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预测试卷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预测试卷七.docx(3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预测试卷七单选题1.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返回厂里,倒车入库时将偷偷溜进车库过夜的乞丐乙某轧死,(江南博哥)后查明乙当时睡在车库麻袋中取暖。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D.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间接故意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意外事件与过失的区分。因为难以预想到会有入睡在车库麻袋中取暖,故甲的行为造成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单选题2.关于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2、B.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还包括所有的普通参加者C.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只包括首要分子D.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和所有的普通参加者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范围。参见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的规定。单选题3.曹某找人将郭某家大门敲开,伙同刘某、张某等十余人冒充公安民警强行闯入郭家住宅,在郭家亲属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曹某等人对郭某及其亲属进行威胁、辱骂、殴打。致郭某面部被打成轻微伤。对曹某等人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B.行政处罚即可,不需要刑事处罚C.构成故意伤害罪D.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参考答案:A参
3、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题中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45条对非法入侵住宅罪之规定。单选题4.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下列关于立法体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立法体制主要涉及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权的性质、种类及立法权和其他权力的关系等静态因素B.立法权运行的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运行原则、过程和方式等C.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主体的建制、组织原则和活动形式等。世界上主要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立法体制、复合立法体制和制衡立法体制三种类型D.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4、是单一制立法体制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D选项错误。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划分体制。单选题5.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步骤进一步加快,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我们却看到在广大的城市化程度还不高的城镇和农村地区,各种规避法律的事件频频发生。调节人们生活的不是国家制定法,而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法和当地的风俗习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所呈现出来的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什么?()A.我国法治现代化是一种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选择的B.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先进的法律制度同人们的法治观念之间
5、出现了断裂C.我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D.我国法律现代化程度不高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题目反映了我国的制定法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念,同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法律认识和生活中的法律传统间的差异。在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过程中.通常的一个基本模式就是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这就极容易导致人们法律制度同人们的法律观念之间出现断裂,有时甚至是冲突。A错误,当今我国法治现代化是一种主动推动模式。单选题6.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B
6、.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在发现新事实时的处理问题。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单选题7.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从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B.从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D.从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
7、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单选题8.甲公司收到其老客户乙公司的一份传真,表示乙公司欲向采购出售办公文具,并列有各类拟采购文具型号及采购价格,要求10日内到货。甲公司回复传真一份,上面注明A型号复印纸无货,其他有货,B品牌无线鼠标价格每只售价加5元,收到乙公司回复后10日内到货,不同意就采购事宜做任何变更。乙公司遂回复称同意,另外,本次合作如有任何争议,争议解决方式为乙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未成立,因为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B.合同已成立,因为双方已就除争议解决以外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C.合同未成立,因为争议解决条款虽然属
8、于非实质性内容,但甲公司明确拒绝任何变更D.合同已成立,因为乙公司最后同意了甲公司的要约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承诺的内容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否则承诺将被视为新要约。另根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属于实质性交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单选题9.司法工作人员甲徇私枉法又收受贿赂,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对甲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A.属于吸收犯,按徇私枉法罪一罪处理B.属于牵连犯,按受贿罪乙罪处理C.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在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中,择一重罪处罚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徇私枉法罪和其他罪的竞合关系。司法工作人
9、员徇私枉法又收受贿赂,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单选题10.人民法院受理某甲抢劫案件,开庭时,公诉人出庭公诉,某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查明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刚满18岁。人民法院如何为某甲指定辩护人?()A.由于某甲在实施抢劫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B.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已满18岁,但是案发时未满18岁,因此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C.某甲不符合法定的应当指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为其指定辩护人D.人民法院不能为某甲指定辩护人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10、、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根据刑诉解释第467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是否为未成年人,以开庭时为准。故某甲不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因而只是“可以”指定,当然法院也可以不为其指定辩护人,故C项为正确答案。单选题11.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开发处代理处长李某因在本单位网络系统改造工程招标中隐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使其亲属经营的公司中标,并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对李某的行为评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不构成犯罪B.滥用职权罪C.贪污罪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为亲友
11、非法牟利罪的具体运用。刑法第166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题中行为人隐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高价购买亲友经营的商品,构成该罪。单选题12.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甲起诉
12、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C.甲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起诉乙获败诉判决,第三人戊起诉请求改变该判决D.丙在某区法院起诉丁,双方在开庭前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民诉解释第257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A、B、C选项不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
13、第2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选项当选。单选题13.关于伪证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伪证罪只可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B.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C.伪证罪的主观方面不需要具有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D.伪证罪的最高刑是7年有期徒刑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伪证罪的刑法规定。参见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的规定。单选题14.王某在一晚上携带钢锯、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盗窃路名牌4个、十字路口标志牌2个、限速标志牌2个,限重标志牌1个,危害公共安全。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14、.破坏交通设施罪B.盗窃罪C.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D.盗窃交通标识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王某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破坏交通设施罪。根据刑法第117条的规定,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已经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盗窃交通标识是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关键看该交通标识是否给公共安全造成了重大危险。王某窃取的交通标识对车辆的安全行驶起着重要的指示作用,已经危及到公共交通安全,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单选题15.关于世界各国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15、成文宪法一般包括序言、正文、附则部分,而不成文宪法则一般没有附则,只有序言和正文B.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马歇尔法官根据美国宪法序言中“三权分立”的表述,作为最后判决的依据C.我国是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现行宪法包括宪法序言、正文和附则三个部分D.我国现行宪法正文部分结构鲜明,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内容,共138条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宪法的结构。只有成文宪法才有结构问题,不成文宪法没有结构问题。美国宪法的序言,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宪法只有序言和正文,没有附则部分。单选题16.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宪法
16、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这次修宪的内容?()A.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B.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C.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D.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考查宪法实施保障。单选题17.有关法作用的说法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的实施可以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有益影响B.法律可以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改变”社会C.法律受制定者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D.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考查法的效力。B选项错误,法律不可以超出社会发展的需
17、要创造或“改变”社会。单选题18.某报社为国有事业单位,该报社广西记者站是该报社的派出机构,唐某即该记者站的工作人员。唐某利用之便,在采访过程中,利用某市粮食系统一些问题害怕上报、曝光的心理,索取区县粮食局共计10余万元现金。关于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受贿罪B.唐某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犯罪C.贪污罪D.侵占罪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受贿罪的认定。受聘于属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其采访、报道等活动属于履行公务,依法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单选题19.某深山老林里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村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
18、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无法查清该尸体的身份,该尸体背部以及腹部有刀伤,可以排除自杀,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该案侦破的难度很大,决定暂时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该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A.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B.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C.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
19、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单选题20.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目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A.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已经确立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C.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D.司法腐败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D选项中“司法腐败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不属于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我国仍在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腐败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单选题2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
20、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
21、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4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开始计算时效是指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A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3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主债权的范围为限,也就是凡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保证人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凡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保证人都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逾期而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都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单选题22.甲(男,17周岁)、乙(男,15周岁)合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外放风,乙进入房
22、内窃取财物,不料乙进入屋内后被一老人发现,老人抓住乙不让其离开,乙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老人杀死,并带窃取的5000元钱离开,后和甲平分。根据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构成共同的故意杀人罪B.甲、乙构成共同的盗窃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能否犯转化型抢劫罪的问题。甲在外面放风,对乙的杀人行为客观上并未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主观上对此也不知情,故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情形,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
23、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不构成抢劫罪;如果故意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C项正确。单选题23.1997年6月23日,甲故意伤害张某至重伤,一直未被发现;2010年5月7日他再次伤害王某,致王某轻伤。关于甲伤害张某行为的追诉截止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2007年6月23日B.2025年5月7日C.2012年6月23日D.2015年5月7日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的追诉时效计算问题。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张某对应
24、法定最高刑的刑期是10年。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15年,此处的“10年以上”包括10年本身。所以,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时效是15年,到2012年6月23日;又因为甲在追诉期限内再次伤害王某致轻伤,再次犯罪,甲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期限应从他犯新罪时重新计算,即从2010年5月7日重新计算15年,也就是说至2025年5月7日。所以,B项正确。单选题24.某日,在甲酒店就餐的乙丙丁三人因发生口角而相互斗殴。在斗殴过程中,乙丙丁打伤了酒店员工2名,酒店为此支付医药费和交通费若干;同时,乙丙丁损坏了酒店大量的基础设施,致使甲酒店在接下来的一周内无法正常承接
25、高端宴会。在这一周内,共有2场高端宴会,都被其竞争对手乙酒店承办。经查实,如果甲的酒店正常营业,很有可能承办这两场宴会。如果甲酒店起诉乙丙丁三人,下列哪个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A.设备损失费B.医药费C.交通费D.承办两场宴会的收益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甲酒店可能承办2场宴会的收益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单选题25.甲对乙享有债权,丙以其自有的一套房屋向债权人
26、甲设定抵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抵押权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设立B.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C.假设甲通过拍卖实现抵押权,该房屋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但乙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款无权优先受偿D.丙房屋二楼系违规加建的,后被规划部门确认违章,但因加建行为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前,甲的抵押权及于二楼部分。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A选项正确。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根据物权法第15条确立的区分原则,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抵
27、押权登记与否的影响,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C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经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单选题26.人民检察院对赵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则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赵某在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B.如果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C.如果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民事裁定的形式维持原判D.赵某仅就
28、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刑事部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自动生效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二审的审判结果。参见刑诉解释第33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刑诉解释第33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刑诉解释第313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
29、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单选题27.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宣判认定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张某6个月的拘役和赔偿李某2000元的处罚。法院宣判后,自诉人李某不服,认为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致使调解失败。但是在人民法院决定要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双方经过努力
30、达成和解,则应如何正确处理本案?()A.应当制作和解书:并撤销第一审判决B.应当制作和解书,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C.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D.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二审程序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333条的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本案的情况属于后者规定的情形,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单选题2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
31、了一份运输合同,后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严重违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损害其利益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双方曾在合同中就纠纷达成仲裁条款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虽然达成了仲裁协议,当事人若向法院起诉,法院有权管辖B.运输合同的解除、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条款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当然无效D.若甲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甲向法院请求裁定,乙向仲裁委员会请求的情况下,由先受理的一方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民诉解释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
32、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19条、仲裁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3、,D项错误。单选题29.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入主张优先购买
34、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单选题30.宪法实施是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宪法的执行、适用和遵守。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根本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从具体方面作出肯定与否定的评价C.对行为只是从总体上作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为一般法律的具体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基础和依据D.宪法实施不可能单纯是宪法本身或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
35、整个国家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考虑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综合因素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考查宪法实施的特征。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是由宪法的内容和地位决定的。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根本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不仅直接约束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而且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活动也具有最高的约束力。同时,由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因而在具体规定中,只能规定调整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因此,宪法的实施过程也就表现为宪法规范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从宏观上、总体上进行原则指导的过程。这种原则指导主要
36、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确定的是社会关系主体的基本方向和原则标准,一般不涉及人们行为的具体模式,这些具体模式则通常由一般法律进行调整;二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只是从总体上作出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从而为一般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具体评价和追究法律责任提供基础和依据。而且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也决定了宪法实施与一般法律实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宪法实施是一般法律实施的基础,一般法律的实施则是宪法实施的具体化。因此.B项错误。单选题31.某甲为索取债务,将其债务人的妻子某乙扣押在一地窖中。因通风不好,致使某乙窒息而死。对某甲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构成
37、非法拘禁罪并应按加重结果犯处罚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D.某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某甲对此结果不应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非法拘禁罪的具体运用。刑法第238条对非法拘禁罪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单选题32.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
38、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机构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A.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B.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C.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D.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
39、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个人合伙的合伙人甲乙丙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ABC正确,D项错误。单选题33.关于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中的“威胁”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当面实施,也可以不当面实施;既可以由自己实施,也可以通过第三者实施B.抢劫罪的威胁是当面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的,也可以不当面实施C.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既可以是当场实现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现的:抢劫罪威胁的内容是可以当场实现的D.敲诈勒索罪既可以是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取得财物:抢劫
40、罪只能是当场取得财物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劫罪的威胁是当面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的。单选题34.甲与乙约定:甲三天后借给乙三百元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甲支付给乙300元后,甲有权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B.甲支付给乙300元后,乙可以随时返还借款C.因为甲乙双方未约定利息,故甲无权请求乙支付利息D.若三天后,甲未向乙提供借款,乙可主张甲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
41、理期限内返还。故选项AB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在甲提供借款前,合同并未生效,乙无权主张违约责任。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单选题35.下列关于不公开审理的认识正确的是:()A.法院审理的张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B.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C.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D.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不公开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不公开审判的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规定,
42、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A项认识错误.B项认识正确。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场。所以C项错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所以D项认识错误。本题较全面考查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其中,A、D项考查的是常规重点;B项考查的是修改内容,原刑事诉讼法是“应当”,修改后改为“可以”;注意C项和新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的区别。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
43、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单选题36.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对于执行管辖的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B.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C.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D.在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期间,应当停止案件的执行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而不是15日,A项错误;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
44、项正确、C项错误: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均不停止执行,D项错误。单选题37.有关法的移植的说法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B.法的移植只能移植外国的法律C.法的移植要避免不加选择地盲目移植D.法的移植要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选项错误,法的移植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单选题3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下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表述错误的是:()A.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B.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C.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
45、不应借鉴国外法治的经验、理念或模式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考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C选项错误,我国应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单选题3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进行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当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
46、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278条第1款的规定,AB项正确;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3款的规定,D项正确。单选题40.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程序。刑事诉讼
47、法第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自己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无须再提请批准,只要通知即可。因而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多选题1.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参考答案:ABD参考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