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相关法律法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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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以下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确实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缺乏一角的, 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

2、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以下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置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方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方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

3、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局部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

4、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那么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2、国税函19975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三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三1997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供需双方当事人

5、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虽然形式不够标准,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因双方当事人不再签订购销合同而以订单、要货单等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所以这类订单、要货单等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按规定贴花。 二、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分属不同的独立法人。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相互之间开出的订单、要货单、要货生产指令单等,均应规定贴花。 三、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 、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3、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国家税

6、务局关于印花税假设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相继作了一些具体规定。近据各地反映,经研究并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和规定如下:一、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拟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方案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那么,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二、对印花税施

7、行细那么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如何划定?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开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三、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四、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对

8、有些凭证使用不标准,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五、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哪些单位?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六、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八、何为“银行同业拆借?在印花税上怎样确定同业拆借

9、合同与非同业拆借合同的界限?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方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九、对分立、合并和联营企业的资金账簿如何计税贴花?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凡毋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的资金账簿,已贴印花继续有

10、效。对企业兼并后并入的资金贴花问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十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是否贴花?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十二、出版合同是否贴花?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十三、银行经理或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是否贴花?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十四、

11、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十五、怎样理解印花税施行细那么中“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的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4、国税发1990173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根据各地反映和要求,关于对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的假设干政策和征管问题,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具体规定如下:一、关于应税凭证确实定在货运

12、业务中,但凡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标准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二、关于纳税人确实定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三、关于国内联运凭证的计税和缴纳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

13、印花税。四、关于国际货运凭证的征免税划分1.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管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3.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关于特殊货运凭证的免税1.军事物资运输。凡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

14、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税。 3.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六、关于代扣汇总缴纳1.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2.运费结算凭证由交通运输管理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填开或审核的,当地税务机关应委托凭证填开或审核单位,对运费结算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代扣汇总缴纳。3.在运费结算凭证费别栏目中应增列一项“印花税,将应缴纳的印花税款填入“印花税工程中。为了方便代扣汇总缴纳,每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纳税额缺乏0.10元的免税,超过0.10元的按实计缴,计算到分。4.代扣印花税时,当地税务

15、机关或代扣单位应在运费结算凭证上,加盖“印花税代扣专用章式样略。专用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统一刻制。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方案单列市税务局可依据本文规定并参照89国税地字第94号?关于铁路货运凭证汇总缴纳印花税问题的联合通知?,制定具体征收管理方法。5、财税200616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假设干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经济形势开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

16、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6、国税函202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据有关地区和企业反映,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方案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7、及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如何界定征收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方案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7、国税函20067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地方税务局:鉴于各地对安利中国日用品以下简称“安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政策执行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的规定,现对安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

18、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二、对于安利公司的经销商购进安利公司产品再向顾客销售的销售形式,由于经销商向安利公司买断产品再自行销售给顾客,并直接对客户开具发票,安利公司和经销商之间形成了购销关系。由安利公司与经销商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安利公司各专卖店铺及经销商所在地计算缴纳印花税。三、经销商、销售代表为安利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效劳,由于安利公司与经销商及销售代表之间只存在代理效劳关系而不存在购销关系,不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四、各专卖店铺直接向顾客进行销售,无须签订购销合同,没有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不按照购销金额或将交易单据视为购销

19、合同征收印花税。8、财税200318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企业改制的指示精神,标准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现就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一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局部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局部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

20、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局部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企业以其局部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局部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局部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三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四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五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企业改制前签

21、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9、(88)国税地字第0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假设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根据及其施行细那么的规定,结合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现对印花税的假设干具体问题规定如下:1、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

22、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2、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是否贴花?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3、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应否贴印花?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5

23、、对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是否贴花?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6、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7、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管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8、1988年10月1日开征印花税,以前签订的合同,10月1日以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是否补

24、贴印花?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局部补贴印花.对印花税开征前签订的合同,开征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亦应按增加金额补贴印花.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10、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贴花?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11、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照规定贴花.12、什么是副

25、本视同正本使用?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13、如何确定纳税人的自有流动资金?对纳税人的自有流动资金,应据其所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定.适用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包括国家拨入的,企业税后利润补充的,其他单位投入以及集资入账形成的流动资金.适用其他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按照上述原那么具体确定.14、设置在其他部门,车间的明细分类账,如何贴花?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

26、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15、对会计核算采用以表代账的,应如何贴花? 对日常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16、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未增加资金的,是否按定额贴花?但凡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17、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使用的账簿,应如何贴花?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

27、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账簿,应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18、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防止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局部计税贴花.19、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是否补贴印花?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营,集体企业兼并,对并入单位的资产,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20、对微利,亏损企业,可否减免税?对微利,亏损企业不能减免印花税.但是,对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当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21、对营业账簿,应在什么位置上贴花?在营业账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账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准粘贴在账夹上10、(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工程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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