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精编(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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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精编(完整版)文档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科技部和湖北省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武汉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武汉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地方财政支持,原则上由在武汉市地域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一)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立足原始创新,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科研项目要聚焦重大科技问题,强化需求导向

2、和应用导向;产业类项目要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二)项目采取前资助、后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技局各类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1第四条项目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评审评估、公示、中期检查、合同制、信誉评价和绩效评估、回避、监察审计等制度。(一)评审评估。所有前资助项目立项都必须经过评审或评估。对申报项目的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二)公示制度。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拟支持项目应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中期检查制度。市科技局应在项目执行期间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项目承担

3、单位要如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和有关报表。(四)合同制度。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前资助项目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按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和管理。(五)信誉评价和绩效评估制度。市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评估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市科技局可以根据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情况,委托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管理和决策的依据。(六)回避制度。项目管理者、评审专家、咨询服务机构在评审、评估和项目管理过程中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七)监察审计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委2托

4、第三方对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和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和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对监督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经查实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计划指南的制定和发布以及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和结题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一)项目的立项、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以下简称局长办公会)审议决策;(二)市科技局计划管理部门是计划项目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评审评估、结题验收及专家遴选等统筹工作;(三)市科技局项目管理部门是具体项目组织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策划、计划指南编制,并按职能分工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全过程管理;(四)市科技局条件财务部门、

5、监察部门参与计划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第六条市科技局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可以将有关项目的部分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给局属单位或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实施。第七条建立以项目库、专家库和企业库为基础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所有项目统一纳入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二章立项审定3第八条项目立项一般包括项目申报(征集)、评审(或评估、招标)、审批、公示、签约等五个基本程序。第九条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由市科技局根据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起草,并充分征求科研单位、企业、工研院、技术创新联盟等有关方面意见。第十条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统一进行网上申报。项目

6、申报以法人单位为依托,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第十一条前资助项目立项前须经过专家评审或评估。计划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的类型和特点,采取专家会议评审、网上评审、通信评审等方式组织评审工作。第十二条对需要通过招标确定承担单位的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参照国家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项目评审或评估专家从市内外专家库中遴选随机抽取,异地专家由所在地科技部门推荐,在所在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建立回避制度。评估或评审应主要围绕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可行性、风险、效益、市场前景,以及项目单位的支撑条件、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价,并按要求出具评估报告或评审意见。第十四条年度预算批复下达后

7、,市科技局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拟立项项目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项目,4由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第十五条前资助项目立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应明确实施各方的权利、义务、廉政承诺和项目的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经费拨付及使用计划,并量化考核指标。项目管理部门要对任务书内容认真审核把关,经审查通过后签订生效。第十六条项目任务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是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责任:(一)提供项目实施的条件

8、,履行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二)保证项目经费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三)按市科技局的要求按期如实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并承担虚假填报的法律责任;(四)接受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五)接受并配合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执行情况检查、中期评估、绩效评价,如实、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七)按期提出验收申请,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及项目成果普及性报告;(八)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九)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项资金检查。第十八条市科技局在项目实

9、施管理中的基本职责:(一)监督、检查项目任务书的执行情况;(二)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三)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四)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或绩效评价;(五)对不合规定的项目予以中止或撤销,对相关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九条项目执行期内,项目任务书的内容未经市科技局同意,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未经市科技局批准,私自调整项目任务书内容的,市科技局有权终止或撤销该项目,追回经费并提起法律诉讼。第二十条项目实施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承

10、担者提交项目上年度执行情况,如遇项目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关键技术方案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须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第二十一条项目执行情况过程检查是加强项目管理6的重要手段,市科技局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可采取评审评估、听取汇报、查阅项目执行情况、查阅经费使用情况材料、实地调研等方式。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在项目跟踪管理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对项目予以终止或撤销,记入不良信誉档案,并追究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今后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新项目申请,并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进入专家库和参与项目咨询活动的资格。必要时,市科技

11、局可以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追回项目资助经费。(一)不按期如实填报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等报表;(二)无正当理由不按项目任务书规定实施项目;(三)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四)项目到期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结题;(五)在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等方面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六)截留、挪用项目经费。第四章验收与归档第二十三条项目到期后必须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可采取结题验收、会议验收(鉴定)、项目报告等方式,由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的类型和特点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任务书规定时间内提出验收申请;不能及时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前向科技局提出

12、延迟验收申请。7第二十五条在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验收期内,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将电子和文本验收资料提交审核。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对项目验收。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以市科技局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第二十七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一)完成计划任务书任务不到70%;(二)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三)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第二十八条对原始记录能够证明属于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技项目,且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

13、不能完成该项目的,不影响其项目验收和继续申请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意见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科技局提出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在接受书面异议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第三十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者,当年不得申报8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6个月内可再次申请验收,如再次验收未能通过的按项目终止处理,并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

14、担者(前3位)和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第三十二条项目有关资料由项目管理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并定期归档,统一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第五章绩效评价第三十三条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是对各类计划项目整体实施情况的总结和评价,可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调整各类计划。第三十四条纳入年度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是近三年内立项、并已完成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第六章监察惩处第三十五条参加项目评估或评审的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负有保密义务;若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市科技局对专家评估和评审行为进行信誉评价,评价

15、结果纳入信息系统。第三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评审评估、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市科技局将依法查处并记入不良信誉档案;情节严重者,终身取消申报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资格。第三十七条项目管理有关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违9反项目管理和廉洁自律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后资助项目依据有关政策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事后补贴,立项评审、签约、中期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流程省略。第三十九条对市科技局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向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四十条本办法实施后,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武科计2

16、021150号)、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武科计2021151号)同时废止;武汉市原有各类科技计划或项目管理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投资类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武汉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并制定管理细则。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策略研究摘要。风险是无处不在的。风险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部分,是与内部控制、质量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是科技体制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面临的风险主要涉及科研项目管理、审计管理、内控管理和廉政等方面。专业机构可以运用不相容岗位分离、信息公开、信息技术控制、内部控制等方法,在组织结构

17、、管理制度和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风险管理,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和运行机制。关键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号),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由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管理,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专业机构应具备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只要存在未知的事物,便有风险的存在,如何系统地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与防控体系,成为专业机构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风险的基本概念风险管理标准是一项国际标准文件,其中规

18、定,风险是不确定对目标实现的影响。一般认为,风险是指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一个事件、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该事件发生后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风险有若干个类别。如,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费用风险、进度风险、质量风险和时间风险等;按照主体,分为组织机构风险、项目风险、人员风险。此外,还可以按照项目阶段、风险的存续时间、后果、影响范围等,分成不同的种类。.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差别的概念。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

19、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单位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风险管理包括狭义的风险管理与广义的风险管理。狭义的风险管理是单位先收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选择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并对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改进,同时还要构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相对于内部控制,狭义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更为独立的过程,更加偏向于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与用对。广义的风险管理涵盖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单位风险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实

20、际操作中,基于风险的控制过程,内部控制活动通常嵌入到单位各业务流程的具体业务活动,融合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使单位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自发地纺织错误,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合理保障单位目标的实现。.风险管理与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单位的协调的活动,是以质量为中心,建立在全员参与基础上的一种管理方法,其目的在于长期获得顾客满意、单位成员和社会的利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策划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应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策划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版与版的区别之一就是新版本吸纳了风险管理的内容,目的是提高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获得改进结果以及防止不利影响。从国际标准文本上看,质量

21、管理贯穿了基于风险的思维,包含风险管理的内容。.风险管理与单位管理单位管理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不仅涉及单位内部管理,还涉及外部关系。风险管理与单位管理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风险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是从风险和控制的角度系统地将单位管理具体化。单位管理的方法和工具较多,如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安全管理体系等等。而风险管理是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从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角度系统地提出完善单位管理的方法。风险管理越为有效,单位管理水平就会越高,风险管理与单位管理形成正向促进的关系。专业机构面临的风险专业

22、机构是新生事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突破制约创新型国家建设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进行的新型制度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承担着探索如何从制度上更科学、规范、高效管理科研项目和更公正、廉洁行使管理权力的重要使命。首批专业机构自年启动改建工作以来,很多工作尚处于摸索、学习和基础性建设阶段。专业机构是专门向科技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机构,其本身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的是特定项目管理行政职能而非一般行政职能。由于项目管理行政职权的特殊性,加上管理流程的不确定性、管理相配套的制度尚需完善、专业机构管理人员自身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等,专业机构面临的风险也很多,主要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管理、审计管理、内控管理和廉政风险四

23、个方面。.科研项目管理风险。专业机构是专门从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机构,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因此,不可避免地面临科研项目管理风险。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科研项目管理风险又可以分为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由于生产技术存在障碍或技术的复杂性,以及科研人员掌握技术熟练程度不同等因素,导致在项目方案设计、技术路线突破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财务风险是指项目预算、经费列支、财务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管理风险是指项目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个人素质、沟通协调能力、项目进度安排、专业机构组织设置以及评审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审计管理

24、风险。根据我国审计法,审计是对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管理是通过审查和评价专业机构的运营与业务活动的适合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专业机构各项工作目标实现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个方面。审计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职责不清、审计人员滥用职权、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审计档案保存不完整等方面,从而对专业机构的管理、工作效率等产生不良影响。.内控管理风险。如上所述,内部控制是专业机构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活动。内部控制管理风险存在于专业机构经济和业务

25、活动管理全过程,涉及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方面,覆盖专业机构全部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如,在合同立项、签订、履行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存在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内容存在疏漏、合同履行不完全使一方利益受损、合同没有登记存档等风险。对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对合同进行归口管理,实现业务部门、法律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动机制,相互配合监督。.廉政风险。科技体制改革给专业机构在廉政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既不能成为“二政府”,也不能搞腐败转移。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在专业机构建设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也强调指出,要把廉政建设作

26、为专业机构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提高专业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规范高效廉洁专业机构建设。专业机构在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环节有一定管理权,每年拨付科研经费数亿元,管理权限涉及人、财、物等诸多方面,属于廉政风险较高且比较集中的地方。近几年,科研管理出现了一些贪污、腐败案件,不仅侵害了国家利益,也终结了个人的事业前途。对于专业机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仅是专业机构改建的基本要求,也是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风险管理措施风险控制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归口管理、信息公开、信息技术控制、审计等,此外,还可借鉴内部控制的预算控制、财产保护

27、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等方法。专业机构可以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和责任归属的构建与落实在单位风险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涉及单位风险管理的各个层面和不同职能部门。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包含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应对、监控、信息与沟通等要素,展现了单位目标和组织结构两个重要维度,从不同方面体现了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步骤。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提出了一个典型的风险管控组织结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

28、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保证专业机构项目管理依法科学决策、独立开展工作和规范有序运行。在决策层面,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充分讨论、认真研究、集体决定,领导班子集体行使决策权。在执行方面,各部门按照分工执行决策。在监督方面,设立内部监督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专业机构可以在单位层面建立风险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风险管理的策划、部署、检查、研究、建议等工作,具体事务由牵头部门负责。在国家科

29、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首批七家专业机构中,基本都设有内部监督部门,有的是独立部门,有的是挂靠在相关部门中。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专业机构的内部监督部门的职责应区别于业务部门的职责。内部监督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但不是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仍然是实施项目管理实际工作的部门或人员。牵头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修订并监督落实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识别相关处室提出的风险事件,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对既定目标的相关影响,对可能性或损失相对比较大的潜在风险进行跟踪和严格评估。业务部门或人员对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承担风险,这是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必然要求。.管理制度。专业机构为运行和管理的需

30、要,应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用以规范计划、组织、领导以及各项决策、规章、制度、标准和程序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规章制度,涵盖党建、纪检、行政、人事、财务、项目管理、保密、监督评估、信息公开等机构运行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体系,覆盖机构的全部运营和业务领域,主要规范职权的监督与制衡、岗位设置及职责、管理流程等;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专业机构的改建要求之一,以质量改进环()的核心理念开展项目管理,固化科技体制改革和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保障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手段,主要规范职权清单、风险防控措施、权力运

31、行流程图等,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采取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设置不相容岗位等措施,实现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权力制约;监督评估体系,“有决策、有选择就要有评估,有授权、有委托就要有监管”,专业机构作为监督主体之一,主要负责相关项目任务执行和资金使用过程管理和监督。在建立完善制度设计的同时,不断完善专业机构展监督评估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模式。通过加大监督和惩戒力度,联合多个部门管理等,加强对科技项目管理监督评估的完善,促进科技项目管理监督评价工作的高效发展,保证科技项目的有效落实。.环境建设。专业机构的环境建设可以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内部环境,除了前

32、述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外,还包括人才队伍建设、风险管理文化等。建立风险管理文化,指的是通过培训教育、提醒预警、绩效考核,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吸引风险管理人才。加强专业机构管理人员风险意识培训,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早期进行预估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预计风险发生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将有助于专业机构监督评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良好的风险控制将极大的利于科研计划项目高效管理和成果产出。外部环境是指专业机构所处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大环境。近年来,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演化为创新体系的竞争,创新战略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

33、“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围绕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国务院于年月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年月日印发了国发号文。这两个文件是专业机构改建和开展业务的政策依据。专业机构应及时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工作提供重要支撑。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和运行机制。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定位,理顺理事会、监事会与行政领导班子的关系,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结合改革新要求,吸收管理实践经验,进一步优化现有管理制度体系,并固化在流程设计和岗位职责中。建立

34、风险监督与考核机制,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并对其效果和效率进行监督与考核,提高风险意识,形成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管理,提高项目(课题)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和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要求,参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其中,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

35、和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第三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政策方针,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由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第四条项目(课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强化需求调研与项目凝练、行政决策与专家论证相结合,注重对项目(课题)的调度检查、总结验收和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第二章管理组织第五条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管理,即将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任务中组织实施。第六条市科委是项目(课题)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课题)计划的组织和管理。项目主持单位(以下简称“主持单位”)是

36、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是课题的实施单位。第七条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项目(课题)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项目(课题)凝练与立项决策,主持项目(课题)招标,签订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三)负责项目(课题)的调度评议和监督检查,处理有关问题;(四)组织项目(课题)的验收(结题)工作,确认项目(课题)完成或结题,进行成果管理;(五)监督、指导项目(课题)档案的形成与积累,组织项目(课题)档案评估和确认;(六)负责对项目(课题)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管理;(七)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课题)信息化管理;(八)按照国家档

37、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课题)档案管理。第八条主持单位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编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并落实课题任务,协助市科委组织项目(课题)实施方案专家论证,协助市科委进行项目下设课题招标,与承担单位一起和市科委签订课题任务书;(二)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配套条件和经费,监督承担单位落实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经费,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的稳定;(三)监督课题的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项目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审核下设课题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及时向市科委报告项目(课题)实施中的重大事件,协助市科委完成项目(课题)的调度

38、评议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四)负责编制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审查下设课题验收(结题)材料,协助市科委完成项目(课题)验收(结题),按市财政局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考评,负责项目及下设课题相关文件的档案归档及技术保密工作;(五)负责就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与有关单位做出书面约定,提出成果应用和推广计划;(六)协助市科委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科技宣传等工作;(七)配合市科委完成其他相关工作。第九条主持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任务执

39、行期内在职,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并能切实履行职责;(四)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团队和专业人员;(五)符合市科委对主持单位的信用要求。第十条承担单位主要职责包括:(一)开展课题可行性研究,提出课题实施方案,配合市科委、主持单位完成课题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与主持单位一起和市科委签订课题任务书;(二)落实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经费,保证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的稳定;(三)负责课题的实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出课题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及时向市科委和主持单位报告课题实施中的重大事件;(四)配合市科委完成课题验收(结题)、成果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主持单位完成项目绩效考评,负责课

40、题的档案归档及技术保密工作;(五)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六)配合市科委完成其他相关工作。第十一条承担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三)课题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课题任务执行期内在职,具有较强的课题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并能切实履行职责;(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优势,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研究团队和基础条件;(五)符合市科委对承担单位的信用要求。第十二条在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年度评议和验收等

41、环节应组织专家咨询。专家咨询意见应作为项目(课题)管理与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咨询专家及专家组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二)从事与所咨询项目(课题)相关的专业研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熟悉相关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经验丰富,有突出业绩,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水平;(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四)符合市科委对咨询专家的信用要求;(五)专家组成员的知识构成应在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互补性,专家组具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咨询专家在为项目(课题)提供咨询的过程中须遵守

42、独立、保密、回避等原则。第三章需求调研及重点任务确定第十三条市科委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技发展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实施以及社会的项目(课题)建议(附件:年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建议表),开展年度需求调研。第十四条市科委根据年度需求调研情况,凝练北京市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确定北京市科技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及科技经费总预算,组织有资质的单位提出年度项目(课题)。第四章立项管理第十五条市科委按照年度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预算要求组织立项。项目(课题)立项一般包括提出项目(课题)、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课题)实施方案论证与财政

43、预算评审、下达项目任务、课题招标和课题任务书签订等。第十六条市科委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科技经费总预算,研究拟定项目及主持单位。第十七条主持单位按项目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并进行专家咨询,编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市科委。第十八条市科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研究和决策。确定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下设课题的课题实施方案、招标课题任务说明并报市科委审查。市科委审查通过后组织项目(课题)实施方案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及下设课题按要求进行财政预算评审。第十九条通过论证的项目,主持单位将项目实施方案、经过财政预算评审的课题实施方案、招标

44、课题任务说明一并报市科委审核确认。市科委确认后下发关于下达年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任务通知)。第二十条需招标的课题,由市科委组织、主持单位协助进行招标。第二十一条主持单位根据确认的课题实施方案组织承担单位编制课题任务书,报市科委签订后执行。第二十二条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可行性研究,编报课题实施方案,市科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课题,按要求进行财政预算评审,课题实施方案报市科委审核确认。承担单位根据确认的课题实施方案编制课题任务书,报市科委签订后执行。第五章实施管理第二十三条项目(课题)实施管理采取日常沟通、调度评议、监督检查等形式。第二十四条市科

45、委对项目(课题)进行调度和检查,监督项目(课题)执行情况。跨年度项目(课题)由市科委按年度进行项目(课题)评议,并据此确定下一年度计划。第二十五条项目任务通知及课题任务书原则上不做调整。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并向市科委报告;确需调整、终止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市科委批准后执行。市科委也可根据执行情况做出项目(课题)调整、终止结题决定。第二十六条项目(课题)管理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重大进展,或发生的可能影响任务按期完成并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主持单位(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市科委根据具

46、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第二十七条除须报市科委批准的调整内容以外,其他不影响任务完成的项目任务通知及课题任务书内容发生变化,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报市科委确认备案后进行变更。第六章验收(结题)管理第二十八条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即进入验收阶段。课题应在任务期满后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应在全部下设课题完成验收(结题)工作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项目(课题)验收由市科委组织,一般包括验收准备、专家验收、验收确认。第二十九条市科委在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前开展调度,拟定验收计划。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根据验收计划,结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准备,及时向市科委提交验收材料。市科委结合对验收材料的审核和对项目(课

47、题)完成情况的考查,确定专家验收方案。第三十条市科委组织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第三十一条专家建议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市科委进行验收确认,对通过验收确认的出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完成确认书。专家建议不通过验收或验收确认未通过的项目(课题),市科委可予以终止或在两个月内再次组织验收。第三十二条终止的项目(课题)按结题处理。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由市科委审核后出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确认书。第七章经费管理第三十三条市科委依据项目任务通知和课题任务书,按科技经费拨款程序拨付科技经费。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课题)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第三十四条市科委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利用财务报告、专题检查、经费审计、绩效考评、受理举报等方式,对项目(课题)经费实施监督。对于下一年度延续拨款的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经费审计。第三十五条项目(课题)经费清算与返还。(一)对于通过验收项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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