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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生产守则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坚持各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厂,职工上岗都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专人操作指定设备,不准随意操作他人设备。第三条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班前饮酒,带小孩到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膊、敞衣、穿裙子,长发不戴工作帽进入工作场地,不准跨越运转设备和危险部位。第四条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专人挂牌或取牌,非机修或电工人员不准修理设备和线路。第五条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第六条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工作
2、场地道路通畅,严禁乱倒废料,厂区内严禁吸烟和嬉戏。第七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源开关,按规定处理物料、半成品、成品,清理场地。第八条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第九条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间、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等候上级领导处理。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的原则,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
3、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十一条厂长(副厂长)的安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对本厂的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厂长负第一位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厂安委会,做到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抓好各级安全管理,支持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定期组织好月、季、节假日前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清除,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对全厂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对失职者、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5、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
4、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安全生产。6、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第十二条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厂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对责任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尤其对新入厂和调动工种的工人加强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按“三定三不准”原则处理,即“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
5、”,“凡是自己能解决的,职工不准推给车间,车间不准推给部门,部门不准推给工厂”,并做好记录。、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对策,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现场。第十三条生产工人安全职责:、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厂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安全附件、工具等,不乱开乱动他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保持工作场所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执行交接手续。、发现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积
6、极参加并开好讨论会。第十四条工厂办公室职责:1、在编制、总结全厂工作时,必须同时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厂计划和总结内容。2、协助厂长(副厂长)处理和检查督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资料传递工作。3、组织安排好工厂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协助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情况。4、各车间、部门通过工厂办公室向厂长(副厂长)汇报请示安全生产情况,联合兄弟部门协同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并应及时处理和联系。第十五条防损部门职责:1、负责全厂的消防工作,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建立和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的知识教育和技术训练。2、负责制定全厂要害部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安全消防制度,定期进行
7、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4、负责对火警、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生产损伤事故、盗抢事件及破坏性事故等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上报,参与工厂重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5、认真督促厂内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器具的监管、保管和正确使用,加强对保管人员的思想教育。第十六条生产部门职责:1、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组织新产品试制时要同时编制下达安全生产计划,实现均衡生产,保证职工劳逸结合。2、生产中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生产,严禁违章作业。3、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生
8、产作业的重要内容,经常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及损失工人身体健康的原因。4、厂年度、季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生产计划之内一并下达,同时考核、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职责 1、预备安全生产专用经费,对各种事故的处理经费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由厂长(副厂长)审批后方可按规定开支。2、凡不符合规定的事故处理、劳保用品、保健食品经费有权拒付。第十八条采购部门职责1、及时为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供应所需要的材料和物资。2、做好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采购以及运输、保管、发放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相关安全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
9、保安全。3、采购过程中发生人身、污染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4、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九条工程部门职责:1、加强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确保全厂各种机械、电气、锅炉、变压器以及通风、防尘、防毒、防污染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符合安全环保技术要求。2、对锅炉、压力容器、叉车和高压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安全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3、对全厂安全环保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机械、电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4、对机电设备及人身、污染事故,协同相关部门进行
10、调查和处理。5、做好全厂各工种设备、电器的操作培训工作,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6、制定全厂各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条产品开发部门职责:1、所有设计、开发的新产品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2、对新产品试制,必须相应制定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3、制定和修改工艺规程时,应考虑改善劳动条件,防止污染公害。保证工人安全和防尘、防毒、消声的劳动保护措施。4、负责和指导全厂有关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项目的技术,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会审。5、在进行设备平面布置、工艺路线布置时要考虑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和操作者的安全、健康。6、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
11、全负责。第二十一条品质控制部门职责:1、鉴定、检验产品原材料、添加物及其他辅材等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措施。2、对使用的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安全的仪器、仪表不得继续使用。3、对计量器具和化验设备,应加强管理和维修保养,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4、对有毒、易爆、易燃等化学物品,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有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5、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第二十二条对全厂职工必须经常地、系统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厂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广
12、大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使广大职工了解不安全因素和潜在职业危害的存在,掌握发生事故的客观规律,学会识别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本领,正确进行操作,安全进行生产。第二十三条新进厂的职工由办公室安排,分别由防损部、生产部、各职能车间进行安全及作业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和作业培训登记表,凭表发放劳保用品,未登记者一律不准上岗操作。第二十四条特殊作业(指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起重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训教育,厂办公室对教育情况必须登记建卡。第二十五条每年必须对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13、教育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劳动保护等的意义、任务和内容,根据工厂的安全特点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了解安全技术知识,并明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线,工伤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等。第二十六条对变换工种及离开操作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工人由工厂进行安全教育、复工教育,并填写换岗工安全教育登记表,并报办公室备存,以此表领取劳保用品,否则一律不准重新上岗操作。第二十七条坚持每周结合车间生产特点、事故隐患、事故教训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搞好安全生产。第四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二十八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讨论、解决
14、工厂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工厂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二十九条厂内安全生产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车间主任(含特种作业人员)以上参加,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厂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重大隐患点的控制及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第三十条车间安全生产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组员参加研究,讨论车间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厂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三十一条防损部每月召开一次安保会议,汇报当月全厂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下个月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建议。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三十二条安全检查是工厂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
15、解工厂各部门、各车间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分日常安全巡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第三十四条检查内容:日常安全巡查:主要是查日常基本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治安、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根据工厂生产频率和周期,对全厂的设备、仪器、电路等进行检查,每天值班安保人员以及工厂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安保部和厂长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
16、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季一次。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生产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的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日前后进行。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三十五条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列为部门评比先进,进行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工
17、厂安全专业经费中列支。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济责任制的一部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同本部门经济效益挂勾,严格进行评比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并奖惩。第三十八条对于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有成效者。、在抢救事故中,使工厂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九条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发给一次性奖金。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的部门给予经济制裁:、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部门。、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18、的部门。、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尘毒、车祸等事故部门。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由于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工厂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伤亡事故的。、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特殊作业操作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设施和房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反映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肇事
19、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于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由于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的。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刁难、阻碍甚至嫁祸于人的。、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伤亡和财产更大损失的。、不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致再次发生事故的。、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
20、生伤亡事故的。、对伤亡事故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包庇事故责任人的。、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第四十四条重大恶性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司法机关将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按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罚款,行政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下岗、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第四十六条凡受处分期间内或处分未撤消的,均不得评奖、晋级、提职。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第四十八条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根据各工种劳动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第四十九条
21、新工人上岗前凭安全教育登记表,老职工变换工种凭换岗教育登记表,由当事者填写领料单,本部门领导签字,凭单到办公室劳保库领取。第五十条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发放给所有工种需要的防护用品。第五十一条防护用品使用不到使用期一半时间,调换其他工种时应交旧防护用品,领新工种用品(遗失按罚款处理)否则新工种防护用品不发。第五十二条各种防护用品,按期领发,不得提前发放,严禁行政办公用品从劳动防护用品中发出。第五十三条所有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厂里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应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第五十四条 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出和退回,办
22、公室、劳保用品库房应做好登记,财务部可不定时核查账物,若账物不一致,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三十章: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条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和职工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厂区车辆(包括叉车、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心所欲乱行乱使。第五十七条各种机动车辆使用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严禁带问题行驶。第五十八条厂区内交通限速为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第五十九条入厂车辆按照规定停放在固定区域,不得随意乱停,影响厂内交通安全。第六十条叉车驾驶员须取得“叉车驾驶证”。第三十一章:因工伤亡
23、事故处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为了做好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因公伤亡事故的划分:1、因公伤亡事故指工厂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工厂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事故。2、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1)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
24、亡12人的事故。(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第六十三条事故的登记和报告:1、厂里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厂长(副厂长),厂领导必须在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 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报告市劳动局、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2、厂里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厂领导,厂领导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给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
25、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负责调动一切力量进行救助,工厂力量不能完成救助时,须立即向119求救。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厂部办公室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现场,需经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死亡事故需经市劳动局同意方可拆除。4、发生死亡事故后,厂主要领导必须在事故后的三天内向当地劳动局作详细汇报。第六十四条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要弄清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书,以及拟定改进措施。2、发生轻伤事故由车间主任会同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由厂领导组织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拟
26、定改进措施,上报劳动局和有关单位。3、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第六十五条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下列事项。、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和经过。、伤亡人数,伤害部位和程度。、伤亡人和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或职务,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或培训等。、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原因和物质技术原因。、事故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其统计项目如下:医药费用(包括营养费)护理及陪护人员的费用。因负伤而造成停工天数的工资。伤残补助。死
27、亡职工的抚恤费及家属的困难补助。事故善后处理中的丧葬、交通、住宿、饮食、招待人员差旅费等。事故引起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和建筑设备损坏的费用。消除事故及清理现场支付的费用。从事抢救、处理善后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工资费用。事故引起停产的损失。事故引起环境污染的损失。顶替死亡或残废人员的上岗操作所需要的培训费用。其他、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和照片。、对事故责任者逐个提出处理意见。第六十六条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工厂要迅速制定防范或改进措施,逐条指定专人负责实施,限期完成并报厂领导进行验收,多人、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负责人验收。第六十七条死亡、重伤、多人事故自发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厂部“职工重伤、
2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并附事故照片示意图及调查旁证材料分别上报公司总部和市劳动局。重伤事故处理结果后十天,由厂填写“职工重伤证”申请表,报公司总部、劳动局核发“职工重伤证”。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需报劳动局三份,报检察院一份,参加事故调查人员均需在调查报告上签字。第六十八条事故处理: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取得特殊工
29、种上岗证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3)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6)对各部门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第六十九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2、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
30、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第七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1、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6、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7、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
31、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第七十一条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工厂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上级没有处理的一律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工会管理制度2021年1月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企业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
32、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六、贯彻企业管理方针和目标,确定职业健康安全职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3、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
34、常工作。 三、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五、支持经理对生产行政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参加研究有关生产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维护国家利益,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理职工群众的申诉,参与调
35、处劳动争议。 七、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根据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和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行政制定改革方案,发动职工群众贯彻实施。八、对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定期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九、贯彻企业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十、代表职工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实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十一、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二、加强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支持分工会开展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交流经验,大力表
36、彰先进。 十三、布置、检查、协调各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十四、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因公外出时,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小组长职责工会小组既是职工日常活动的单位,又是工会基层工作的基础。工会小组长在所在分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结合小组的实际,集中大家的智慧,依靠全体职工把工会小组建设成为民主之家、友爱之家、文明之家。其主要职责是:一、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职工的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动员和组织小组全体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文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办好职工业余文化室,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小组文化生活。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劳动竞赛,参与讨论生产计划,制定劳
37、动竞赛保证条件,动员和组织全体会员以主人翁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要按时总结评比,表扬好人好事,抵制歪风邪气,要教育小组会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同项目经理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抓好劳动保护工作。三、要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经常进行家访、谈心,会员之间有意见要互相交换,有缺点要互相规劝,遇到思想疙瘩要互相帮助解决。组织对病伤会员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经济、劳力、生活互助互济活动,敢于代表群众说话,及时如实向所在分会反映情况。四、要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定期开好工会小组民主生活会,传达上级工会决议,讨论小组工会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小组成员的团结。工资集体协
38、商制度1、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2、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3、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职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职工作工资倾斜。4、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职工倾
39、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5、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平等协商制度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平等协商制度。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二、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
40、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三、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四、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五、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筑工会和市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六、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企业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七、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1、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1、企业行政、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各派等额代表联合建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企业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遵循依法、依集体合同规定;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等四项原则。3、企业行政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工会组织对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劳动保护、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进行定期检查。4、检查组将集体合同履约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分别报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并向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题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
42、力的机构。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6、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职工监事制度1、企业工会按照企业法、工会法、职代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职工代表提名职工监事的候选人(企业工会副主席可作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经职代会二分之一以上应
43、到的职工代表同意始得当选。2、履行企业章程规定的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模范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的决议,维护经理的指挥管理权威,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积极参政议政。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职工代表的反映,依法参加监事会,检查企业财务,参与企业高层的决策和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4、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主动发表建议和意见。5、职工监事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职代会的监督。企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一、收集预审。由厂务公开民主管
44、理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厂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二、公开方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由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时间、范围和方式,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信息网络、公告、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的层次和范围公开相应的内容。 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如职工群众对公开的内容争议较大或反映较强烈的,不搞硬行通过,由领导小组召集专门会议进行复议。四、建立档案。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将各自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经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核后,由企业工会
45、建档备案。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2、职代会以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每年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作风建设、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等情况。4、职代会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表。5、由企业工会
46、组织统计测评结果,报送企业支部和上级有关部门。作为企业领导奖惩的主要依据。职工意见箱管理制度为及时了解职工对企业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企业研究决定设立职工意见箱。为切实加强职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一、职工意见箱设置在企业办公区,并有遮雨、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职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三、职工代表将企业职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企业领导了解职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企业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四、职工意见箱中的职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企业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企业工会整理归档。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小组职责 一、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对企业执行集体合同情况的反映。 二、协同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