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区旧社国民小学附设幼稚(儿)园98学年度招生简.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竹市北区旧社国民小学附设幼稚(儿)园98学年度招生简.doc(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兒)園98學年度招生簡章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98年3月25日府教特字第0980031379號函辦理二、 98學年度辦理招生時間表:(一) 登記日期:第一梯次:98年6月12日、13日(星期五、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4-5足歲幼兒)。第二梯次:98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3足歲幼兒-如第一梯次作業後無缺額則不辦理)。(二) 登記地點:本校幼稚園。(三) 攜帶證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優先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繳驗正本、影本留存本園備查)。(四) 抽籤日期:第一梯次:98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4-5足歲幼兒)。第
2、二梯次:98年6月27日(星期六)下午三時三十分起(3足歲幼兒-如第一梯次作業後無缺額則不辦理)。(五) 抽籤地點:本校禮儀教室。(六) 名單公布日期:抽籤後當場公布。(七) 報到日期:經錄取之幼兒於抽籤完畢後即辦理報到包含優先錄取生,並繳交幼兒預防注射黃卡影本一份,第一梯次上午十一點半前,第二梯次下午五點前,逾時以棄權論,依備取先後次序遞補。三、 招生班數及人數: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市府)核定本市公立幼稚(兒)園總班數計算,每 班不得超過30名,於97學年度原已就讀公立幼稚(兒)園之幼兒得依其志 願於98學年度留原園就讀,假设至其他公立幼稚園就讀,需重新登記。 二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
3、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安置特殊幼 兒至公立幼稚(兒)園普通班時,每安置1名,得抵減一般幼兒3名,每班 至多以安置2名特殊幼兒為原則。 三98學年度本園2班缺額共計28名,採階段別依序招生並依年紀大小編班。四、 登記資格:凡具以下資格之一者得向學區內公立幼稚(兒)園申請登記入學(一) 設籍本園學區依舊社國小學區範圍辦理且有居住事實(需繳驗戶口名簿),年滿5足歲之幼兒(係指民國92年9月2日至93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及年滿4足歲之幼兒(係指民國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得於第一梯次申請登記入學,並採階段別依序招生。(二) 原公立托兒所整併之幼托整合班級得於第二梯次
4、接受年滿3足歲之幼兒(係指民國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申請登記入學,惟第一梯次作業後無缺額則不辦理。(三) 經鑑輔會鑑定為特殊幼兒者,始得接受特殊教育安置,其入學年齡得向下延伸至3足歲(特殊幼兒依規不限定就讀於幼托整合班級)。五、 招生作業階段別:採階段別依序招生(一) 第一階段-對象係年滿4-5足歲符合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如未超出招生人數,則全數錄取;如超出招生人數,則以5足歲優先入園幼兒依順位序錄取,再以4足歲優先入園幼兒依順位序錄取(同順位者以抽籤決定)。(二) 第二階段-對象係年滿5足歲之一般幼兒,如未超出招生人數,則全數錄取;如超出招生人數,則抽籤錄取。惟第一階段已
5、招生額滿則不再辦理第二階段招生。(三) 第三階段-對象係年滿4足歲之一般幼兒,如未超出招生人數,則全數錄取;如超出招生人數,則抽籤錄取。惟第二階段已招生額滿則不再辦理第三階段招生。(四) 第四階段-本階段之招生作業僅限幼托整合班級,且前三階段招生作業後仍有缺額者(第二梯次招生);對象係年滿3足歲符合優先入園對象之幼兒,如未超出招生人數,則全數錄取;如超出招生人數,則依順位序錄取(同順位者以抽籤決定)。惟如仍有缺額,得招收年滿3足歲之一般幼兒,如未超出招生人數,則全數錄取;如超出招生人數,則抽籤錄取。六、 優先入園資格:(優先入園幼兒仍需符合本園招收年齡)(一) 第一順位:依據教育部98.1.1
6、3台國(三)字第0980004325號函示:第一順位之幼童得不受戶籍之限制1. 身心障礙幼兒-經鑑輔會鑑定安置者(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九條之規定辦理)。2. 原住民幼兒-幼兒本人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依據原住民教育法第十條之規定辦理)。3.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持有市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之子女(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條之規定辦理)。4.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家庭幼兒-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家庭證明文件者(據教育部98.1.13台國(三)字第0980004325號函辦理)。(二) 第二順位: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子女。(三) 第三順位:各園(含國小
7、)園(校)內之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四) 第四順位:父或母一方為外國籍者之幼兒(含大陸配偶)-父或母一方持有外國籍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之子女。第四順位之保存名額係招生人數扣除第一至第三順位後餘額之二分之一,其作業程序列於一般幼兒抽籤作業之前。如申請人數未超出保存名額,則全數錄取;如超出保存名額,則以抽籤決定之,未錄取者仍可參加一般幼兒之抽籤作業。(五) 其他:以個案處理,由市府轉介1. 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回國之駐外外交人員子女、僑生及回國學人、科技人員之子女(依據教育部台(七一)中字第二五五九一號函)。2. 經市府社會處轉介之保護個案等特殊個案。(六) 優先入園名冊各園應於辦理公開抽籤前公布。七、
8、本園依以下事項辦理新生入園登記事宜:(一) 本園組織招生委員會辦理招生,一律採自由登記。(二) 新生登記人數未超過核定班數應收名額時,一律准其入園,如登記人數超過核定班數應收名額時,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採抽籤方式決定之,抽籤時得加抽局部幼兒為備取生,於報到未滿額時,依抽籤先後次序,補足核定名額。(三) 辦理入園登記之幼兒,必須正式設籍本市(繳驗戶口名簿),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四) 本園僅接受就讀全日班之幼兒辦理登記。(五) 新生辦理入園登記,須個別辦理,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原則。(六) 辦理登記時,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在入園登記卡簽名或蓋章。八、 本園辦理新生入園登記及抽籤時,市府得視實際需要派員監督辦理。校長:葉瑞枝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