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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技术 矿用甲烷超限报警断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1.2仪器使用方法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携带该仪器人员入井前,打开电源开关,使其处于工作状态,下班时关掉电源带上井,移交发放室。该仪器一旦发出报警,仪器携带人员要立即停止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如停止工作、电气设备停电、撤出人员等措施;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通知通风区进一步查明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原因未查明或隐患未排除,不准恢复送电及工作。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2仪器使用方法该仪器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仪器,避免摔、碰和进水,不准随意拆卸或调整。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每班要清理气室上的粉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该仪器要及时使用充电器充电,并要避免假充、反充、过充电。正常使用的仪器连续充电时间为1224h,充电时仪器电源开关要处于“关”的位置。仪器长期不使用的,每个月进行一次充放电。在正常充电的情况下,电池输出的电压低于额定电压量的60%时,应及时更换电池。对该仪器的零点、指示值、报警点要定期调校,校准周期为15d,校准原始记录保存期为12个月;校准不合格或大修后的仪器必须进行通风安全仪器计量标校。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