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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的内容一、临床护理文书书写制度二、临床护理文书管理制度三、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四、护理查房制度五、护理会诊制度六、医嘱护嘱制度七、护理查对制度八、护理交接班制度九、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十、患者告知制度临床护理文书书写制度临床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原则1.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简明扼要、清晰动态,不重复记录。2. 重点记录患者病情发展变化和医疗护理全过程。3. 体现护理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体现护理专业自身的特点、专业内涵和发展水平。4. 护理文书书写应当体现“实时性”,即在完成护理观察、评估或措施后立即书写,随时做随时记。5. 明确权限和职责,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临
2、床护理文书管理制度临床护理文书管理的基本原则1. 护士应熟悉首次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等各类护理文书的适用范围、使用护士层级(权限)、书写内容和方法。2. 护理文书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证据,每个护士要重视证据的法律权利,做好住院病历的管理,注意防止病历资料被偷窃、抢夺。3. 提供法律凭证的护理资料的复印:可复印体温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等。4. 各种执行单保管时间为一年。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建立临床护士分层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能级,设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层级护理岗位,给予不
3、同的工作权限和待遇,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满足不同患者、不同疾病及病情的需要,确保护理质量。护理查房制度一、护理业务查房1. 主要对象:新收危重患者、手术患者、住院期间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或告病重/病危、特殊检查治疗患者、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患者、潜在安全意外事件(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高危患者等。2. 目的:通过护理查房建立临床护士教育训练的长效机制,让护士学习、运用临床专科知识和技术,形成传帮带的管理过程,提高护士的专业能力,保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3. 方法:科护士长或护理组长每天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组织对上述患者进行查房。上级护士根据患者的情况和护理问题提出护理措施的建议或指示,
4、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并将上级护士查房时的要求记录在“护嘱执行单”上,班班实施护理。二、护理行政查房1.目的:提高护士长的行政管理能力,改善护理工作管理质量。2.方法:由护理部主任或护士长主持,每月一次,有重点地交叉检查本科室护理管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三、护理教学查房1.临床护理技能查房2.典型护理案例查房3.临床护理教学查房护理会诊制度一、专科护理会诊1.病区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2.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
5、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3、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由护士长进行总结。二、疑难病例护理会诊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医嘱护嘱执行制度一、医嘱执行制度医生开除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二、护嘱执行制度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定,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并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班班交接。护理
6、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护理工作连续性的重要保证1. 上一班责任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尽量完成本班各项护理工作,处理好用过的器械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2.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3. 查看患者总数,重点患者(如新入、手术患者、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4. 贵重药品、器械的数量、技术状态若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5. 及时填写“护理交班日志”。护理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2.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通过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
7、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药师执行);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
8、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混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三、手术患者查对制度1.手术室与病区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与确认。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
9、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3.手术人员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患者情况。4.术后核对器械数量及物品数目,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5.手术切除的活检组织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四、输血查对制度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2取血查对制度3. 输血查对制度五、饮食查对制度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开餐前在患者床头再查对一次3.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单
10、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家属或患者禁食的原因和时限。4.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须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2. 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3. 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4.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5.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6. 发生护理不良
11、时间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生、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7. 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时间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以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对科室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8. 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12、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9. 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做认真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10.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11. 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患者告知制度1. 患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2. 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
13、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3. 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患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患者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适用文字资料与图示。4. 告知要在患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患者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在病历中。5. 当患者需要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6. 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7. 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
14、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患者或家属,在相关的“护理知情同意单”上经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8. 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使用安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9. 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患者家属(患者清醒时告知患者)约束的目的,经家属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10. 因病情危重患者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做好护理记录。11. 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患者,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给患者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
15、解。12. 患者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除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想患者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一、二、三、四、五、六、1、2、3、4、5、护理核心制度专项督查表被检科室: 检查者: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内容详见护理核心制度时间督查结果及反馈一、 护理查对制度1、护士是否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是否进行三查七对。2、护士每日是否查对医嘱,护士长每周是否大查医嘱两次。3、取血时是否三查八对。4、手术前查对是否认真查对。二、交接班制度1、是否按时交接班,认真交班。2、是否床头交班重点突出、记
16、录完整。3、毒麻药品、抢救物品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三、医嘱执行制度1、临时医嘱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执行。2、是否按照口头医嘱执行程序工作。3、护士在电脑上转抄医嘱是否及时认真。4、医嘱执行时否双人核对并签字。四、分级护理制度 1、是否按照患者的轻重缓急为患者分护理级别。2、是否按照护理级别对患者进行分级护理。3、是否对危重患者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遵医嘱给予相应治疗及护理4、一级护理每1小时巡视患者,二级护理每2小时巡视患者,三级护理每3小时巡视患者。五、护理文件书写管理制度1、是否有未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书写护理文件。2、护理文件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是否有刮、粘、涂现象。3、抢
17、救患者后是否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 ,并加以注明。六、抢救工作制度1、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是否放指定位置。2、每班是否检查抢救物品的数目及性能是否完好。3、抢救室使用后是否整理、清洁、消毒。药品用补齐。4、抢救室护士是否掌握抢救仪器的使用及抢救技术。七、消毒灭菌隔离制度1、是否掌握无菌和灭菌的概念2、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一人一用一灭菌”不得重复使用。3、无菌物品是否有过期使用现象。4、各项医疗垃圾及生化垃圾分类是否明确。八、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是否达到基础护理合格率90%。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抢救药品物品完好率100%。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0%。2、是否对科室护理人员进行“
18、三基三严”培训、考核记录。3、是否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4、是否完善专项护理的质量管理制度。九、护理安全管理制度1、各科室是否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并及时登记。2、是否对昏迷、瘫痪病人要做好基础护理,巡视,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3、对毒麻药品是否有专人保管。十、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1、各科室是否及时上报不良事件、并实施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2、上报后,科室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3、上报后,科室是否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时间:2021年1月28日15:00地点: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医护办公室参加人员:李卫华杨丽焕 潘君姬 黄志肖宪云罗碧玉 肖玲
19、肖辉 李红娇 刘碧英 肖飞 谢扬锦 段李婷 黄海花 付芳潘武 林红 夏芳 邓文主持人:尹雪峰 吴凤玉内容记录(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自杀行为的防范与护理自行采取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称为自杀。有意采取结束自身生命的行动,并导致了死亡结局,称为自杀死亡。有自杀举动,但未导致死亡结局,称自杀未遂。有自杀的想法,但未采取行动,称自杀意念;如已准备采取行动,称为自杀企图。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在全世界人类死亡原因中自杀排在第五位,仅次于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意外死亡。在精神疾病患者中,自杀率远高于普通人群数十倍。因此,防止自杀是精神科护理尤其是住院精神病患者护理的一个重要任务。本
20、节着重介绍精神疾病患者自杀行为的防范与护理。一、护理评估(一)自杀原因的评估据国外研究资料报告,同精神障碍有关的自杀死亡者中,50-75%患有抑郁性疾病,其中很多合并酒或药物依赖,25%患精神分裂症。因而对精神疾病患者自杀原因的评估,除了要评估普通人群可能有的自杀原因及个体的特殊原因外,精神症状与自杀的关联性自然是评估的重点。1、抑郁 抑郁是自杀者最常见的内心体验,抑郁发作是自杀的一个常见原因。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抑郁症患者中自杀死亡率为12-60%;70%自杀精神分裂症患者中有中度重度抑郁。抑郁症患者的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往往十分隐蔽且计划周密,难以察觉,且可出现在抑郁症的多个阶段,自杀“成功”
21、率较高。因而,对有抑郁发作的患者,需特别警惕,仔细评估有无自杀意念及自杀企图。2、幻觉和妄想 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在听幻觉的命令下自杀;有迫害内容的幻觉或妄想的患者也可能采取自杀行动,以避免受到残酷的“迫害”;抑郁症罪恶妄想的患者,以死赎罪“以死谢天下” 。3、冲动性自杀 精神分裂症最严重的症状之一是自杀冲动。有些精神疾病患者采取自杀行动缺乏可以解释的原因,而是由于患者突然出现的自杀冲动使患者采取了自杀行动。4、其它 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时不自杀,而当病情缓解时知道自己患精神分裂症而“前途尽失”时出现自杀;抑郁症患者明显精神运动性迟钝时采取自杀行为相对较少,但当抑郁解除(如电休克治疗)后出现自
22、杀行为者增多;精神药物过量可引起严重抑郁情绪,而成为自杀原因之一。5、心理因素引起的自杀 心理因素或生活事件可引起自杀,其原因是:(1)感情受到他人的伤害。(2)希望对上级或某人表达自己的愤怒或受伤的感情。(3)不会应对痛苦的情感。(4)为了逃避或解脱某种困境。(5)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6)生活事件对患者造成的痛苦,如失去亲人或被亲人遗弃、失学、失业、失去财产、失去名誉等。国外统计资料表明,精神分裂症自杀者的最突出的生活事件是被告知患者再也不能回到家里了。上述情况都可能让患者觉得孤立无援,无能为力,而选择以死解脱。(二)自杀危险性的评估1、自杀严重程度的评估(1)自杀意向:有自杀意念者尚不一
23、定采取自杀行动,有自杀企图者很有可能采取自杀行动,有自杀计划者则可能一有机会就采取自杀行动。(2)自杀动机:个人内心动机(如出现绝望,以自杀求解脱)者危险性大于人际动机者(如企图通过自杀去影响、报复他人)。(3)进行中的自杀计划:如准备刀剪或绳索之类、悄然积存安眠药物、暗中选择自杀场所或选择自杀的时间,均是十分危险的征象。(4)自杀方法:自缢、跳楼、撞车、枪击、割血管、触电、服毒等,其中自缢比服毒和撞车自杀更容易实施,更容易致命,更危险。(5)遗嘱:事先对后事做好安排,留有遗嘱者很可能立即采取自杀行动。(6)隐蔽场所或独处:隐蔽者危险性大、单独一人时更可能采取自杀行动。(7)自杀的时间:如选择
24、家人外出或上班时自杀,危险性更大;选择夜深人静之时危险性大;选择医院工作人员交接班时危险性大。(8)自杀意志坚决者,危险大。如自杀未遂者为没有死而感到遗撼,表明患者想死的意志坚决。(二)自杀的危险因素1、人口学方面:中年或老年。男性。离婚或单身。2、精神病学方面:以前有自杀或自伤行为。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酗酒或药物滥用。人格障碍。3、社会方面:无职业。孤独。4、躯体状况:严重或慢性的躯性疾病。有上述情况多因素同时具备者,发生自杀行为的可能性较大。对有家族精神病史或自杀史,近期内有重大的压力或创伤性事件,病情突然“好转”或突然拒绝治疗者,惯常生活方式突然改变者,均要高度警惕该患者近期内可能出现自
25、杀行为。一旦发现蛛丝马迹,应及时调整和加强抗抑郁剂治疗。加强监护、加强心理护理、严加防范、及时处置。以上是护理评估的要点。在临床实际工作中,护理人员还可借助于一些量表(如贝克抑郁量表、自杀意向量表等)来评估病人的自杀风险和预测自杀的危险性。二、护理诊断有暴力行为的危险:针对自己。三、护理目标短期目标: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再伤害自己。能够表达自己痛苦的内心体验,并向医护人员讲述。人际关系有所改善。长期目标:患者不再有自杀意向,无自杀(伤)行为。对生活有正向的认识。能够运用适当的应付技巧,以取代自我伤害的行为。四、护理措施1、预防自杀 对精神疾病患者伴有自杀意向者,医护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们采取自
26、杀行动。正确诊断、积极合理的治疗和科学合理的护理是最好的预防措施。在治疗未起作用之前,需要护理人员和亲属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护。2、提供安全的环境 防止患者接触到可用于自杀的物品,如刀、剪、绳、玻璃、药物、有毒物品等,吊扇、电灯开关等生活设施应增加安全设施,以免成为自杀工具。3、严密监控 对有严重自杀企图的患者应急诊入院,但入院本身不能防止自杀,因此,应采取适当措施,加强监护,必须将病人置于医护人员的视线之内,每1015分钟观察一次病人活动并作记录,对高度自杀危险者应专人护理。4、保证病人能遵医嘱服药,确保治疗顺利进行。应注意防止病人藏药,以防病人悄然积存药物用于自杀。5、电休克治疗 若无禁忌症,
27、可采用电休克治疗。(电休克护理详见第七章第二节)。6、连续评估自杀危险,必要时24小时监测。对已有自杀计划的患者,应设法询问其时间、地点、方法、工具以及发生自杀行为的可能性大小,并加强监控。7、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提供支持性心理护理。鼓励患者表达他的不良心境、自杀的冲动和想法,使内心活动外在化可产生疏导效应,帮助病人认识他的心情或情感属于人之常情,但认识方法是错误的,其他类似的患者通过治疗和药物都获得了帮助和好转。训练患者学习新的应付方式,教会患者在无能应付时如何求助,而不是采取自杀行动。同时,也要向患者表明,医护人员随时准备帮助他,早日治疗好他的疾病。8、充分发挥社会支持
28、系统作用,帮助病人战胜病痛,增强对抗自杀的内外在资源。对患者亲属进行与自杀干预有关知识的教育辅导,让家属参与干预治疗。五、护理评价1、患者能自己述说不会自杀,并能有效的控制自己的行为。2、患者能表示人生是有意义的,人际关系有所改善。3、患者有自杀意念出现时,能够运用适当有益的应付方式。4、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参加会议人员签名:时间:2021年2月28日15:00地点: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医护办公室参加人员:李卫华 杨丽焕 潘君姬 黄志 肖宪云 罗碧玉 肖玲肖辉 李红娇 刘碧英 肖飞 谢扬锦 段李婷 黄海花 付芳潘武 林红 夏芳 邓文主持人:尹雪峰 吴凤玉内容记录(分析研究不
29、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精神科护理中潜在法律问题与管理对策精神病患者由于发病期间其认知能力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丧失,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加之精神症状的支配、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发生自杀、自伤、攻击他人、窒息、摔伤等意外事件。一旦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件,医疗机构难免会被卷入医疗纠纷中。本文通过对1例精神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探讨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与管理对策。病例介绍男,24岁,因“失眠,话多,言语、行为紊乱1周”,以“急性精神病状态”于1999年11月29日11:00收住某精神病医院兴奋室。医嘱:特护(防冲动、巡视),氟哌啶醇治疗。因患者不合作
30、,使用约束带保护于床,16:30解除约束。当日17:00将另1名患者(诊断: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幻觉妄想状态)也收住此兴奋室。当日晚间患者兴奋、拒绝治疗,22:40给予地西泮10mg肌内注射,并再次使用约束带保护于床,10min后患者入睡。11月30日凌晨2:00护士巡视兴奋室时2名患者已入睡。3:00左右发现该病室另一患者到楼道活动,被护士劝回。6:10左右当班护士为患者采血时发现被约束患者死在病床上。后经尸体检验证明,该患者系同病室患者掐颈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在11月30日凌晨3:004:00. 意外事件中潜在法律问题1.监护失职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不少当事人以精神病医院是住院患者的监护人
31、为由,要求对意外事件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设立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但也有学者认为,医院虽然不是监护人,但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监护责任。另外,医患之间是一种医疗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明确的,医方负有提供安全医疗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包括患者的人身安全。上述病例中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应该保障住院患者的生命安全,医院在对患者采取约束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另一名精神病患者对其施行暴力行为,这是院方的监护失职。2.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后果或危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由
32、于过于自信或抱有侥幸心理造成了不良后果或者危害。它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其中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行为人相应职称和岗位责任要求,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患者的危害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患者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在精神科病房护理管理标准中,针对新入院及有自杀、自伤、冲动、伤人、毁物等倾向的患者,要求24h有护理人员专人监护,并应加强巡视,每10min巡视1次。病例中医方将一名被束缚的患者与一名不被束缚的患者安排在同一病室,违反了精神科收治患者的诊疗护理常规,同时护理人员
33、没有按规定对患者进行巡视,有长达近3h没有巡视病房。这表明院方存在医疗过失。3.举证不能精神科患者属于特殊群体,尤其对有自杀和攻击行为的患者,即使是每10min巡视1次,意外事件也难以防范。长期以来护理工作的特点导致护理人员不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管,记录内容上忽视了非操作性护理措施的记录,如病房巡视、重要的教育内容以及告知性的护理措施、精神患者的语言等,当发生纠纷后,提供不出真实有力的证据。这样就会导致举证不能。如果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未严格按照护理规范书写护理记录或者记录不规范、不全面,发生医疗纠纷后护理人员无法举证,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案例中护理人员有3h没有巡视病房,也没有巡视记录,对
34、于患者何时死亡不得而知,不得不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管理对策1.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法制的健全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患者和家属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也随之增加,且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诉诸于法律。与之相比,护理人员的法律观念相对比较淡薄,尤其长期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的个别护理人员在思想上出现了麻痹大意、懈怠,疏忽了意外事件的防范,从而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在精神科,巡回护士承担着维护患者安全、预防意外事件的责任,病例中的值班护理人员因思想上的疏忽,未坚守岗位,未按要求进行巡视,才出现了患者发生意外事件后没有及时发现并给予抢救的情况。因此,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5、时刻提醒护理人员要依法行护,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无违法、违规的行为,是判定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第一要素。评价的标准就是有无违反卫生行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行为是合法的,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后果,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过错或过失,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在民事诉讼中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不仅是杜绝医疗事故的关键,也是决定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因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护理人
36、员按照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诊疗护理操作规程、提供给患者正确的服务是无过错的前提,针对重点患者、特殊时段(有研究发现,19:007:00是意外事件的多发时段。)护理人员更应该加强防范,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3.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急救技术的提高当精神科意外事件发生后,患者家属提出质疑最多的是医务人员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精神科护理人员在保障患者安全、防范意外事件的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尽到较高的专业注意义务。同时精神科护理中强调工作的预见性,要求准确、全面地评估患者的病情,密切观察其言行,判断患者有无发生自杀、攻击和暴力行为等危险信号,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案例中,护理人员未对可能发生意外事件的患
37、者做充分的评估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致发生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因此,护理人员应通过各种渠道学习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以提高对意外事件的预见和处理能力。4.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过失的证据,且法院判定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意外发生后,医院应当有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方面,只有医院付出了合理的注意,并采取了必要的防备措施,证明意外的发生是医院所不能防止的,才有可能减免责任。医疗、护理文书是证明客观法律事实的直接证据,是
3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重要的证据材料,因此,医疗文书的保全对医方免责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有关护理文书,并保存好这些资料。护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护理文书如:治疗卡、交班报告本、翻身卡、宣教记录,特别是巡视记录、重症护理记录等资料,不仅是诊疗护理活动的客观记录,而且是证明护理行为是否合法的证据材料,对护理人员在护理纠纷中能否免责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参加会议人员签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15:00地点: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医护办公室参加人员:李卫华 杨丽焕 潘君姬 黄志 肖宪云 罗碧玉 肖玲肖辉 李红娇 刘碧英 肖飞 谢扬锦 段李婷 黄海花 付芳潘武
39、 林红 夏芳 邓文主持人:尹雪峰 吴凤玉内容记录(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院感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为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保证了医疗安全,有效的控制了科室感染,确保了医疗安全。门急诊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环节质量管理及全院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严格质量监测及考核。一、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1.质量控制:每月进行2次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整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科室感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2、强化卫生洗手:手部清洁与人的健康密切相关,手上携带的致病菌不仅潜在威胁着
40、医务人员及家人的健康,而且通过各种操作极易传染给病人,为此为医务人员提供洗手设施及洗手液、快速手消毒液等,大大提高了洗手质量,减少了科室感染。 3、紫外线强度监测:对新领进紫外线灯管每次进行检查,对科室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进行监测,每半年换一次灯管,消毒效果均达标。4、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进行了监测:严格要求医务人员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尽量避免职业暴露,并对职业暴露进行监测登记。5、开展了多重耐药菌的监测:每周不定时了解致病菌检测结果, 发现多重耐药要求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避免交叉感染。二、沉着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发现消毒、灭菌、隔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同时加强医疗废
41、物分类和收集处理,严防因管理不善引起的感染暴发,确保了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实行规范化,流程化管理编制科室感染控制各种流程,如洗手流程、医疗废物处理流程、职业暴露处理流程、科室感染暴发处理流程、科室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处理流程,以及各种诊疗操作流程等,并组织学习,使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化,便于操作,便于记忆。四、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处进行了整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专人回收,登记。对医务人员及保洁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提高了认识,落实了各类人员职责,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交接等做到规范化管理。五、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感染意识1、对保洁人员进行“医疗废物
42、管理,病房消毒隔离”培训2、对全科护理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的培训,并组织考试。3、对全科临床医生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现状”及“手卫生”的培训,组织考试。4、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医院感染与感染管理”,考试。通过加强院感管理,使医院感染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降低了感染发病率,提高了工作人员素质,为医务人员及患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就医环境,提高了科室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加会议人员签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15:00地点: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医护办公室参加人员:李卫华 杨丽焕 潘君姬 黄志 肖宪云 罗碧玉 肖玲肖辉 李红娇 刘碧英 肖飞 谢扬锦 段李婷 黄海花 付芳潘武 林
43、红 夏芳 邓文主持人:尹雪峰 吴凤玉内容记录(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与精神病人夜间猝死来源:四川精神卫生 寻知元 2006-12-20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sleep apnea syndrome,SAS)的分类包括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OSAS),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central sleep apnea syndrome,CSAS),睡眠低通气综合征(sleep hyporentilation syndrome)。更为广泛的分类还包括Pickwick综合征及重叠综合征(overlap s
44、yndrome)即慢性阻塞性肺病与睡眠呼吸暂停合并存在。也有人认为各型睡眠呼吸暂停可能都有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建议分为阻塞为主型与中枢为主型。诊断SAS,应符合下列标准:不明原因的白天重度嗜睡;具备以下二项或二项以上的临床症状:响亮的鼾声,睡眠时窒息、憋气,夜间频繁觉醒,睡眠不解乏,白天乏力,注意力难以集中;整夜睡眠呼吸监测发现睡眠呼吸暂停和(或)低通气等于或超过5次/每小时,即睡眠呼吸暂停指数(AHI)5。精神分裂症病人可同时患有SAS,而SAS本身也可引起病人认知功能和个性等方面的一系列改变13,从而增加了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难度降低了病人的生活质量4。且精神疾病及其治疗的特殊性使SAS越来
45、越多被认为与许多精神科夜间猝死相关5,足够的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防治SAS,对减少和预防猝死的发生,保护病人生命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 SAS发病率及死亡率 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一般人群的发病率为2%4%,60岁以上者的发病率为20%40%6,Thorpy等报告了269例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病人的资料,平均随诊68年,死亡43例,占16%。Tiang等报告246例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者,AHI大于20者,随诊8年的死亡率为108%。AHI小于20者死亡率为21%。Partinen等报告AHI大于20者,死亡率为37%。小于20者死亡率为4%。Partinen等报告14例阻塞性睡眠呼
46、吸暂停者,8例(57%)死于心血管并发症。我国目前尚缺乏有关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精神分裂症病人中SAS也有同样高的发病率7。而且与SAS相关的夜间猝死屡有报道。2 SAS的夜间猝死类型 SAS夜间猝死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常见有以下几种。心律失常型:呼吸暂停时,早期迷走神经张力增高,抑制了窦房结功能与房室和束支传导,严重者可出现窦性停搏,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和三束支阻滞而引起猝死。在呼吸暂停终末期,由于低氧血症的刺激,交感神经兴奋并占优势,儿茶酚胺释放增多,心电活动不稳定,室性心律失常发生率在57%78%。可因室早、室速、室颤而猝死。心肌梗死型:SAS是冠心病和夜间心绞痛的独立危险因素。低氧血症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和血栓形成而导致心肌梗死。SAS病人夜间呼吸暂停时心肌缺氧加重,心脏病发作增多,夜间心肌梗死是时常因不能及时发现和诊治而猝死。急性心衰型:正常人睡眠时回心血量增加,在SAS病人则更为明显。同时由于缺氧使外周血管收缩,血压升高,从而使心脏前后负荷均增加,这样降低了心室的顺应性、排出量和心肌收缩力,因此易促发急性泵功能衰竭而猝死。Chan等曾观察了1例老年肥胖女性反复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