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招标采购项目的流程与说明实用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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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招标采购项目的流程与说明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一、项目受理(备案)程序项目受理、分类、登记1. 综合处建立采购项目档案、编号; 2. 填写采购任务批办单; 3. 按项目类型提出拟办意见. 项目流程审批1. 分管主任审阅拟办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后,传阅中心其他领导; 2. 符合实行网上询价采购的项目,由服务采购处按网上询价程序办理.其他采购项目由业务一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工作计划审定1. 业务一处负责向采购人发出采购清单和委托协议书; 2. 业务一处根据采购清单和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编制采购工作计划,经分管主任审核后,交综合处备案.同时,印发采购人;

2、 3. 分管主任负责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4. 如需变更采购方式,由分管主任审签。100万元以上项目变更方式,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程序资格预审公告编制 业务一处承办人员按照项目要求、工作计划和标准格式编写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项目除外). 公告审批流程 业务一处处长负责审核公告内容,经采购人同意,分管主任审签,转综合处备案。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综合处负责发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在指定媒体发布,同时在中心网站发布。 三、参与投标供应商确定程序资格证明文件收取 业务一处负责在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接收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填

3、写供应商资格预审登记表. 资格证明文件审核 在分管处长参与下,业务一处组织采购人代表对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供应商资格预审登记表上填写审核结果. 参与投标供应商的确定1. 如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超过5家(分包项目按每包5家计算,下同)以上,应填写确定投标供应商申请单,随同供应商资格预审登记表报综合处; 2. 由综合处组织采购人代表,在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监督下,从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在确定投标供应商申请单中记录,返回采购业务一处; 3. 如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5家之内(含5家),可以全部购买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编制程

4、序采购文件编制1. 业务一处承办人员按项目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 2. 承办人员填写采购文件送审表,连同采购文件(送审稿)一并送分管处长审核。 采购文件修改、确认和签发1. 业务一处处长负责组织全处人员就采购文件的关键内容进行集中讨论和审定; 2. 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对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业务二处派员参加; 3. 经处长审核后,送采购单位确认; 4. 分管主任审签后方可付印,同时将定稿后的电子版发送业务二处. 采购文件印制 业务一处负责按所需份数印制。 五、采购文件发售与答疑程序采购文件发售业务一处按照供应商资格预审登记表中

5、确定的具备购买采购文件资格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答疑与现场踏勘1. 业务一处负责接收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书面质疑; 2. 填写质疑记录并与采购人商定书面答复意见; 3. 与采购人联合组织投标供应商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4.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要通知业务二处派人参加。 五、业务交接程序业务一处提供文件目录1. 项目批办单 2. 项目委托协议书 3. 经采购人确认的采购清单 4. 采购工作计划 5. 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6. 供应商资格预审登记表 7. 确定投标供应商申请单 8. 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 9. 质疑记录、答复意见 10. 采购文件(包括电子版) 11. 样品及编号清

6、单(需盲评时) 交接时间与程序1. 业务一处将上述文件汇集成卷,按规定格式编制目录,填写交接登记表经分管主任审阅后交业务二处; 2. 交接时间为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时间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 3. 业务二处接到上述文件后送分管主任审签后落实承办人; 4. 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无须交接,由业务一处继续办理。 1、主要文件有缺失,业务二处可以拒绝接收;2、未按期提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职责要求1. 主要文件有缺失,业务二处可以拒绝接收; 2. 未按期提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开评标程序(一)竞争性谈判程序谈判小组的组成及准备工作1. 业务二处负责于谈判前一天组织召开标前预备会,根据采购文件要

7、求和竞争性谈判原则,与采购人协商,提出谈判小组成员构成; 2. 填报专家需求表和采购备案书,连同采购文件一并交综合处。送达时间,最迟于谈判前一天 3. 综合处于开标当天将采购备案书交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4. 商综合处,落实收缴保证金及后勤保障等事宜; 5. 明确参加谈判的工作人员及责任; 6. 按照参与投标企业的数量,印制竞标企业报价对比表。 谈判环节1. 收缴投标保证金和谈判文件; 2. 对谈判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 3. 首轮报价唱标; 4. 勘误程序; 5. 公布谈判和质疑地点及有关要求等。 谈判资料1. 采购文件(包括电子版) 2. 供应

8、商资格预审登记表 3. 竞标企业报价对比表; 4. 所有竞标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样品); 5. 评标纪律和专家承诺书。 谈判环节1. 对竞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响应审查; 2. 阅读竞标文件和供应商资格预审情况; 3. 谈判小组按随机顺序与竞标供应商就采购内容的技术、质量和方案等问题进行洽谈和澄清; 4. 按照谈判后明确的采购标准,要求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或三轮报价; 5.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6. 特殊项目,如:适用公开招标而改为竞争性谈判的项目,可采取综合评价法或性价比法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评审报告起草与审定1. 根据谈

9、判小组评审意见和评审记录,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标准格式起草评审报告; 2. 谈判小组通过评审报告并签字。 (二)询价采购程序(网上询价采购除外)询价小组的组成及准备工作1. 业务二处负责于询价前一天组织召开标前预备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该询价项目的特点,与采购人协商,提出询价小组成员构成; 2. 填报专家需求表和采购备案书,最迟于开标前一天连同采购文件一并交综合处. 3. 综合处于开标当天将采购备案书交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4. 商综合处,落实收缴保证金及后勤保障等事宜; 5. 明确参加询价的工作人员及责任。 询价环节1. 1、收缴投标保证金和报价文

10、件,作密封性检查; 2. 询价小组集体开标,对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响应审查; 3. 进行价格比较,必要时,向供应商进行咨询和澄清; 4. 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供应商。 询价报告起草与审定1. 根据询价小组评审意见和评审记录,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标准格式起草评审报告; 2. 询价小组通过评审报告并签字. (三)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小组的组成及准备工作1.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由业务一处负责与采购人协商,提出采购小组成员构成; 2. 综合处于开标当天,根据实际需要通知有关专家到场; 3. 业务一处商综合处明确参加的工作人员及责任。 采购环节1.

11、采购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响应审查; 2. 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和技术、售后服务条件等; 3. 工作人员对谈判内容作好记录。 采购结果确认1. 采购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记录上签字; 2. 业务一处负责将采购结果送采购人确认后,发中标通知书,起草、送审采购合同. 七、采购结果确认程序(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确认1. 采购工作结束后三日内,业务二处负责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复印件)和采购结果确认书; 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询价采购项目不需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 如采购人不按顺序选定成交供应商,必须

12、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由分管主任审定,必要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成交结果公示与成交通知书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个工作日内,业务二处负责:1. 以 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成交、未成交企业名单送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名单及经业务承办人签字的交款收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 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 3. 按标准格式起草成交结果公告,经分管主任审签后,由综合处负责发送到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在指定媒体公示,同时在中心网站公示; 4. 如无质疑,执行采购合同签订程序; 5. 如有质疑,按照质疑答复程序办理. 八、采购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编写与审核1. 业务二

13、处负责按规定格式起草采购合同,经处长审核后,填写合同审查表,连同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以卷宗形式)送综合处; 2. 综合处审查并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意见; 3. 业务二处负责按要求份数复制采购合同,交成交供应商代表办理签订手续; 4. 中心分管领导查阅合同审查表,代表中心在采购合同上签字. 验收1. 验收主要由采购人负责; 2. 经采购人验收后,业务二处处长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综合处指定专人在验收单盖章时负责收回,归档. 九、采购文件归档程序全过程文件移交1. 完成采购合同签订程序后,业务二处填写归档文件、资料目录表,移交采购过程发生的所有文件和记录; 2. 综合处负责接收归档资料,办理签收程

14、序. 造册、刻盘1. 综合处负责将开评标现场监控录像刻录光盘一并归档; 2. 综合处指定专人按归档文件要求,对所有采购文件编号、登记、造册. 文件归档1. 整理装订造册所有文件; 2. 编号、分类; 3. 入库登记. 十、后期服务程序管理部门备案1. 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综合处负责向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项目备案; 2. 提供备案材料:评标报告、采购合同、质疑与答复记录、采购方式变更记录。 征询改进意见1. 采购项目完成后,综合处负责向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发出和收回采购项目意见征询表; 2. 定期对采购项目意见征询表的内容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零星物资采购规范流程1、 目

15、的为加强采购过程控制,规范零星类物资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产品价格合理,产品质量符合公司规定要求。2、 试用范围本流程试用于河北宏立至信公司所有零星物资的采购过程管控。3、 部门职责:1)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其余物资无权采购。2) 采购部负责除办公用品以外物资的采购。3) 其余部门无权采购物资.4、 采购规范要求:1)200元以下物资申购单需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签字,方可实施采购。2)200元至2000元物资申购单需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经总经理助理或分管副总核准方可实施采购。 3)1000元及以上物资采购需打请示报告或项目审批表,经分管副总核准方可实施采购。 4)100000元及以上的

16、物资采购需提供王董或冯总签字版的请示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方可实施采购. 5)所有需要申购的物资均需提前填写申购单,具体提前时间以物资货期为准,不知道货期的可提前到采购部询问,并在领导签字2个工作日内交采购部,过期申购单或请示报告需重新填写方可实施采购。(以领导最终签字时间为准)(过期申购单、请示报告,采购员有权拒绝接收) 6)所有申购单及请示报告请在每天上午9点10点及每天下午2点3点交采购部,其余时间均不接收(特殊情况除外) 7)同种型号规格的产品需2家以上的供方报价,选用质量服务成本比较合理的供方进行采购。 8)主要辅料需在本地找2家实力较大物资齐全的供应商进行定点采购,采取月结方式。9)低

17、耗品月计划需在当月的25日前提交下月计划电子版及纸制版至低耗品库管员处,由库管员结合库存整理合并后于当月28日前交物流部内勤处,由内勤整理签字后于次月1日前交采购部,月计划常规物品于次月4日前采购完毕,如遇节假日请提前提交. 10)零采物资外出时间安排每周二、周五采购,其余时间均不外出采购;(除生产物资、设备类物资). 11) 设备类、工装类的物资采购需要采购合同,需附合同评审单,询价表。 12)如无特殊情况所有人均无权进行采购,具体处罚参照考核细则。 13)请所有管理者签申购单或请示报告时同时签上当日时间 14)设备类维修物资由制造部设备工段自行询源,议价,决价,做合同,采购部只负责走付款、

18、签字手续,(申购单、合同、后续发票必须齐全,零星小件可由采购部参与购买) 15)设备维修、保养均由制造部设备工段自行负责。5、考核细则 1)未接到申购单或请示报告所有物资均不得实施采购违者给予20元/次负激励,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特殊物资可先行采购,但需在2日内补上申购单。(如:设备类物资) 2)所有申购单及请示报告均不得涂改、添加;无领导签字的申购单及请示报告均不得实施采购,若进行采购,给予采购员每次20元/次负激励,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有涂改、添加、未见领导签字等问题的申购单请示报告,采购员有权拒绝接收。) 3)行政部只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其

19、余物资均无权采购,采购部负责办公用品以外的其它所有物资采购,其余公司各部均无采购物资权限,但可提供资源,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采购,经相关部门领导核查属实的由相关领导给予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50200元/次负激励,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处理.4)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必须附上2家以上的询价表(含厂家详细信息),如缺失根据情况给予2050元的负激励,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考核。(专项物资除外)5)低耗品月计划如未按时提交,由各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关事务负责人20元/次负激励。 6)物资采购回来要及时入库,未经入库不得私自领用,一经发现,核实后由各部门负责人给予责任人1

20、0元/次的负激励。如因采购员原因未及时办理入库,给予采购员10元/次的负激励。领导会签:编制审核批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水运公路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一)本办法所称计划,是指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经批准后的年度和临时采购计划。(二)本办法所称采购活动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行为,其中: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物资、办公、劳保用

21、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土建、水工、管网、电气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评估评价、监理,资产的租赁、处置,保险、广告、代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泛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重复采购和定点采购等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管理的采购.(一)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二)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一般不得少于三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三)询价(比价),是指以询价函的方式,向三个以上的拟选供货商进行询价,并按

22、照满足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择优确定供货商的方式;(四)竞争性谈判,是指邀请三个以上的供货商就事先确定的谈判文件逐一进行谈判,并按照满足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供货商的方式;(五)直接采购,是指在保证采购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直接从唯一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的方式;(六)重复采购,是指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内,在需求不变情况下,从以往选定的供货商中再次进行采购的方式;(七)定点采购是指采购人首次采购需经以上方式确定中标商,并将其作为定点供货商,在一定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需重复采购此种货物,经过市场调研,可向定点供货商采购,但采购价格不应超过其中标价格。第四条凡投资

23、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采用以上采购方式。集团公司对上述范围内的采购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对投资额3万元以下和授权范围内的采购活动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和管理。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的招标采购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采购活动。第六条招标采购活动一般包括招标前期工作、编制和发售招标采购文件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第七条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采购工作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与投标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第八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采购过程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九条集团公司相关

24、部门应严格履行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管理职责,采购过程由纪检监察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对不合法、不合规,损害招投标双方权益的招标采购行为,纪检监察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和制止。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一)审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二)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采购计划;(三)监督、检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四)审定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采购文件及招标采购结果; (五)研究决定、组织协调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

25、项并做出决策.第十一条招标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部)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发布的有关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相关知识的培训;(二)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拟订、解释与实施,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维护;(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招标采购计划;(四)根据主管部门提交的外出市场调研申请报告,选定采购项目考察人员.(五)审核招标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六)发售招标采购文件,签收投标文件;(七)组建评标小组、主持开标和评标工作;(八)审核评标报告,根据评标结果下发中标通知书;(九)负责与采购活动有关文件的整理、存档工

26、作。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是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单位业务范围内与采购管理有关的工作。其具体业务分工:(一)工程建设部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评估评价、监理、施工及设施维修等采购项目的管理;(二)技术部负责设备、设备技术改造、设备处置、信息化建设等采购项目的管理;(三)海惠物资公司负责物资、劳保用品等采购项目的管理;(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地产租赁和买卖等采购项目管理;(五)监察审计部负责工程结算审计采购项目管理;(六)财务部负责融资、保险等采购项目的管理;(七)党群工作部负责文体用品及其他工会用品等采购项目的管理;(八)安全监督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评价

27、等涉及安全方面采购项目的管理;(九)海港医院负责药品、卫生材料等采购项目的管理;(十)物业分公司负责物业、港口绿化等采购项目的管理;(十一)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修理、修配等外协性采购项目的管理;(十二)未明确主管部门的其他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第十三条项目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报主管项目的招标采购计划;(二)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考察和市场行情分析,提出考察报告和拟邀请的供货商名单;(三)拟定招标采购组织形式和招标采购方式,编制招标采购申请,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招标办公室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四)组织制定评标办法和编制招标采购文件;(五)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

28、修改,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六)派出技术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七)负责组织编写评标报告,办理中标人签批手续;(八)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报审和履行。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在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一)编报本单位招标采购计划;(二)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和考察; (三)参与编制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四)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并参加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五)派出技术代表参加开标、评标;(六)参与合同的谈判与起草工作.第三章招标采购计划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计划管理,无计划项目不得实施采

29、购。第十六条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和各使用单位的采购计划组织编写招标采购计划,内容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时间、采购数量、招标采购方式、投资额等.第十七条招标办公室负责对项目主管部门编报的招标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计划,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执行。第十八条临时计划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按集团公司计划外项目审批流程审批后,合理安排实施时间。第四章 招标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第十九条 (一)下列情况必须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1、凡属于国家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工程

30、配套设备、材料物资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凡一次产品采购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3、除前款规定项目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采购估算额低于本条1、2款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以及设备、物资、各种服务等的采购可以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三)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经批准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

31、购。(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2、采用公开招标所需时间较长,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3、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采用竞争性谈判有利于合理降低采购价格的.(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货商处采购的;2、集团公司直属、控股或参股单位具有自行建造或建设能力的;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货商处采购的;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货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5、特殊要求的项目,是指经过使用

32、对比证明,必须使用独家生产的产品才能达到优质、高效、安全要求的,或因生产急需而不便按规定程序办理采购的,或因清欠(抵债)需要而直接采购的.(六)项目需求不变,或者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以及服务配套的要求,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时间内需要继续从原供货商除采购的,在同比不高于原采购价格情况下,经批准可进行重复采购.(七)采购频繁、每次采购单位价值较低,但累计发生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经批准可以实行定点采购.如常用的物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药品等。第五章 招标采购前期工作第二十条 招标采购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招标采购计划组织进行。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市场调研(必要的外出考察)、设备选型、图纸设计、测

33、算工程量、造价分析以及拟定招标采购组织形式、招标采购方式、拟邀请供货商名单(包括供货商情况简介)等.第二十二条拟邀请的供货商须从项目主管部门合格供货商库中+选取,原则不少于五家,特殊情况不低于三家,如合格供货商库中的供货商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数量或不具有竞争性,项目主管部门应按项目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组织使用单位和相关部室从推荐的拟邀请的供货商名单中选取。第二十三条招标采购一般采取自行招标方式。特殊项目需要委托代理机构招标时,项目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招标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由招标办公室与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完成招标前期工作.第二十四条 因市场调研需要外出考察时

34、,项目主管部门须提前将市场考察申请报告提报招标办公室,考察申请报告包括考察项目、外出考察理由、拟考察供应商等信息,招标办公室按审批流程选定考察组成员。考察组考察结束后,应提交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字的考察报告.第六章 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第二十五条采购前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使用部门编写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商务条款,主要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办法、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格式等;二是技术规格书,主要包括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等。第二十六条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项目的类别、主要

35、技术性能、参数、数量等明确,并符合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的主要性能指标和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供货期以及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量、标准、工期、工程进度、检验等要求明确,并符合生产、基本建设、维修使用的要求;(三)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要符合项目的实际需要,文字表达准确,数据清楚,内容详尽,不得产生歧义。第二十七条招标办公室收到项目主管部门递交的招标采购文件后审核文件的商务条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条款的审核。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完毕应与招标采购方式、拟邀请的供货商名单和考察报告一并报招标办公室办理招标采购申请审批表。第二十九条 招标采购文件批准后,不得作实质性变动。如确需变动,

36、主管部门应出具采购文件澄清函,报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后执行。第七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三十条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二)提交招标采购申请。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签批招标采购申请表,依法需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履行相关手续后,才能提交招标采购申请。(三)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过审批后,由招标办公室对外发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图纸、设计说明等资料。(四)组织现场考察、标前会议和答疑。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投标单位择时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召开由设计部门和投标单位等参加的标前会议.项

37、目主管部门负责整理书面答疑材料报招标办公室,由招标办公室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并留存。(五)组建评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由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项目主管部门代表、使用单位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由纪检监察人员于开标前2小时内,在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由招标办公室当场通知被抽取的评委参加评标。(六)签收投标文件。招标办公室负责签收投标文件,并负责暂时保管.(七)开标.招标办公室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八)评标。开标会议结束后立即进行评标。评标前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有关情况(包括项目介绍、技术要求、评标办法和标准等

38、)进行说明,评标小组组长由全体成员推举产生,特殊情况下可由招标办公室指定,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完成评标。(九)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专家完成评标后,项目主管部门编制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项目简介、招标进程、评标程序、评审情况、评标结果等,并由全体评标专家签署意见。(十)招标采购结果审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评标报告会签,填制结果审批表,经审批后,招标办公室下发中标通知书.(十一)合同签订与评审。中标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合同谈判与签署,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合同进行评审。第三十一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

39、、发售谈判文件、组织现场考察、标前会议、答疑和组建评标委员会工作均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 (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分别与单一供货商进行谈判,对供货商的资质、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供货期、服务及相关情况进行比较,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货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小组可根据情况灵活确定谈判的轮数,申报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谈判后重新报价或一次性最终报价。最终按照满足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三)编制竞争性谈判报告、招标采购结果审批和合同签订与评审工作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第三十二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编制询价函.

40、项目主管部门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询价函,询价函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并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二)提交询价招标采购申请.具体参照第二十九条(二)款评的规定执行.(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的成立参照第二十九条(五)款的规定执行。(四)询价并确定成交供货商。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货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按照满足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五)编制询价采购判报告,招标采购结果审批和合同签订与评审工作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第三十三条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提交直接采购申请。提交采购申请同时应附直

41、接采购说明,阐明直接采购的理由,报招标领导小组签批。(二)谈判.由项目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成立谈判小组,围绕产品的质量、价格、供货期、服务及付款等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及以往类似项目标准做出初步预算后,再与供货商进行谈判。(三)编制谈判报告、招标采购结果审批和合同签订工作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第三十四条 采用定点采购方式的,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首次采购应采用以上采购方式确定定点供货商,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对定点供货商的承诺情况等详细记录在案,并以合同的形式与定点供货商书面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年度中连续采购上述项目,可直接在资信较好的定点供货商中选择。(二

42、)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使用单位、招标办公室和纪委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定点供货商依据定点采购考核管理办法和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排名,且按一定比例对部分供货商进行淘汰。(三)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定点供货商的信息库,确保定点采购具有流动性,在定点供货商中形成竞争机制。第八章招标采购管理第三十五条招标采购申请和中标结果的最终审批权限(一)纳入招标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在以下范围内的采购申请和中标结果由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工程建设项目单项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重要配套设备、材料等工程物资的采购,单项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

43、上的;勘查、设计、监理等采购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采购的设备价款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采购的物资数量为大宗或者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药品及其他企业性收费项目单笔价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二)本条第(一)款范围以外的招标采购请示和中标结果,由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签批。第三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一)评委中有两人及以上对评标结果持有不同意见时;(二) 任一部门对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疑义的;(三) 投资额较大或重要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研究的。第三十七条 评标报告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招标办公室应按评标结果下发中标

44、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供货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属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示手续和评标报告报备手续。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用于独立评标专家的选取。评标专家由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经招标办公室审核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纳入专家库中.评标专家按照项目评标办法进行评标,以个人名义对评标结果负责。第三十九条 大型、重点建设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以及其他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无法满足评标需要时,项目主管部门可提出外聘评标专家申请,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招标办公室负责办理外聘专家事宜。第四十条 招标采购相关资料归档管理(一)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后五日内项目主管部门将相关资

45、料交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应将以下资料存档管理:1、招标采购记录汇总表;2、招标采购文件;3、招标采购申请审批表;4、投标文件接收记录;5、开标会议签到记录表;6、开标记录;7、 评标会议签到表;8、评标报告;9、招标采购结果审批表;10、合同审核表;11、合同(复印件)。(二) 为方便项目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随时查阅投标资料,投标书由项目主管部门存档管理。第四十一条 招标办公室健全评标人员出勤工作记录,并将其在评标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反馈至所在单位、处室。第九章 招标采购纪律第四十二条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对招标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第四十三条 招标采购文件正式发出前,招标

46、采购工作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不得将文件内容对外泄露。 第四十四条 招标采购工作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货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采购的其他情况。第四十五条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第四十六条 评标小组成员必须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的评审意见负责。第四十七条 评标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十章 违规举报与处理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人员违反法律及招标程序和工作纪律的,有权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第四十九条 凡违反本规定擅自采购的,由集团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纠正,并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若造成经济损失,视损失额扣罚该单位16个月的效益工资。第五十条因违反招标工作纪律、泄密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由集团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评标工作的资格或调离岗位;若造成经济损失,视经济损失额扣罚当事人1-6个月的效益工资,同时对其主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并在集团公司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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