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优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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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试 行) 名 称: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月日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或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2.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10项、重点项15项和一般项4项(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现场核查时,关键项必须全部符合,重点项不符合不得超过3项,一般项为引导和鼓励项。 3.核查人员应

2、针对不符合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4.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根据申请项目选择本次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范围。5.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6.食品无实体店互联网经营许可现场核查除表中“网络经营”项目外,还应符合表中“人员管理、制度建立、贮存场所”的相关要求;食品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散装熟食销售。7.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核查人员应当填写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

3、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范围一、 食品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2.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3. 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4.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5. 其他类食品销售二、食品销售经营者业态1.商场超市 2.便利店 3.食杂店 4.市场内商户 5.食品批发商 6.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7.互联网食品销售商8.其他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标准项目标准 审核等级评价意见一人员管理(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商场超市、

4、食品批发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2.食品便利店、食杂店、市场内商户、网络食品销售商可由业主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关键项 二制度建立(二)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以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3)食品进货查验制度;(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5)食品安全追溯和召回制度。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4.食品经营企业应同时建立以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

5、管理员制度;(2)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度;(4)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5)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5.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名录或内容在食品经营(办公)场所明示。一般项符 合不符合三场地要求(三)食品销售和贮存场所选址和管理6.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和贮存场所。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7.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8.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避免日

6、光直接照射。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9.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10.食品销售货架底层与地面距离应便于清洁,靠墙放置应保证食品不接触墙壁。一般项符 合不符合1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放置自动售货设备的地点应当具备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符合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的贮存条件。一般项符 合不符合三 场地 要求(四)食品销售场所布局12.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13.食品区与非食品区分开。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14.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五)食品贮存场所管理15.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

7、放。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16.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17.贮存的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分开存放、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18.贮存场所应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区域并明示。一般项符 合不符合四设施要求(六)有食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19.食品经营者应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七)有与销售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20.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

8、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21.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五网络经营(八)经营业态含有互联网食品销售22.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23.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

9、、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审查。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六散装食品(九)经营项目含有散装食品销售24.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25.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等设施。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26.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重点项符 合不符合27.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七特殊食品(十)经营项目含有特殊食品销售28.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

10、。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29.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关键项符 合不符合核查评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场地要求、设备设施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 该单位应当核查关键项项,不符合项 ;重点项项,不符合项 ;一般项项,不符合项。核查意见如下: 合格 不合格核查人员签字:

11、年 月 日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整改要求核查人员 姓名单位执法证编号附件2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表(试行)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核查日期:年月日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范围一、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者业态 1.商场超市 2.便利店 3.食杂店 4.市场内商户 5.食品批发商 6.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7.互联网食品销售商8.药店9.其他二、经营类别1.专营店2.兼营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价意见核查记录一人员管理*1、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总监)。合 格不合格其他 *2、企业应对直接接触保健食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年度健康检

12、查。合 格不合格其他 3、企业应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含企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1)企业健康档案应包括:年度健康体检工作计划;体检名单;年度健康体检汇总表(含体检人及其岗位和所属部门、体检时间、体检单位、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还应注明采取的措施)。(2)个人健康档案应包含:上岗前体检及历年体检记录(含体检时间、体检单位、体检项目、体检结果等);上岗前体检及历年体检证明原件。合 格不合格其他 4、企业应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培训档案和个人培训档案。(1)企业培训档案应包含: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教案、签到表、培训实施汇总记录(

13、含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类别、学时、讲师、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所属部门、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2)个人培训档案应包含:上岗前及历年培训记录(含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类别、课时、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培训考核若为笔试,则需留存经批阅的试卷。合 格不合格其他 二经营场所基本条件的检查*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有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和贮存场所。企业实际经营活动地点应与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合 格不合格其他 *2、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和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旱厕等污染25米以上。营业场所和贮存场所应与办公、生活区

14、域或其他物品分开,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混乱。合 格不合格其他 3、经营场所应配置适于保健食品陈列的展示货架、柜台等设施,兼营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必须划定保健食品经营区域。应当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合 格不合格其他 三经营设备或设施基本条件的检查1、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和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具有相应的照明、通风、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合 格不合格其他 2、保健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

15、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产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应根据产品需要,配置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温度计或温度监测设备应检定合格(无库房可不查)。合 格不合格其他 3、库房贮存的保健食品应分区摆放,分为合格区、不合格区和待验区,合格区划绿色、不合格区划红色、待验区划黄色(无库房可不查)。合 格不合格其他 4、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保健食品,应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保健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合 格不合格其他 5、保健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

16、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合 格不合格其他 6、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合 格不合格其他 7、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名称、住所、联系方式、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合 格不合格其他 四食品安全制度的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维

17、修保养、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陈列与储存、销售与服务、质量管理、投诉与召回等经营管理,制度悬挂上墙。合 格不合格其他 五产品索证索票情况和购销台账的检查(一)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购货台账,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销货台账 。合 格不合格其他 1、购货台账应如实记录保健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内容。合 格不合格其他 2、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

18、信息。合 格不合格其他 3、台账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合 格不合格其他 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合 格不合格其他 (二)经营企业应当严格实行索证索票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合 格不合格其他 1、经营企业应索取并留存的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批准文件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有效期内检验报告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上述各

19、类复印件均需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经营企业索票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合 格不合格其他 2、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合 格不合格其他 3、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合

20、格不合格其他 核查评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人员管理、经营场所基本条件、经营设备或设施基本条件、食品安全制度、产品索证索票情况和购销台账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 该单位应当核查重点 项,不符合项;合理缺项项;一般项项,不符合项。 核查意见如下: 合格 不合格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整改要求核查人员姓名单位执法证编号说明:1、*号项为重点项,即单项否决项。2、为合理缺项,根据企业的经营形式和规模设定。3、其他项为一般

21、缺陷项,现场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检查,检查合格后,通过核查。附件: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单 位 名 称:地 址:核 查 日 期:核 查 项 目:热食类 冷食类 生食类 糕点类(不含裱花糕点含裱花糕点) 自制饮品类 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单位食堂 核 查 结 果: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通用要求)项目内容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选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1*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

22、、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2*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设施设备。3*加工经营场所内禁止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4*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0m2150m2(不含60m2,含150m2)的,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5。150m2500m2(不含150m2,含500m2)的,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6。500m23000m2(不含500m2,含3000m2)的,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7。3000m2以上的,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

23、所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8。如门店仅有简单处理过程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等),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8。5*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如门店仅有简单处理过程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等),可适当减少)。6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7*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各类水池、工具、用具,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8*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食品处理区地面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地面应当防滑、易清洁。9*排水沟有排水坡度,易于排水和清洁。

24、10*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1*地漏带水封。12*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13*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墙壁应当有1.5m以上的墙裙,墙裙光滑、不吸水、易清洗。14*食品处理区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15*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6*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7*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18*洗手消毒设施 食品处理

25、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19*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20*食品原料清洗水池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由食品生产者、中央厨房等配送食品的门店,如门店仅有简单处理过程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等),可不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21*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等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22*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23*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的物理方式

26、消毒的,可适当调整水池数量。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24*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25*排风、调温烹调场所应当配置排风和调温装置。26*留样中央厨房、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以及一次性聚餐人数可达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27*照明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28*废弃物回收装置食品处理区应当设存放废弃物的带盖容器。29*食品存放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当分开设置。30

27、*冷冻(藏)库设有正确指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31*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应当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2*更衣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当处于同一建筑内,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更衣设施和照明。33*厕所餐饮服务场所内设置厕所的,厕所应当采用水冲式,其出口附近应当设置洗手、消毒、烘干设施,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34*核查结果汇总经现场核查,此通用要求关键项不合格数为_;重点项不合格数为_;一般项不合格数为_;该通用要求判定为:_(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总数7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3项。

28、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生食类、冷食类专项要求)项目内容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专间申请现场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应当设立相应的制作专间或在同一专间内分区设置。1*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2*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3*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4*专间墙裙铺设到顶。5*专间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6*专间设专用冷藏设施。7*专间内设有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8*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9*专间入口处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10*面积应与

29、实际经营规模相适应且不小于5。11*核查结果汇总经现场核查,此专项要求关键项不合格数为_;重点项不合格数为_;一般项不合格数为_;该专项要求判定为:_(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总数3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2项。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糕点类专项要求)项目内容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专间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1*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2*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3*专间墙裙铺设到顶。4*专间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

30、设施5*裱花专间设专用冷藏设施。6*专间内设有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7*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8*专间入口处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9*面积应与实际经营规模相适应且不小于5。10*专用操作场所设置与其他场所的物理隔断。11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12*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13*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14*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15*核查结果汇总经现场核查,此专项要求关键项不合格数为_;重点项不合格数为_;一般项不合格数为_;该专项要求判定为:_(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核查结果判定标准1.设专间的,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

31、不符合数总数4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3项。 2.不设专间的,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总数1项。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自制饮品类专项要求)项目内容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专用操作场所设置与其他场所的物理隔断。1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2*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3*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4*面积应与实际经营规模相适应且不小于5。5*合格报告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6*要求在餐饮服务中自酿酒不得

32、使用压力容器。7*自制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不得在本门店外销售。8*核查结果汇总经现场核查,此专项要求关键项不合格数为_;重点项不合格数为_;一般项不合格数为_;该专项要求判定为:_(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总数2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1项。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中央厨房专项要求)项目内容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分装专间中央厨房加工配送配制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食品冷却、包装应按规定设立分装专间。1*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2*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33、3*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4*专间墙裙铺设到顶。5*专间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6*专间内设有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7*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8*专间设专用冷藏设施。9*专间入口处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10*面积食品处理区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11*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12*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13*各分装专间面积均不小于10平方米。14*地面与排水加工经营场所地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15*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

34、合处有一定的弧度。16*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7*用水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加装水净化设施处理。18*运输设备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19*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20*运输设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21*检验室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22*检验室应配备微生物检验等实验室基本设备23*具有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食品的品种、感观、标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的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验的能力。24*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25*核查结果汇总经现场核查,此专项要求关键项不合格数为_;重点项不合格数为_;一般项不合格

35、数为_;该专项要求判定为:_(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总数5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3项。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要求)项目内容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分装专间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1*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2*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3*专间墙裙铺设到顶。4*专间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5*专间内设有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6*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7*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8*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小于4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2.5;4008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4;800-15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6;面积大于1500的,其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可适当减少。9*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5%,分装专间面积10,清洗消毒面积食品处理区10%。10*加工经营场所地面加工经营场所地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1*库房采用冷藏方式储存的,应配备冷却设备。12*运输设备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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