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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水电清理整改我县中小河流共建成小水电站51座,总装机容量为31685kW。小水电站点多面广,清理整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这次小水电清理中,其中退出类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为750kWk,整改类电站46座,总装机容量为30935kw;去年12月23日,省长许达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在2023年底顺利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市水利局根据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234号)下达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郴水发20237号文件,为按时完成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综合评估意见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全面如期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任
2、务,年内所有整改类、退出类农村小水电站全部整改销号。二、整改任务按照“综合评价报告”指导意见及“一站一册、“一站-策”方案,根据小水电清理整改要求,全县有46处整改类小水电站,5处退出类小水电站。各部门对要整改类电站完善相关手续、核定生态流量、建设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等,退出类水电站全面退出并完成生态修复。各农村小水电站要选择合适的生态流量监测点,安装监测设施,逐步实现在线监测。县(市、区)统筹建立本地区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信息平台,接受各站点监测信息并向上级平台开放相关数据。小水电业主要主动承担和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整改,整改一座、销号一座。整改完成后,由县政府组织验收。对拒不履行整改责任的水
3、电站,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水电站,原则上到2023年底前予以退出。三、整改时限我县46座电站2023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核定生态流量、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和监测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8月底完成县级销号。退出类电站2023年5月底前签订拆除协议,7月底前完成拆除并进行生态修复,8月底前完成县级销号。集中清理整改结束后,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销号,于2023年9月底前形成清理整改工作报告并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销号;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销号核查,于2023年11月底前将核查情况及相关附件一并汇总形成我市整体、验收和销号资料,上报省小水电清理
4、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进行销号备案。为了按期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现将我县要求拆除及整改的电站手续办理工作,按市级要求完成的时间接点将任务压实到各部门,根据安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要求各部门必须在如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县政府办:负责统筹调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立督查组,督查组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对进度滞后的乡镇和单位由督查组及清理小组主要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落实工作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清理和完善电站的立项(核准)手续,根据省发改委给省水利厅关于小水电项目审批(核准)政策标准反馈
5、意见的函文件精神,县发展改革局对我县没有审批及核准的35座电站项目,及时补办相关立项手续。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过程中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县司法局:负责对小水电站清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小水电所在地的相关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负责,要切实抓好辖区内的水电站整治工作,督促电站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分河段分站分项目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每一河段、每一站、每一问题都有专人负责推进;做好业主及当地村组村民的安全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杨理诚
6、任顾问,政府副县长窦显逵任组长,单日生陈建林、任副组长,成员:刘明清、豆布谷、黄红展、唐征文、陈积平、陈雪文、李胜武、郭丽林、李瑛、黄成、唐纬、李军军、陈淦、谭成功、李光勇、陈泉、侯茂军、陈世湘、罗洪辉、何军路、下设办公室由刘明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家清、卢志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已进入“实战”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明确职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二)多方协调,加快整改进度。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是一项硬任务,年内必须完成,没有退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单位,明确有关部门,层层压实责
7、任传导压力,早谋划、早行动、主动抓,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纳入省、市、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体系;清理整改实行月调度制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进展缓慢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报送县人民政府。凡是没有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和通过项目清理整改销号验收的电站,电力部门一律不得办理上网手续。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水电站日常管理要求,确保下泄生态流量,对严重违反运行规定的单位实行停产整顿和经济处罚,确保安全规范运行。为认真
8、贯彻全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确保做好全县小水电综合评估,7月31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富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农富贵,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应急、市场监管、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文山电力富宁分公司有关领导及27家小水电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并通报全县小水电站现状及存在问题。随后各参会单位和小水电业主针对富宁县小水电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清理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农富贵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的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
9、破解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在2023年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工作。各成员单位、各电站业主加强配合,将涉及资料提供委托的综合评估编制单位,由编制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编写综合评估报告,并形成县级综合评估意见,同时负责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管理平台APP基础资料数据输入。三是积极主动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各小水电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清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电站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整改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确保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顺利完成。中国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1.28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小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
10、30个省(区、市)1715个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随着时间变迁,近年来国家对小水电的监管和政策也在发生变化。一、农村小水电开启全面扶贫新模式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这是中国首次将农村小水电作为扶贫工程来考量,这种全新的扶贫形式有望通过政策扶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
11、是以帮扶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民脱贫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综合考虑中国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能力和扶贫电站筹资等因素,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含银行贷款)两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落实,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每千瓦4000元。扶贫电站投产后,项目法人须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存入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近期重点用于帮扶贫困户脱贫解困。需要强调的是,中央投资年收益率高于6%的,项目法人须据实缴存,低于6%的,项目法人还得补足6%,以确保中央投资年化收益率6%。在收益分配上,政府将探索把中央投资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
12、村和贫困户。重庆、云南、湖北、陕西等6省市被确定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2023年5月25日前均已完成试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电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等)报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从重庆拟申报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项目的情况来看,共有7个国贫区县、2个市贫区县申报试点项目24个,基本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项目19个,总装机68780千瓦,总投资72426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7512万元,占总投资的38%。实施方案对资产和收益管理也作出明确要求,扶贫电站投产发电后,项目法人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年收益高于6%的据实缴存,低于6%的由项目法
13、人补足6%)存入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近期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户脱贫解困。在收益分配上,政府将探索把中央投资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二、绿色小水电的创建工作逐步展开小水电曾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作出过贡献,但早期建成的部分小水电站由于缺乏对河流的整体规划等原因,也不可避免地对局地生态产生了不良影响。近年来,随着小型水电站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例频遭曝光,小水电的无序开发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小水电的无序发展,产能过剩也导致了利润下滑。解决利润下滑的出路是多用水发电,而环境问责的出口是多
14、放水下流,无论环境承载力还是市场容量,都决定了小水电亟待转型。如今,有限、有序、有偿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推进绿色水电建设,发挥小水电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已经成为水利部门加快转变农村小水电发展的理念。立足于此,水利部也提出了绿色小水电发展指导意见、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颁布实施了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等绿色小水电技术规范,同时启动了绿色水电站创建工作,全过程加强生态保护,并首次在全国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25个省份的3400多条河流的规划得到修编。2023年12月7日,水利部在网站上公示了“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名单,这是全国公示的第一批“绿色小水电站”,共有44座水电站被推
15、荐。公示的44座绿色小水电站涉及12个省(自治区),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其中,陕西省最多,有9座;其次为浙江省,有6座。2023年1月,水利部公布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名单,一共有19个省(市、自治区)的121座水电站名列其中,分别是:河北省(2座)、山西省(6座)、辽宁省(3座)、浙江省(32座)、安徽省(4座)、福建省(2座)、江西省(3座)、湖北省(1座)、湖南省(1座)、广东省(7座)、广西壮族自治区(4座)、海南省(13座)、重庆市(2座)、四川省(2座)、贵州省(8座)、云南省(10座)、陕
16、西省(12座)、甘肃省(4座)、青海省(5座)。按照水利部的计划,到2023年,单站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1兆瓦以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过的水电站均要创建为绿色小水电站。三、水利部等四部门部署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年12月至2023年3月,审计署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包括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2023年至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
17、了59个地级市(区),并指出了小水电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以下问题:“截至2023年底,10省已建成小水电2.41万座,最小间距仅100米,开发强度较大。5个省“十二五”期间新增小水电超过规划装机容量,8个省有930座小水电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6个省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后建设78座小水电,7个省有426座已报废停运电站未拆除拦河坝等建筑物,7个省建有生态泄流设施的6661座小水电中有86%未实现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在这一背景下,2023年1月,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
18、题清理整改工作。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今年7月底完成评估分类、10月底制定“一站一策”总体时间安排。2023年和2023年,四部门将联合组织对各地清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长江经济带沿线省份将在2023年前基本完成小水电站的清理整改工作。四、两部委发文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水电站没有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不能保障河道下游生态用水,这是农村水电目前最突出的短板。水利部紧紧抓住生态流量这个“牛鼻子”,要求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为契机,补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工程短板,确保河流生态用水安全。2023年8月,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
19、流量监管的通知,要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直辖市)水利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泄放设施改造、生态调度运行、监测监控等工作,切实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尽快健全保障生态流量长效机制,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当前,各地在生态流量泄放和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已有福建、浙江、江西、河南、湖北等10个省份出台了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文件,对生态流量核定、泄放措施和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农村水电信息化、智慧化已纳入水利部信息系统
20、建设中。水利部要求,因地制宜地通过安装流速仪、流量计等方式进行监测,并及时传输到监控平台,客观、准确反映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同时,利用水利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现有监测基础条件建立省级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将监测数据导入全国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五、农村小水电未来发展方向和监管要求充分发挥绿色小水电站的综合效益。过去,大部分农村水电站以发电为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单一功能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通过功能调整和优化调度,不仅可以满足防洪、供水、灌溉需要,还可以通过有效保障河流生态、景观等新的用水需求,提升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福建省按照“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的要求,在永春、长汀两县开展生态修复试点
21、,结合增效扩容改造,通过电站的“改、转、退”修复河流生态,仅长汀县涂坊河就治理减水、脱流河段33.8公里,上下游共73.5公里河道的生态得到改善。永春县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对实施生态改造、落实生态需水量而造成发电损失的水电站,根据新的发电量和成本,重新确定上网电价,相应上调0.05元/千瓦时,有效激发了业主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浙江省探索推进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把生态改造和修复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完成了34个示范区建设,修复减脱水河段107公里,有力改善河道两岸环境和乡村面貌。下一步,水利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减水脱流河段生态修复等绿色小水电建设的工作重点,使水生态水环境成为农村水电改革发展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