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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3年预脱贫会议记录12篇 依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展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3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消失新的肯定贫困,到达“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
2、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23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23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治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23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难、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缘由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
3、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3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状况进展监测。 四、监测方式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
4、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适宜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展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五、监测步骤 根据“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展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详细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在3月2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干部、网格化精细治理工作队成员参加组成工作队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稳定,以及平常把握的上访
5、、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一次入户排查。 其次步:重点“访”。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力气对村上报的初步监测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新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根据监测对象评定标准,进展核实并综合评定是否符合监测对象条件。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展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根底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展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应到镇上。 2.镇上评定
6、。镇扶贫办对村上反应对象名单,组织力气开展动态监测,并据此开展暗访督查督办。 (二)精确锁定 第四步:精确“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依据镇扶贫办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监测对象信息,组织人员准时在国家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分类建档治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由扶贫开发局把国家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乡(镇)、村同时建立台账治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治理。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展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状况。对
7、“两不愁三保障”消失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扶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依据分级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比今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依据监测对象劳动
8、力状况和收入构造,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力量,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鼓励机制,树立脱贫典范。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准时开展评定,精确录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
9、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从4月开头,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稳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觉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准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准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镇上综
10、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准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厉问责;加强对各村的催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觉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状况,直至问题销号。 其次篇: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3年预脱贫会议记录 依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致贫返
11、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展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3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消失新的肯定贫困,到达“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23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
1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23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治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23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难、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缘由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
13、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3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状况进展监测。 四、监测方式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适宜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展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
14、”“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五、监测步骤 根据“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展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详细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在3月2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干部、网格化精细治理工作队成员参加组成工作队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稳定,以及平常把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一次入户排查。 其次步:重点“访”。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力气对村上报的初步监测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
15、”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新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根据监测对象评定标准,进展核实并综合评定是否符合监测对象条件。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展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根底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展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应到镇上。 2.镇上评定。镇扶贫办对村上反应对象名单,组织力气开展动态监测,并据此开展暗访督查督办。 (二)精确锁定 第四步:精确“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依据镇扶贫办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监
16、测对象信息,组织人员准时在国家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分类建档治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由扶贫开发局把国家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乡(镇)、村同时建立台账治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治理。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展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状况。对“两不愁三保障”消失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扶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
17、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依据分级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比今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依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构造,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力量,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
18、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鼓励机制,树立脱贫典范。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准时开展评定,精确录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从4月开头,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
19、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稳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觉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准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准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镇上综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准
20、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厉问责;加强对各村的催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觉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状况,直至问题销号。 第三篇: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3年预脱贫会议记录 根据省、州要求,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
21、口进展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2023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消失新的肯定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
22、等变化状况进展监测。 四、监测方式 依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治理暂行方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23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讨论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依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把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
23、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其次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气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依据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依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
24、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3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展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消失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依据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依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
25、023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发动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稳固
26、。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觉的预警监测对象,准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仔细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仔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各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
27、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良的问题,要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第四篇: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3年预脱贫会议记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心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
28、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消失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根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规划,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
29、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力量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力量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退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
30、减导致根本生活消失严峻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3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消失意外事故导致根本生活消失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
31、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展风险消退评估,实行动态治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消失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展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
32、门每2个月至少与市扶贫办进展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确定及治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治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退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治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退评估和动态治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
33、信息系统,已消退风险的在系统中进展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依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力量等因素,连续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失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力
34、量、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消失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消失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局部丢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进展动力缺乏,主要依靠产业工程和帮扶带动,消失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消失困难的简单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大事、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依据风险变化状况实时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退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根底上,标记消退风险,取消预警级别。(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 四、帮扶措施 实行分层分类的
35、方式组织实施帮扶。依据“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仔细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依据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规划、催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规划、落实详细措施;各乡(镇)街道根据规划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成效进展亲密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实行以下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进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进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进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劳动力量的监测对象,依据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有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
36、输出帮忙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发动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忙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展安置就业。鼓舞监测对象参加农村工程建立,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力量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给和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根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受突发大事、意外损害、重大疾病、自然灾难等根本生活陷入逆境的农户准时赐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究赐予物质嘉奖和精神鼓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倡赡养老人
37、、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置保险,准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发动社会力气参加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积极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 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详细完成时限可依据省、州统一部署进展适当调整。 安排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催促推动(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
38、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状况进展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展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状况报市扶贫办。 常态开展(长期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依据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准时发觉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
39、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治理等工作,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准时通报消失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详细帮扶。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
40、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详细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稳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削减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五篇: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3年预脱贫会议记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41、、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心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消失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根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
42、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规划,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力量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力量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
43、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退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失严峻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3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消失意外事故导致
44、根本生活消失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展风险消退评估,实行动态治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消失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
45、、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展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至少与市扶贫办进展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确定及治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治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退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
46、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治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退评估和动态治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退风险的在系统中进展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依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力量等因素,连续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失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力量、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消失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消失困难的极易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