会员;(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 责人的情况。第四十三条 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 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
18、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 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 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学 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 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第六章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第四十四条 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 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 社团学年评优依据。第四十五条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25%,学生社团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