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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文及解读 依据规划,2023年,将启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求医问诊医保报销将不分城市和农村。 省政府还明确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推动表。 10月底前,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的详细实施方法; 今年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机构的整合、信息系统的统一治理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 2023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乡医保整合,对老百姓有啥好处? 据介绍,从地方实践看,各地在实践中实行“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名目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正性显著增加,特殊是农村居民医疗效劳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
2、高。 同时,提升了公共效劳效能,降低了行政本钱。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效劳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治理效劳,避开了重复投入、多头建立,削减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增加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力量,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根底性作用。 河南省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该如何整合呢? 目前我省根本医保制度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 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医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治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夫缴费,由卫计部门治理。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治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名目等各不一
3、样,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异。 河南省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该如何整合呢?依据意见,河南将整合全省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治理体制、掩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名目、定点治理、基金治理。将卫生计生部门担当的新农合治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担当的城镇居民医保治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担当。 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依据国家规划,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遵循“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参保人员特殊是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新政执行后,我省将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
4、额等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整合后,城乡居民咋缴费? 依据意见,以后将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连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筹资标准将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根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连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
5、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治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317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233号)精神,做好我省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仔细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整合全省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
6、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治理体制、掩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名目、定点治理、基金治理,推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更加公正、治理效劳更加标准、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 二、根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进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和全民医保体系建立内容,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根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安康保险等连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立足根本、保障公正。坚持全掩盖、保根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科学设计,精确定位,立足经济社会进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力量,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
7、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正享有根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进展。 (三)有序推动、提升效能。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整合前后的连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根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坚持管办分开,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治理运行机制,深入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治理效劳效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经办效劳模式改革力度。 三、整合内容 将卫生计生部门担当的新农合治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担当的城镇居民医保治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担当。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数据资料、信息系统等
8、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治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制度整合工作完成前,各地、各相关部门不得自行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不得对各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治理、经办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系统、财物进展调整和划转。 (一)统一掩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掩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全部应参保(合)人员,即掩盖除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全部城乡居民。农夫工和敏捷就业人员依法参与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根据当地规定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开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
9、策和筹资标准。连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舞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赐予扶持或资助。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根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连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三)统一保障待遇。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
10、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妥当处理整合前的特别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连接工作。 (四)统一医保名目。根据国家根本医保用药治理和根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相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名目和医疗效劳工程名目,明确药品和医疗效劳支付范围。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名目的根底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展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根本齐全、构造总体合理。完善医保名目治理方法,实行分级治理、动态调整。 (五)统肯定点治理。根据先纳入、后统一的原则,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
11、民医保定点范围。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治理政策。制定全省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原则和治理方法,强化定点效劳协议治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六)统一基金治理。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历年结余基金、风险金以及当期征缴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合并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治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治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结合基金预算治理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掌握。基金使用
12、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准时足额拨付,合理掌握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视,坚持基金收支运行状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视、民主监视和舆论监视。 四、提升效劳效能 (一)提高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行市级(包括省直管县市)统筹。根据“统一标准、分县运行、风险调剂”原则,建立统分结合的市级统筹制度,加强风险调剂,确保稳健运行,相关治理方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流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
13、省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各项工作。 加快建立省、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高参保人就医便利化程度。将城乡居民就医统一纳入医疗效劳监控系统治理,标准医疗效劳行为,提高医疗效劳质量。加强基金分级治理,明确省辖市、县(市、区)基金治理责任,充分调动县(市、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完善信息系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掩盖全部定点医疗机构,为群众供应便捷效劳。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参加
14、经办效劳的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工作。重视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爱护。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供应就医、查询、结算一体化效劳。 (三)改革支付方式。系统推动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给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效劳行为,掌握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推行城乡居民安康签约效劳,制定差异化的支付政策,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四)加强医疗效劳
15、监管。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效劳监管方法,充分运用协议治理,强化对医疗效劳的监控作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实现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五)创新经办治理。总结洛阳、郑州等市阅历,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加快政府购置效劳试点改革,推动经办效劳模式创新。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省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地的整合工作,确保
16、按时间节点完成整合任务。 (二)明确工作进度。2023年10月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的详细实施方法;2023年年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机构的整合、信息系统的统一治理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2023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三)细化责任分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前后的连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做好整合期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治理效劳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机构、基金等移交工作,确保移交平稳有序,协作做好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催促指导
17、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效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完善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金监管工作。编制部门负责相关职能整合及机构编制调整工作,依据整合后治理和经办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机构、配置编制。审计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进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生参保及相关协调工作。保监部门负责对参加经办效劳的商业保险机构从业资格审查、效劳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各级医改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跟踪评价、阅历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严厉工作纪律。机构整合到位前,各地要冻结相应机构编制,暂停有关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等事项,严禁借整合之机擅自调整机构、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严格医保基金治理,严明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五)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准时精确解读政策,妥当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良好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