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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M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PM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方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治理规章之规定订定之。 其次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方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来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需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
2、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需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需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前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 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前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行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需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的确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 出差
3、人员必需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大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 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以下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 日当自动身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
4、但午后动身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其次十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需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其次十一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其次十二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需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款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其次十三条 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其次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方法HT 其次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
5、时,必需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其次十六条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其次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其次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以下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其次十九条 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 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管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管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6、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方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物业经理人:.pmcE 篇2:职学院差旅费开支的暂行规定 职学院差旅费开支的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贯彻勤俭节省、艰难奋斗的精神,统一差旅费开支标准,依据省、市制定的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学院的详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方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方法。即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其次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等级标准
7、职务 火 车 轮 船 飞 机 其他 交通 工具 住宿费标准(元) 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海南省 一般 地区 县 及 其 以 下地区 副厅级以上干部、教授、职务工资在五档以上的副教授 软席车 二等舱位 一般舱位 按实报销 110 90 80 正、副处级干部、副教授、职务工资在五档以上的中级职称 硬席车 三等舱位 一般舱位 按实报销 100 80 70 其他工作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位 一般舱位 按实报销 90 70 60 (二) 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第三条 住宿费开支方法 (一)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局部自理,不
8、予报销。 (二)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无住宿费收据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条 交通费开支方法 (一)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掌握。事前经院领导批准前方可乘坐飞机。凡在事后审批,不管何种理由,只报销实际机票的50%,其他与乘坐飞机的费用一律自理。未经批准的,按硬席火车卧铺票价的标准报销,其他与乘坐飞机的费用一律自理。 (三)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来回机场的民航专线车费用,凭据按实
9、报销。 (四) 以下出差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方法:到外地参与会议和各种培训、训练班的人员;自带交通工具到省内或县以下的乡镇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供应交通工具的。 第五条 乘坐火车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的以下比例计发给个人补助费: (一) 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座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座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的,按新型空调特快列车票价的30%计发。 (二) 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假如改乘硬席座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硬席座位票价的比例发给个人补助费;对改乘硬席卧铺的,按所乘
10、硬卧票价的20%发给个人补助费;改乘新型空调特快到车硬卧的,按其硬卧票价的10%发给个人补助费。 第六条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第七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12元,外省一般地区15元,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海南省20元(按在上述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二)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因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对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计发10元伙
11、食补助费,以12小时为基数,每满6小时加发10元伙食补助费,以此类推,途中中转不住宿的,前后乘坐车船时间可合并计算。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 学生外诞生产实习、熟悉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费用的开支规定。 1、教学环节的生产实习、熟悉实习,其实习费用采纳经费包干的方法,详细由教务处依据教学任务、教学要求下达限额指标。按实际学生人数和教务处规定的开支标准使用(含实习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讲课费等实习一切费用)。发放时,由实习指导教师领取,教务处审批,系部主任会签,学生本人签收。财务不再报销学生实习的车、船、住宿等费用。 2、毕业生进展毕业实习的,其经费由财务部门按毕业生人数和标准划块到
12、系部,列入系部经费预算,由系部包干使用。报销时,学生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造表发放,由学生本人签名,实习指导教师会签,系主任审批。 3、在本市范围内进展毕业实习的,实习学生的交通费、误餐费补助按每生每天4元包干使用,造表发放。指导教师只报销市内来回公交车费,不发误餐补助。市外实习视详细状况另行制定。 (二) 经学院批准带薪参与党校脱产培训学习,并在学习培训地食宿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省内4元,省外6元。每次学习来回两个单程按出差标准报销旅费,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人员利用寒暑假回校休假,来回差旅费报销比照探亲旅费的标准办理。其他时间非因公回校、回家的,其差旅费自理。 (三)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与鉴定
13、、评比和小型调查讨论会等,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单位支报,如主持召开会议的单位不能支报的,按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并在参与会议人员所在单位的经费预算中列支。 (四) 外出参与会议交纳了会务费、资料费等费用的,会议期间不再支报交通费。住宿费总额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由主管财务的院领导签批方可报销。会议的出差时间,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加正常的在途时间计算,如有提前、滞后,中转购票的状况各按一天标准掌握,超过标准的天数不给伙食补助。 (五)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六) 订票手续费凭有效票据报销(最高不超过50元),退票费一般
14、报销50%,个人自理50%。确因特别缘由而退票的,由当事人写明状况 ,经部门领导签字,由主管院领导批准予以报销。 (七) 关于借调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问题。凡被借调的工作人员,第一个月按当地差旅费的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连续借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从其次个月起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差旅费规定标准的一半发给,并不再加发其他任何补助。 (八) 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开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车船费的报销按潭财行字199685号湖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九) 工作人员调开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潭财行字199685号的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15、(十) 教职工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潭财行字1996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考虑到招生部门和教职工联系招生、学生就业(毕业)实习等特别状况,上述人员除享受正常的伙食补助外,省内另增加每人每天30元、省外每人每天50元的伙食补助,不再支报有关款待费用。学院另有规定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规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篇3:PM集团差旅费报销治理制度 PM集团差旅费报销治理制度 为有效掌握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治理形成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PM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出差必需经董事
16、长书面批准;PM集团部门人员、各单位其他人员出差必需经各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 2、因公出差人员必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审批人员签署意见批准前方可出差。 3、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各单位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前方可借款。 4、出差人员回公司后1日内,应在“出差申请单”中状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状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状况,向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状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别缘由或
17、状况变化需转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单位总经理签署意见前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PM集团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省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18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PM集团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星级宾馆,误餐津贴8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15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
18、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别状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1)外出参与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实行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10元/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三、几点详细规定: 1、主要工作地点在异地的,异地工作不算出差。 2、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
19、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3、出差当日来回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 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 (3) 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 (4) 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别状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PM集团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
20、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带车辆外出,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款待费应先征得分管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存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别状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赐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四、财务部门审核程序。 1、各单位主管会计负责根据上述规定仔细审核出差费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费用不予报销,并按查出的超额费用20%嘉奖财务部门。 2、本制度由PM集团规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