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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2年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汇报【三篇】【篇一】2022年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汇报按照省、市、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对辖区内河湖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模式,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自行总结评估汇报如下:一、河湖基本情况任城区属淮河水系,南四湖流域。境内梁济运河贯穿南北,运河以东流势自东北向西南,均系山洪型河道;运河以西流势自西向东,为平原型河道。6条主要河道(洸府河、梁济运河、洙水河、洙赵新河、蔡河、新万福河)呈扇形排列,从三面汇入南阳湖,区间还有龙拱河、老运河入湖
2、。全区共有河道22条,长度213.3公里。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中央和省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2023年4月15日在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区水务局局长重点宣传动员实行河长制的意义和工作任务,2023年5月18日,区政府召开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传达省政府河长制动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23年11月19日,区委书记、区长、区总河长分别给镇街总河长写信,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对全区河湖清违清障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区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中央和省委出台关于全面推
3、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区结合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23年4月14日在全市第一家出台了济宁市任城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制定了六大工作任务目标,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具体部门和街道,保障措施可行有力。2023年5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印发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后,2023年7月26日,区委召开第53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研究出台了济宁市任城区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2023年9月我区出台了全面实行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各项机制进一步健全。(三)河(湖)长体系和责任落实情况。区级设立总河(湖)长,由区
4、委书记、区长担任;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分管环保和农业农村工作副区长为副总河长,22条河流分别设立区级河长,南四湖任城区域设立了区级湖长,由区级领导担任,明确一个部门(单位)为联系单位,负责落实河(湖)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区级河湖所涉及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河湖长。区里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人员从区直有关责任部门调剂,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区住建、区自然资源等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5、。负责河(湖)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湖)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河(湖)长制各个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本单位职责明确并公布。(四)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区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任城区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济宁市任城区河长制区级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济宁市任城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济宁市任城区河长制工作区级督察督办制度济宁市任城区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济宁市任城区区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济宁市任城区河长制工作区级验收办法济宁市河长制工作区级考核办法济宁市任城区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湖长制工作方案出
6、台后,对以上制度、规则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印发执行。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议流程、验收赋分和监督检查。河湖管理人员、经费、政策按时足额到位,巡河巡查日常化、河道维修养护列入预算,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水利治安办公室,执法严格到位。(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我区形成了区河(湖)长检查、区河长办公室和区河长制成员单位分别监督检查制度。区政府出台成立了15个河长制工作督导组,一个河长制成员部门监督检查一个镇街。建立了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
7、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针对“一河一策”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各级河(湖)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建立任城区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和监督电话服务平台,公布区河长制工作监督电话,建立群众来访台账,及时处理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问题。(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的指导意见及济宁市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公示牌规范设置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全区共设立河长湖长公示牌175块(其中区级57块镇级118块)
8、。(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全面建立起河管员、义务河长和民间护河队的立体管护模式,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及早处置,确保河道无垃圾。区政府相继出台了任城区水污染防治办法和任城区湿地建设方案等一些列政策方案并大部分已经实施完成,水环境、水生态、水质都有明显改善,效果显著。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建设。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区县两级总河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区级主要河湖全部明确县级河(湖)长,乡级主要河湖全部明确了乡级河(湖)长。河长制公示牌内容规范,其中区级河湖长公示牌明确了区镇村三级河湖警长。(二)河(湖)长制办公
9、室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区级、镇街道级总河长和分级分段河长全部设立,区、镇街、村三级河长体系建立到位,均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了公布。(三)河(湖)长制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区政府印发了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督办制度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以及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考核办法、问责办法等9项制度办法,2023年5月,任城区水务局与5家物业公司签署了河道保洁合同,从此全区河湖保洁走向了物业化、市场化、长效化的路子。(四)河长湖长履职情况。区委专门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区政府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全区河长制工作调度会,对河长制湖长制
10、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一线解决河长制湖长制问题。全区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三个一”的要求进行巡河,区级河(湖)长每月巡河一次,乡级河(湖)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河一次。(五)河湖治理保护及成效。我区严格落实“水十条”,对各河流断面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以此对镇街水质考核进行排名,有力地促进了辖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对国家确定辖区内的爱客多屠宰场和凯济屠宰场实施了清洁化改造,修订了济宁市任城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实施船型标准化,按照上级部署,统一对符合政策的船舶实施拆解、进行生活污水防污加装改造。强化船舶物料密闭运输,船舶封闭运行率达到100%。强化
11、船舶固体垃圾和油污水处置,将营运船舶全部纳入防污染监管范围,船舶垃圾收集设施配备系达100%。推进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成立了任城区智慧环保综合调度智慧中心,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四、典型做法和经验(一)全方位督导。对全区15个镇街全覆盖督查,并且区河长制办公室以红头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督导部门与相关镇街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区级督察组对督导部门及镇街进行现场督导。(二)强化措施,分类落实。在“清河行动”工作中,全区上下协同推进,直面问题,分类解决,坚决完成任务。目前,梁济运河、洙赵新河、新万福河、洙水河、洸府河等重要河道沿线违法建筑全部清零,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五、下步工作打
12、算(一)开展综合整治。按照工作河长制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依托“一河一策”中问题导向,分期分批快速推进综合整治。(二)坚持创新治水。创新河道保洁方式,启动了河道保洁市场化运作机制,将全区水情复杂、保洁难度大的主要河道推行了市场化保洁,有效实现了河道长效管理。(三)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清岸绿,河湖持续健康。要实现治理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篇二】2022年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汇报2023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在全面落实绿色
13、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长、湖长工作中,结合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区域内主要河流、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我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一、河湖概况镇镇幅员面积70.86平方公里,位于市东部,辖区9个行政村3个社区。我镇地处两市交界之处,镇区内绵远河河流,全长6.9km,镇区3条支渠。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一)中央决策、省、市部署贯彻情况镇及时贯彻传达中央、省、市上的文件,将文件精神细细解读并传达至所辖村社区。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设立分段河长、湖长,确保各项任务责任
14、到人,落实到位。(二)建立机制、完善方案我镇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印发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完善了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包括了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范围、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时间、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职责、各项任务细化实化、保障措施等明确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阶段目标等。于此同时建立了河道治理台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定整改时间。(三)组建机构,明确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河流保护的治理和责任,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主任及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河长制、湖长制
15、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总河湖长2名,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负责领导本镇河长制工作;设村级河、湖长,协助河长具体落实河、湖长的各项工作职责,设河道管理员6名,对全镇所有河、湖实行24小时不间断、不定时监管。按市文件要求和规定按时在全镇设置河湖长制公示牌6个,河湖长制公示牌内容规范,标明河湖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认真完成了河道“清四乱”工作,认真排查了我镇河道及河道保护范围内的“四乱”,针对已排查出的河道“四乱”已完成整治。(四)积极开展宣传,提高护河湖意识采用led屏、宣传单、短信、横幅、进集中点等多种方式宣传这一创新政策,劝导群众守护家园,爱护河湖,对日常往
16、河湖乱倾倒垃圾、乱排污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制止。针对沿河居住的群众进行重点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10副,群众守护家园、爱护河道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五)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建立了镇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制度镇河湖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等13项制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做到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河库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了河湖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河湖名录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力推“河湖长制”常态化、长效化。(六)信息报送培训情况镇对村级河湖长、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工作力量队
17、伍要清楚的明白各自的工作职责,能够圆满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每月向市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信息。三、河湖长制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我镇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河道“清四乱”,加强对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道健康行为,切实解决了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了河道健康生命。(一)水资源保护按照“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突出河流重点,找准问题,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排污的审批程序,严格入河排污口
18、的监督管理,狠抓落实,严禁违规操作。(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对绵远河河道内及护坡约50亩行洪障碍物进行了清理,加强对周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张贴通告100余份。2、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对非法盗采砂石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实行了河道专职巡查人员巡查、政府值班人员夜晚巡查、沿河村(社区)群众监督举报的联防制度。从2023年我镇协助市级执法部门扣押违法车辆、铲车、挖机等30余辆。非法盗采砂石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3、对镇辖区内下河丫口进行断道处理,并在市水利局支持下对下河丫口用三角四面体进行封堵断道处理;4、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我镇违法使用岸线修建筑物、堆场、倾倒垃圾、
19、填埋等行为进行了清理。(三)水环境治理为进一步改善我镇水环境,镇政府每年投入,对镇、村(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维修和改善,建立了200余人的保洁队伍,投入垃圾转运车20余辆,建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了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得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四)水生态修复加强对涉水项目开发建设活动的控制管理;加大对使用农药、化肥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及污水排放综合整治;加强生态保护林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水土流失监督和治理;加强水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湖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
20、督者。二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和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三是我镇辖区堤防目前存在六处安全隐患,绵远集镇一处,吉兆村一处,清狮村两处、上庵村两处,由于我镇资金薄弱,现目前对六处隐患点仅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靠近,防止人员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我镇财力、人力有限,目前日常巡河人员仅有6人,且执法力量单薄;五是党委、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打击乱采问题,目前我镇河道乱采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组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派出所、巡河人员等采取不定时、不定期与定时、定期相结合巡查,防止出现砂石盗采。六是抓好宣传培训。通过政府微信、短信、会议及
21、时宣传解答河湖长制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实施“河湖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习深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河湖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群众对改善水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对饮用水源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实施“河湖长制”,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惠及的是民生,顺应的是老百姓的期待。【篇三】2022年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汇报2023年,在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金钟山乡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河道
22、治理和保护,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现将乡2023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湖长制报告如下;一、及时调整组织机构,保障工作有序衔接推进。2023年5月换届以来,金钟山乡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成立新的乡级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压实各部门责任,对换届之前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对接和掌握,确保换届前后河湖长制工作有效衔接,有序推进。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河道“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金钟山乡各级河湖长坚持强化监督,依法治水管水,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全年共自查发现“四乱”问题垃圾乱堆乱放2处、河边乱占河道1处,现已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完善制度、细化责任。金钟山乡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工
23、作会议、巡查、督查和考核等制度,深化河长制湖长制责任体系建设,拓展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建立辖区内各河流及河道保洁员管理档案、修订河道治理及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实行乡、村两级河长管理责任体系,全乡设乡河长2人,乡副河长1人,村河长6人,辖区内的河道全部实行辖区负责制管理,切实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责任区域。为全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序运行提供保障。三是严格按上级要求,召开河长培训会议、认真培训河长利用手机APP软件巡河上传,确保巡河记录真实有效。要求乡级河长每月巡河3次以上、村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以上,每月1号在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群中发布巡河次数,全年乡级河长累计巡河48次以上、村级河长累计巡逊
24、河52次以上、完成全年巡河任务。三、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由于“河长制”建立推行时间不长,各级河长素质及要求参差不齐,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河长认识不够,业务不熟。部分河长巡河不到位,掌握情况不清,有些甚至不了解河湖基本运行状况;二是宣传不力,职责不清。乡、村级河长宣传不到位,部分河长基本上只是挂名。有的河段流域较长,跨区域管理不便,相互之间协调不力,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民间河长”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在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点。四是经费保障不足,现在的村级河长只局限于巡河,若发现的大宗垃圾问题不能
25、及时处理,影响河道的环境卫生。四、下一步: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两级河长,实现河湖库全覆盖;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工作职责,构建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治理力度。要按照制定的“一河一策”方案和排污口整治方案,统筹调度,加快推进,确保排污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销号,确保河湖库水质达标。三是破解突出问题。各级河长要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对河湖库堤防岸线进行清杂清障管护,禁止农户在堤防内开垦种植,及时拆除河道内阻碍泄洪的渔网、清理水面垃圾和漂浮物。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所管辖河段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环境的突出
26、问题,实现河湖库管护常态化。四是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协作、主动承担任务;各级河长要加强指导调度,科学调配力量,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要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逐步建立长效、畅通、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五是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方面,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水法、环境保护法等宣传,大力宣传河湖库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要因势利导,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形成保护河湖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河长”作用,并对各级“河长”上一年度的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