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合同纠纷篇(PPT 25页) .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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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合同纠纷篇合同纠纷篇 孟令欣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律师协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2009 年4 月20 日5/30/2023 1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合同纠纷及解决途径:案例1、2006年4月2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丙公司出售给甲公司金山石化产的聚丙烯25吨,总价款人民币312,500元,付款方式款到发货,运输方式为需方自提。4月25日甲公司业务员与乙运输公司口头约定,由乙运输公司为甲公司承运该批从金山石化至甲公司的聚丙烯25吨,运费2,800元。次日乙运输公司派大货车前去金山石

2、化装货。乙运输公司向金山石化出具货物运输单,显示货物所有人为丙公司,并标注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驾驶员和货物全部消失。甲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运输公司归还25吨聚丙烯或赔偿实际损失人民币312,500元。5/30/2023 2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甲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本案例中,虽然显示的货物所有人为丙公司,但是与乙运输公司形成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主体为甲公司,甲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2、乙运输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货物灭失虽然系乙运输公司驾驶员刑事犯罪

3、造成,但与甲公司无关,系上诉人的内部管理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运输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返还货物或赔偿相应价值损失的责任。3、乙公司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合同法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乙公司提供的货运单系内部所用的单据,并未作为已签署的合同文本交甲公司所持有,不能以货运单形式作为达成书面合同的依据,乙运输公司应当按照甲公司进货价格进行赔偿。5/30/2023 3企

4、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合同纠纷及解决途径:(1)合同纠纷:指平等的合同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合同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具体就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情况而产生的合同争议。(2)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和解:是指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种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纠纷交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诉讼:是合同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的一种合同纠纷

5、解决方式。5/30/2023 4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2、诉讼时效与合同风险的预防 案例2:2003年初王某为李某运输砂石等建筑材料,2003年4月27日核对帐目,李某为王某出具欠据,确认欠王某运费55000元。2004年12月10日开始王某再次为李某运输砂石等建筑材料,2004年12月15日核对帐目,李某为王某出具欠据,确认欠王某运费62000元,还款期限为8个月。2008年10月24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李某支付运费117000元及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接出警登记表,显示“2007年2月5日王某因追讨运费与李某发生纠纷”。王某的诉讼请求是否

6、超过诉讼时效?5/30/2023 5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王某诉讼请求所主张的55000元运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003年4月27日李某出具欠据,仅明确欠运费数额为55000元,未约定清偿期限。根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履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出20年最长时效,55000元运费未过诉讼时效。2、王某诉讼请求所主张的62000元运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004年12月15日李某出具欠据,确认欠王某运费62000元,并约定该款的还款期限为8个月。对于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

7、,诉讼时效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二年,即2005年8月15日-2007年8月14日。接出警登记表可以证明王某于2007年2月5日向李某主张权利据,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该笔运费的诉讼时效自2007年2月5日发生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两年,即2007年2月6日-2009年2月5日,62000元运费也未过诉讼时效。5/30/2023 6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2、诉讼时效与合同风险的预防(1)诉讼时效的含义: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属强行性规定。(2)诉讼时效的期间:普通时效2年,特别时效期间1年,

8、最长时效20年。(3)诉讼时效的起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4)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5)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5/30/2023 7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案例3、1994年7月27日何某因建房缺乏资金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何某向建设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0元;借款期限为1994年7月27日至1997年7月27日;

9、何某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1995年7月10000元,1996年7月10000元,1997年7月10000元;何某保证按年清算付息;如果何某违反约定,建设银行在本息还清前均可起诉。1995年7月何某归还贷款本金9000元及部分利息,1998年12月31日归还部分利息,此后何某未归还任何贷款本金及利息,建设银行亦未主张权利。2004年3月31日建设银行再次向何某催促欠款,何某归还本金21000元,至2004年3月31日止何某尚欠利息4236.60元,建设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建设银行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5/30/2023 8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

10、篇1、建设银行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约定借款本金分三期履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应当到1999年7月27日。1998年12月31日何某归还过借款利息,诉讼时效中断,其诉讼时效从1999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二年,至2001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债权从2004年1月1日起就超过了请求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丧失了胜诉权。其债权转化为自然之债。但当事人之间的原权利仍存在,债务人可以自愿履行,履行后不得请求返还。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建设银行又于2004年3月31日向何某主张权利,何某也归还了21000元借款本金。何某虽然自愿归还借款本金,但不能据此推定何某同意

11、偿还其余借款利息,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建设银行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仅指在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后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因出现法定事由,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情形。2、本息还清前均可起诉的约定是否有效?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强行性规范,不得由当事人协议予以延长或缩短,时效利益不得由当事人预先予以抛弃。(司法解释明确)5/30/2023 9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3、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1)合同纠纷的管辖案例4:2003年1月1日机械厂与水泥公司订立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由机械厂为水泥公司生产高细磨一台,总价款312万元,交货

12、地点为水泥公司。合同另约定“出卖人对制造质量负责,买受人对工艺、使用负责”、“配置详见合同附件”“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方可起诉”等。合同附件约定:磨机的净长度14.25m,筒体外形总长为148.3dm;主减速机为南京高速齿轮箱厂的MBY-900;磨机产量为45-48t/h。2003年3月8日订立补充协议约定:磨机最大装载量为135吨,衬板材质为中碳多元合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机械厂交付了合同标的物,水泥公司亦给付280.8万元。2004年1月机械厂以水泥公司尚欠其报酬31.2万元为由,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水泥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合同履行地在水泥公司处,被告住所地、

13、合同履行地均不在机械厂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5/30/2023 10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水泥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机械厂与水泥公司合同名称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水泥公司,所以如果是买卖合同,水泥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明确:买受人对工艺负责,水泥公司对标的物的外型尺寸、生产能力、最大装载量、材质、主减速机的生产厂家等均作出了特别约定,所作约定机械厂企业自身的标准均不完全一致,据此应认定本案所涉合同实际上是机械厂按照水泥公司对标的物的特定要求完成定作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定作合同。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定作物加工行为地,故机械厂所

14、在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2、发生争议应当先行协商解决的约定是否排除法院管辖权?“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方可起诉”的约定,将协商解决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缺乏法律依据,该条款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权。5/30/2023 11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5、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30/2023 12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2)合同纠纷案件的主体:案例5:2005年贸易公司与农贸中心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农贸中心库房,租金每年75000元,2008年农贸中心秦某签署起诉状和委托书,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租金15万元。法庭调查后查明:2003年8月4日农贸中心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唐某;2007年1月30日农贸中心与唐某达成民事调解书,确认唐某把持有的农贸中心股份转让给李某,唐某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秦某,于2007

16、年2月6日前配合农贸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5月28日秦某伪造唐某签字,在工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表更登记。2008年4月15日工商局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2007年5月28日的变更登记,公告2007年5月28日的营业执照作废。2008年12月19日二中院终审判决唐某与李某签订的农贸中心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唐某于30日内协助办理相关变更手续。2009年1月15日贸易公司与唐某核对帐目,确认累计已经支付租金19万元。5/30/2023 13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贸易公司已经支付19万元租金是否具有清偿效力?经工商档案查询,确认农贸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登记为唐某,

17、贸易公司向唐某支付租金,唐某根据合同约定由委托工贸公司为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双方均依约履行合同,贸易公司的支付行为具有清偿效力,农贸中心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争议系其内部纠纷,对外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2、农贸中心的秦某持作废的营业执照起诉是否为适格主体?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唐某应当为农贸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秦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被工商局撤销,无权农贸中心提起诉讼。5/30/2023 14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

18、2)合同纠纷案件的主体:合同纠纷案件的主体:是指对于特定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当事人是适格的原、被告。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认定标准:民诉意见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认定职务行为参照一下标准:行为是否是特定主体所为;行为的实施是否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行为是否具有为法人谋利的意思。5/30/2023 15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3)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案例6:2005年4月张某承包某水电站的部分土建工程

19、施工,因为工作原因其无法具体承担施工管理职责。2005年5月邀请其朋友李某全面负责该水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每月付给李某2000元人民币。2005年6月张某作为发包方与王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将压力管道石墩工程承包给王某。2005年7月李某根据水电站土建工程设计图纸,绘制机房地面图。2005年7月李某作为发包方与何某签订了机房建筑合同。2006年4月张某承包的水电站土建工程初步完工。但是在水电站验收安装发电机组时发现,存在线坑位置错误以及压力管道部分石墩硬度不够等严重质量问题。张某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施工,共计支付维修费用20余万元。张某向法院起诉,以李某委托事项存在瑕疵,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20万

20、元。5/30/2023 16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张某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合同关系?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雇用合同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在一定或者不定的期限内为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异同:相同:以给付劳务为内容。区别:委托合同目的是处理委托事务;而雇佣合同以给付劳务为目的。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有权独立地处理委托事务;雇佣合同的受雇人由雇主决

21、定,受雇人无独立的支配权。案例中张某每月支付李某工资2000元,李某帮助张某负责管理水电站土建工程,李某没有独立的支配权,应认定为雇佣关系。5/30/2023 17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3)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4月1日开始实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第一步就是要正确的分析合同纠纷的案由。确定案由的方法:分析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 确定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 参考有名合同的分类5/30

22、/2023 18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4)证据收集及举证责任:案例7:2005年11月24日甲公司将10台摩托车交付区域经销商李某在其销售区域内代为销售,代销摩托车总价款为29280元,代销期限为半年,付款方式为李某销售后向甲公司支付货款。李某接受货物后,在约定期限内陆续出售上述摩托车。但是李某并未支付货款。甲公司销售经理曾某于2006年1月28日收取李某货款6000元,并以个人名义给朱某出具了收条。2006年3月甲公司财务经理李某、销售经理曾某及曾某妻子一同到李某处清收货款,经双方核对该批代销摩托车货款,加上朱某之前欠的货款2020元,双方口头确认尚欠货款总额为2

23、5300元。2006年6月22日财务经理李某再次收取里面货款2000元。甲公司为保护其债权,提起诉讼。5/30/2023 19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1、甲公司和李某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需要什么证明思路?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甲公司就其主张李某拖欠货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销买卖合同关系,其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向李某交付货物李某存在拖欠货款的违

24、约行为,李某拖欠货款的数额。否则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风险。李某就其主张阻却甲公司债权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代销的买卖合同关系,从未收取甲公司任何货物;或者证明拒绝支付货款是行使履行抗辩权,证明甲公司违约在先;或者证明其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向甲公司结清全部货款,或者证明迟延付款系不可抗力引起等。否则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5/30/2023 20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4)证据收集及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

25、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据收集方式: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情况熟悉积极性高 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法律直接确认效力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专业、方便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强制力5/30/2023 21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5)财产保全:案例8:2006年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购买乙所有的位于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的房屋,房屋总价款360万元,甲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220万元,剩余房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甲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寄存银

26、行手续。乙因为房屋升值,不想履行合同。甲通过诉讼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多次提醒要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将房屋另售他人,事实上在二审期间,乙通过法院的调解书将该房屋抵偿给第三人。我们不讨论法院调解书的行为,甲的诉讼风险是可以通过保全措施得到保护的。5/30/2023 22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合同纠纷篇(5)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优势:确保案件胜诉有财产可供执行。促使被保全当事人进行和解。诉讼中财产保全:是

27、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 5/30/2023 235/30/2023 24现在互动交流!孟令欣律师联系方式 座机:51521238手机:1358191670213070100568电邮:menglxin75163.c0m邮编:10008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第三极写字楼A座16层5/30/202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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