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实用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实用文档.doc(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 : : :乙方: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大华宾馆28层 :073188275888 :0731-88283443 :410007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
2、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第二条 委托事项(此项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10、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
3、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乙方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但不保证律师的工作会将甲方在本单位遭受的处分完全或部分变更;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5、乙方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
4、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乙方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第四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
5、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 、 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第五条
6、 代理费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耗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第六条 代收费用及差旅费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
7、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 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
8、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了委托事项的准备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的;(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9、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依法解决纠纷。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 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 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 方式送达的,发出 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
10、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案件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户名: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银迅支行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签约地: 签约地点:委托人须知尊敬的委托人:感谢您委托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1、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一、任何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败诉、无法执行、审期过长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合理预见及负担能力.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由律师所加盖公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师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为保障您的合法
12、权益请主动索要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做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委托人同时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律师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律师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六、代理费以外的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
13、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由承办律师凭实际支出有效凭证与您结算。无论采取何交纳方式,请您务必主动索取发票等正式收费凭证.七、 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八、如遇以下情况,您的合法权益将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且律师事务所有权向您追究相关责任:向承办律师私下交费,未索要正式发票的;委托事项违法的;陈述案情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九、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 :0731-88275888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
14、示和说明的内容。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项目委托合同书委托方:受托方: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一、受托事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5. 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6。 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三、受托方责任: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3应按照合同
15、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6. 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五、违约责任: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
16、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七、其它: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委托方:受托方:日期:雕塑设计委托合同书需方(甲方)
17、: 供方(乙方):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需方将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泸定路段配景雕塑筑路先锋、飞夺,交由供方深化设计制及小稿制作,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之事项:雕塑深化设计及小稿制作二、 委托设计制作费用:该设计的后期制作交由乙方的情况下,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该设计的后期制作交由第三方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三、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将委托项目设计制作总费用的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之日,作为项目设计制作的开始时间)。2、项目制作完成后,需方需来实地看样,并交进度款,总项目完成后,甲方确认
18、后,并支付款项。四、乙方设计制作的时间、交付方式:1、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制作出甲方(委托事项)实样小稿。五、运输乙方为甲方按常规包装并负责雕塑的装车工作.运输途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六、验收方式:需方当日组织验收。若对雕塑质量、数量持有疑议,应在当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合格。成品以稿件为主,效果图为辅.七、 其它细节: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所有工程款未付清之前,雕塑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若乙方无设计实力,在 天内未交出合格小样,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赔偿甲方时间损失费: 元整.八、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供方的制作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制作的作品更符合需方企业文化内涵
19、及商业用途。2、甲方有权对供方所设计的样品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义务:1、甲方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供方;3、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作品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7天(从乙方提交制作稿的次日开始计算),否则按甲方确认乙方的设计作品处理.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需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该设计后期制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制作权。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需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设计制作成品。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需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