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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与西方国家代议制民主之优劣分析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与西方国家代议制民主之优劣分析【摘要】【摘要】代议制民主即间接民主,是指公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产生一定数量的代表,并组成代表机关,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在现代社会中,代议制民主是所有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形式。本文就西方国家制度特点、代议制民主的含义、东西方代议制的对比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并重点分析了西方国家代议制民主的优缺点。【关键词】【关键词】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代议制 西方代议制 东方代议制 西方代议制民主的优缺点一、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所谓政治制度,是指关于国家
2、政权管理形式及有关政治活动的制度,包括国家的政体形式、结构形式、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及活动原则;包括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建立的、与国家政权相联系的组织以及政治行为;包括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统治方法。政治制度的特征包括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反映了社会经济关系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是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国体相适应,既表现统治阶级的根本意志,又规定了运用国家机器的基本原则;一经建立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同类型的国家可能存在相同的政治制度;政治制度的运行受到社会制度其他方面和外部环境的制约作用。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一、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具有多样性和共同性,第二、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第三,代
3、议民主制,第四、分权制衡原则,第五、政治统治与管理的“法治”原则。当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代议制、普选制、多党竞争制、以分权制衡原则建立的政府制度、确定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监督制度。在这里,西方国家是一个政治的概念,“西方”不是一个纯理意义上的概念,它是指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以及亚洲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西方的政治制度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各国都呈现了本国的特点,都是为了适应本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需要而建立的。比如议会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就有不同的内容。因此,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具有多样性。但同时,各国在机构自己的政治制度时,虽然采取了革命的或改良的战争的或和平的、创制的或模仿的等不同方式,但
4、是它们所依据的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是共同的,这就是17、18实际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学说以及从古希腊、古罗马保留下来的民主政治文化。因此,它们又有共同点。这里主要讨论其在代议制方面共同的基本特点。二、代议制相关概念关于代议制,19世纪著名的政治思想家约翰 米尔给代议制政体一个经典定义:“全体或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权利在每一种政体都必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他们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他们就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代议民主制度,简单的表述就是指在一个政治社会中,人们通过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进行政治事务的决策,或者表达自己的意愿且协调不同的利益。随着历史
5、的发展及政治实践的进行,代议制民主相对于其他民主形式代议制民主能够与不同利益、不同大小领土、不同数量的政府体制相兼容的特点,以及其符合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内在价值的特点,使得现代国家普遍采用代议制民主,并可分为西方代议制和东方代议制两大阵营。西方现代代议制以普选制为基础,是一个表达全体公民意志的机关,并从形式上表明了政府权力最终归属在于人民。其基本功能就是立法和监督。所谓立法,是把名义上属于全体公民的意志,实质上属于统治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意志的政治过程。而监督则是指一运用质询,待查,倒阁,弹劾等方式对政府当局的控制与约束,使政府所有的行为合乎既定的政治游戏规则。东方代议制,即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种新型的代议制度,自正式实施以来,就是在普选的基础上形成各级人们代表大会,而全国人们代表大会更是中国法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等法定职权,在形式上与代议制中的议会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产生,议事等等程序,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代议制度与当代中国实习相结合的产物,秉承了马克思主义对代议制的扬弃态度,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度。三、西方代议制民主的优劣分析从整体上看,代议制民主能够被世界上大多数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所采用,必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其主要优点有:(一)代议制民主较好地解决了公民参与和体制效率之间的两难。国家和社会事务由经过多数决定规则
7、产生的代表进行决定和讨论,形成一整套解决的方案,供政府进行选择。代表一般是专业化人士,具有系统的业务知识和较高的道德素养。所以,能够及时形成科学的决策和方案。代表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产生的,是其利益和意志的代表,人民虽没有直接参与决策,其民主的价值追求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体现。(二)代议制民主扩展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在民族国家是可行的。(三)它减轻了公民的决策负担,使政治分工成为可能,代议制是程序民主,能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四)它允许政府由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的人来操作。(五)代议制是十分宽容的民主,通过妥协而降低风险和成本。(六)代议制民主注重民主内容,而不
8、强调公民直接参与的外在形式,不追求纯粹性,而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己任。(七)它克服了直接民主最大的一个缺点:无法建立责任政治。这很好理解,俗话说“法不责众”,就是说一旦决策出现了失误,由于是大家一起做出的,就无法确定责任人,也不会有人主动承担责任并纠错。长此以往,就很难保证人民审慎科学地决策,因为没有了压力和承担后果的责任。而代议制民主中,代表由人民选出,人民也同样有权罢免他,而且他们一般有明确的分工,能够找到问题的责任者并予以相应的惩罚或罢免或降职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现代社会中各种复杂的事务,维持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和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尽管理想的代议制是历史上最好的政府形式,但毕竟是理
9、想中的。在现实中不可能尽善尽美,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一)间接民主的代表或议院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还是利益集团、阶层、阶级的意志是不明确的,在实践中以后者更为居多。(二)代议民主的本质是不信赖民众而实行的精英政治,因此代议民主容易被政客、党派和金钱所操纵。(三)代议制民主为了追求妥协和反对暴政而导致效率低下。除上述代议制共有的优缺点外,与东方代议制相比,西方代议制还存在着它所独有的缺陷: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未能足够真实的体现人民权力,显得更加不民主,不稳定。具体分析如下:第一,从历史上来看,当代中国的人民代议制是在中国人们推翻了三座大山,在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之后确
10、立起来的,体现的是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西方国家的议会是在封建社会中酝酿了雏形并于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的革命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在资产阶级取得并掌握了国家政权之后,议会代议制反映的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第二,从法律地位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议行合一”作为组织国家政治机关的基本原则,而西方国家议会制实行的是权利的分立制衡机制,这样最终成为政府行政集权的饰物。第三,从议员与人民代表的区别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国人大代表,西方国家议会的主体是议员,议员大多数是专职的,只有少数两院制中上议院议员不是专职的。这样不易保持同各行业、各阶层人民的密切联系,权利保障的民主化易现问题。第四,从代议机构与政党的关系来看,在西方国家议会没有一个法定的,唯一的执政党,议会与政党的关系是通过议会选举和政党对议会的渗透决定的,像这样最容易形成的局面是反对党和执政党之间相互斗争,甚至造成执政党地位不稳定。当然,与东方的代议制相比较,西方的代议制还有其特有的优点,如实践时期更长,经验更丰富,机制更加成熟等等,而东方的代议制制度还处于解决形式正义阶段,人大的地位与法制、宪政的适应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参考文献:唐晓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2005徐育苗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2004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