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山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施工合同实用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轿子山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施工合同实用文档.doc(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贵州永润煤业轿子山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施工合同工程类别:土建工程合同编号:JZSQG-1110-1901发包方(全称):贵州永润煤业(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启东大坤科技发展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21年10月建 设 工 程 合 同甲方 (发包方):贵州永润煤业 乙方 (承包方):启东大坤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轿子山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2. 工程地点:轿子山煤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厂区内 3. 承包工程内容:挡土墙砌筑、原
2、石松动爆破、挖土石方、土石方转运、土石方夯实回填等全部内容。4. 工程质量:优良5. 工程工期:总工期10天(日历天数),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9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28日。若于2011年10月28日提前完工,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奖励乙方一万元;若不能按期完工,则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罚款乙方一万元。6.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包中标价的总承包方式。 7. 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合同价464292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肆仟贰佰玖拾贰圆整)。在竣工结算时,除合同明确的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中澄清说明等调整条件外,其它不予调整,发生设计变更所增减工程
3、量按合同价原则计算价款增减量。第二条 合同书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合同及协议条款。 2.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纪要协议。 3. 招标承包工程中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及投标承诺函。 4.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表。 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都适用于本合同文本。如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则按下列顺序优先执行:国家法
4、律、法规,部门规章。2. 适用标准、规范: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若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专业标准规范,各种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专业标准、规范。第四条 施工图及设计资料 l. 乙方的施工依据是: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施工中所采用的标准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其它来源图纸不作为施工依据。 2. 施工图或施工图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和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图纸文件。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1. 根据工程竣工情况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2. 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条件,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场区内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 协调
5、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事宜。4.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与施工有关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 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6.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设计图纸的会审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工程验收、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文明施工检查。 7. 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资料。 二、乙方: 1、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必须组织进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2. 负责自己施工场地内设备堆放、地下管网线路设施及周围建筑物保护工作。 3. 开工前两天向
6、甲方提交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4. 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隐蔽工程验收通知以及根据工程需要应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展的有关信息资料和工程事故报告。5. 按工程需要负责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在限定期限内,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6. 按时参加图纸会审,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质监站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7. 乙方施工按规定填写施工日志,如实记载施工情况,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 8. 按照规定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结算资
7、料,参加竣工验收。 9. 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规划、分块管理,各负其职,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设备清洁完好,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 10. 己完工工程未交付之前,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的丢失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1. 乙方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1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连续施工。 13. 乙方施工中需要甲方提供水、电、设备、设施等,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并按有偿使用原则与甲方签订使用合同。 如乙方不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应给甲方予以赔偿。第六条 工程期限1. 合同工期1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2011年10
8、月19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28日。若于2011年10月28日提前完工,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奖励乙方一万元;若不能按期完工,则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罚款乙方一万元。第七条 材料供应1. 本工程所用材料全部由施工单位采购(除注明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外)。2.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甲方、质量检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出厂合格证在工程竣工时作为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否则,视为资料不全。第八条 设计变更l. 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应予执行,由
9、此引起的费用增减由甲方负责调整。 2. 乙方由于自身施工方便等原因提出的变更之处,需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3.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设计变更后,在15日内乙方应按确定合同价款的计价原则提出变更价款,报甲方认可后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不按时提出变更价款,增加费用甲方不予调整,减少费用是以甲方直接核算为准。设计变更按合同价原则计取费用,即按照投标时施工图预算对应的取费标准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并乘以合同价对应预算价优惠率,优惠率为10%。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方法为:a、与投标报价中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应执行中标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b、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
10、,以 贵州省(2004)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安顺地区材料基价为取费基础。C、因变更增加部分价款扣除3%的审计预留金。第九条 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及验收 1.乙方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质监站的检查、检验。若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2.工程质量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且难以统一意见时,报请工程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其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 财务拨款与结算1.合同签订后,在工
11、程开工前,预付150000元(大写:壹拾 伍万元整)工程款,其余工程款按正常手续办理。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提供合规发票后按结算总价扣除5质量保修金和预付款后,其余价款一次付清。质量保修期金的返还按照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审计预留金在社会审计及政府审计完成后次月清算并支付。2.工程竣工后,凭工程质量认证书进行竣工结算。3.竣工结算时间的约定:工程变更部分的结算应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完毕 , 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不再接受承包方提供的工程变更及其结算书。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变更部分)。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后28天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4.履约保证金:工程开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施工4643元(合同价的1%)的安全保证金,全部工程按计划完成并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第十一条 违约及奖罚 1.乙方应对承包工程实行网络计划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度控制和网络计划,甲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网络计划进行考核。2.乙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移交,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若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3.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质量违约金,并
13、无条件返修至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第十二条 其 它 1.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在安全上全面负责,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2.乙方应接受甲方、质监站对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支付赔偿费用。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4.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所有工农关系所发生的费用都由承包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解决。5.承包方应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如发现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引起纠纷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程款来支付该费用。6.承包人必须成建制专业队伍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在该项目中固定
1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于不胜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更换技术主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7.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容及保修金支付方法:按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8.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要求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9.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10.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开评标质疑、招标答疑以及补充协议
15、、招标承诺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全称):贵州永润煤业 承包方(全称):启东大坤科技发展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贵州永润煤业轿子山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
16、量保修范围包括:挡土墙砌筑、原石松动爆破、挖土石方、土石方转运、土石方夯实回填等全部内容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施工承包范围以内的所有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二、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五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无条件在24小时内派专人进入现场,对需维修部位进行保修。三、 质量保修责任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
17、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 其他保修金的返还:经双方约定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 5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所保修的项目经建设单位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30天内返还。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18、(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廉 政 承 诺 书我单位在贵州永润煤业轿子山煤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工程招标中中标,我单位愿意承建此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坚决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要求,并郑重承诺:(1) 不向发包方有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2) 不为发包方相关人员报销应由对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 不为发包方相关人员个人装修房子、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或者提供其他好处;(4) 不向发包方有关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进行
19、合同签订工作的宴请和健身娱乐活动;(5) 不接受发包方人员介绍的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从发包方个人指定的商家购买材料等。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施工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由我单位承担。同时我单位也有权对你单位所有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你单位相关人员有违反上述要求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我们将及时向你单位主、分管领导和纪检部门反映。承包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时间: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甲方: 贵州永润煤业 乙方:启东大坤科技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轿子山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
20、整及挡土墙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轿子山煤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平整及挡土墙工程2、工程地点:轿子山煤矿新井瓦斯发电站场区内二、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场区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三、甲方权利及义务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及条件。3、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施工方案和措
21、施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5、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7、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8、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9、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将有权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经
22、济处罚。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乙方作为施工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有义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技术等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设备及人员。4、在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
23、编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加强自主保安管理。6、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记录。7、乙方的要害场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8、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场。9、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依法为从业
24、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建设平衡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甲方进入乙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14、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事故发
25、生12小时内报告甲方,不得迟报、瞒报。15、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五、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质等重要材料无效或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5001000元。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501000元。(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或建设平衡会的;(3)不依法参
26、加工伤保险的;(4)不按规定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的;(5)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的;(6)其他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501000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6、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因乙方责任而发生的其他各项经
27、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六、其他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双方安检部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屋顶租赁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第一条. 在本协议下,甲方承诺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所有权。上述建筑物屋顶由乙方确认适合进行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装机位置、屋顶面积及租赁费如下: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位置产证建筑面积(平方米)合计屋顶租金单价元/平米/年屋顶年租金单价元
28、25年屋顶租金合价元屋顶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乙方拟在甲方的屋顶上建设MWp屋顶分布式项目,装机容量以工程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租赁费为元/平米/年,屋顶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节点为开工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合法的票据。在乙方最终确认甲方所提供的建筑物屋顶适合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后,乙方将作为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甲方将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申报,并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第二条. 确认和保证 2.1 甲方确认和保证 2.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房屋的屋顶使用权,用于乙方建设、运作和管理屋顶光伏发电站。甲方同意向乙
29、方提供项目建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从物、附属物的使用权。甲乙双方现场勘查后,共同签字确认。 2.1.3 甲方保证该屋顶未受到行政、司法机关所进行的查封等任何强制性措施。 2.1.4 乙方对屋顶进行评估和鉴定,在此过程中,甲方必须予以配合。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主要包括提供必要的图纸,以便乙方请设计单位进行对房屋荷载的认定、对房屋安全的鉴定。同时甲方应对乙方出具的布置图签字确认等。 2.1.5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房屋屋顶进行任何的改建、扩建或装修、装饰活动,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设置新的负担和限制,不得租赁给其他人使用。 2.1.6 甲
30、方为乙方提供相应建筑图纸及电气图纸等相关资料给乙方设计使用,为乙方提供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所需的电缆井通道、设备房、设备存放区域、配电设备空间等配合条件。甲方应确保或者协调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建设所在地道路通畅且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通讯及排水通到红线位置等施工条件;协助乙方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包括设备和材料的临时保存场地、施工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确保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甲方应于项目开工建设的同时,协助乙方建设配套外部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确保项目及时并网投产。甲方如对建筑进行改造等应保障该屋顶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保证该屋顶处于适用的安全
31、状态。 2.1.7 甲方应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甲、乙双方理解本合同的排他性,甲方只允许乙方一家依托甲方资源申报光伏发电项目,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立项、报批、核准、建设与运行等有关事项,以便乙方顺利申报、设计、安装、使用、维护该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电站项目。 2.1.8 光伏发电设备发生人为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和其他相关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查清事实和取证。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光伏发电设备损坏、丢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1.9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提供乙方有关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三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厂房产权证等。 2.2 乙方确认和
32、保证 2.2.1 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计划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授权,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2.2.2 确保电站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电站在合同有效期内正常运营。2.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或无故解除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 . 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适用于建设电站的屋顶有偿租赁给乙方,租赁期起始日为乙方开工建设当日,租赁期为20年可以续租5年。第四条 . 甲方应协助乙方就其租赁的甲方建筑物屋顶进行相关的租赁登记备案,确保乙方对甲方建筑物屋顶的合法使用。第五条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按照约定向
33、乙方交付屋顶供乙方使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为本项目设计和实施提供项目所涉建筑、结构、电气等必需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为乙方的建设和运营等提供必要的协助。 5.1.2 屋顶交付:甲方在乙方取得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应批文后15日内将本协议下屋顶交付乙方使用,以启动项目的建设和运作。屋顶交接时,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屋顶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屋顶交付完毕。 5.1.3 及时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予收到乙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应签署书面认可意见。若有异议,甲方应自收到设计和
34、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意见。甲方逾期未签发书面核准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经核准。对于甲方的异议,双方同意于项目施工前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5.1.4 在本厂区接受设计方案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项目设计时所需的各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施工时所需的各项工作。提供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5.1.5 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甲方监督检查时应由乙方派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尽量减轻对正常施工的影响。对于甲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乙方应予解释说明;对于合理建
35、议,乙方应予采纳。 5.1.6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并可对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第三方施工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文明培训教育,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具。甲方对施工和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施工安装前告知乙方,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 5.1.7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电气检测所开展相关测量和验证。具体的验证时间和方式由合同各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确定。 5.1.8 如发现人为损害等甲方需及时制止及补救并及时告知乙方,各种意外灾害灾害等对乙方屋顶光伏电站及相关财产造成损害或影响乙方光伏电站正常运营时,甲方有义务发现后立
36、即告知乙方。 5.1.9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协议项下屋顶区域租赁给他人用于其他用途。 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并网调试及运营等工作,并可以根据需要或法律规定,将前述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向乙方提供相应配合和协助。 5.2.2 将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及时提交甲方审查。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乙方应及时解释说明或采纳甲方的合理建议。 5.2.3 在甲方的协助下,乙方进行由甲方提供的水、电、电讯接口的接引工作,并交纳水、电费用。 5.2.4 根据需
37、要办理施工许可及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用水、用电、中断交通等作业的申请批准手续。 5.2.5 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按期、认真完成项目施工设计、安装及调试工作,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规定的要求,对项目所有现场作业的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及其聘请的第三方应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和卫生等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5.2.7 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防护设备。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严格要求现场工作人
38、员遵守国家和地方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规章制度。 5.2.8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为施工现场自有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办理第三方责任险以及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设备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复印后留甲方备案。 5.3 其它约定 5.3.1 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通报对方负责人或联系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应急措施和紧急救援。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或参与、配合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涉及
39、合同相对方的,应邀请相对方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双方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原因所确定的事故性质、责任、处理建议、整改措施等进行处理和整改。5.3.2 即使甲方审核了乙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乙方仍应对项目施工及运营中发生的非因甲方原因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承担安全赔偿责任。第六条. 所有权 6.1 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应干涉或者妨碍乙方对上述光伏电站的所有权与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甲方建筑物屋顶的正常使用权。 6.2 乙方可以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项目资产作为担保,用于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但不能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根据需要为乙方出具书面产权证明。 6.3 乙方需为项目资产办
40、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根据需要为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办完保险后乙方交保险单复印件一份交甲方留存备案。6.4 乙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转让,需向买家阐明甲乙双方的合作情况。第七条. 施工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屋顶上进行项目施工时,屋顶应具备项目施工所需的基础设施条件。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讯、雨水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的申请和批准手续;按道路现状,并为乙方提供方便的公共道路与施工场地的通道,并负责施工场地内主要道路和通道的接通,以满足乙方施工运输的需要,从而保证项目按期竣工。 2.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41、出具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以供甲方参与评审工作。3. 甲方应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并在乙方提交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认可。第八条. 屋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 乙方应在屋顶交付后至合同终止前的期间内维修、养护和管理进行项目建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原有功能,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对进行项目建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实施年度维修养护的,应向甲方事先披露上述屋顶上置物的维修养护计划。 3.甲方应在屋顶交付后至合同终止前的期间内维修、养护和管理屋顶,和屋顶
42、上的其他全部非为项目建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甲方应提供养护计划,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4. 因项目建设需要对屋顶上原有建筑物、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拆卸、移除等处理的,需要由乙方出具专项报告,与甲方协商后,由乙方按照图纸和施工方案或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5. 项目投运后,当甲方需要对屋顶另作他用时,或当甲方由于研发、生产或其它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在屋顶安装设备、改扩建设施、重新规划、维修、拆除等情况时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向乙方另行提供相同装机容量的屋顶,并承担迁移、安装项目设施的全部费用,还需赔
43、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双方亦可经协商后顺延合同有效期限,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损失。 6. 如因本项目的实施乙方必须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它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批准,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持其有效性,甲方提供全面的配合。7. 在本项目运行寿命期间,如厂房因维修原因需要更换屋顶彩钢瓦,甲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第九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必要的防盗工作,防止乙方安装在房屋屋面上的设施、设备被损、被盗。如甲方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甲方对承载乙方设备的房屋屋面进行维护、保养需提前30天通知,要移除乙方设备时,乙方应无偿积极配合移除设备。但甲方应尽可能减少对设备
44、的移动要求。第十一条. 若甲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将本协议项下的甲方屋顶范围租赁或者以其他方式给他人用于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有效期内,如甲方转让房屋,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房屋受让人同意重新签订本协议。甲方应向新的所有权人如实告知房屋屋顶租赁情况、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并作好交接工作,不应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若甲方不在本项目所在的厂房内继续经营生产,本项目也因此无法继续存在,则甲方承担迁移、安装项目设施的全部费用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对有房屋屋面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依据本协议约
45、定出租给乙方使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房屋屋面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确认所提供的屋顶未收到行政、司法机关所进行的查封等任何强制性措施及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的任何限制或义务。如果有人就乙方对房屋屋面的使用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甲方应负责解决全部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且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乙方就此所承担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屋顶光伏电站重新选址及搬迁费用、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赔偿金额;如乙方同意继续租用,应当酌情对乙方进行补
46、偿。若乙方无法继续租用,乙方可终止本协议或同意甲方另行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屋顶,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 . 如因甲方房屋屋顶相关报建、报装手续未获通过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 因房屋权利瑕疵、非法出租房屋屋顶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如因甲方权利限制,导致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第十五条 .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应采取任何措施妨碍屋顶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行。第十六条 . 如果遇到不可控外力,如地震等气象因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免责;如遇政府政策因素,如拆迁等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乙方有继续经营使用意愿,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如甲方事先知道有此种情况而未告知,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七条 .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妨碍乙方对屋顶的自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