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培训-公益诉讼.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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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企业法律责任2023.6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历程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历程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三、企业如何应对环境公益诉讼三、企业如何应对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内容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历程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历程(一)基本定义(一)基本定义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其核心在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其核心在于公共性,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于公共性,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不包括:不包括:1.1.直接请求保护个体利益;直接请求保护个体利益;2.2.代表人诉讼涉及众多当事人,但受害人可以确定。代表人诉讼涉及众多当

2、事人,但受害人可以确定。(二)基本特征(二)基本特征 1.1.起诉主体(原告)的特殊性 起诉主体(原告)的特殊性 起诉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起诉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2.2.既可以是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现实的损害,也可以是尚未造 既可以是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现实的损害,也可以是尚未造成现实的损害,但有损害发生的可能。成现实的损害,但有损害发生的可能。3.3.可诉对象的双重性。被诉对象既包括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 可诉对象的双重性。被诉对象既包括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也包括对公共利益构成侵害的一般民事主体。,也包括对公共利益构成侵害的一般民事主体。(三)现实背景(三)现实背景 在我国目前环境污染事件持续高发,

3、环境污染纠纷不断凸显 在我国目前环境污染事件持续高发,环境污染纠纷不断凸显的情况下,以司法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环 的情况下,以司法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环境公益诉讼正是实现司法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境公益诉讼正是实现司法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2005 2005年国务院 年国务院 关于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关于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首次明确 首次明确“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 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202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23.6.4 20

4、23.6.4)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 辽河、浙 类、类、类和劣 类和劣 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 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1.7%71.7%、19.3%19.3%和 和9.0%9.0%。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水系的国控断面中,珠江、。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水系的国控断面中,珠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在监测营养状态

5、的 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在监测营养状态的61 61个湖泊(水 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占 库)中,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占27.8%27.8%,其中轻度富营养和中度富营养,其中轻度富营养和中度富营养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 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26.2%26.2%和 和1.6%1.6%。在。在4778 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和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 和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9.6%59.6%。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依据新的 依据新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

6、95-2023 GB3095-2023)对)对SO2 SO2、NO2 NO2、PM10 PM10、PM2.5 PM2.5、CO CO和 和O3 O3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 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 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4.1%,其,其他 他256 256个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 个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69.5%69.5%。酸雨分布区域主。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中下游以南,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 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中下游以南,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

7、10.6%10.6%。202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23.6.4)全国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有16个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标,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全国有470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酸雨城市比例为29.8%,酸雨频率平均为17.4%。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劣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在489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水质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

8、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2023 2023年初我国政府首次公开成认存在癌症村 年初我国政府首次公开成认存在癌症村-环保部化 环保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中国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 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中国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野生动物和人体中已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 域、野生动物和人体中已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已造成多起急性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多个地区出现饮用水 质已造成多起急性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多个地区出现饮用水危机,个别地区甚至出现 危机,个别地区甚至出现 癌症村 癌症村。6 6月 月25 25日,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

9、死亡图集数字版出 日,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死亡图集数字版出版,这是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团队长期研究的成果,首次证实了癌 版,这是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团队长期研究的成果,首次证实了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的直接关系。症高发与水污染的直接关系。自自20022002年起,我国因环境污染进行年起,我国因环境污染进行 投诉的数量投诉的数量年均增长年均增长30%,30%,目前年均目前年均7474万余件万余件.环环境境突突发发事事件件及及群群体体性性事事件件持持续续高高发发:自自11999966年年来来以以来来,环环境境群群体体性性事事件件一一直直保保持持年年均均2299%的的增增速速,且且行行为为趋趋向向剧剧烈烈。

10、重重点点行行业业或或企企业业环环保保矛矛盾盾纠纠纷纷突突出出。环环保保矛矛盾盾纠纠纷纷有有向向社社会会公公益益事事业业工工程程蔓蔓延延的的势势头头。2023 2023年年55月月2424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开展考核评靠保障。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开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表价体

11、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表达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开展评达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开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和约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峻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峻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四)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2007 2007年以来 年以来,一些省市相继设立了专门审理环保案件的环保,一些省市相继设立了专门审理环保案件的环保法庭、环保审判庭或环保合议庭等审判

12、机构,受理并审结了一 法庭、环保审判庭或环保合议庭等审判机构,受理并审结了一些有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些有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23 2023年 年6 6月 月29 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 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 关于为加快经济开 关于为加快经济开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假设干意见 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假设干意见 的通知中就特别 的通知中就特别指出,指出,“在环境保护纠纷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可以设立环保法庭,在环境保护纠纷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可以设立环保法庭,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提高环境保护司法水平。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

13、业化审判,提高环境保护司法水平。”据统计,截止 据统计,截止2023 2023年底我国各级法院共设立了各种类型环保 年底我国各级法院共设立了各种类型环保法庭 法庭369 369家,包括省高法成立环保合议庭(重庆、海南),中级 家,包括省高法成立环保合议庭(重庆、海南),中级法院设立环保审判庭(江苏、贵州),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 法院设立环保审判庭(江苏、贵州),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或审判庭、环保合议庭、环保巡回法庭等。庭或审判庭、环保合议庭、环保巡回法庭等。这些法庭 这些法庭“在涉环保案件集中管辖、环境公益诉讼、环境 在涉环保案件集中管辖、环境公益诉讼、环境 诉前禁令、群体性环境纠纷预防

14、、环境专家证言、判决执行回访 诉前禁令、群体性环境纠纷预防、环境专家证言、判决执行回访和第三方监督、生态修复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有益而卓有成效的 和第三方监督、生态修复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有益而卓有成效的探索。探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3 2023年之前,年之前,5 5省(贵州、海南、江苏、云南、重庆)设立 省(贵州、海南、江苏、云南、重庆)设立的环保法庭对原告资格做了扩大化规定。的环保法庭对原告资格做了扩大化规定。典型案件:典型案件:1.1.污染环境类污染环境类-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定扒造纸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定扒造纸厂水污染厂水污染 纠纷案纠纷案 20232023年年1212月

15、,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乌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一案,由清镇市人当区定扒造纸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一案,由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公开审理。经过各项庭审程序后,清民法院环保法庭公开审理。经过各项庭审程序后,清镇环保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镇环保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是我国社会组织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这是我国社会组织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首例胜诉判决。的首例胜诉判决。22.破破坏坏生生态态类类-中中华华环环保保联联合合会会诉诉无无锡锡市市蠡蠡湖湖惠惠山山景景区区管管理理 会会生生态态环环境境 案案二

16、、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一一)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二二)开展情况开展情况(三三)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一)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202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

17、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35个条文,主要对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跨行政区划管辖、同一污染环境行为的私益诉讼可搭公益诉讼“便车”、减轻原告诉讼费用负担等四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解释包括:一、适用范围 二、起诉主体 三、管辖范围 四、受理条件 五、支持起诉 六、证据规则 七、诉讼请求 八、诉讼费用 九、诉讼调解 十、其它程序的法律适用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 第一条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18、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 法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起诉主体 二、起诉主体第二条 第二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

19、十 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第三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 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以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包括: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包括:1 1、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2 2、不设区的地级市(如东莞市),直

20、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地级市(如东莞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三、管辖范围 三、管辖范围第六条 第六条 第一 第一审环 审环 境民事公益 境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 案件由 案件由污 污 染 染环 环 境、破坏生 境、破坏生态 态 行 行为发 为发 生地、生地、损 损 害 害结 结 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 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 级 以上人民法院管 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辖。第七条 第七条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局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

21、 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局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讼案件。五、支持起诉 五、支持起诉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检察机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机关、社会 检察机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 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 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益诉讼。六、反诉限制 六、反诉限制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

22、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七、司法和行政衔接 七、司法和行政衔接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环 环 境民事公益 境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 后,后,应 应 当在十日内 当在十日内告知 告知对 对 被告行 被告行为负 为负 有 有环 环 境保 境保护监 护监 督管理 督管理职责 职责 的部 的部门 门。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负 负 有 有环 环 境保 境保护监 护监 督管理 督管理职责 职责 的部 的部门 门 依法履行 依法履行监 监管 管职责 职责 而使原告 而使原

23、告诉讼请 诉讼请 求全部 求全部实现 实现,原告申,原告申请 请 撤 撤诉 诉 的,人民法 的,人民法院 院应 应 予准 予准许 许。66月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环境关于审理环境 责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66月月33日起日起施行。施行。解释解释共共1919条,条,88个方面:个方面: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二、归责原则和减免事由;二、归责原则和减免事由;三、数人分别或者共同排污时的责任承担方式;三、数人分别或者共同排污时的责任承担方式;四、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承担;四、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承担;五、举证责

24、任分配原则;五、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六、损害鉴定及专家证人等有关证据的适用;六、损害鉴定及专家证人等有关证据的适用;七、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适用条件和程序;七、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适用条件和程序;八、八、的承担责任的方式。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二二)环境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环境公益诉讼开展情况 2023 2023年 年1 1月,新 月,新 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 正式实施,正式实施,截止 截止5 5月底,月底,全 全国共有 国共有7 7家环保组织提起的 家环保组织提起的11 11起环境公益诉讼被法院受理,其中 起环境公益诉讼被法院受理,其中包括 包括2 2家全国性组织,家全国性组织,5 5家地方组织,涉及

25、区域福建、山东、贵州 家地方组织,涉及区域福建、山东、贵州、甘肃、江苏、海南等、甘肃、江苏、海南等6 6个省。个省。6 6月初,又有一家地方环保组织提起 月初,又有一家地方环保组织提起2 2起公益诉讼,其中 起公益诉讼,其中1 1起 起已受理,已受理,1 1起在立案程序中。起在立案程序中。截至 截至2023 2023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 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0.6 60.6万个,包括社会团 万个,包括社会团体 体31.0 31.0万个,其中:生态环境类 万个,其中:生态环境类6964 6964个;基金会 个;基金会4117 4117个;民办非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29.2 29.

26、2万个,其中 万个,其中:生态环境类 生态环境类398 398个。个。典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省德州市晶华集团振华玻璃厂大气污染纠纷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中央全面深化 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的十八届四中 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平安等领域

27、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贵州省的县级检察院提起2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三三)存存在在的的问问题题1.1.“损害社会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法律定义缺位;的法律定义缺位;2.2.环保组织开展公益诉讼的支持和保障机制缺乏;环保组织开展公益诉讼的支持和保障机制缺乏;3.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的归属、使用和监管不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的归属、使用和监管不明;三、企业如何应对环境公益诉讼三、企业如何应对环境公益诉讼(一)法律义务(一)法律义务 1.1.按程序取得审批许可;按程序取得审批许可;2.2.履行治污责任,杜绝偷排偷放;履

28、行治污责任,杜绝偷排偷放;3.3.公开环境信息,树立良好环境形象;公开环境信息,树立良好环境形象;(二)法律风险(二)法律风险 1.1.环境刑事案件的公益诉讼追诉;环境刑事案件的公益诉讼追诉;2.2.环境事件或事故后的公益诉讼;环境事件或事故后的公益诉讼;(三)协调应对(三)协调应对 充分运用充分运用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条文规定,妥善应对公条文规定,妥善应对公益诉讼;益诉讼;1.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辟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 编制有关开辟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

29、响评价的开辟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辟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 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 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令恢复原状。(一)法律义务 1.按程序取得审批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30、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六)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对违反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辟以采代探的工程,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工程,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各地要于2023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2.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保法(2023)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大气污染物总量操作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

31、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操作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32、理环境 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对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危害性以及有无排污许可证、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操作指标等因素确定。2.履行治污责任,杜绝偷排偷放(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操作指标排放污染物的;(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3)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4)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5)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3.公开环境信息,树立良好环境

33、形象(1)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方法和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分、

34、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23100号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要

35、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三)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23年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八)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每年要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和处理、整改情况。”(十二)落实社会主体责任。

36、“重点排污单位要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的环境信用”。2023年4月14日,为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环境保护部首次明确行政处分信息的公开方式,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填报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分案件办理信息系统;20个工作日内在环保部门网站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决定书全文,切实做到查处一起、公开一起。通过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将行政处分行为放置于纪检、检察机关及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下,通过“阳光执法”倒逼环境执法行为标准化的提升。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

37、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 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工程 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工程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2)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方法环境

38、保护部2023年12月19日发布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方法,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第八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

39、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第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以下信息:(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五

4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第十一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九十日内公开本方法第九条规定的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证据证据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原告原告请请求被告提供其排放的求被告提供其排放的主要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放情况以及防治污

41、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被告应当持有或者有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被告应当持有或者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而拒不提供,如果原告主张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持有而拒不提供,如果原告主张相关事实不利于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事实不利于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二)法律风险 1.环境刑事案件的公益诉讼追诉;污染环境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平安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从2023年3月到2023年12月,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

42、食品药品平安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这是继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平安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检察机关再次集中力量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平安两类严峻犯罪。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五方面情形,包括行政处分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机关立案少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峻,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危害食品药品平安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平安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侦查权。2.环境事件或事故后的公益诉讼渤海湾蓬莱19-3溢油事故(三)协调应对充分运用司法解释条文规定,妥善应对公益诉讼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十日内告知对被告行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二十六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谢 谢 马勇马勇 TelTel:86-10-51230019 86-10-51230019 E-mail E-mail:maacema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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