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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最新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最新文档,欢迎下载)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1166-2021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的治安风险等级、安全防范等级、安全防范要求及保障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城镇燃气管道系统、油气田集输管道系统、化工等企业厂区内油气管道系统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2、于本文件。GB/T15408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98-202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
3、与要求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70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范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3术语和定义GB50348-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石油天然气oil&gas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页岩气等的统称。3.2管道系统pipelinesystem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油气调控中心的统称。注:管道附属设施包括: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
4、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提、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测装置;管道里程桩、标志桩、测试桩等;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3.3油气调控中心oil&gaspipelinecontrolcenter集油气管道的操作运行、调度管理、远程监控和数据采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专业软件等,按照油气管道输送计划进行远程调控等操作的调度控制中心。3.4国家骨干管道statemainpipeline承担石油、天然气输送,对国家经济社会影响重大,天然气年
5、设计输气量大于等于100108m3、原油设计量大于等于1000104t、成品油年设计量大于等于500104t的长距离管道及跨国管段。3.5首站firststation输送石油、天然气的起始站。3.6末站termianalstation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终点站。3.7枢纽站hubstation多天国家骨干管道汇集处置的站。3.8阀室valveroom为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截断阀门专设的建筑物货构筑物。3.9治安风险等级publicsecurityrisklevel管道系统可能遭受盗窃、抢劫、人为破坏等安全威胁以及遭受侵害后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产生社会影响的程度。3.10安全防范
6、等级levelofsecurity根据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水平。3.11特殊时期partioularperiod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假日、严重自然灾害期、发生恐怖破坏事件可能性较大的时间段等时期。4治安风险等级4.1部位治安风险等级的确定企业应根据本标准确定的所属管道系统部位的治安风险等级,治安风险等级有高到底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4.2风险部位一级风险部位一旦遭受侵害,将造成管道系统大范围停产、停供,且易发生闪燃、闪爆、严重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导致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引起公众恐慌的部位。一级风险部位主要包括:a)国家级油气调控中心(含备用调控中心);b)国家战略
7、石油储备库、大型商业油气储备库;c)国家骨干管道系统首(末)站、枢纽站;d)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长江、黄河的管段;.e)国家骨干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f)输油管道系统地处疏远地区部位;g)其他可列为一级风险的部位。.二级风险部位一旦遭受侵害,将造成管道较大范围停产、停供、可能引发闪燃、闪爆、严重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二级风险部位主要包括:a)a)以外的油气调控中心;b)b)以外的储油库、储气库;c)国家骨干管道系统的加压站、输油站、输气站及其他管道系统的首(末)站;d)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除长江、黄河以外的大型河流的管段
8、;e)除国家骨干管道系统以外的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f)其他可列为二级风险的部位。三级风险等级部位除一、二级风险部位以外的管道系统,包括一般场站、阀室和管道等。5安全防范级别安全防范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管道系统部位的安全防范级别应与该部位治安风险等级相适应,即一级风险部位应满足一级安全防范要求,二级风险部位应不低于二级安全防范要求,三级风险部位应不低于三级安全防范要求。6安全防范基本要求6.1 人力防范6.1.1 企业应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装备。6.1.2 企业应制定值班、监控和巡查、巡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在岗值
9、班、值机、巡查、巡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6.1.3 企业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完善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定期演练。6.1.4 企业应积极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6.1.5 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治安保卫措施。6.2 实体防范6.2.1 应在油气调控中心、各类储油(气)库及管道站场、阀室等的周界建立实体防范设施(金属栅栏或砖、石、混凝土围墙等),并在其上方设置防攀爬、防翻越障碍物。6.2.2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管道沿线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警示牌。6.3
10、 技术防范6.3.1 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的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6.3.2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395的规定。视频监控系统应能有效地采集、显示、记录与回放现场图像。图像存储时间大于等于30天。6.3.3 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394的规定。入侵报警系统应能有效地探测各种入侵行为,报警响应时间小于等于2s。入侵报警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联动时间小于等于4s,非法入侵时的联动图像应长期保存。6.3.4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396 的规定。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效将人员的出入事件、操作事件、报警事件等记录于存储系统的相关
11、载体,存储时间大于等于180天。6.3.5 电子巡查系统设计应符合GA/T 644的规定。电子巡查日志应完整,不可删改,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180天。6.3.6 安全防范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6.3.7 技术防范设备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区以外,必须安装在危险区内时,应选用与危险介质相适应的防爆产品。设计安装除符合6.3.26.3.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 50016、GB 50058和GB 50183的规定。6.3.8 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 503482004中3.53.8的规定。6.
12、3.9 技术防范系统的防雷应符合GB 50348 2004中3.9及GB 50343的规定。应根据环境、当地雷暴日数等因素,按GA/T 670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6.3.10 技术防范系统的传输与布线应符合GB 503482004中3.11的规定。不适宜采用有线传输的区域和部位,可采用无线传输方式,并应保证传输信息的有效性、安全性及抗干扰性能。6.3.11 技术防范系统的供电应符合GB/T 15408的规定。6.3.12 技术防范系统需要联网的,应对网络结构、组网模式等进行统筹规划,并符合GB/T 28181的规定。6.3.13 企业应建立安防监控中心,安防监控中心应符合GB 50348
13、2004中3.13的规定。6.3.14 企业安防监控中心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6.3.15 企业安防监控中心紧急报警信息宜就近接入当地公安机关。7一级安全防苑7.1 国家级油气调控中心(含备用调控中心),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库、大型商业油气储备库,国家骨干管道系统首(末)站、枢纽站7.1.1 人力防范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在周界主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并配备专职门卫值班人员24h值守;b) 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对油气调控中心、库(站)区及其周边进行日常巡查、巡护,24h内巡查、巡护不少于4次;c) 安防监控中心配备24h值机人员,值机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d) 特殊时期
14、,增加巡查、巡护次数,增加巡查、巡护人员配备数量。7.1.2 实体防范除符合6.2.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库(站)周界实体防范设施外侧高度不低于2.5m,在其上方应加装滚丝网或铁丝网。周界实体防范设施采用金属栅栏时,其材质、组件规格等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竖杆间距小于等于150mm,1m以下部分不应有横撑;b) 门卫值班室位于周界外侧(整体或部分)时,采取实体防范措施;c) 在周界主出入口外设缓冲区,缓冲区设置自动、半自动防冲撞装置,也可采用其他实体阻挡设施。特殊时期,防冲撞装置、实体阻挡设施均设置为阻截状态。7.1.3 技术防范除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安
15、装摄像机,对周界、周界出入口和所有重要部位实施24h监控;b) 人员出入口的监视和回放图像能够清晰辨认人员的体貌特征;机动车辆出入口的监视和回放图像能够清晰辨别进出机动车的外观和号牌;较大区域范围的监视和回放图像能够辨别监控范围内人员活动状况;c) 视频监控系统显示和回放图像质量主观评价项目符合GB 50198-2021中5.4.1表5.4.1-2的规定,评价结果不低于该条款表5.4.1-1规定的4分,图像的水平清晰度不低于400TVL;d) 在周界、周界出入口及油气调控中心、库(站)内重要部位安装入侵报警装置;e) 在周界出入口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该区域的摄像机联动;f) 设
16、置覆盖油气调控中心、库(站)所有区域的电子巡查系统;g) 特殊时期,采用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油气调控中心、库(站)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7.2 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长江、黄河的管段7.2.1 人力防范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设置值班室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24h值守;未设置值班室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对隧道口两端进行日常巡查、巡护,24h内巡查、巡护不少于2次;b) 特殊时期,增加巡查、巡护次数,增加值守或巡查、巡护人员配备数量。7.2.2 实体防范除符合6.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在
17、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所建的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均应符合GB 50251、GB 50253的规定;b)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建立周界实体防范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牌。周界实体防范设施的外侧高度不低于2.5m,在其上方加装铁丝网或其他防翻越障碍物;c) 不具备建立周界实体防范设施条件的隧道,对隧道口两端进行封堵。7.2.3 技术防范除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输油管道安装具备定位功能的泄漏监测系统,隧道穿越的输气管道加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b)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安装固定式摄像机,实施24h监控。视频监控系统显示与回放图像质量符合7.1.3 c)的规定;c) 设置电子巡查系
18、统; d) 在值班室显示、记录和处理技术防范系统信息,并与企业安防监控中心联网;未设值班室的,将技术防范系统信息上传至企业安防监控中心。7.3 国家骨干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输油管道系统地处水源地区的部位7.3.1 人力防范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配备巡查、巡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巡护,24h内巡查、巡护不少于1次; b) 特殊时期,增加巡查、巡护次数,增加巡查、巡护人员配备数量。7.3.2 实体防范除符合6.2的规定外,还应在裸露管道易攀爬部位设置具有防攀爬功能的实体防范设施,并设置警示牌。7.3.3 技术防范除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19、) 符合7.2.3 a)的规定;b) 在管道沿线设置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查系统;c) 在阀室安装摄像机或入侵探测器,视频图像或报警信息上传至企业安防监控中心。7.3.4 地方结合当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宜在打孔盗油等案件多发管道沿线的主要路口安装摄像机,对通过路口的人员和车辆实施24h监控。7.4 其他可列为一级风险的部位除符合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部位一级安全防范的规定。8二级安全防范8.1 区域油气调控中心,除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库、大型商业油气储备库以外的储油库、储气库,国家骨干管道系统的加压站、输油站、输气站及其他管道系统的首(末)站8.1.1 人力防范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
20、应符合以下规定:a) 在周界主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b) 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巡查、巡护人员,对油气调控中心、库(站)区及其周边进行日常巡查、巡护,24h内巡查、巡护不少于3次;c) 特殊时期,符合7.1.1 d)的规定;d) 安防监控中心接收一级风险部位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的,符合7.1.1 c)的规定。8.1.2 人力防范除符合8.1.1的规定外,宜符合以下规定:a) 周界主出入口宜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24h值守;b) 安防监控中心不接收一级风险部位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的,宜配备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确保24h有人值机。8.1.3 实体防范除符合6.2.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21、 库(站)周界实体防范设施外侧高度不低于2.5m,在其上方加装铁丝网。周界实体防范设施采用金属栅栏时,其材质、组件规格等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竖杆间距小于等于150mm,1m以下部分不应有横撑;b) 符合7.1.2 b)的规定; c) 在周界主出入口外设缓冲区,缓冲区内设置实体阻挡设施。特殊时期,实体阻挡设施设置为阻截状态。8.1.4 技术防范应符合7.1.3 a)f)的规定外,还应在油气调控中心、库(站)设置安防监控中心,安防监控中心设置紧急报警装置。8.1.5 技术防范除符合8.1.4的规定外,宜符合以下规定:a) 油气调控中心、库(站)安防监控中心设置的紧急报警装置宜就近接入当地公安机关;
22、b) 宜在周界主出入口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该区域的摄像机联动。8.2 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除长江、黄河以外的大型河流的管段8.2.1 人力防范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未设值班室的,至少配备2名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巡查、巡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巡护,24h内巡查、巡护不少于1次;b) 特殊时期,符合7.2.1 b)的规定。8.2.2 人力防范除符合8.2.1的规定外,宜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设置值班室,配备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巡查、巡护人员24h值守。8.2.3 实体防范除符合6.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
23、段两端所建的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均应符合GB 50251、GB 50253的规定;b) 在隧道穿越管段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并对隧道口两端进行封堵,在管道易攀爬部位设置具有防攀爬功能的实体防范设施;c) 在跨越管段两端建立周界实体防范设施,周界实体防范设施的外侧高度不低于2.5m,在其上方加装铁丝网或其他防翻越障碍物。8.2.4 实体防范除符合8.2.3的规定外,宜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一端设值班室。值班室设在8.2.3 c)所述的周界实体防范设施内部区域,不适宜设在周界实体防范设施内部区域的,采取其他实体防范措施。8.2.5 技术防范除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设置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查系统。 8
24、.2.6 技术防范除符合8.2.5的规定外,宜符合以下规定: a) 输油管道宜安装具备定位功能的泄漏监测系统,隧道穿越的输气管道还宜加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b) 宜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安装摄像机,实施24h监控。8.3 除国家骨干管道系统以外的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8.3.1 人力防范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配备巡查、巡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巡护,24h内巡查、巡护不少于1次。特殊时期,应符合7.3.1 b)的规定。8.3.2 实体防范应符合6.2、7.3.2的规定。8.3.3 技术防范除符合6.3、7.2.3 a)的规定外,还应建立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查系统。8.3.
25、4 技术防范除符合8.3.3的规定外,宜符合以下规定:a) 宜在阀室安装入侵探测器或摄像机;b) 技术防范系统信息宜就近传至管道系统所属企业的安防监控中心。8.3.5 地方结合当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可在打孔盗油等案件多发管道沿线的主要路口安装摄像机,对通过路口的人员和车辆实施24h监控。8.4 其他可列为二级风险的部位除符合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部位二级安全防范的规定。9三级安全防范9.1一般站场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9.2阀室和管道除符合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配备巡查、巡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巡护。管道沿线应设置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查系统,对巡查、巡护工作进行监控。阀室宜安装入侵探
26、测器,报警信息上传至所属企业的安防监控中心。10保障措施10.1企业应将管道系统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纳入管道建设总体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施、独立验收。10.2企业应组织落实本标准提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内部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做到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相结合。10.3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实施本标准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10.4企业和地方应加强联防联动机制建设,共同维护管道安全运行。10.5应保证管道安全防范系统高效、可靠运行,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复,系统修复期间应采取应急安全防范措施。10.6根据反恐形势的需要,可在本标准规定的安全防范等
27、级的基础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派驻武警负责某些风险部位的安全守护。本标准6 . 1 、6 . 2 、6 . 3 . 1 6 . 3 . 1 4 、7 . 1 、7 . 2 、7.3.17.3.3、7.4、8.1.1、8.1.3、8.1.4、8.2.1、8.2.3、8.2.5、8.3.18.3.3、8.4、9.1、9.2.1的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 1.12021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
28、)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卫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管道科技研究中心、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喜东、董训则、刘爱斌、王章学、刘丽芳、杨青、李国华、杨羽、吴志平、冯治中、付立武、罗鹏、戴联双、孙洪、张华强、龙中胜。目录1、工程概况12、编制原则23、编制依据24、防护方案25、施工采取的具体措施25.1超前支护35。2隧道开挖35.3初期支护35.4仰拱、二次衬砌45.5监控量测45.5。1监控量测断面及测点设计45。5.2主要监测项目测点布
29、置55。6超前地质预报55。6.1超前地质预报目的和重点65.6。2超前地质预报方法65.7 通风技术措施66、隧道塌方应急预案66。1编制目的66。2 组织结构及职责76.3采取的措施87、质量保证措施8中贵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1、工程概况新建西成铁路客专四川段华家梁隧道。隧道起讫里程:DK395+841DK397+410,全长1569m。华家梁隧道进口97米处下穿中贵天然气管道,管道直径1016mm,管道在隧道线路里程DK395+938,管道走向与隧道走向夹角77,距离DK395+938隧道断面洞顶垂直距离约14。3m。图1 天然气管道与华家梁隧道平面关系图图2 天然气管道与华家梁隧道立面关
30、系图2、编制原则保护中贵天然气管道不受破坏且不影响管道正常运营。3、编制依据1)设计文件,规则和技术要求;2)现场踏勘及调查相关资料。4、防护方案根据设计要求,在隧道与管道交叉位置前后各60米范围,采用非爆破开挖施工,尽量采用凿岩机进行开挖,遇到较坚硬的孤石,可采用灌膨炸药施工。在隧道和管道交叉点位置,增加隧道开挖超前支护,采用89管棚、加强隧道初期支护,严格控制开挖进尺。此外,华家梁隧道在施工中,距离隧道与管道交叉点位置60m150m范围,严格控制爆破装药量,控制隧道安全震动速度小于1cm/s.为确保在隧道运营期间不影响输汽管道,在隧道两侧设阴极保护测试桩。5、施工采取的具体措施5。1超前支
31、护为避免隧道开挖出现坍塌风险,该段隧道进行了超前支护设计,尤其是在隧道与管道交叉位置,增加了超前管棚。各段超前支护如下:在DK395+861-DK395+881,拱部设108大管棚,壁厚6mm,环向间距0。4,每环42根,每根长20m.在DK395+881-DK395+923,拱部设42小导管,壁厚3.5mm,环向间距0.4,每2。4m一环,每环48根,每根长4.0m。在DK395+923-DK395+953,拱部设89大管棚,壁厚5mm,环向间距0.4,每2。4m一环,每环42根,每根长30m。在DK395+953-DK395+958,拱部设42小导管,壁厚3.5mm,环向间距0。4,每2.
32、4m一环,每环48根,每根长4。0m。在DK395+958-DK395+975,拱部设42小导管,壁厚3.5mm,环向间距0.5,每3。0m一环,每环38根,每根长4。0m。在DK395+975DK395+998,拱部设42小导管,壁厚3。5mm,环向间距0。4,每2。4m一环,每根长4。0m。5。2隧道开挖该段隧道围岩主要为级围岩,隧道与管道交叉点前后各60米范围,严禁采用爆破施工,开挖掘进的方式尽量采用凿岩机+人工风镐对掌子面进行机械破碎,装载机装碴,自卸车辆进行运碴出碴。隧道开挖根据围岩情况分别采用CRD法、三台阶临时仰拱法和三台阶法掘进施工,施工进尺0.6米,开挖掘进中坚持“短进尺、强
33、支护、勤量测、紧衬砌、快封闭”的原则.遇到大块坚硬的孤石,采用膨胀炸药的方式对孤石进行膨胀迫裂。膨胀炸药迫裂法作用机理:膨胀剂灌入孔中,发生水化反应,放热、固结、体积膨胀,对孔壁施加压力,将孔壁外的岩石破裂。因此不会产生爆破震动。5。3初期支护为了控制隧道变形对管道带来不利影响,隧道DK395+861+958段初期支护采用了全环I22a型钢钢架,钢架间距0.6m;DK395+958+975段初期支护采用全环I18型钢钢架,钢架间距1.0m;DK395+975+998段采用拱墙格栅钢架,间距为1。0m;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控制围岩下沉变形,钢架支护及早封闭成环。钢架由型钢弯制而成。钢架在洞外加工厂
34、利用台架按设计加工制作成型,初喷混凝土之后在洞内进行安装,与定位钢筋焊接。钢架间以混凝土喷平,钢架与岩面之间的间隙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并使钢架埋入混凝土中,钢架拱脚必须放在牢固的基础上,架立时垂直隧道中线,架设时中线、高程和垂直度由测量技术人员严格控制,并将锚杆与钢架焊接连为整体,钢架靠近围岩侧的保护层厚度不小于40 mm。钢架拱脚处锁脚锚管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做。5.4仰拱、二次衬砌为保证施工安全,仰拱混凝土进行全幅整体浇筑,仰拱混凝土应及时施作,支护尽早闭合成环,整体受力,确保支护结构稳定。二村采用55cm厚钢筋砼,混凝土浇筑前先铺设复合防水板和绑扎衬砌钢筋;二次衬砌采用12m长,全断面钢
35、模整体式液压衬砌台车;混凝土采用拌和站生产,混凝土输送车运输,泵送混凝土灌筑施工。5。5监控量测监控量测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围岩稳定状态和支护、衬砌可靠程度,获取二次衬砌及仰拱施作时机,确保施工安全及结构的长期稳定性.在隧道施工期间实施监测,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用以评定隧道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性,并对可能发生危及安全的隐患或事故及时、准确地预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同时指导设计和施工,实现“动态设计、动态施工”的根本目的。监控量测主要做好隧道内、外的监控量测工作,及时掌握隧道拱顶变化、净空变化、地表沉降情况,为安全施工起到指导作用。具体操作流程为:5。5.1监控量测断面及测点设计
36、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浅埋地段、管道顶部及前后5m断面)等必测项目设置在同一断面,洞口及浅埋段量测断面间距取小值.本隧道级按5m布设一个监测断面。除变形缝外每断面布置2个沉降观测点,分别布置在隧道中线两侧各4.6m处,变形缝处每个观测断面布置4个沉降观测点,分别布置在隧道中线两侧各4。6m和变形缝前后各0。5m处。5。5.2主要监测项目测点布置(1)水平收敛测方法采用水准抄平方法,基准点分别设置在洞内和洞外(用于校核),视线长度一般不大于30m,监测误差控制在1。0mm以内(高程误差0.7mm),必要时采用冗余观测方法来提高监测精度。(2)拱顶下沉在确定监测的断面隧道开挖或初喷后24小
37、时内,在隧道拱顶部位埋设1个带挂钩的测桩(测桩埋设深度约15cm,钻孔直径约20cm,用早强锚固剂固定),并进行初始读数.监测仪器采用水准仪和水准尺。(3)地表沉降隧道浅埋地段地表下沉的量测与洞内净空变化和拱顶下沉量测在同一横断面内。监测断面垂直于隧道轴向布置,监测断面横断面方向应在隧道中线两侧每隔25m布设地表下沉测点,每个断面设5点,中心点在隧道拱顶正上方,直到拱脚与水平方向45度夹角的地层滑动线与地表交点,在最外测点以外至少5m设两个不动点作为参照基点,通过精密水准仪量测不同时刻测点的高程即可得到测点在不同时间段内的下沉值.5.6超前地质预报为了降低开挖风险,特成立专业的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8、小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施工工序管理。实现信息化施工,提前掌握开挖地层的特性,确定合理的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法,制定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处理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预设计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面预报和洞内超前预报相结合的模式,主要以洞内超前预报为主,对未开挖地段进行地质预测和分析,采集各种水文、地质、变形、应变等信息,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以确定合理的支护参数,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法。根据隧道工程地质条件,施工主要采用TPS、地质雷达进行预报,用超前水平钻孔(15m)来检验复核。5.6。1超前地质预报目的和重点超前地质预报是勘测设计阶段以后工程地质工作的继续,从超前预报中获取详实可靠的地质信
39、息,如围岩类别、断层带、煤系地层和破裂带位置、性质、规模、富水等,进行信息反馈。为正确地选择施工方法、优化支护设计提供依据,指导施工,对防坍有重要意义。5。6。2超前地质预报方法隧道采用地质调查进行预报工作,包括隧道地表补充地质调查,洞内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和洞身地质素描,地层分界线及构造线地下和地表相关性分析,地质作图等,相关工作方法如下:A、地质编录人员和施工单位紧密配合,每次循环开挖后对掌子面和左右边墙进行地质编录,必要时进行数码照(摄)像。编录的原始记录、图、表须当天整理。B、施工一定距离后,隧道地质编录,应分段完善、总结,并提交洞内的展示图、地质记录、正洞地质纵断面、结构面调查表、出水
40、点调查表、重大涌水点、涌水降水时间曲线图、岩样、水样试验成果。5.7 通风技术措施由于隧道是单口掘进,且隧道为低瓦斯隧道,设置两台110KW2的通风机.为了减少风阻,在保证有效净空的情况下,选用大直径(1.5m)的风管。严格控制通风时间,确保掌子面附近空气的流通。因DK395+938里程处的天然气管道在隧道顶部14.3m处,为防止天然气管道因施工发生开裂,导致天然气渗漏进隧道,在隧道内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随时随地对隧道内的空气浓度进行检测.空气浓度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止施工,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关闭电源、火源,在施工现场内停止使用 ,防止发生爆炸事故。6、隧道塌方应急预案6.1编制目的在隧道施工
41、过程中,虽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塌方对管道造成破坏,为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特制定此方案。6。2 组织结构及职责指挥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施工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小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任组长,副指挥长、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综合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财务会计部、物资设备部、公安分处、中心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应急响应中心设在安全质量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下设应急组织,在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各工程队均成立应急组织,负责施工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各级组织的职责如下:
42、指挥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监督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建立应急通信与警报、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发生事故应急响应期间,由组长负责全面指挥、调度各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质协助救援活动。抢救疏散组负责人员疏散,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转移可能
43、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抢救过程中及抢救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现场加以保护。抢险人员自身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抢险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以保障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上各种受伤人员的抢救、医治、转移工作,并协助做好预防二次灾害的工作。6.3采取的措施发生事故时要迅速通知产权单位,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关停一切火源、电源
44、,防止静电火花,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及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灭火、堵漏等),并组织实施;现场救援人员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等伤害;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标志,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7、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加固拱脚,加强纵向联结等,通过打设超长拱脚锚杆或扩大拱脚减少下台阶开挖后的下沉量.使初期支护与围岩形成完整体系.尽量单侧落底或双侧交错落底,避免上半断面两侧拱脚同时悬空;控制落底长度,视围岩情况采用13m。找出每道工序的合理施工时间,
45、各工序严格按标定时间进行控制,从而缩短循环作业时间,减少开挖面土体的暴露时间,支护及时封闭成环。及时监控量测围岩,观察拱顶,拱脚的收剑情况,据此调整初期支护参数。合理进行围岩支护:采用聚丙烯纤维混凝土、锚杆、钢筋网及钢架进行联合支护,并紧跟开挖掌子面,并根据具体情况在隧道底部打设锚杆,或在隧道顶部打入超前注浆小导管支护,并尽可能使初期支护在开挖面周壁迅速闭合;衬砌结构尽早闭合,膨胀岩隧道开挖后,围岩向内挤压变形一般是在四周同时发生,所以施工时要求隧道衬砌及早封闭,要求隧道开挖能尽快形成全断面,以便快速完成隧道断面的二次衬砌施工。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冷排水工程(陆域段)天然气管道保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03日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11.1工程概况11.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11.3本专项方案施工顺序及主要施工内容31。4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条件41.5施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5 第二章 编制依据7 第三章 天然气管道分布情况8 第四章 天然气管道保护及管道周边主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法94.1 天然气管段基坑施工步序94.2 天然气管道保护原则104.4箱涵施工时的保护方法214。5监控量测施工28 第五章 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