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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自查报告 为仔细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实际工作领域的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根本状况 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文件之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展部署,强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标准局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根底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求相关人员充分熟悉到开展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并依据文件要求,结合自己工作岗位内容,扎实开展统计造假自纠自查工作;成立了
2、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组织保障。 二、纠治内容及完成状况 依据-市-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状况,开展以下自查工作: (一)权力干预方面 我局对各股、站、办进展了统计造假等行为排查,不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示、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不存在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不存在参加甚至主导干预镇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不存在在落实责任环节采纳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镇代报统计数据等。 (二)数据寻租方面 经核实,我局没有只重数据不重统计工作的问题
3、,不存在为了捞取荣誉、追求地方指标干预统计数据;不存在行业为了争取政策优待等目的,迎合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入退库方面 经核实,我局入库投资工程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正确划分了行业类别,没有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现象,退库单位到达标准,未虚假入库。 (四)责任落实方面 经核实,我局在统计工作上没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在协作执法检查的工作中,不存在以变通、降低标准、回避问题、惩罚中提交虚假凭证、证明等手段企图掩盖问题。对于统计部门的数据查询任务中,不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掩盖权利干预问题等。 三、存在问题 (一)统计工作业务水平待提高 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够高,对依法
4、统计的熟悉不到位,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够高,导致统计工作有时是对统计对象按自己的理解和工作角度去统计信息,有时候消失了统计数据不专业、不精确。 (二)统计工作面广难度大 镇村基层从业人员流淌性大,我局农业统计涉及面宽面广事项杂,但日常统筹安排不多,对各镇农业统计工作人员培训不够,农业统计从业者相关专业学问不强,导致我局统计工作时常消失数据收集相对困难现象。 四、反思与整改 (一)加强学习提高熟悉 仔细学习贯彻统计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统计法和国家规定内容,照实供应统计资料,履行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的法
5、定义务。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 通过培训强化学习,提高对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的知晓率。弄清晰自己与统计工作的关系,以及在统计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协作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特殊是标准明确统计工作中的上报时间、主体、规定内容等内容,扫清统计执法阻碍,提升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三)加强协调提高沟通 统计工作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方理解支持,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自查报告 统计督察是党中心、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应意见要求,依据全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应意见整改工作发动部署会议精神
6、、浙江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数据真实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全市统计工作提标提质提效,近期将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根底上开展一次全面专项督查,详细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统计督察反应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比、梳理、剖析督察反应意见中存在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从增加统计法治意识、夯实统计基层根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等方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时间要求 2023年7月25日前全面完成 三、
7、主要任务 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实地核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围绕国家督察反应问题整改五项必查内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纠治四项必查内容,对20-年以来的状况开展督查。同时,对我市工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贸易(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效劳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关键指标,开展统计核查检查。 (一)学习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进展各项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心关于深化统计治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方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
8、视职能作用的意见是否准时、精神领悟是否到位。二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是否准时。三是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和成因熟悉状况。四是关于深化统计治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统计治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措施落实状况。五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是否准时,是否建立常态化机制。六是对统计工作的条件保障是否到位。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防惩统计造假机制是否健全、落实到位。二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状况。三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思想是否有顾虑,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四是是否按规定认定统计失信企业。
9、五是县(市、区)执法检查力度状况。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一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二是乡镇统计人员数量配备状况。三是是否存在干扰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问题。四是是否存在违法供应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五是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是否到位。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一是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状况,统计人员业务力量和统计台账建立是否标准等。二是地方是否涉嫌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五)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一是统计执法工作是否标准。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建立是否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统计法治宣传状况。 (六)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纠治方面。一是查权力干预。二是查“数据寻
10、租”。三是查执法不严。四是查入退库。 四、工作要求 此次督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派员随组监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以国家督察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纠治为契机,深挖根源,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破立并举,既聚发觉的问题,也全面深入查找统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7月15日前将工作报告和附件内容报市局执法监视局。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自查报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依据武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武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
11、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市统发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实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确保“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目标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健全完善防惩统计造假体制机制,在全区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二、实施主体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区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
12、任领导小组组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法规股、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工商能源股、投资股、社会科技股、农业股、效劳业调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详细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担当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仔细开展自查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规定的4项必查内容,结合重点工作,重点围绕“四个必查”(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寻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要求,对2023年以来的状况开展自查自纠。 (一)查权力干预。一是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是否存在通
13、过下达指标、提示、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二是检查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统计工作人员是否参加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三是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纳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等。 (二)查“数据寻租”。一是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重数据轻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进展质量的指标扩散。二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待等目标,迎合地方
14、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查执法不严。一是检查统计违法案件过程是否存在选择性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是否做到对可疑线索准时与区统计局连接处置。二是检查是否根据关于深化统计治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厉、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消失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状况。 (四)查入退库。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字202314号)和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甘统字202324号)要求,针对入库退库中
15、消失的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对“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进展自查。一是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工程)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殊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二是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到达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撤消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五)严密结合重点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严密结合稳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自查。重点检查督察反应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16、在完成区统计局反应的数据查询任务中,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对专项自查发觉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及责任人,确保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坚决杜绝消失“宽、松、软”情形,确保全区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组织开展区级重点检查抽查 区统计局组建抽查组,结合各单位自查状况,选取肯定数量的企业、工程、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开展
17、抽查,特殊是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的单位开展重点抽查。 抽查镇和街道内容:一是专项纠治组织开展状况,包括工作机构、方案及安排部署状况;二是“四个必查”落实状况,包括核查方式、范围、数量,问题台账是否标准完整;三是基层根底建立状况(包括:是否在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干部大会上学习传达统计法律法规、是否有办公场地、是否有统计制度,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是否严格落实统计资料治理制度,是否做到统计台账、财务资料、原始凭证与直报平台数据相符)。 抽查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内容:一是专项纠治组织开展状况,包括工作机构、方案及安排部署状况;二是“四个必查”落实状况,包括核查
18、方式、范围、数量,问题台账是否标准完整。三是是否在党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干部大会上学习传达统计法律法规。 重点抽查发觉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严格落实“三个一批”(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严厉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集中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目标要求,催促相关责任部门仔细分析缘由,讨论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将问题纠治到位。对自查没有发觉问题,而在省、市、区统计部门抽查时发觉问题的情形,将会同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展严厉问责。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7月15日前。区统计局制定下发凉州区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召开发动
19、部署会议,安排全区专项纠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其次阶段:制定方案,7月20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全面自查,8月18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台账化治理、清单式销号,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四阶段:区级抽查,8月25日前。区统计局组建抽查组,对相关镇、街道、工业园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重点抽查。抽查人员由区统计局领导、各业务股室人员组成。同时,催促各单位积极做好省、市级抽查迎查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报告,9月30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
20、部门于9月20日前将专项纠治状况报告(包括:组织开展状况、发觉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成效、长效机制建立等状况)报区统计局,区统计局9月25日前形成全区专项纠治状况报告报送市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熟悉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全区专项纠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立足本地统计工作实际,特殊是近年来国家统计督察检查、国家和省市区直接核查、“双随机”抽查、数据核查发觉的问题,特殊要
21、针对国家和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发动部署会指出的统计造假详细情形,举一反三、精准纠治,确保本辖区和本行业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扎实有效推动。要结合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精选业务骨干参加专项纠治,强化条件保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准时讨论解决影响专项纠治进展和成效的困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专项纠治期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编写工作简报,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四)加强催促指导。区统计局将紧盯各单位整改处理进展,加大指导催促力度,推动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真改实改、对违纪违法责任人汇报移交到位。发觉拖延整改、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移交相关部门严厉追究责任。 (五)强化沟通协调。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视与纪律监视、监察监视贯穿协同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准时按程序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责任追究工作。要积极协作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行业、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缘由,帮助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