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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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7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篇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中文全称:英文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年月日就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号的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合同订立的同时,就该合同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第一条该合同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第二条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内容。第

2、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合同之规定终止该合同,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第四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1.为遵守该合同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市政府

3、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2.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的延误;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第五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第六条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

4、则等文件,按章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上述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第七条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

5、使用。第八条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九条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第十条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

6、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1.因签署和执有该合同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6.其他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

7、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第十二条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第十三条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

8、失,概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该合同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合同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第十六条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及

9、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七条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互签。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第十九条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

10、有一份。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公司)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编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附件六付款办法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含定金);2.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3.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4.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5.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6.剩余之相当于购房总价%的购房款,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应自该合同规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在四十五日内办理完成按揭手续,使甲方取得该部分房款,若乙方届时不能获得按揭贷款

11、或不能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则需在该时限届满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该%购房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篇2原告:,女,族,年月日生,人,住被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款项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4,860元(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共700天);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xx年7月2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的商品房,原告一次性交纳购房款355,143元。?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详见合同第_页)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3月31日前,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

12、,原告未收到被告要求原告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的书面通知。鉴于以上事实,被告逾期交房700天(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依据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第_页)约定:“自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故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24,860元。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如所请。此致_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需准备的立案材料:1、起诉状2份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3、被告工商查询卡1张(如法院要求,到萨尔图工商局打印)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5、交纳购房款票据1

13、份6、诉讼费421.5元,可能还有其它诉讼费50元。务必于20xx年3月31日前立案交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篇3出售方:(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使用年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由甲方预售。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幢号(第层)。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公用分摊、其它)。第三条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

14、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单价元/,总金额币千百十万千百十元整(小写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

15、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

16、纳土地使用费。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出售方:购买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附表一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

17、天付清%;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附表二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篇4卖方:_营业执照号码:_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买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第二条卖方与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市_区_路,宗地编号为_,土地面积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土地使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

18、商品房,定名为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属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第三条买方购买_的第_栋_座_号房,位于_层,用途为_,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

19、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条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元(小写_元)。(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元(小写_元)。(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元(小写_元)。第五条卖方委托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

20、管。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帐号_。第六条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第七条卖方须于_年_月_日前将

21、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第八条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_日内

22、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第九条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第十条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第十一条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

23、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第十二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

24、违约金。(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

25、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第十四条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第十五条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使用,买

26、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六条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第十七条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第十八条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27、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第二十条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

28、种方式解决:(一)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申请仲裁;(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页,为一式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卖方(盖章):_买方(盖章):_卖方代理人(签字):_买方代理人(签字

29、):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板篇5合同编码:_房屋编码:_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房地产交易中

30、心查阅。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

31、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

32、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_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2.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商品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

33、房人购买的商品房屋得保修责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承担,保修期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按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的仲裁委员会全称是青岛仲裁委员

34、会。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便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不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当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事实时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由购房人一方单独办理。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卖方):_住所:_邮编:_营业执照号码:_资质证书号码: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_联系电话:_乙方(买方):_国籍:_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个人/公司:_性别:_出生年月日:_住所(址):_邮编:_证件名称:_号码:_联系电话:_委托/法定代理人:_联系电话:_住所(址):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35、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土地面积为:_,土地用途为:_。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层,地下层数为_层。上述商品房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_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栋_单元_层_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平方

36、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米。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_人民币_元。(大写):_。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元。(大写):_。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_。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

37、)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包括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包括-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

38、工程建设到。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帐户名称、帐号: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

39、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二、_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六),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违约金。第十条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件:一、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

40、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二、_第十一条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第十二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_第十三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

41、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质量保证书和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四条在甲方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第十五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

42、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_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八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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