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题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题1.pdf(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 四、简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2004 2005 1 1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答:刑事诉讼的特点有:(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1 分)(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1 分)(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1 分)(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2 分)(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1 分)(6)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
2、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2 分)2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3 分)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1 分)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第二审法院就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4 分)3简述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答: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是:(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 分)(2)公诉案件检
3、察人员可以不出庭。(1 分)(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2 分)(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2 分)(5)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2 分)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答:(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 分)(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2 分)(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2 分)(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1 分)(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1 分)5.试述自诉案件的条件。答:提起
4、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每个要点 2 分)(1)自诉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2)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3)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4)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6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答: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1 分)其适用条件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并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的。(2 分)(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 分)(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 分)但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5、1 分)7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 分)2(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2 分)(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2 分)(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 分)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哪些内容?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
6、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 分)(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 分)(3)移送起诉的案件,是否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2 分)(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1 分)(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1 分)9简述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答: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2 分)(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1 分)(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1 分)(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1 分)(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7、的;(1 分)(6)犯罪嫌疑人死亡的;(1 分)(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 分)1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1 分)(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1 分)(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2 分)(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 分)(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2 分)11.简述判决与裁定在适用上
8、的区别。答:判决与裁定在使用上的区别表现在:(每个要点 2 分)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2)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在审判终结时适用;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 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10 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5 日。12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答: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反诉以自诉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不
9、是对自诉的答辩。(2 分)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2 分)第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 分)第二、反诉的案件必(2 分)第三、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13试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分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 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 3 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每个要点 1
10、分)(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 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五、案例分析题(第 l 题 12 分,第 2 题 13 分,共 25 分)被告人崔某,1983 年 11 月出生。1999 年 12 月 7 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 1000 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
11、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 2000 年 2 月 20 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请回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答:(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扭送归案
12、的崔是错误的。因为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2 分)(2)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 分)(3)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3 分)(4)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缓刑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2 分)(5)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区人民检察院无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只有上
13、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 分)2.被告人崔某,1980 年 12 月生。1997 年 5 月 7 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 5 月 16 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
14、最长期限为 37 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 6 月 3 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 8 月 20 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
15、依法受理;(3 分)公安局于 5 月 16 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 3 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 7 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 分)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 分)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3 分)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
16、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3 分)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2 分)3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1996 年 4 月 1 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 月 5 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
17、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请问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分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 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
18、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 4 答:该法院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 分)刑事诉讼法第 77 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 分)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2)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3)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3 分)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继承遗产并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损害赔偿,它和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4 分)刑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
19、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 分)4 2000 年 9 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以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答:王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 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
20、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8 分)5 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 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
21、学生。1997 年 11 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3 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答:法院在本案的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3 分)本案中被
22、告人孙某 15 周岁,属于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3 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审理,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3 分)(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 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行为人孙某只有 15 周岁,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派代表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序。(4 分)6.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 2
23、8 日夜间 12 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 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 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24、。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 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1 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 分)在张某家中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1 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 分)是传来证据。(2 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 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分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
25、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 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 5 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 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 分)7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 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
26、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答:(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2 分)刑事诉讼法第 185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事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通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
27、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3 分)(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2 分)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l 款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2 分)(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2 分)刑事诉讼法第 192 条第 l 款 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 的。(2 分)(案例分析中不要求完整引用法律条文
28、,只要能把人致的内容表述出来即可。但如果没有此项内容,则应该扣分)刑事诉讼法自测题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证据中,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A、物证 B、鉴定结论 C、勘验、检查笔录 D、被害人陈述 2、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D、协作关系 3、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应当听取()的意见。A、证人 B、鉴定人 C、公安机关 D、被害人委托的人 4、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的差别是()A、作出裁决的机关不同 B、当事人称谓不同 C、所解决的实体问题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D、立法的根据不同
29、5、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A、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B、应当开庭审理 C、可以书面审理 D、可以采用调查询问式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1、罪犯王某,17 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 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分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 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
30、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 6 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C、如果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王某将在监狱中服刑 D、王某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 2、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A、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要求检察院通知其立案的权利 B、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申诉的权利 C、对已生效的判决有申诉的权利 D、对一审判决不服有上诉的权利 E、在诉讼中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A、贪污贿赂罪 B、渎职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D、诬告陷害罪 E、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下列证
31、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A、匕首 B、指纹 C、脚印 D、口供 5、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有()A、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 B、审判一般是秘密进行的 C、与刑讯逼供紧密联系 D、不告不理 E、检察机关行使控诉权 三、简答题 1、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3、简述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四、论述题 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五、案例分析 1、刘某、邱某、赵某因涉嫌共同抢劫杀人犯罪被某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中,为节约时间,对三人一同进行了讯问。经审理,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立即执行,邱某与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刘某与邱某服判,赵某以
32、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邱某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遂二审改判邱某死刑立即执行,改判赵某无期徒刑。问:本案中有哪些程序错误?请说明理由。2、被告人崔某,1980 年 12 月生。1997 年 5 月 7 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的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 5 月 16 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
33、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 6 月 3 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 8 月 20 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刑事诉讼法自测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D 2、C 3、D 4、C 5、B
34、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分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 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 7 二、多项选择题。1、AB 2、ABCE 3、ABC 4、ABC 5、AD 三、简答题 1、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其犯罪而遭受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对严惩犯罪,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1)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
35、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他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是严惩犯罪的体现。(2)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使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物质损失得到挽回或补偿。(3)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诉讼程序,即便利群众,又可以避免对同一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结论。2、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
36、院立案侦查。3、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必须遵循以下规则:(1)每个间接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确实可靠的,不能有虚假证据;(2)每个间接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都必须有客观联系;(3)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4)通过若干间接证据证明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四、论述题。五、案例题 1、答:(1)县法院无权受理本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法院。(2)县法院在法庭调查中对三被告一同讯问是错误的,应分别讯问,以免互相串供
37、。(3)由于被告人的上诉引起第二审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是错误的,发现一审法院在管辖上有错误,应当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提审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4)本题所述二审法院对邱某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是错误的,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不得加重对邱某的刑罚。2、答:(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2)公安局于 5 月 16 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 3 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 7 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
38、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4)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5)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分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 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限制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