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资料.docx(8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NO最近环境法律法规大全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21修正)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2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006)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21修正)7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21)8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2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 (2021)10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21)11关于拆迁活动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 (2021)12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 (2021)13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2021)1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21)1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21)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1修订)18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21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2021)19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2
3、1)20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2021)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 (1996)22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 (2003)23关于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 (2021)24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25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21)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21)27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21)28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 (2004)2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
4、行)(2021)30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2021)31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32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33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21)34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函35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HJ617-2021)36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37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38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
5、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3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3)40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03)41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42环境保护部关于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2021)4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2021)4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2021)4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21)4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21)47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1999)48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 (2021)49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7)50污染源
6、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021)51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2021)52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83-2021)5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15562.1-1995)5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5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1修订)56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2021)57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2021)58环境保护部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2021)59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
7、21)6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21)6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2021)6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6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96)6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6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21)66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21)有关问题的复函(2021)67环境保护部关于醇基燃料锅炉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2021)68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12021)6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8、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21)70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7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 72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21)7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21修正)7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7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21)76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21)77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21)7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21)79关于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2021)8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
9、8-1996)8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1修正)8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21修正)8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07)8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2005)85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2006) 8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8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03)88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021)89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2021)9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9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1)92
10、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 (2021)9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2021)9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005)95废弃固体化学品分类规范(GB/T 31857-2021)96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 31190-2021)97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607-2021)9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999) 99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2021)100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2021)1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
11、21) 10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10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7-2007)10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2021)105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2007)10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2021)10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21)10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21年版)1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21)11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1988)11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
12、3-2021)1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21)114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4)115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21)116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21)117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21)11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21)119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21)120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 (1999修订)121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 (1991)1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1)123关
13、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 (2021)124关于严格限制四氯化碳生产、购买和使用的公告 (2021)125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五批)(2021)126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的公告 127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2021)128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2021)129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2021)130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21修订)13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021)13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1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
14、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两修正案的决定(2021)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2021)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21)13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21修正)137清洁生产促进法(2021年修订)138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21修订)139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140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999)14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21)14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2021)14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21)144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2021)145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
15、推广目录(2021年本,节能部分)(2021)146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2021)147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21)14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 (2021)149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3484-2021)150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7-2021)151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4789-2021)15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21)15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21修正)15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21修正)155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995)15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21
16、修正)15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2021)15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21)15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21)160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2021)161工伤保险条例 (2021修订)16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21)16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164工伤认定办法 (2021)16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2021)16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1)167放射工作人员职
17、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 235-2021)168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2021)169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17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21)17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21修正) 17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1)173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21)17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17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21)17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
18、监督管理规定(2021)17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1修正)178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21)179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2021)180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T 28742-2021)18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2021)18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183关于发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21)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告(2021)18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2021) 18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修订)18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19、管理规定 (2001)187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021)188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1995) 189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2021)190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021修订)19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192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2021)19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21修订)19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2021)19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3495.1-2021)196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 31592-2021)197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 29837-2021)198建筑设计防火
20、规范 (GB 50016-2021)199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20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21)201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21)202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GB 3836.14-2021)203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21)20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2021)2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21)20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修正)20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21、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20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 209关于做好空气化工产品无人值守“现场供气”生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2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2021)21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21修正)212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2021)2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2021)214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21)2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问题的复函(2021)21
22、6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21)21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取消有关安全资格认定后相关工作的复函(2021)2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2021)2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2021)22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22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21)22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21)2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1)22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3、29639-2021)22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21)226出口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包装检验规程(SN/T 4149-2021) 227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4-2021)22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8958-2006)22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2021)23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9007-2021) (2021)231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GB17888.14-2021)232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1部分:原则 (GB/T 15706-2021)233机械安全 风险评估 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
24、(GB/T 16856-2021)234机械安全 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定位(GB/T 19876-2021)235机械安全 固定式直梯的安全设计规范(GB/T 31254-2021)236机械安全 工业楼梯、工作平台和通道的安全设计规范(GB/T 31255-2021)237机械安全 机械安全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指南(GB/T 20850-2021)238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 28755-2021)239接近电气设备的安全导则(GB/T 29480-2021)240电气安全标志(GB/T 29481-2021)241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 3047-2021
25、)24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1)243特种设备目录(2021)244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2021)24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21修订)24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2001)247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00)24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021)24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2021)25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995)251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2002)252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2021)25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2
26、1)25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21年修正)255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2021)256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1)257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21)25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2021)259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21)26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2-2021)26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21)26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21)263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21)264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
27、察规程 (TSG R0005-2021)265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2021)26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21)267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21)268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21)26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21)270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2021)271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21)282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1997)283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284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实施指南(试行)
28、285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2007修订)28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21修正) 287关于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公告 (2021)288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289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1)290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2006)29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2021)292关于调整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及相关申请表格的通知 (2021)293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1)29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295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
29、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21年)296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 (2021)297高毒物品目录 (2003)29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21修正)29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2021)30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2021)30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21修正)30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2021)30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
30、理办法(2021修正)30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21修正)306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21)30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1修正)308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2021)30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的通知(2021)3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21修正)311关于发布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2021)312环境保护部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2021)31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2021)314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 (2021)315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
31、(2021)316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标识信息技术要求(试行)(2021)317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21)3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21)31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32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16483-2021)321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2021)32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2021) 32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9部分 (GB 30000.229-2021)32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2004)325关于开展重大
32、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337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4613-2021)338醇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HG/T 4688-2021)339醛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HG/T 4689-2021)340苯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HG/T 4690-2021)341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13690-2021)34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343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1999)344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21)345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21)346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21)347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
33、计制度(2021)348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2021)349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2021)35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2021)351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21) 35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2801-2021)353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GB/T 5817-2021)3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21)35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225-2021)35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21)35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
34、:化学物 (GBZ/T 229.2-2021)3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 (GBZ/T 229.3-2021)35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36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230-2021)36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AQ/T 4269-2021)36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07) 36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GBZ 2.2-2007)364化学毒剂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32187-2021)365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
35、 4274-2021)36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AQ/T 4276-2021)36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36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修正)36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2)379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GB/T 30041-2021)380个体防护装备 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22-2021)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当前医疗形势特点:规范、紧张、竞争、严峻、法治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要求护理工作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
36、护病人的利益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护理安全。涉及卫生方面的法律共十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及卫生方面的行政法规二十四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我们
37、应掌握以下法律法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第八条廉洁
38、自律,恪守医德。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十三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患者可享有以下权利:患者有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的知情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治疗权;有治疗方案的选择权;有隐私保护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申诉权(条例第十一条等) 第十三
39、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
40、级医疗事故:造成患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护士条例颁布日期:2021年1月23日 实施日期:2021年5月12日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
41、,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始实行日期是2004年12月1日。 有关部门、
42、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早报告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属于哪类法定传染病,发生流行时按哪类传染病管理:属于乙类传染病,流行是按甲类传染病管理。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治疗霍乱最关键的环节是补液。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
43、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院感染病例由报告人于 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44、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45、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第三章 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章 执业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必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