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施工图设计审查流程【实用文档】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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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施工图设计审查流程【实用文档】doc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温江区规划管理局施工图设计审查流程温江区规划管理局 规划科受理经办人初审、草拟审查意见-科室负责人审定、拟定审查意见返建设单位修改送规划科复核规划科核发批准建施总平面蓝图、清理档案、登记归档. 规划科受理工作人员操作规定 一、收件标准: 规划科受理工作人员收取以下必备文件时,不可漏项。 1、建筑施工总平面图三份 。 2、各单体施工图一份 . 3、光盘(含所有建施图纸内容)一张。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收件注意事项: 1、建筑施工总平面上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及建筑师出图章. 2、单体施工图上需加盖

2、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建筑师出图章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图章.(审查后返还建设单位)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建时、图签中建设单位名称须齐全。 4、总平面图为1:500或1:1000图幅的蓝图. 第二节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要求 一、初审经办人审查操作要求: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施工图阶段允许建筑合理调整但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和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 2、审核建筑施工总平图中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与原批方案总平图一致,校对总平用地范围、红线坐标与红线图是否一致。 3、审核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和建筑间距是否符合原批方案和技术管理规定。 4、审核建筑外轮廓尺寸、高

3、度、层数、使用性质标注是否正确并与原批方案总图一致。 5、审核配套设施,如社区活动用房、物管用房、公厕、门卫、停车位等是否标注完善;规模、尺寸是否合技术管理规定和原批方案。 6、审核各层建筑的使用功能、开窗情况、平面尺寸、剖面室内外标高、女儿墙顶标高、楼层的出挑情况是否标注准确,并符合技术管理规定和原批方案. 7、审核建筑立面及造型与方案渲染图是否一致。 8、施工图审查过程中若有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将变更通知单与建施总平面图装订在一起,并在施工图审查章下注明 “附设计变更通知单XX页”。 9、 初审经办人送交科室负责人复审资料准备要求: a。建施总平面图一张; b。附初审意见; 10、待复审后会

4、同拟订的审查意见一并返回建设单位修改。 二、审定人审批工作要求 1、施工图由科室负责人复审及审定,并提出复审意见。 2、施工图阶段的重大调整须经原方案审查的初审、复审、审定人同意。 第三节核发的文件资料及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同意核发审定的建施总平面图2份 (核发的总平图须加盖规划科技术章). 2、经审查须修改的,则将建施总平面图及审查意见一并返回建设单位.( 初审经办人须与建设单位就审查意见当面沟通、对审批的依据、原因解释到位,避免误解) 施工图设计审查流程 (三)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道路工程道路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公路等)

5、中有关道路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它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路线部分 道路标准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计算行车速度符合规定 道路平、纵线形符合规范 道路宽度及建筑限界符合规范和使用要求 道路交叉口(平交和立交)满足视距要求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道路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 对超出规范标准限值的特别说明及论证4路面及路基部分 路面结

6、构组合满足相应使用要求 路面抗滑性能满足规范要求 路基(含加固处理)设计符合规范 挡墙设计符合规范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论证5广场、停车场、杆线、交通安全设施 广场、停车场设计符合规范 杆线和地下管线设计符合规范 交通安全设施满足规范和使用要求6抗震、排水、环保 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道路排水设施满足规范要求 重要路段或居住区道路考虑防噪声设计7公众利益 采取保护文物、古迹、名木、古树等措施 道路横断面设计考虑足够的绿化面积 道路(含辅路)两侧进出口设置合理 道路设计考虑公交换乘和人行过街设施 无障碍设计符合规范2、道路工程-道路监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审 查 内

7、 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中有关城市道路监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道路监控部分1、设备所用电源是否稳定、可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容量是否满足要求,重要设备是否由UPS供电,UPS设置、选型、容量是否合适2、各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方法与计算

8、结果是否正确,仪表及电气元器件选型、开关整定、管线配合、防护等级、环境特点等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3、接地方式、接地电阻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防雷等级及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5、对电磁干扰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抗干扰措施6、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是否标准化、模块化且成熟可靠7、设备选型、配置及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系统功能需要,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消防、环保1、隧道、收费站、服务区、控制中心、加油站等重要场所消防设计是否符合GB5011698的规定2、通信系统通过天线发射电磁波对周围产生电磁辐射是否符合GB870288的规定3、通信系统的微波设备对周围辐射值是否符合GB1263890的规定4、各设备

9、产生的噪声是否符合GBJ8785和GB1234890的规定5、蓄电池废酸排放是否符合TJ3679的规定5其它1、各设备是否选用部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2、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结构构件、材料3、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3、道路工程-道路照明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审 查 内 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中有关城市道路照明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 主要

10、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道路照明部分1.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公路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评价指标。照明灯杆间距应根据灯杆高度(H)、道路宽度(W)、灯具的配光性能以及对照明质量的要求设置2. 道路照明应采用高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3. 道路照明必须采用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4. 采用高杆灯照明方式时,应优先选择升降式高杆灯设施,并符合JT/T312的要求5. 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水平应高于通向

11、路口每一条道路的照明水平;T形交叉路口应在道路尽端设灯6. 道路转弯处的灯具不得安装在直线路段灯具的延长线上;在急转弯处的灯具应使驾驶员能看清缘石、护栏以及周围环境7. 立体交叉的照明应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诱导性,不产生干扰眩光.交通复杂路段的照明应适当加强8. 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的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进行专门设计;桥梁照明应防止眩光,必要时应采用严格控光灯具9. 铁路道口应有足够的照明,其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能识别道口、交通标志、路面标志线与其他障碍物.灯光颜色不得与信号灯颜色混淆。铁路道口铁轨两侧各30米范围内路面的亮度(照度)与均匀度应高于所在道路10. 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应使行人能

12、发现路面上的障碍物,相遇时能彼此识别面部,能识别居民楼的楼号标牌,有助于行人确定方位和辨别方向11. 照明灯杆采用金属灯杆时,应采用热浸锌或铝喷涂,对灯杆表面进行防腐处理3、道路工程-道路照明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审 查 内 容12. 低压照明线路的末端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90或不应低于始端电压的9513. 可触及的金属灯杆和配电箱等金属照明设备均需保护接地,所有金属灯杆法兰盘和配电箱等金属外壳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4环保、节能1、 照明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节约能源的最佳方案2、 道路照明灯具效率不得低于60,应选用低耗能的镇流器3、 气体放电

13、灯应在每套灯具内安装电容器进行无功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4、 除居住区道路和少数街道以外,均应实行半夜灯5、 道路照明设计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与环境协调5其它1、 设计中是否使用了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材料2、 设计中是否使用了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四)城市桥隧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城市桥遂工程桥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审 查 内 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公路、铁路等)2002版中有关城市桥隧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2设计文件总要求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 施工图是否

14、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基础部分1. 勘察资料满足结构设计所要求的范围2. 桥梁结构基础设计依据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并满足承载力要求3. 桥梁结构基础设计依据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并满足变形要求4. 桥梁结构基础设计依据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并满足稳定性要求5. 桥梁明挖基础埋置深度符合规范要求6. 桥梁结构基础满足防洪要求并进行冲刷计算7. 不良地基处理方法符合合理性、安全性要求8. 对抗震不良地

15、质及土层进行特别设计及处理9. 台后高填土或相邻建筑物的附加荷载对桥梁基础安全性及使用条件的影响满足规范要求4结构部分1. 桥梁总体结构体系选择合理2. 桥梁上部结构体系稳定3. 支承系统在施工各阶段及使用过程对上部结构体系能够形成有效约束4. 结构计算模型正确5. 荷载标准选用正确,符合相应的标准及强制性条文6. 桥梁基础及结构构造满足船只、车辆撞击的安全性7. 桥梁、隧道、通道等结构的净空满足行人、行车、铁路、航运等规范的要求8. 混凝土桥梁结构按规范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9. 桥梁结构按规范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并满足规范的变形控制要求10. 钢桥结构整体及局部稳定性满足规范要求

16、11. 材料强度验算满足规范要求12. 桥梁结构按规范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13. 异型桥梁结构(斜桥、弯桥)的特殊分析及安全措施14. 特大跨径桥梁(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应进行非线性分析15. 特大跨径桥梁(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应进行抗风验算16. 对特殊腐蚀地区已进行腐蚀介质的调查及检测分析17. 对特殊腐蚀地区有保证结构耐久性采取的措施18. 确保结构施工过程的安全性,施工方法合理可行19. 施工控制对结构安全有影响时,设计文件有否明确的施工控制要求20. 明确新技术对施工过程的特殊要求21. 对超出规范及强制性标准限值的特别说明及论证22.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论证5防洪、抗震

17、、消防1. 桥梁防洪标准选择合理,符合相关规范2. 进行必要的水文分析计算3. 合理确定抗震等级4. 合理确定抗震设计参数5. 按规范或采用专用软件进行抗震计算6. 按抗震等级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7. 基本烈度大于9度地区应进行专项研究8. 对抗震危险地段及不良土层的处理方法合理9. 桥梁是否满足消防净空要求10. 隧道是否满足消防要求11. 通道及地下结构是否满足消防要求6公众利益1. 桥上有无不允许通过的管线2. 工程使用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人群的影响及措施3. 工程使用过程中振动对周围环境及人群的影响及措施4. 人行道栏杆高度及栏芯尺寸的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5. 人行道栏杆结构强度及刚度的

18、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6. 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法规及标准说明: 1审查范围包括城镇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结构、停车楼(库)等。 2审查机构对于设计方提供的计算书,将就其计算结果进行审查,并审查计算模型及计算深度是否能够保证结构的安全。3对于非常规的特殊结构,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审查。2、城市桥遂工程隧道通风、照明与供电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 审 查 内 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公路部分)2002版中有关城市桥隧工程的隧道通风、照明与供电专业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2设计文件总要求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

19、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隧道通风1. 隧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2. 隧道内空气中影响行车安全的有害物浓度应低于允许的标准值。3. 隧道通风方式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置选择较为安全、经济和运营维护方便的通风方式,同时考虑火灾对策与排烟措施。4隧道照明1. 隧道长度超过100米的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隧道,应设置白天的照明设施.2. 隧道照明应以白天和夜间两种不同情况确定设计亮度.白天照明的隧道,其

20、照明区段的划分和路面最低亮度可按规范JTJ02690中图9。3。2和表设计。隧道内基本照明及夜间照明按规范JTJ026-90中表设计。当隧道外有路灯照明时,隧道内路面亮度值不得低于露天路段亮度的2倍。3. 隧道内应急照明必须有独立的供电系统,照明亮度值不得低于基本亮度值的1/10。4. 隧道内设置紧急停车带时,停车处亮度应按基本亮度的1。52倍设计。5. 隧道供电系统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经济合理。6. 设置通风、照明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应设独立的备用电源。7. 隧道内通风和照明以及事故用电应各自设置单独的回路。通风和照明供电的控制开关应集中设置在

21、隧道口宜于操作处。8. 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电气有关规范及标准5公众利益1. 长、大隧道必要时应设置报警、消防及其他应急设施.2. 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材料。3. 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电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深度要求1 总则1.1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1.2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主要设备表.1。3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可分为电施设计文件和弱电施设计文件,或统一并归为电施设计文件。1.4设计文件

22、中的图线、字体、比例、符号等应符合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要求.2 总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2.1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2。2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2。3供电总图(1) 标示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标示道路、地形标高或等高线及规划红线。(2) 标示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

23、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3) 架空线路应标示: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4) 电缆线路应标示: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电缆沟及排管应附有主要线路段的断面图。(5) 比例、指北针。(6) 图中不能表达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项:室外照明的控制方式,接地装置的阻值、型式、材料、敷设方法等。2.4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

24、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配电箱应标注负荷计算数据Pe(或Pjs)、Ijs、Kc、Cos等参数。2。5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1) 绘制总平室外照明灯布置图,标明配电箱及其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敷设方式等。(2)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配电平面及照明平面图。2.6详图主要线路段的电缆沟、排管断面图等。2。7防雷及安全接地图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防雷及安全接地图。2。8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档)3 单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3。1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3。2施

25、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内容较多时,此表可放置次页。(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3。3电气总平面图(见2。3)3。4变、配电站(1)变配电主结线图;绘制从高压电源进线,直至低压母线段的主结线图,并应表达一、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及相应联锁控制的要求.标注变压器及发电机的编号和容量,母线段编号及电压等级。(2) 高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

26、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号或继保要求。(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可选用标准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进行修改时,应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内容。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箱(柜)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应有盘(柜)外部电缆连线图、标明连线编号、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4) 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变压器及柴油

27、发电机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 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Kc和Cos参数、计算电流、 导线或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 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5) 平、剖面图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母线槽、电缆桥架、支架、地沟等平、剖面布置,标注层高、标高、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示标准图编号、页次。标示进出线回路编号、外引控制电缆编号、敷设安装方法。(6) 照明及接地图应绘制照明和接地装置平面图

28、,并标明设备及材料的规格,接地装置敷设方式和要求,标明所涉及的标准图和安装图的编号、页次。(7) 相应图纸说明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3.5低压配电干线系统图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配出线开始,宜至第三级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标注配电箱位置编号、回路编号,接地干线规格.3。6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配电箱应标注总负荷计算数据Pe (或Pjs)、Ijs、

29、Kc、Cos等参数。终端配电箱应标注分路负荷计算数据Pe (或Pjs)、Ijs。3.7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1)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平面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示回路编号。(2)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及分支线回路编号等,必要时应注明敷设方式;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示预留的配电箱位置。(3) 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4) 各平面

30、图的图号排列宜从最底层开始,到建(构)筑物的最顶层终止。3。8详图(1) 控制室大样图绘制有特殊要求的控制室平面布置图、盘外部接线图、标明连线编号、走向、敷设方式等。(在图面表达完整、 清晰的条件下,可绘在对应的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中).(2) 竖井大样图大样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示竖井名称、设备等平面布置,标明设备编号、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图纸应有比例.3.9 防雷及安全接地图(1) 防雷布置平面绘制建(构)筑物屋顶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示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置.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2) 接地布置平面绘制接地平面图,绘制引下线、接

31、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宜按结构条件图绘制。除防雷接地外的其他工作或安全接地的做法(如:电源接地,直流接地,总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联结等) ,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或设计说明中叙述清楚。当利用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标示连接点,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做法,标出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附图说明应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直击雷、防雷电波浸入、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雷接地装置的型式和材料要求、敷设方式、接地电阻值要求。本条内容也可

32、在施工设计说明中叙述。3.10 防空地下室(1) 应与建筑专业商定人防值班室位置.(2) 绘制配电系统及人防通风方式控制原理图。(3) 绘制通风信号、呼唤按钮等平面布置,标明设备安装高度,绘制线路走向(包括控制线路).(4) 绘制配电、照明布置平面图。(5) 注明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大样等套用图编号、页次。3。11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档)施工图计算书,只补充初设时应进行计算而未进行计算的部分,修改因初设审查变更后,需要重新进行计算的部分.4 总体工程弱电施设计文件4.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4.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

33、号及主要设备表(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主要设备表可按各弱电项目分类,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单位、数量。4。3 各弱电项目系统图绘制与总平管网有关的各弱电项目总体系统框图,标示各系统在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对应关系,标明连线编号、线路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4.4 弱电总图(1) 标示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标示道路、地形标高或等高线和规划红线,标示各系统总容量.(2) 标示与总平管网有关的各系统线路走向、系统名称、管线规格、敷设方式(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3) 标示与总平管网有关的系统前端总箱(总设备)的位置、编号。(4) 比例、指北

34、针。(5) 图中不能表达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项。4.5详图绘制主要线路段的排管敷设断面图等。4.6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弱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平面布置图;5 单体工程弱电施设计文件5。1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5.2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内容较多时,此表可放置次页。(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主要设备表可按各弱电项目分类,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单位、数量。5.3弱电总平面图(也可表

35、示在电气总平面图中)(见4。4)5.4 各弱电项目系统图(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通信系统(3) 有线电视系统(4) 楼寓防护门对讲系统(5) 安全防范系统(6)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7) 综合布线系统(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9) 车库管理系统(10) 有线广播系统(11) 扩声和同声传译系统(12) 呼叫信号系统(13) 公共显示系统(14) 时钟系统(15) 三表(多表)自动远传计量系统。绘制以上有关系统图, 标示各设备位置、数量及管线敷设要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绘至DDC站止,附图说明各建筑设备监控要求、点数、位置以及系统集成要求)。5.5 平面图(1) 火灾自动报警系

36、统和住宅的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楼寓对讲系统应绘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2) 其它系统视工程具体情况,绘制各层平面图。(3) 各平面图的图号排列宜从最底层开始,到建(构)筑物的最顶层终止.5.6详图(1) 各弱电项目控制室设备布置示意图绘制各弱电项目主要控制室设备布置示意图,标示房间名称,标注设备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在图面表达完整、清晰的条件下,可绘在对应的平面图中);(2) 竖井大样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竖井名称,绘制设备等布置,标明设备编号、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图纸应有比例。5。7 审查系统集成商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本帖

37、最近评分记录:? 贡献值:+10(gjw5977) 本社区感谢您的分享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2128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相关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0第四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38、件实行审查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其中,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只进行人防专项审查。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规定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条件,认定全国范围内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并对全国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六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执业单位应当向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申请资格,经审查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没有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证书的执业单位,不得承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第七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甲级

39、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 专业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设备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4、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防 护专业3人,可由结构专业兼任),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防化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防化专业可由暖通专业兼任),通信、电磁脉冲防护、隔震专业各不少于1人(电磁脉冲防

40、护专业可由电气专业兼任,隔震专业可由结构专业兼任).5、施工图审查机构中各专业主要审查人员应为专职审查人员,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且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6、设计单位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所报审查人员 不得再作为设计单位资质所要求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中。7、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 超过专业审查人员规定人数的1/20(二)乙级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 专业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及以上人

41、防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设备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4、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防 护专业2人,可由结构专业兼任),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防化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1人(防化专业可由暖通专业兼任)05、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 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人数的1/2。第八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依据全国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认定:(一)凡符合

4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者执业单位,向所在城市的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相关材料。(二)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后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三)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进行终审认定,批准后核发资格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九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接业务:(一)具有甲级资格的审查机构,可承接全国范围内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具有乙级资格的审查机构,可承接所在行政区域内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人防专项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但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

43、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十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制度。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由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审批。防空地下室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专项审查意见,由工程所在地的人防主管部门审批.第三章报审文件及审查要求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报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提供下列主要资料:(一)批准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复印件);(二)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申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的请示文件(一式三份);(三)对批准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中审查意见的修改情况;(四)由建

44、设单位填写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表 (一式六份)及工程建设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六)施工图设计各有关专业计算书(含电子文档);(七)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全套施工图(含电子文档);(八)其他有关资料和文件.第十二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应审查下列主要内容:(一)工程结构和防护安全性、可靠性(包括主体结构、防护能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符合有关规定;(二)消防、防水、抗浮、隔震、节能、环保、平战功能转换等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三)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四)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的调整和修改应合理;(五)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六)设计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名;(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必须审查的内容。第十三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1、大型项目为15个工作日;2、中型项目和防空地下室项目为7个工作日;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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