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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招商代理合同范本范文3篇2023年招商代理合同范本1 甲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乙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甲方为 _(下称“工程”)的开发经营者,对工程具有开发权,乙方具有甲方认可的工程招商阅历和出众的招商实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托付乙方对工程进展招商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位置: 。 其次条 合作方式 2.1乙方应为工程供应商业筹划方案及招商、招商推广执
2、行方案。 2.2在甲方所要求及限定和政府部门所批准的工程之可租赁面积范围内,甲方指定乙方为工程的招商代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招商代理效劳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正式开业后满一个月时止。 3.2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预备工作,按本合同终止条款进展处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本合同到期后有连续合作必要的,则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连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展磋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与工程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及精确数据,并在条件许可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展研讨,以便于乙方充分了解工程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进展
3、工程筹划以及代理招商工作。 4.2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和资料: 4.2.1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立工程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文件)。上述资料由甲方在乙方正式进场时供应复印件; 4.2.2关于招商所需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立标准、电器配备、层高、面积、规格等。 4.3甲方负责对乙方就工程有关技术问题进展工程交底,乙方工作人员进展有关工程技术方面询问的,甲方应当解答有关疑问。 4.4甲方负责办理招商行为得以合法进展的必要手续。 4.5甲方负责预备招商所必需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应财务用具(包括收据、发
4、票等)。 4.6在招商过程中,甲方应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人员(如财务人员)协作乙方招商工作。 4.7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招商工作,依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招商规划和乙方的合理要求,在资金和物料方面供应准时支持。 4.8甲方应准时向乙方通报工程进展状况和有关突发大事。 4.9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5.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状况。 5.2甲方有权就招商工作对乙方提出建议或工作要求,乙方应当接受,若有异议,应与甲方磋商达成全都意见。 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订正招商工作中所消失的失误或缺乏,乙方应当订正。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乙方应分阶段、分主题向甲方
5、供应相应的招商等实际操作报告(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主题提炼、活动组织方案等)。 6.2乙方在提交各类报告时,对报告内容要向甲方予以解释。 6.3乙方负责进展招商现场治理,治理好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各类招商物料。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担当招商治理人员,并对招商人员进展培训。 6.4乙方依据甲方合理的时间要求完成跟工程有关的全部筹划和招商工作,供应工程效劳的内容包括: 6.4.1市场调查讨论; 6.4.2商业分析; 6.4.3 商圈分析(人口因素、商业竞争、商圈分析、商圈供应特点); 6.4.4 工程优劣分析; 6.4.5 工程定位(商业业态业种组合及分区规划、户型组合); 6.4.6 住宅及商业局
6、部定位及建议; 6.4.7 设计方案、建筑规划建议书; 6.4.8 招商策略、推广策略报告; 6.4.9 招商预备准时间安排; 6.4.10 工程静态本钱财务可行性分析。 6.5 乙方指导和协作广告机构做好整合推广工作;对广告机构所制作的平面、广告设计、宣传资料及各类文案进展审查并供应书面建议。 6.6 乙方对工程招商中心的设计、装修及布置方案确实定,招商物料的预备以及对模型制作,供应书面参考意见并协作工作。 6.7 乙方协作甲方做好有关法律文件制备工作、取得合法证件。 6.8 乙方依据整体营销策略和媒体整合规划,指导甲方和广告公司,制定工程推广费用预算。 6.9 乙方应依据推广规划,协作甲方
7、进展各种活动、大事、展会的详细组织实施。 6.10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按规划完成招商议,并对招商工作进展掌握。 6.11 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有责任依据甲方供应的工程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照实介绍,不得夸张、隐瞒或过度承诺。 6.12 乙方派出人员根据甲方供应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商铺治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客户联络并签订合同。 6.13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效劳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担当违约责任。 6.14招商签约率按第6.15条规定的招商签约率考核方式计算,本工程招商率的考核时间截至工程开业日期止。 6.15 招商签约率按招商面积考核计算,招商总面积约
8、平方米(以最终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代理招商面积为准), 乙方必需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到达相应的招签约商率。 6.16 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6.17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收集包括联系方式、地址在内的各类客户信息,应确保客户首次供应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6.18 乙方应在工程范围内进展效劳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等行为从事商业活动。 6.1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工程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第七条 乙方权利 7.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保证招商工作顺当进展的全部合法文件。 7.2 乙方有权
9、向甲方了解有关工程的工程进展状况、有关合法证件办理进展状况和其他有关状况。 7.3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效劳内容完成托付工作,有权按本合同商定收取效劳费;乙方应恪尽职责,本着为甲方负责态度,依照合同商定执行工程内容;对于工程进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照实向甲方报告,涉及有关责任的,应依照合同商定解决。 7.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组成 8.1 甲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负责文件、资料的供应,在整个效劳工程中协作乙方安排、执行和与乙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乙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甲方行为,均由甲方担当责任。 8.2 乙
10、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负责整个效劳工程安排、执行和与甲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担当责任。 8.3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配备的工程组工作人员,均与各方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各方应与上述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上述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各方依法担当。 第九条 费用担当 9.1工程以下全部筹划费、推广费用、招商物料、差旅费(含异地调研费)、款待费,均由甲方负责预备并担当费用: 9.1.1 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宣传材料和招商手册的设计和印制、模型制作、活动组织、展会参与、礼品制作费、
11、装饰印刷费、规划方案设计费用; 9.1.2 包括但不限于本城市及外地招商中心、展现厅装修及电话费和水电费、所需家具、电器、电脑、招商用车。 9.2 凡属于由甲方担当的各类费用,如甲方授权乙方进展详细实施的,则乙方在详细实施前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交费用预算,在经甲方批准前方可详细实施,在经批准预算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十条 租金标准 10.1工程租金策略确定原则为:以集团下发的工程租赁决策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各项佣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11.1 招商面积为工程交易区面积、工程品牌展厅面积和工程自招展厅面积之总和。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工程品牌展厅(例如:月星家居、红星家居、竟然之家、香江家
12、居等)品牌招商引进工作,其中由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品牌展厅洽谈签约,由甲方负责设计方案、工程条件对接等工作。 11.2 招商佣金为工程品牌展厅引进佣金、工程交易区招商佣金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之总和。 11.2.1工程品牌展厅引进佣金计算标准=工程交易区平均月租金工程品牌展厅招商面积2个月。 11.2.2 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凡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甲方收到租赁合同商定的由商户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标准与乙方结算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1 考虑到招商代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依据
13、各期可租赁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结合乙方已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进展结算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2 除本合同另有商定外,全部商户中无论是否为甲方推举或供应的关系商户,该类商户已签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均纳入计算乙方已完成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并结算乙方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3 购置商铺的客户租赁自己购置的商铺也视为租赁商户,须计算和支付乙方全额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乙方当期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工
14、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A、当期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指当期经乙方代理,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的租赁合同中商定的租赁面积; 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的结算:须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质保金等费用; B、月租金: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确认的标准租金,该标准租金为免租期完毕后商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C、当期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指当期累计到达的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面积率所对应的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佣金率; D、
15、累计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指至上月末止累计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与上期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差; E、当期累计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工程交易区和工程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11.3 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得招商佣金的结算报告,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审核确认后,在每月10日前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实际招商成果向乙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工程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
16、准),工程签约率应到达80%以上(含80%),若未到达,则甲乙双方连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到达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12.1 甲方承诺向乙方所供应和出具的全部有关工程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状况与其供应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2.2 乙方承诺在筹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哄骗客户,不在筹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值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工程形象。 12.3 乙方承诺对乙方在
17、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展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展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12.4 双方承诺相互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2.5 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6 甲乙双方可以依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与。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18、,并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 12.7 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商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商定送达。 12.8 合同履行中,若达成全都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准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12.9 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担当。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商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
19、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工程形象、谋取不正值利益),守约方除保存要求违约方连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担当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3.2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到达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担当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筹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到达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
20、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4如消失不行抗力(如战斗、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连续履行或局部无法连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消失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15.1 除非本合同有特殊商
21、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全都后终止本合同。 15.2 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全都后,并顺当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完毕,双方不再相互担当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商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6.2 如双方打算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_ 授权代表:
22、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招商代理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对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展独家招商代理效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托付物业概况 1.1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1.2 工程地址: 。 1.3 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招商本工
23、程全部物业约 。 2、托付期限 独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独家招商范围 商业建筑面积:约 m2 (以上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准的预售招商面积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积为准)。 4、承诺与确认 4.1 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2 甲方确认对本工程拥有完全的全部权、开发权、处分权, 且已取得对 本工程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拟托付之工程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消失任何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和瑕疵,并情愿对此担当全部责任。 4.3 乙方承诺本公
24、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4 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商定的托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5、联络和沟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准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1.2甲方指定以下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1.3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开展本合
25、同项下工作所需资料,并应乙方的恳求就资料中相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甲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准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2.2 乙方指定以下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3 联络沟通渠道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为双方信息送达的有效途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确保该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的稳定性,除非事先书面
26、通知对方,不得变更。一旦相关信息送达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则视接收方收到并知晓相关信息。 6、甲方职责 6.1 甲方须在本合同书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供应有关本工程的具体资料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6.2 在托付期限内,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托付第三方招商本合同托付范围内的单位。否则甲方自行招商或托付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结果视作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作为乙方计提效劳费的依据。 6.3 由于甲方房屋质量,售后效劳,前期销售/招商带来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全部担当和解决。 6.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
27、托付合同商定支付乙方的效劳费。 6.5 甲方须在本工程全部宣传资料及广告上印有“独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产参谋有限公司”字样。 7、乙方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确定本工程招商经理参加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依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 7.3 乙方招商过程中,应依据甲方供应的本工程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照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7.4 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7.5 对甲方供应的工程及客户资料保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商业机
28、密,甲方客户私人资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7.7 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前方可执行。 8、特殊商定 9.效劳费 9.1 工程招商代理效劳费及溢价嘉奖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点商户:按双方确定的合作商铺月租金底价的 两 倍计算代理佣 金; 纯租金商户:按租赁商铺首年月租金之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待期在内)。月租金底价在 本合同签署 前协商设定;设定之依据为甲乙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定
29、的 工程最终招商商务条件 9.2 工程筹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 9.2.1 甲方应在上月30号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工程筹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日常运营月费为 大写( )。 注: “日常营运月费”指乙方在为甲方进展本工程商业筹划及商业招商工作期 间所产生的执行团队工资、日常办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费用的总称。 10、招商代理效劳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0.1招商效劳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月之内全部租出单位。结算日期为下月的10日结清上月。以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到首付款为标精确认结算效劳费单位。 10 .2若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懊悔约,如因客户自身缘由的,则没收的客户定金及违
30、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效劳费,该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计效劳费;如因甲方缘由的,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效劳费;如因乙方缘由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代理效劳费或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效劳费。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效劳费结算表,甲方核对后,应于下个月10日前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11、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第1条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担当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缺乏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2 合同的变更、解除须在双方达成全都的根
31、底上以书面(纸质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将向守约方担当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缺乏以补足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3 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效劳费,且必 须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单位的效劳费,且乙方有权另行要求甲方担当 万元(大写: 万元整)的违约金。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效劳费及违约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效劳费后10日内从销售/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11.5 若工程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32、甲方报批手续、工程进度及推广预算规划等缘由造成延误,则甲方考核乙方招商进度指标顺延,乙方不担当违约责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员入场后因此类缘由造成工作无法进展下去,则甲方需按元/人.日担当乙方工作人员本钱费,直到造成工作无法进展下去的障碍消退为止。 11.6 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每月的效劳费,假如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的效劳费,应当根据当月效劳费的1.1倍支付给乙方;假如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效劳费,应当根据当月效劳费的的1.2倍支付给乙方:假如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效劳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当月效劳费的 1.3倍支付给乙方,且从第4个月起,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担当应付款项每日5
33、%的延期支付违约金以及为追索此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法院受理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12、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托付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表: 开户行: 账号: 2023年招商代理合同范本3 托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 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34、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托付乙方(独家)进展招商销售治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根底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_商品城,并进展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托付乙方招商租赁的_商品城为合法取得工程,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展招商,并自愿担当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其次条 托付工程 1.工程名称: 2.地址: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纳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
35、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托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托付期限 1.托付期限为两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工程再托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托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 元/。乙方有权依据
36、出租、出售状况,敏捷把握、打算浮动价格,同时还可打算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缺乏局部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1.1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1.2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预; 1.3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供应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担当;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供应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
37、款方式准时间 2.1出租方式的局部,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其次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2.2出售经营权方式的局部,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置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局部款项准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准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2.4超过本合同商定的托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准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2.5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猎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
38、帐。 2.7商家直接购置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置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2.1及2.2的商定进展结算。 2.8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供应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工程的全部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形状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立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
39、甲方应准时通报乙方; 1.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1.3甲方负责托付工程的物业治理工作,乙方负责托付期内的商业治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托付乙方为本工程(的独家)代理的托付书; 1.5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展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2.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秘,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针对该工程成立特地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工程,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讨论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
40、依据工作需要增加帮助工作人员; 2.5制定推广规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规划、广告宣传等等); 2.6依据市场推广规划,制定招商规划,安排时间表; 2.7在托付期内,进展广告筹划; 2.8派送宣传资料; 2.9在甲方的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工程环境及状况; 2.1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2.15托付期满后将全部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当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完毕,甲乙双方不再
41、相互担当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局部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商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2.2项进展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担当以下责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议占托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担当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1.2、 1.3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2.2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终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商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