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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的确定.电子教案(完整版)实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完整版实用资料,欢迎下载)教 案 首 页课 程环境影响评价学 时66专 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授课教师黄华项目名称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的确定项目学时9教学单元名称噪声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的确定单元学时3教学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2.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3.熟悉声环境功能区的五种类型4.掌握评价等级确定方法5.掌握噪声评价范围的确定方法6.熟悉一级、二级、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能力目标:1.能够准确判断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的声环境功能区2.能够分析判定建设项目的噪声环评工作等级3.能
2、够确定噪声评价范围4.能够根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明确声环境评价工作的各项要求 5.能够指出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的难易程度教学内容一、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二、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四、噪声环评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五、噪声评价工作范围的确定方法六、各等级的基本评价要求内容分析重点1.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2.声环境功能区类型3.声环境评价等级确定方法4.噪声评价范围的确定方法 5.噪声一级、二级、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难点1.分析判定声环境环评工作等级 2.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授课方式多媒体教具课件、实习图片、录像备注(该部分可放双语教学词汇,或所用标准等,如无内容可空着
3、。删掉灰字)(首页单独占一页,本行字删掉)具体教学内容: 一、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21) 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1.一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2.二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3.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二、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3.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1)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
4、:1)0类区: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2)1类区: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3)2类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4)3类区: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5)4类区: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 乡村声
5、环境功能的确定方法对于没有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乡村,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c)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 各类声环境功能
6、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四、噪声环评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一般分为三级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性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1. 一级评价的确定方法1)受噪声影响的范围内有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域(动物保护区)等噪声敏感目标2)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5dB(A)以上(不含 5dB(A))3)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或”:满足三条依据中任何一条,无需同时满足,即应开展一级评价。2. 二级评价的确定方法1)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类、2类地
7、区;2)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dB(A)5dB(A)(含 5dB(A)) 3)受影响的人口增加较多 “或”:满足三条依据中任何一条,无需同时满足,即应开展二级评价。3. 三级评价的确定方法1)项目所处功能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 3 类、4 类地区 2)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含 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或”:满足2条依据中任何一条,无需同时满足,即可开展三级评价。如在确定工作等级时,建设项目符合两个以上级别的划分原则,按较高级别的评价等级评价五、噪声评价工作范围的确定方法1. 对于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
8、目(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站场等)1)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2)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3)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值的距离2. 城市道路、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上线路和水运线路等建设项目1)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以内为评价范围2)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3)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
9、0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值的距离3.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评价范围应根据飞行量计算到LWECPN为70dB的区域1)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主要航迹离跑道两端各6km12km、侧向各1km2km的范围为评价范围2)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六、各等级的基本评价要求1.一级评价的基本要求(1)工程分析主要声源的数量、位置和声源源强 图中标识(有比例尺)固定声源具体位置或流动声源路线、跑道等位置 缺少声源源强的相关资料类比测量(类比测量的条件)(2)代表性的敏感目标现状实测 评价实测结果分析现状声源构
10、成(其对敏感目标的影响)(3)预测覆盖全部敏感目标(各敏感目标、厂界) 绘制等声级线图固定声源、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流动声源经过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路段 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垂直方向的等声级线图 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4)噪声级不同代表性时段可能发生变化预测不同时段噪声级(5)不同选址(选线)和建设布局方案进行比选(人口的数量和影响程度) 从声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最终的推荐方案(6)提出防治措施(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 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明确最终降噪效果 进行达标分析2.二级评价的基本要求(1)工程分析主要声源的数量、位置和声源源强 图中标识(有比例尺)固定声
11、源具体位置或流动声源路线、跑道等位置 缺少声源源强的相关资料类比测量(类比测量的条件)(2)代表性的敏感目标现状实测为主(可利于已有数据) 评价实测结果(3)预测覆盖全部敏感目标(各敏感目标、厂界) 绘制等声级线图(根据需要) 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4)噪声级不同代表性时段可能发生变化预测不同时段噪声级(5)不同选址(选线)和建设布局方案进行分析(从声环境保护角度)(6)提出防治措施(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 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明确最终降噪效果 进行达标分析4. 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1)工程分析主要声源的数量、位置和声源源强图中标识(有比例尺)固定声源具体
12、位置或流动声源路线、跑道等位置 缺少声源源强的相关资料类比测量(类比测量的条件)(2)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可利用已有资料(没有则实测) 评价实测结果(3)预测覆盖全部敏感目标(各敏感目标、厂界) 敏感目标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4)提出防治措施(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 进行达标分析课 程 教 学 单 元 设 计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课程学时66项目名称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的确定 项目学时9教学单元名称噪声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的确定单元学时3学习者分析单元教学目标 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和确定方法 2.掌握噪声评价范围的确定方法3.熟悉一级、二级、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单元教学内容 1.噪声
13、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2.噪声评价范围的确定3.各等级的基本评价要求教学方法与手段讲授、演示、案例教学、任务教学教学组织形式 1. 班级授课 2.分组教学3.现场教学4. 协作教学 教学资源设置教学场所1.普通教室()2.多媒体教室()3.理实一体教室()4.实训室()5.其它教学资源备注(如无内容,可空着,删掉这几个灰色提醒字)(要求表格中内容布置合理,如只有这一页内容,可布置稍松散占完本页。本行看完后删掉)赔偿范围和数额的确定原告无辜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时年仅6岁,目前,医学界对此病虽然有一些治疗方法,如中医疗法、西医“高效抗病毒疗法”等,但都不能完全治好此病,只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弱病毒的侵害,也
14、就是说,艾滋病在目前来说是一种不治之症。但是,即使是不治之症也要尽最大努力来治疗。所以,被告方首先要赔偿由于损害而发生的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是指病人对医疗损害进行医治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实际损失或以必要为准。对这项费用的计算,要充分听取在治疗艾滋病方面比较权威的医学专家的意见,考虑到各种情况,赔偿数额能够使患者的治疗费用得到有效的保障,避免出现患者因无钱医治而陷入绝境的情况。可以采取一次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其次是陪护费,是指由于医疗损害使患者健康状况恶化必须有人陪护从而支出的费用。第三是律师费用,医疗损害诉讼通常涉及非常复杂的医学及法律知识,如果没有律师参与,诉讼将很难进行,也
15、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最后是精神上的损害,是指因医疗损害而给患者及其家属所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无辜感染上艾滋病病毒,对患者及其家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是不言而喻的,而这种痛苦是持久的,将会伴随患者及其父母的一生。以上这四项费用是被告方必须支付的。在对患者进行赔偿的问题上,卫生界人士认为,病人权益不等于消费者权益,补偿数额应参照交通事故赔付标准。他们认为,在我国,多数医疗机构为政府实行一定补贴并严格限定服务价格的公立非营利性机构,有关事故补偿问题也不应等同于一般消费赔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与卫生界达成共识,以往判定的有关医疗事故精神赔偿的案例,不作为今后判决范例。梁慧星先生也认为,患者不是消费
16、者,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认为,保护消费者也要适度。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尤其是梁慧星先生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要适度”的观点。根据其观点,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好像对患者的保护已经过度了。诚然,医疗行为和纯粹营利性的经济行为有不同之处,在对患者进行治疗以恢复其健康或延续其生命的过程中,由于人们总体认识能力的不足和医疗手段的限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有时不可避免地对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损害,在此情况下,对患者造成的损失只能通过医疗保险制度予以化解,而不能由患者独自承担。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患者的保护不存在“过度”的问题,在总体上是远远不够。在本案中,原血站和医院
17、虽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而是事业单位,以治病救人为主要目的,但因其不履行法定检测义务造成原告感染艾滋病病毒,由此所产生的赔偿后果应由其承担,但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可以作为一个予以考虑的因素,但不能成为医疗部门不赔偿患者最基本损失的借口,患者最基本的损失应予以保障。患者因使用血液制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案例,在国外已发生多起。1992年,美国密西根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了全美第一个血友病人起诉制药公司的案件。原告是一名儿童及其父母,这名儿童在接受血友病治疗的过程中,因使用了被告阿莫尔制药公司的产品浓缩凝血因子8号而感染上了艾滋病,这名儿童在12岁时死亡。其父母要求被告赔偿精神创伤和损失。陪审团认
18、为,阿莫尔制药公司因未能及时而有效地向主治医生就浓缩凝血因子8号与潜在的艾滋病病毒的联系发出警告而存在过失,由于被告的过失直接导致了这名儿童的死亡,陪审团裁决赔偿其父母的损失各为100万美元(该儿童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其诉讼请求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但允许其双亲要求被告赔偿精神创伤和损失)。在本案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原县血站是依法成立的独立事业法人,已在事故发生前依法撤销,应以其自有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其现存财产价值仅11万多元,而其应赔偿的数额远远大于这一数额。二审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了这一案件,也未认定医院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原血站的上级主管部门县卫生局以“自愿补偿”方式给付原告38万元
19、,原县血站的设备财产所有权归原告。虽然这远远不能满足原告的要求,不要说精神赔偿,连原告的治疗费都不够,但这一解决方案在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结果(虽然对原告方极不公平,其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生命权受到威胁)。法院采取的是调解的方式,而且使用了“补偿”的用语,是为了避免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在医疗机构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由于医疗事故而给原告带来的损失时,其上级主管部门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但在本案中,县卫生局对其下属单位的工作监督管理不利是这一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责任,这也许是其在二审过程中补偿原告38万元的根本原因。原告之所以接受这一调解方案,也在于以下措施的落
20、实:新野县政府有关部门一次性给予李某社会救济金10万元;为其父调整了工作,保障其稳定的工资收入;北京佑安医院免去了其数万元的检测费;制药厂减免了治疗所需的药费;律师免费为其代理本案;一、二审法院免去了诉讼费。这一社会性的解决方案是在相应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的无奈选择。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目前,我国法律没有专门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有三个,一个是基本原则,两个是辅助原则。它们分别是:1、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此为基础原则。它赋予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依自由裁量权,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金钱赔偿本质
21、上是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出发,对精神损害的程度、后果和加害行为的可规责性极其道德上的可谴责性所作出的主观评价,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中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客观的需要。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自由裁量权的酌定因素有:(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2、区别对待原则:对精神性的不同利益因素的损害予以区别对待,根据其不同特点,依据其不同的算定规则,各个计算出应赔偿的数额,最后酌定
22、总的赔偿数额。3、适当限制原则:一定范围限制,只对侵害人有过错,且造成财产利益损失,或者精神损害情节较重的判赔;二是限制数额,以地区为单位,考虑当地居民负担能力和生活水平等情况,确定一个适当的一般额度标准。从司法实践来看,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的基本方法是综合法,即由法官按照本省法院系统制定的具体规则,综合各项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酌定损害赔偿金总额。现实中有这样的现象:同样的事实,这里法院判赔,那里法院判不赔;一审判赔个天价,二审判个地价。侵害名誉权的倒比侵害生命权的赔的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现象确实给大家造成了混乱的感觉。但是,除个别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外,多数判例的判赔额都有它的标准。问题
23、在于法官对酌定因素的轻重考虑不一。以著名的消费者因超市搜身状告屈臣氏连锁店一案为例,受害人索赔50万元,一审判赔25万,二审改判1万元。很多文章引用此案,对一审和二审判赔额的天壤之别大家挞伐,视为笑谈。其实,一审和二审都有道理。一审考虑了加害人的责任能力,着重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惩戒功能,二审考量了损害结果,着重的是其抚慰功能。应当看到,混乱的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善,司法实务界正在逐渐积累和总结经验,立法界也在积极加紧制定法规,理论界也在始终不渝地探讨和引领。近年来,不少省高院制定了自己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审判标准。但由于指导思想的不同,其标准大相径庭。比如对于精神损害判赔额,上海规定上限5万元,
24、广州规定下限5万元。但是如考虑社会的快速发展及涉外案件等因素,法律不该规定绝对的判赔额的上下限,法条亦不宜确定具体的赔偿额,而应从实际出发,依公平、合理、合法原则判定。法治也是一个人的自主意识不断觉醒的过程,如果法治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利益的最优化,那么人的自我觉醒则是人类自我解放的必要因素。从这种意义上说,研究与运用精神损害赔偿理论,发展与完善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对于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对于我国法治建设,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如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数额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
25、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C=CtC1(Ih+ )( 10%,I =1,2,3n,多处伤残)在这个公式后,附录B是这样让我们理解公式运用的: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
26、表示,0Ia10%;Ih + 100%。上述计算公式和式中的各项指标,涉及了法律知识,更涉及到数学中函数求和公式的运用,而法律工作者大多数是学文科出身,数学科一般不是文科学生的所长,因此,很多法律工作者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基于此,要理解并正确运用好该公式的关键在于对式中各项指标的正确理解。C指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受害人应该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Ct指伤残赔偿总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设定受害人达到最高残级(按一级伤残计)能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27、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Ih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作为Ih的指标。例如受害人共有三处残级,分别是一个八级、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三个级别的赔偿指数按规定分别是30%、20%、10%,这说明最高的是30%,即Ih为30%
28、。Ia指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 100%。这句话的含义指除了最高伤残等级外,其他等级应该计算的附加指数。0I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但一般为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对十级伤残可按1%计算,九级伤残可按2%计算,八级伤残可按3%计算余类推。上例中的一个八级、一个九级、一个十级的多等级伤残的赔偿指数就应当为30%+2%+1%=33%Ih+ 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