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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填写济南住房租赁合同(16篇)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填写 济南住房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人: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山东省工商行政治理局共同制定,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全部权证明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房屋为共有的,应供应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供应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承受托付出租房屋的,应当供应出租人的授权托付书。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殊是合同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表示选
2、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的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未发生或不作商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展补充商定。 4.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对方供应本人信用记录信息的,对方应积极协作予以供应。 5.双方当事人应保证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精确、有效。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一方应于变化后3日内通知对方。因上述信息有误或变化后未通知对方,导致未能有效接收有关通知文件的,相应后果由失误方自行担当。 6.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打算
3、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全都;在任何状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7.本合同文本有以下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效劳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 【托付】【法定】代理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4、: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 【托付】【法定】代理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
5、本着自愿、公平、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全都,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根本状况 1.房屋坐落:,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辖区。 2.自然状况: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层,本房屋在第层;【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构造:;户型:室厅卫厨,若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间包括:。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物品、装修等状况见附件1。 3.权属状况:【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的编号:。房屋【全部权人】【购房人】的名称:。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本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且【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其次条房屋租赁交易形式 1.租赁用途:本房屋出租仅作为
6、居住用途使用。阳台、贮存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房间的详细位置应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注;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公用部位的使用状况见附件1。 3.出租方式:【全部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如属于转租,出租人应取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4.租住人数:本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供应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并准时将变动状况告知出租人。单间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5.租赁渠道: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以下第_种方式成交。 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双方当事人托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执业经纪
7、人及实名登记号:,房屋出租经纪效劳合同编号:,房屋承租经纪效劳合同编号:。 住房租赁企业供应租赁效劳,企业名称:。 。 6.备案登记: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山东省住房租赁综合效劳平台,或到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治理部门设立的效劳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解除的,应准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 承租人属于流淌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出租人应当催促、帮助承租人申报居住登记。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房屋交接 1.本次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并移交房
8、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承租人连续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承租人不再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为对方重新招租或腾退房屋供应便利。本房屋连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本房屋,本合同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根据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还完成。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承租人按【月】,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租金支付的详细商定如下:。 本合同中未
9、商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多人承租本房屋时,各承租人姓名及月租金分摊金额如下:。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出租人应据实予以帮助协作。 3.押金:人民币小写元。承租人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于年月日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出租人将押金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担当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承租人,本合同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五条其他费用担当方式 1.租赁期内,以下费用中:及房屋租赁税由出租人担当,由承租人担当。水费电费网络宽带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治理费分租效劳费车位费公共电费公共
10、水费。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1。 2.房屋分租中其他费用担当的补充商定如下: 。 3.本合同中未列明的房屋租赁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担当。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依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承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4.承租人损害房屋所属物业治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担当。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修理 1.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构造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转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意根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承租人供应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催促承租人落实房屋
11、使用安全措施。 2.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治理区域的治理规约,根据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发觉的安全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退。 3.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缘由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准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未在商定时间内修理、更换的,承租人可代为修理、更换,费用由出租人担当。 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承租人缘由导致的损毁,由承租人负责修理、更换或担当赔偿责任。 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承租人应担当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
12、用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修理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详细承租责任人的,应由相关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担修理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装饰装修、增设或拆改附属设施设备。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转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其他特别状况 1.优先购置权: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售本房屋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出租人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收到通知后日内,未书面回复是否情愿在同等条件下购置本房屋的,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 。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房屋转
13、租或转借给第三人。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或转借的,本租赁合同连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根本医疗、根本养老、就业效劳、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效劳时,出租人应积极予以协作。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全都或依法定合同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向对方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本合同。 出租人拖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法律法规制止性规定的; 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严峻不符合本合同商定的
14、,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商定的义务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的; 承租人不根据商定支付租金连续达日或累计达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元的; 承租人转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 承租人拆转变动、损坏房屋主体构造或擅自转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且拒不修理、更换或赔偿的; 一方当事人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状况的;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或承租人如因第八条其次款所列情形被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项,应【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涉及第项
15、,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有违反本合同商定条款的行为,但未到达解除合同条件的,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第八条其次款商定情形外,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结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出租人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 5.。 第十条其他商定 。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
16、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有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四个附件;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效劳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实行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
17、:年月日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填写 济南住房租赁合同篇二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山东省工商行政治理局共同制定,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全部权证明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房屋为共有的,应供应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供应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承受托付出租房屋的,应当供应出租人的授权托付书。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殊是合同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表示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的其
18、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未发生或不作商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展补充商定。 4.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对方供应本人(企业)信用记录信息的,对方应积极协作予以供应。 5.双方当事人应保证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精确、有效。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一方应于变化后3日内通知对方。因上述信息有误或变化后未通知对方,导致未能有效接收有关通知文件的,相应后果由失误方自行担当。 6.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打算本合同原件的份数
19、,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全都;在任何状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7.本合同文本有以下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效劳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托付】【法定】代理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
20、【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托付】【法定】代理人: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
21、应增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公平、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全都,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1.房屋坐落:(应与房屋全部权证明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全都;房屋分租的,应注明分租房间的编号),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 2.自然状况: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层,本房屋在第层;【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分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使用面积);构造:;户型:室厅卫厨,若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间包括:。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物品、装修等状况见附件1。
22、 3.权属状况:【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全部权证)】【买卖合同】【】的编号:。房屋【全部权人】【购房人】【】的名称:。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本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且【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1.租赁用途: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阳台、贮存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房间的详细位置应在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中标注;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公用部位的使用状况见附件1。 3.出租方式:【全部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如属于转租,出租人应取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4.租住人数:本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分
23、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居住人数)。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供应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并准时将变动状况告知出租人。单间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5.租赁渠道: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以下第_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托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执业经纪人及实名登记号:,房屋出租经纪效劳合同编号:,房屋承租经纪效劳合同编号:。 (3)住房租赁企业供应租赁效劳,企业名称:。 (4)。 6.备案登记: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山东省住房租赁综合效劳平台,或到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治理部门设立的效劳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4、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解除的,应准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 承租人属于流淌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出租人应当催促、帮助承租人申报居住登记。 1.本次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见附件1),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承租人连续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承租人不再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为对方重新招租或腾退房屋供应便利。本房屋连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本房屋,本合同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
25、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根据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见附件4),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还完成。 1.租金标准: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承租人按【月】【】,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租金(双方当事人可依据需要一并商定租房定金)支付的详细商定如下:。 本合同中未商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多人承租本房屋时,各承租人姓名及月租金分摊金额如下:。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出租人应据实予以帮助协作。 3.押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承租人以【
26、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于年月日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出租人将押金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担当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承租人,本合同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1.租赁期内,以下费用中:及房屋租赁税由出租人担当,由承租人担当。(1)水费(2)电费(3)网络宽带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治理费(7)分租效劳费(8)车位费(9)公共电费(10)公共水费(11)。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1。 2.房屋分租中其他费用担当的补充商定如下: 。 3.本合同中未列明的房屋租赁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担当。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
27、,出租人应依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承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4.承租人损害房屋所属物业治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担当。 房屋使用及修理 1.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构造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转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意根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承租人供应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如燃气、电器等)安全使用说明书(见附件3),催促承租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措施。 2.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治理区域的治理规约,根据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发觉的安全隐患应当自行
28、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退。 3.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缘由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准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未在商定时间内修理、更换的,承租人可代为修理、更换,费用由出租人担当。 (2)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承租人缘由导致的损毁,由承租人负责修理、更换或担当赔偿责任。 (3)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承租人应担当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用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修理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详细承租责任人的,应由相关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担修理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
29、同意,承租人不得装饰装修、增设或拆改附属设施设备。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转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1.优先购置权: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售本房屋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出租人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收到通知后日内,未书面回复是否情愿在同等条件下购置本房屋的,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 (2)。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或转借的,本租赁合同连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政府
30、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根本医疗、根本养老、就业效劳、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效劳时,出租人应积极予以协作。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全都或依法定合同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向对方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拖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法律法规制止性规定的; (3)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严峻不符合本合同商定的,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商定的义务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的; (4)承租人不根据商定支付租金连续达日或累计达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元的; (
31、5)承租人转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 (6)承租人拆转变动、损坏房屋主体构造或擅自转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7)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8)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且拒不修理、更换或赔偿的; (9)一方当事人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状况的; (10)。 1.出租人或承租人如因第八条其次款所列情形被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项,应【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涉及第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有违反本合同商定条款的行为,但未到达解除合同条件的,应【
32、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第八条其次款商定情形外,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结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出租人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 5.。 。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本合同文本有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四个附件;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效劳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实行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1 房屋交付确认书
34、一、房屋验收表 本验收表的内容,依据房屋交付时出租人供应的资料、房屋实际状况综合记载。房屋出租人应对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客厅 无独立使用共用 贮存室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厨房 无独立使用共用 地下室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卫生间 无独立使用共用 小房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阳台 无独立使用共用 车库/车位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备注 水费 出租人承租人 表底数: 电费 出租人承租人 表底数: 燃气费 出租人承租人 表底数: 供暖费 出租人承租人 物业效劳费 出租人承租人 分租效劳费 出租人承租人 公用电费 出租人承租人 公用水费 出租人承租人 网络宽带费 出租人承租人 电视机 空调 冰箱 微波炉 燃气灶 抽油烟机 洗衣机 热水器 床 书桌 衣柜 沙发 茶几 餐桌/餐椅 坐便器 防盗门 客厅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卧房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厨卫 瓷砖未贴砖马赛克 窗户 木窗铝合金塑钢 阳台 未封铝合金塑钢 遥控器 门禁卡 钥匙 水卡 电卡 二、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 水费 供暖费 电费 物业效劳费 燃气费 分租效劳费 公共电费 - 车位费 公共水费 - 网络宽带费 - 注:如遇政府部门或实际收费部门调整计收标准的,应据实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